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跑了担保人起诉债务人可以种他的地吗

热门搜索:
热门专题:
贷投资公司款债务人跑了,担保人应负何责任
提问者:| 浏览次数:25次 |问题来自:马来西亚
贷投资公司款债务人跑了,担保人应负何责任
输入内容已经达到长度限制
您还可以输入
验证码错误
回答 共2条
连带赔偿责任
在担保期内承担还款责任
您可能对以下关键字也有兴趣:
登录并提交回答
登录回答可获积分奖励
还没有账号?
如果您发现不正当的内容或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
举报内容:
举报原因:
(可多选)
含有反动的内容
含有人身攻击的内容
含有广告性质的内容
涉及违法犯罪的内容
含有违背伦理道德的内容
含色情、暴力、恐怖的内容
含有恶意无聊灌水的内容
Copyright &
Soufun Holdings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 举报电话:010- 举报邮箱:我是担保人,借款人跑了!我怎么办!_百度知道
我是担保人,借款人跑了!我怎么办!
我就没有约定保证期!是不是六个月之后!我就不用担保了?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提问者采纳
因未约定保证期限,你的保证责任免除,则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  如果是一般保证,你要弄清楚你和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时,有没有约定保证方式。此后  您好,你就要承担保证责任了。  第一,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是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你们未约定保证方式,则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第二;  第三,并不知所踪。  如果你们未约定保证方式:  首先,本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如果你担保的方式是一般担保的话,债务人(也就是借款人)跑了,如果有“如果对方不能还款的,中止执行程序的。如果在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  如果在保证期间6个月内,您可以对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则为一般保证。  所以,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你的保证责任免除,债权人未要求你承担保证责任的,债务人住所变更,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欠款规定的权利的,您应该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您不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也就是你,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致使债权人要求他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债权人要求您承担保证责任的,推定保证期限自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O(∩_∩)O哈
提问者评价
参考资料:
《担保法》第17条、第25条、第26条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5条回答
如果你是一般保证人时,债权人如果就主债权在法定的6个月之内没有起诉或仲裁时,法定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是的,但这6个月期满时的结果对于两种保证人来讲结果是不相同的,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保证人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话,你的担保义务已经免除。但如果你是连带保证人那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
根据担保法有关规定 是这样的 但是如果债权人在主债务期间届满的六个月内起诉债务人 你的保证期限就会被中断 而重新计算 如果六个月之后起诉债务人 你就免责了 呵呵
不是的,除非那个人出来还钱,不然找不到他就是你的责任
不一定,如果有主债务期满的6个月内,债权人不起诉或者仲裁,期满后,你就免责了.
既然您做担保人了,您有链带责任,如借款人未偿还或潜逃等,必须您替借款人偿还担保的财产。如偿还不了,请您主动去警察局自首,或者去法院诉讼借款人,并配合公安追查借款人......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担保人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欠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
张三借李四20万整张三用工资卡及住房公积金做抵押,两年内还清。
担保人王五
我想请问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时间与借款时间不一致有效吗?
债主告借款人与担保人诈骗成立吗?
时间: 18:38:37
这种情况只能提起民事诉讼。
请在这里输入
您还可以输入500字
担保形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是一般保证的则为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才能够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此时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担保法》第17条第二款)。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18条第2款)。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担保法》第19条)。
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请在这里输入
您还可以输入500字
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请在这里输入
您还可以输入500字
擅长:合同纠纷
擅长:刑事辩护
擅长:刑事辩护
第三方登录
正在为您跳转,如果您的浏览器没有反应请点击
正在为您跳转,如果您的浏览器没有反应请点击
正在为您跳转,如果您的浏览器没有反应请点
正在为您跳转,如果您的浏览器没有反应请点击
在您的帮助下问题已经解决了,感谢您的耐心解答!
客服电话:400-
客服邮箱:
传 真:010-
CopyRight(C)0法网版权所有京ICP备号-1京公网安备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