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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座谈会
4月23日下午,省政府法制办在济南组织召开了《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座谈会。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孟富强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政府法制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周立军主持。会上,陈公雨巡视员宣读了《关于开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周立军副主任对《条例》贯彻实施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作了动员讲话,17市法制办负责人汇报了《条例》宣传贯彻实施的计划安排。各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省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法制处(室)主要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座谈。
会上,孟富强主任回顾了《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出台历程,阐述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并对下步开展《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要紧紧抓住行政执法人员这个关键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强化对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力。
孟主任要求,要全面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条例》的正确实施。
孟主任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理顺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各项监督配套制度,构建适合本地区、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需求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为《条例》的贯彻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历城区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综合
为确保行政执法监督综合平台上线之后正常运行,按照省市法制办的通知要求,历城区法制办在培训工作中,立足实际,采取小量多次、强弱搭配等方式将培训工作细化量化,高标准严要求,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一、狠抓培训落实。在培训时间短、任务重的情况下,历城区法制办采取精讲多练、教学互动、集体讨论等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安排专人对系统进行简要的介绍,利用多媒体技术现场进行系统的实际操作示范,充分调动参培人员的积极性,大家畅所欲言,主动切磋,取长补短,相互促进,最为关键执法主体系统的初始化工作,在现场就顺利完成。
二、强化督导管控。培训后,法制办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综合平台的管理和运用,方便解决各个执法主体单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个别疑点难点问题,专门建立一个工作交流QQ群,法制办和各执法单位管理员零距离交流沟通,有效的避免操作过程中的失误和错误,提高了用户管理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同时也为下步即将开展的年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培训成果丰硕。本期培训班分为三期进行培训,共有40个单位45人参加,在行政执法监督综合平台的具体操作、日常管理和维护,网上考试流程及规定,行政执法证件的办理和年审工作流程等培训内容上,重点解决了系统的初始化问题,在难点的各具体环节操作中,增加了常见情况处理和复杂情况预想,使每名参训人员通过实际操作,解决平台运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培训工作结束后,全区行政执法监督综合平台运行进入
执法人员信息维护确认阶段,历城区法制办将继续群策群力,攻坚克难,确保全区执法监督综合平台正常上线运
(责任编辑:
信息采集员贯彻《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枣庄市长李峰发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署名文章
在《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即将施行之际,4月30日,枣庄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在《枣庄日报》头版发表题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署名文章。李峰长指出,在当前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时期,《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日正式实施。这为我们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李峰强调,具体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是建设法治政府。《条例》第一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对我们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对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措施、监督程序、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规定,并确立了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等10项基本制度,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有力的工作举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责。二要抓好宣传培训。行政执法的前提是知法懂法。要搞好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宣传培训,真正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这一法律武器,大力营造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要突出党政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科学制定宣传培训计划,以专题讲座、专题会议等形式,学深学透《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要抓住行政执法人员这个关键,将《条例》纳入行政执法资格岗前培训内容,促其全面理解、准确掌握各项具体规定;要夯实人民群众这个基础,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积极开展街头宣传、现场咨询等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培训活动,达到领导干部熟悉、带头遵守《条例》,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精通、严格执行《条例》,群众了解、支持和监督《条例》实施的良好效果,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提高执法能力奠定坚实基础。三要严格组织实施。&徒法不足以自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就在于保证法律严格实施。要认真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的监督,保证法律高效有序实施,努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决不允许上岗执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执行《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裁量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围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认真梳理执法依据,科学界定执法岗位职责,合理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究&。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行政执法督察活动,加强对执法权的有效监督与制约,杜绝越权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四要强化监督考核。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贯彻实施《条例》的主体责任,探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路径、新机制,构建适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需求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实施、沟通协调等职能,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监督力度,形成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配套机制,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探索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创新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由负责实施的部门向本级政府书面报告实施情况。要加强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整合利用现有资源,配齐配强监督人员,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正、业务能力强,与行政执法监督任务相匹配的工作队伍。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并将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重要内容,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扎实稳妥开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着力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为加快枣庄转型发展、科学发展、赶超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供稿单位:
枣庄市政府法制办曹县研究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工作
近日,曹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落实工作。会议听取了县政府法制办关于2015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对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行安排部署。
一、组织开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将《条例》纳入年度领导干部学法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充分利用简报、电视台、网站和各类新媒体,宣传《条例》内容;适时聘请法律专家就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领导干部授课。
二、加强执法监督相关配套的机制和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行政执法监督10项基本制度,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实施细则和制度建设,编制行政执法监督流程图,开通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设立投诉举报信箱,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尝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网上在线监督,提高监督效率。
三、加快推进行政权力、责任和市场负面清单公开工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重新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将细化量化的执法依据和裁量标准全部向社会公开;建立好&权力、责任、负面&这三张清单,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建立行政执法证件网上查寻系统,将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全部录入系统,方便群众查寻监督。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按照《条例》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及执法监督队伍建设,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执法监督队伍,同时选聘部分&两代表一委员&作为执法监督员,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力度,以防止权力滥用产生腐败,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供稿: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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