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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将给农民带来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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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记者 赵富强 &通讯员 王国忠)&去年5月中旬,我县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目标任务是什么?如何确权?确权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记者带着这些疑问进行了采访。
  确权的目标任务是什么?最终让农民定地定权定心
  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制度,解决农户承包地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实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
  如何确权?每个地块都有坐标
  确定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以前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航拍信息为依据,通过GPS定位、人工测绘等方式进行地籍勘测,查清承包地块实际面积、四至边界和空间位置,最终实现每块土地都有一个坐标。整个工作流程按照准备、入户权属调查、测量绘图、审核公示、建立登记簿、填写颁发证书、建立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资料归档等八项程序进行。实测结果在村公示,农户签字确认后,形成最终的承包土地地籍图逐级上报。
  确权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耕地资源将变成&活资产&
  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必然会带来土地要素的流动和重新配置,必然会导致土地利益关系的调整。所以,开展确权登记,明晰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尤其重要。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
  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编辑: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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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推进土地确权 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村民拿到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打开唐王镇段家庄村崭新的《集体土地所有证》,村集体的名称、宗地统一编码、相邻权属单位名称、面积等信息都清晰明确地标示了出来,宗地图上,权属界线位置、界址点坐标、界址长度等都标注得清清楚楚。  一本小小的《集体土地所有证》切实解决了唐王镇段家庄村与董家镇时家村村北耕地交界处1191平方米遗留多年的土地纠纷问题。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相当于给所有土地配上“身份证”,既保障了农民权益,也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基础,手里有证,切实让农民心里有了底。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有效解决了土地权属纠纷,在土地征收、土地占用等问题上,农民可以得到法律保护,为今后农村土地流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项工作相当于给农村集体土地“上了户口”,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  确权登记坚持公平、公正、专业支持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部门了解到,本次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是使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都领取到《集体土地所有证》,这意味着今后村(居)、乡(镇)的集体土地都有了明确界线。  为保证土地界线清晰明确、无争议,指界人起到了关键作用,指界人都是有威望的、熟悉本村集体土地边界情况的村民。通过公平、公正的指界,让农民信服认可。同时,在作业现场,相邻两村的村主任和指界人必须同时到场共同指界,市国土资源局还将聘请的专业调查技术人员通过GPS技术结合航拍影像图、1:2000地形图等资料确定地界,并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各分局、县(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相关政策要求,对《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权属来源资料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才可以拿到《集体土地所有证》。  开启宅基地管理新模式  在槐荫区,村民们将宅基地《地籍调查表》户主及周边邻居签字确认,交由国土资源所的工作人员逐一录入数据库,然后经过权属审核、公示及登记后,标明了土地使用权人、地址、地号、图号、土地类型及相应地块的宗地图的《宅基地使用证》才将正式发到村民手中。而在此之前,很多宅基地只有村委会的一纸证明,有的甚至连证明都没有,当产生纠纷的时候,往往很多问题无法说清,农民自身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后,意味着农民的宅基地都将享有一个唯一的、类似居民身份证号的宗地统一编码,该编码可有效实现对宅基地权属更为有效的监管和保护。  据了解,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土地规划引导,农村居民点范围不断扩大,从而造成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率低下,一户多宅、多占超占、违法建设的现象突出。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过程,是进一步查清宗地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建立土地登记簿的过程,也是摸清土地利用情况的过程,达到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的目的。  为了确保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高效准确,我市统一建立了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对所有的村庄采用解析法实地测制,按1∶500比例尺的调查底图,逐宗地开展权属调查,并根据权属调查结果使用解析法测量各宗地的界址点坐标和间距,按照实测的数据建立数据库。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外业调查及地籍测绘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共完成外业权属调查、界址测量100余万宗,完成了1:500比例尺地籍图的外业修补测工作,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库建设已经基本完成。  扛得住质疑 经得起检验  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市国土资源部门表示,将始终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深入做好群众工作的原则,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在全部实地调查测绘的基础上,将调查结果在村内公示栏进行公示,把各种问题、矛盾解决在确权之前,不留后遗症、不吃“夹生饭”,确保确权登记成果扛得住农民质疑,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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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济南市中白马山南路25号(原白马山啤酒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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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 京ICP证030367号吹响维护农民和土地所有人合法权益的“集结号”——西吉县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项目组工作纪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局)
吹响维护农民和土地所有人合法权益的“集结号”——西吉县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项目组工作纪实
信息来源:宁夏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 &2014年3月26日
俗话说:阳春三月。可是当我们来到位于宁夏南部山区的西吉县的时候,才发现这样的说法在这里或许并不贴切。虽然已不是寒冬,但早晚骤降的气温、猛烈的风沙、干裂的树木和远处光秃秃的山坡似乎都在提醒着我们,这里的春天还没有到来。
对于这里的村民来说,每天早晨天一亮,他们就会见到三个或者两个一组的陌生人顶着寒风,背着大大小小的包裹,手里拿着各种测量仪器穿行在各个村落之间,挨家挨户的忙碌着。但对于刘峥来说,西吉县这片土地,他可是一点也不陌生。这是他连续在西吉工作的第二个年头,作为项目负责,今年他带领项目组3月初就赶到了这里,为的只是一项工作:西吉县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文件,文件指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将为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奠定坚实基础,对建立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畅顺、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西吉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矛盾多,协调面广,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3镇16乡,306个行政村,约3500个自然村,涉及农村集体土地3129平方公里,约10万户农村宅基地,1000宗集体建设用地……,仅从这组数据我们就不难看出这是一副重担。2013年接到西吉县确权登记任务后,刘峥立即组织技术人员编写设计书、收集相关资料,迅速赶赴西吉开展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1万余宗使用权的调查任务。
尽管项目组不遗余力开展野外作业,但是由于本次确权登记工作涉及10万户农村宅基地和1000宗集体建设用地,而项目组人员少,工作区又在山区,村落和农户之间距离远,调查任务十分繁重。而根据设计要求,2015年7月底前必须完成所有确权登记工作。为了加快项目进度,项目部的同志们每天早上不到七点就起床,利用一个小时的时间洗漱、做饭、吃饭、准备一天的资料、设备和干粮,然后尽快到达调查区,按照既定的计划争分夺秒的完成各项工作。刘峥介绍说,虽然理论上的工作时间每年有12个月,但除去收队整理资料、雨雪天无法开展工作等因素的影响,真正有效的工作时间只有8个月左右。西吉县属宁夏南部山区,冬季时间长,气温低;夏季雨水频降,早晚温差大,外业工作受天气影响非常大。冬季还稍好一点,到了夏季,大雨经常搞偷袭,让队员们猝不及防,队员们的衣服淋湿了不能换只能靠体温烘干,个别身体稍差的同志感冒了仍然坚持工作。就是在这种没有树荫可以遮风挡雨,没有条件可以降温避暑的情况下,他们硬是靠着心中的那份意志支撑着,一天下来,光是步行就要走将近30公里。为了节省时间和体力,中午饿了,他们就靠着馒头、咸菜、矿泉水补充体力。每天为了能多完成几宗调查任务,项目组收队都很晚,回到项目驻地最早也是晚上7点了,回来要自己做饭,吃完饭大家几乎累的都不想动了,但这时还不能休息,他们还要用2个小时的时间来整理当天的资料。每天超过十二个小时的工作量,让这些身体硬朗的同志们累的疲惫不堪。最放松的时候就是睡觉前的那一刻,队员们互相聊天或者静静的想想父母,想想妻子,想想孩子,或者想想还未出现的那个她,想想记忆中一切的美好。
虽然野外工作条件非常艰苦,但项目组对外业确权登记工作的技术要求却一点也没放松。地籍调查是确权登记发证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决定工作进度和质量的重要环节。在外业调查中,所有队员克服困难,积极工作,全身心投入,他们靠着“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精神,奋战在一线。为了核实权属界线,他们不畏严寒酷暑,奔走在田间山头,裸露在外的皮肤已经发红、发黑,甚至脱皮。项目组每到一地,都广泛发动人民群众,与村干部一起向群众大力宣传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顺利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为了提高土地所有权调查登记精度,减少将来因地貌变化而产生权属纠纷,项目组采用现代化测绘仪器对所有重要界址点百分之百高精度解析测量,登记发证质量得到了保障。每到一个作业点,项目组首先按照规范要求,对测量仪器进行校对,检查无误后,按照技术细则的规定,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确保登记工作的准确性。为了保证调查工作快速准确,队员2人一个小组,一个人负责测量打点,另一个负责记录绘图和界址点喷涂。因为山区地形条件复杂,测量仪器信号受影响大,有时候为了打一个点,队员们甚至要冒着危险上房顶,爬陡坡甚至上峭壁,准确的进行测量工作。完成测量、记录、绘图、界址点喷涂后,还要登记土地权属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签字确认并照相。在现场指界环节,要求调查时由调查员会同双方指界人共同到现场指界,在权属调查时除查看是否有附属物情况存在外,还必须当场征询双方指界人意见,确认无误后由双方指界人在权属界线认定书上签字盖章。这样,需要将近30分钟的时间,一宗完整的土地权属登记调查工作才算完成。
“这种方式既充分尊重了当地群众意愿,同时又考虑了工作实际,村民们都很满意,从而使确权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刘峥说。
众志成城,所向披靡。刘峥告诉我们,虽然确权登记工作面临着许多困难和不确定因素,但全体项目组成员一定会攻坚克难,打好这场硬仗。下一步项目组将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养和锻炼,统筹安排,提高效率,确保明年7月底前全县外业调查工作全面完成。
宁夏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闫子忠院长这样评价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意义:“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仅得以有效保护,而且解决了一批遗留问题,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完善了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资料,为农村土地所有制度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从全国层面来说,进一步维护农民和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集结号”已经吹响。时不我待,为了自治区城乡统筹和谐发展,西吉县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项目组将继续前行在路上。
西吉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项目组在野外作业
(供稿:虎正南)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25号 邮编:750002技术支持:宁夏国土资源厅宣教中心 承建单位:宁夏国土资源地理信息中心Copyright(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备案序号:宁ICP备号 建议使用IE5.5以上浏览器,分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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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土地确权与村民统一签承包合同 土地发包方法人代表签字 是村长 村支书 村文书谁是法人
村集体不属于法人组织,对外负责人可以是村委会主任,也就是俗称的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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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保障农民合法权利 ——就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专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栗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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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保障农民合法权利 ——就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专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栗纲
时间: 12:54:21
来源:临汾日报  
&&& 在日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后,今年3月15日我省下发《山西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方案》要求,我市于日前启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 那么,此项工作有哪些重大政策问题?农民将会迎来哪些机遇,能得到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如何开展?针对城乡群众关心的有关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栗纲近日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 农村土地将结束&无身份证&历史
&&& 记者:群众对这次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一片叫好声,那这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到底有怎样的现实意义,会给农民朋友带来什么样的机遇呢?
&&& 栗纲:从我市的情况看,资料显示,全市一共处理过农村土地权属纠纷145起,其中2011年达62起,2012年已受理并处理26起;土地登记公共查询总计7891次,2011年达1395次。这说明随着土地价值的提高和人们法律素质的增强,土地权属问题和纠纷呈上升趋势。因为土地权属不清,许多纠纷在农村形成了长期的矛盾,严重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与发展,所以农村群众拥护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 名不正言不顺,权利难以维护。土地证书是土地权益的法律凭证和保障。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特别是在城乡统筹进程加快之际,农村集体土地&无证&,既使农民缺乏捍卫权益的法律凭据,又容易使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整治等探索&偏锋伤农&。鉴于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中央明令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 所以,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是中央从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利用水平的客观要求,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而深远。
&&& 记者:这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覆盖面多大,涉及哪些土地?
&&& 栗纲:这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要覆盖到全市农村范围内的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为农民集体办理所有权证书,要覆盖到全市每一宗集体建设用地,对所有拥有合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通俗地说,就是每一块地都有了&身份证&,编号是按照所属区域、位置、用途等特征由国家统一编订下发,全国不重号。
&&& 是谁的就发给谁
&&& 记者:这次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强调要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这个&农民集体&是村还是到组,主体如何确定,是否&一刀切&?
&&& 栗纲: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问题是进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也是无法回避必须予以解决的问题。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到村还是到组?这次确权登记发证不作&一刀切&,而是遵循&是谁的就发给谁&的原则。
&&& 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
&&& 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由其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依法申请登记并持有土地权利证书。对于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登记、保管土地权利证书。
&&& 涉及依法&合村并组&的,&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保持不变的,所有权仍然确权给原农民集体;&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化、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履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法定程序后,按照变化后的主体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证书上备注各原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
&&& 涉及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原则上应维持原有土地权属不变;依法调整土地的,按照调整协议确定集体土地权利归属,并依法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 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或成热点和难点
&&& 记者: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城乡居民最为关注的问题,如何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
&&& 栗纲: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是此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情况比较复杂的一个部分,也可能是这项农村土地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省规定的面积标准,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 记者:长期以来,农村土地的粗放管理,造成了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农村村民建房存在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现象,超面积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吗?
&&& 栗纲:对于这个问题,这次的工作中都有详细而具体的规定: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省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省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其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 记者:对于违法宅基地和违法集体建设用地依法依规处理后,是否可以登记发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房屋或宅基地,能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吗?
&&& 栗纲:对于违法宅基地和违法集体建设用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以及有关用地政策的,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进行登记发证。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
&&& 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建造的房屋或宅基地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 &尊重法律,尊重农民意愿,完全可以把好事办好&
&&& 记者:3月中旬,全省召开的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暨宗地统一编码工作视频会议,标志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全省已经启动,那我市或者说国土资源部门将如何开展这项工作,有什么困难?
&&& 栗纲:推动这一工作确实有很多困难,众所周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实践中有成堆的棘手难题,如小产权房、违法宅基地和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及&撤村建居&等等,时间紧、任务重、关系复杂,所以国土资源部门当前要着重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要搞好调查研究。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认真总结以往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面的经验,创新办法,按照要求开展工作。二是要加快地籍调查,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地籍调查是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前提,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工作,坚持标准,严把权属审核关,要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资料齐全,程序合法,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确保质量,规范发证。三是要加强争议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对调解不成的,市、县政府要及时依法裁决。四是要明确产权主体,确保证书发放到位。我想,只要尊重法律法规,尊重农民意愿,只要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原则,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动员起来,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完全可以办好。
&&& 记者:这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 栗纲: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规定是2012年3月底前完成准备工作,4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11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12月底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检查验收。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则规定于2013年3月底前完成准备工作,5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村庄地籍调查,2015年6月底前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9月底前完成数据库建设,11月底前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检查验收。2015年12月底前,要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总结。
&&& 记者:如何保障这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圆满完成?
&&& 栗纲:为了确保这项工作扎实开展、顺利推进,需要从组织领导、政策制度、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加强。首先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市政府成立由国土资源、财政、农业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都要成立领导机构。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其次是保障工作经费。各市、县(市、区)要按照中央及部省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安排,切实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第三是加强质量管控;第四是广泛宣传发动;第五是建立健全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进度通报,并加强督导检查。
&&& 总之,我们必须要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法制意识,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努力完成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把这项事关农村社会发展、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得更好。( 卫博 柴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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