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我签订无效的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同 ,我要离开用人单位 ,该得到多少补偿。

用人单位八年来一直未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后能获多少补偿?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于2005年9月至今应聘在一事业单位会计岗位并兼单位的经济实体既有限公司的会计,从2008年8月因项目需要单位又成立一有限公司,单位没有任何商量的又让我无偿兼公司的会计工作一直至今.并且单位至今也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向单位建议增加会计人员,但一直未果.因工作量过大,工资只有2千多,我想离职,能获多少补偿?
您好!我母亲从1987年开始以临时工的身份在一个工厂工作,96-98年因为搬家原因离职,99年回到厂里继续工作直到现在,一共工作17年,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厂里也一直以各种原因推脱没有为我母亲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今年我母亲已经53岁,前些天厂里以我母亲已过退休年龄为由要求离职,并商议一次性补偿的问题,我母亲目前月工资800元。我想请问下律师,象这种情况,按照规定可以获得多少补偿?如何计算?如果不能和厂方达成协议,因为已过退休年龄,是否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
我是十月十一号离职的,我是以书面的形式自动离职的,我把申请书交上去之后的第三天就没有去上班了,本来还有半个月的工资还没有发给我,但是公司就按照我旷工处理了,我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司上了十个月的班,我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我十个月的双倍工资吗???
我于日到自今在广告公司上班,但是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加班没有加班费,而且有时还是上通宵,第二天照常上班,也没有什么不曾。而且公司也没有缴纳社保,我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吗?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提出续签合同,也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签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合同,劳动者个人可以得到补偿金?如果可以得到,是什么补偿标准。
地区:广东东莞
本人因为工作过度导致腰椎间盘突出住院,住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通知已不再续签,但是可以延期到出院办理离司手续,住院期间公司只发两百多元的生活费,我想问经济补偿金是从合同到期的时候计算还是从我出院的时候办理离司手续的时候开始计算。2005年到号可以得多少补偿金。 我想问的是经济补偿金是从我合同到期的时候平均计算还是从我出院办理离司手续的时候开始平均计算
本人八二年上班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零二年单位以减员增效为名与本人解除了劳动关系,当时补偿四万多元,现在每年的养老保险逐年上涨,一零年将近六千元,现在的物价和几年前已经大不一样,像我这种情况现在是否还可以向单位索要物价上涨的补差。
在单位工作半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要求离职提前一个月交申请。而且这一个月没有休班。如果是我不提前一个月离职。单位就要扣工资。这样做对不对。
请问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是否得到经济补偿 我是2004年7月签定的实习合同,2005年7月签定5年的正式劳动合同,日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请问能得到经济补偿吗?如能得到,补偿金额应怎样计算?谢谢!
单位是日和我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日到期。我们的劳动合同上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应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续签或不续签决定。现在公司日通知我不续签。请问专家,我能不能以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前30天通知我不续签为理由,从而我可以提出让公司给我多少个月的工资补偿金,另外可以再追加1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而产生的代通知金嗎?謝謝!如果我的劳动合同没到期用工单位要辞退,应该得到什么补偿_百度知道
如果我的劳动合同没到期用工单位要辞退,应该得到什么补偿
要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正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辞退的,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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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半年补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补偿你即可。当然按你的工作年限来补偿,另补一个月工资,即年满六个月到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如果未能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辞退,余下的工资要结算清楚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上限是12年(即实际最多支付12个月),用人单位迟延支付的,加付50%以上至100%以下的赔偿金。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支付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不再另行支付经济补偿金。离职前工作不足12个月的平均工资,以实际工作时间的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主要是补充一楼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如果说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单位辞退的话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获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
另外,如果缴了失业保险的话,还可以领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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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在公司的服务期五年,合同中没有说违约金的问题,...
我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在公司的服务期五年,合同中没有说违约金的问题,只是简单地说如果劳动者毕业之后不满五年离开单位的话,劳动者需要赔偿工资及其它费用总数的300%,请问这个协议合不合法?
不合法,在劳动合同中是不能约定惩罚性赔偿金的,而赔偿金必须以他的实际损失为准。对于用人单位出资培训等,在服务期协议中有两项约定会体现,一个是对违约金的约定,一个是赔偿损失的约定。违约金是指劳动者不能履行约定回去上班的话,你要承担的违约金,而这个违约金没有损失产生也要承担,违约金在北京的高限是不得高于12个月工资总和;关于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各种培训和学习的费用,如果用人单位将培训等费用计算在违约金之中,那么劳动者无需支付。如果在关于违约金的内容里没有体现,而是将损失单列出来作为赔偿损失的约定,则需要支付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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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单位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应该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我是1994年7月参加我们镇上的邮政支局邮政储蓄工作,直到2005年,单位才每年和我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我于2007年6月份辞退工作,我到劳动部门申请经济补偿金,劳动部门回答我:你是自己辞退工作的,不给于经济补偿。可我2005年以前,单位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我想,第一,我提出单位补偿2005年以前的经济补偿金,和补交我的社会保险,有没有法律依据?第二,劳动部门说我所在县的邮政局是报账制单位,不是法人单位不予受理,市邮政局说他们也不是独立法人,我不知道我应该到哪里的劳动部门,申述谁?帮帮我吧,谢谢!
 问题来自:辽宁 - 本溪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5:39 咨询人:zhangzheng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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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2条回复
因你是自己辞退工作的,不能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15:48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如果是自己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15:57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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