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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身份不明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知识产权律师 - 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 中国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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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身份不明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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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第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实践中,公安机关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以及自报身份尚未查清的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时间总是以身份不明为由随意计算。对于故意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成年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无可非议,但对于身心尚未完全成熟的未成年犯因身份不清而任意对其关押并不妥当。因而,笔者认为,居于对未成年犯的特殊保护,对身份不明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应予限制,最长时间应限制在法定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内。理由是:   一、成年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身份不明,与其认知、表达能力和公安机关查证方式落后有关,因此对其任意关押会影响他们合法权益的保护。大部分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是因为家庭情况不好,受教育程度差,认知能力和表达能力都比较差导致。身份不明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是本地人,有的还是文盲或半文盲,只会讲方言不会讲普通话,不能准确表达他们的确切住址而无法对其身份进行核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们居住的地区不发达,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尚未加入全国计算机系统联网,而通过复函核实身份的书信无法送达或延迟送达,身份不能及时查清,公安机关就把他当作身份不明处理。如果因此而任意计算羁押时间,势必会影响到他们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身份不明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侦查规定一个最长限制期限,有利于公安机关迅速查清全案和其真实年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第二款规定,对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在实践中,公安机关总是先把此类案件搁在旁边,等其他案件处理完再来查处。因而,对其规定一个最长办案期限,可促使公安机关迅速查清全案。同时,由于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年龄是决定罪与非罪的关键,规定限制其最长羁押期限,还可促使公安机关在限定时间内通过医学手段查证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年龄以便起诉,而不是坐等犯罪嫌疑人自报地址的公安机关寄回相关的身份复函。   三、将侦查羁押期限限制在法定的一般羁押期限内,才能更好落实分案处理原则。所谓的分案处理原则,是指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应当将成年人的案件与未成年人的案件分开处理,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才能够使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未成年人,免受来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的不良影响,也避免未年人犯罪嫌疑人因同案成年人犯案复杂或身份不清而受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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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你算是幸运的啦!有这么多媒体关注你!还有多少弱势群体被警察残害的啊!黑暗着呢!以为北京警察就很高尚啊,他们乱搞收容谁知道造成了多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南方周末就报道了一起)啊,那可都是出来挣钱的家庭顶梁柱啊!实不相瞒小弟我现年20岁,我17岁时就被警察大做了俩次业务,可没人来关注我哟!我也知道跟公安较劲的下场,起诉他们费时费力费钱,很可能得不偿失,也就算了呗!和你一样,我也想用自己的方式收拾这些王八蛋警察,仔细一想也觉得这些王八蛋全死了也不值我一根头发,我还年轻,犯不上因这帮王八蛋毁自己的前途!我和你有类似遭遇,可以说同病相怜吧,劝你坚强点!站直了!也别做太极端行为了!现在警察在我眼中就是垃圾,真正的恶人抓不到,治安日趋恶化,在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倒是挺有本事的!
  人民网:《名人》杂志记者讨工钱的遭遇到底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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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道自在人心。做为一个记者,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人们总是求助于媒体。我希望自己能通过这次事件,真正成为一个敢做敢为、为民请命的记者!哪怕再黑的势力,都要跟它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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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15:39:24 发表评论 IP:219.149.52.*   有理与无理,就看官家一张口。欠钱都赖帐更何况诬告完全是可以干得出来的。法是给我们百姓定的,有钱有权可以没有法。    TOM网友 在
15:12:20 发表评论 IP:218.104.83.*   这个社会太黑了,法律不等于正义。    TOM网友 在
13:26:40 发表评论 IP:211.93.127.*   没钱、没权没说话,这世道。。。。    N 在
12:50:41 发表评论 IP:61.154.31.*   世事难料啊......黑白颠倒的事经常发生,好好惩罚一下恶人,以解民愤!    TOM网友 在
12:18:04 发表评论 IP:61.190.160.*   强烈要求大规模肃清公检法部门!    呜不平 在
11:54:22 发表评论 IP:218.17.61.*   要先让凶恶的悍匪砍了数刀之后, 才能用手还击, 再不然后者就不算正当防为, 这是有强硬后台之人的无恶不做之道, 现实就是这样.    tom 在
11:39:50 发表评论 IP:211.162.238.*   这个社会太黑了,法律不等于正义。    气愤 在
11:39:18 发表评论 IP:210.75.16.*   太气愤了, 连警察局,法院,医院都成了帮区, 你们这些人不有些良知吗, 在美国, 这样的事会发生吗? 没人性..    文化无良 在
11:02:13 发表评论 IP:61.48.120.*   现阶段在各大中小型的杂志和图书发行行业中,都有上述类似现象,编辑是一个前瞻性行业,所以工资和岗位奖金都是滞后发给的,这就造成了离职之后编辑部恶意拖欠或者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的恶性现象,现在太普遍了,新闻出版署或者相关劳动法规制定部门,应该针对此种情况作出相应的硬性规定,否则肯本无法制止这种情况再次发生,什么文化人,很多都不是东西。    TOM网友 在
10:50:28 发表评论 IP:219.137.57.*   呵呵!法律就是富人修理穷人的工具。不要相信法官和警察    khh 在
10:50:10 发表评论 IP:218.242.165.*   和平的要工钱没地方要,稍微有点激动就是什么违犯法律,真不知道中国的法律是在保护谁,给人的感觉是该保护的人肯定得不到保护,不该保护的却总是能得到保护,或者说只要所谓的有人有关系,说你违法就违法,说你犯罪就犯罪.    AA 在
10:35:44 发表评论 IP:218.19.22.*   如果宋有良知,就不会这样.真的希望法律能还人间的一个公道.别让权贵为所欲为才好.    鸣不平 在
10:35:18 发表评论 IP:218.18.213.*   最好查下他带来的这个警察是谁,我相信他一定会有违纪行为,肯定受了贿。企望又纠出一条社会蛀虫。    TOM网友 在
10:30:47 发表评论 IP:61.178.24.*   警察=么人打手?    TOM网友 在
09:36:33 发表评论 IP:220.173.92.*   警察为了人情就可以诬陷他人并剥夺他人自由!这是极为严重的问题!!!!!!这种事情的频繁发生表明政府没有能力约束公务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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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首页:原《名人》杂志记者讨要工钱为何反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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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网:原《名人》杂志记者讨要工钱为何反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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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传媒:.cn/cgi-bin/view.cgi?gid=12&fid=67&thread=6042&date=
   21:13:12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219.153.183.*
   要想公平也很简单,就是什么时候老百姓有权选择自已的领导人了公检法就不会有这些杂种了.      
20:26:00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61.149.211.*
   现阶段在各大中小型的杂志和图书发行行业中,都有上述类似现象,编辑是一个前瞻性行业,所以工资和岗位奖金都是滞后发给的,这就造成了离职之后编辑部恶意拖欠或者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的恶性现象,现在太普遍了,新闻出版署或者相关劳动法规制定部门,应该针对此种情况作出相应的硬性规定,否则肯本无法制止这种情况再次发生,什么文化人,很多都不是东西。      
       
19:30:20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211.167.13.*         
        新浪敢不敢给我发表?   网友们;我们看问题要看他的本质,为何这些事岑出不穷,为什么?为什么?      
       
19:06:56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220.173.17.*         
        人家是有钱有势!又牛B!      
       
17:48:17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61.149.135.*         
        劳动监察机关的公务员们都干啥去了,有事找不找他们了,可发薪金时少一分钱他们也不干呀,现在拿着纳税人的钱的公务员们有几个是真干事的呀。      
       
17:29:27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218.79.100.*         
        灯下黑      
       
17:27:10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218.87.197.*         
        一个婆娘仅借警察在两个男的前那么嚣张,那就可想像真的警察在老百姓前是怎样的了,若警察平时是真正为民的,那傻子才会借他的名来为非作歹      
       
17:26:03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61.170.227.*         
        真的,一到法院很多事就看不懂了      
       
16:47:43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211.94.130.*         
        我无语。   我不知道法律应该保护谁。      
       
15:33:06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61.50.158.*         
        必须有惩办脏法官的制度否则百姓无宁日      
       
15:30:04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210.75.200.*         
        这种破杂志有人看吗?让我想起了一句话,这种破玩意儿,只能用来垫脚!      
       
14:21:50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68.55.99.*         
        都不是好东西.      
       
13:14:42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202.109.210.*         
        黑白不分,公检法系统有问题,哪个混蛋法官判是足球场上的黑哨该开除出公检法系统.      
       
12:19:43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218.14.127.*         
        这叫法律?黑白不分,真为王刚抱!不平请有关人员依法办事。      
       
12:17:20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211.161.219.*         
        那个&&名人杂志&&还不如改成&&流氓匪类杂志&&,都是一些流氓土匪当道.都是该杀的!      
       
11:43:13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220.174.12.*         
        社会就这么黑暗,这些已经不足为奇,能让中国每个老百姓都能打得起官司这才是最奇怪的!      
       
11:39:07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211.162.132.*         
        有问题      
       
11:25:23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61.145.182.*         
        中國的法律是保護有錢有勢的人的,窮人就不要指望有什麼公平可言.      
       
09:10:46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218.28.2.*         
        中国的司法何时才能公正???   中国何时才能真正走进民主司法时代??   中国的普通老百姓何时能真正得到司法公正??      
       
08:59:43 新浪网友 发表评论 IP:61.28.63.*         
        这个应该去上访,把一条线上的都毙了,看以后还有谁敢。   
  支持楼主!!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 00:55:45 网友来自 :220.166.192.*      很明显的一个腐败现象嘛,那个审判的法官肯定有问题,记检部门干什么去了?别忘调查调查他啊 至少那个法官不称职,腐败!还有99口棺材用来装那些家伙!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 22:12:53 网友来自 :218.64.234.*      全国这样的事多了,你奇怪吗?我们的社会还有正义吗?还有公理吗?没有了,太黑暗了,老百姓的心已经麻木了。          新华网友
发言时间 : 20:01:18 网友来自 :218.104.145.*      公理何在
         新华网友 菜青虫
发言时间 : 16:34:53 网友来自 :218.11.20.*      打工记者其实有时候比民工讨要工钱还困难      
  你别说这么多了,没用,你没看现在都没什么人回复了吗?在警察面前没有法律,法律保护不了我们,我们只有小心谨慎,尽量不得罪那些土皇帝,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看看论坛上的警察就知道,有人批评警察他们就完全不顾社区规则对批评人进行疯狂的人身攻击,这些警察在现实中会严格遵守法律吗?会不感情用事吗?而且在这批评警察会被群起而攻之,警察血口喷人骂批评人反而能得到赞同,你能相信这些警察在现实中会公正执法吗?
  原名人杂志社全体记者致北京市朝阳区全体党政领导函    北京市朝阳区全体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原名人杂志社全体记者,请求北京市朝阳区全体领导关注《名人》杂志记者冤案!   2003年初,名人杂志拖欠我们全体记者、员工和作者各类工资、稿费、编辑费各类费用共计十数万元,并制造了震惊业界的《名人》杂志记者冤案!《名人》杂志记者冤案是一起严重侵害记者权益、且侵害规模较大、性质较恶劣的事件,业已引起首都新闻界的广泛关注。我们正在通过司法途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向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者协会举报名人杂志的违法行为!   请求北京市朝阳区全体领导调查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他们是:     朝阳区大屯派出所民警杨帆;   朝阳区公安分局一干警(不知道名字)及分局法医仇海华;   非法拥有二级警司警官证的原名人杂志行政主管宋潇;   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某;  等......     原名人杂志社全体记者 日       相关媒介报道:   新浪网首页:原《名人》杂志记者讨要工钱为何反被判刑?   .cn/me/media/gc//.shtml   新浪网:《名人》杂志记者讨工钱的遭遇到底冤不冤?   .cn/media/gc//.shtml   搜狐网:拖欠工资引发纠纷 《名人》杂志记者冤案调查   http://media./37/25/news.shtml   搜狐网:原《名人》杂志记者讨要工钱为何反被判刑?   http://media./11/91/news.shtml   TOM网首页:原《名人》杂志记者讨要工钱为何反被判刑?   /0-450066.html   人民网:《名人》杂志记者讨工钱的遭遇到底冤不冤?   .cn/GB//8.html   新华网:《名人》杂志记者讨工钱的遭遇到底冤不冤?   /newmedia//content_1157015.htm   新华网:原《名人》杂志记者讨要工钱为何反被判刑?!   /newmedia//content_1169763.htm   千龙网首页:原《名人》杂志记者讨要工钱为何反被判刑?!   //09/100@1700894.htm   千龙网:《名人》杂志记者讨工钱的遭遇到底冤不冤?   //03/.htm   网易:《名人》杂志记者讨工钱的遭遇到底冤不冤?   /61/.html   雅虎(中文):原《名人》杂志记者讨要工钱 为何反被判刑?   http://cn.//1vnny.html   中国网:祸起劳资纠纷 “记者追讨工资遭判刑”调查   .cn/chinese/zhuanti/jzj/438779.htm   中国广播网:原《名人》杂志记者讨要工钱为何反被判刑?   .cn/tbtj/.html   中华传媒网:《名人》杂志记者讨工钱的遭遇到底冤不冤?   http://chinese.mediachina.net/index_news_view.jsp?id=65606   红网:拖欠工资引发纠纷 《名人》杂志记者冤案调查   .cn/Articles/647.HTM   红网:原《名人》杂志记者讨要工钱为何反被判刑?!   .cn/Articles/093.HTM   湖南广播在线:《名人》杂志记者讨工钱的遭遇到底冤不冤   /news/china/DETAILS.ASP?ID=27486   浙江新闻网:原《名人》杂志记者讨工钱为何反被判刑[图]   /China//138120.html   21世纪人才报:记者“追讨工资遭判刑”调查   /news/showarticle.php?id=565   专题:聚焦《名人》杂志记者冤案:   @/mrya     论坛评论:   京华传媒:/bbs/dispbbs.asp?boardID=29&ID=1473   中华传媒:http://bbs.mediachina.net/index_bbs_show.jsp?b_id=1&s_id=93806   新浪传媒:.cn/cgi-bin/view.cgi?gid=12&fid=67&thread=6042&date=   
  &原名人杂志社全体记者致北京市朝阳区全体党政领导函&  已经传送北京市朝阳区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等部门近30位领导.    我们静观其变.  
  如果是我    我会采用暴力    我会让他家破人亡    我相信一点    别人舍得死我就舍得埋  要弄一个人还不简单只要他不是二十四小时有特种部队警卫就能干掉他  也采用暴破的方式  比如说定时炸弹  用CALL机或手机的振动电机  取掉电机换上电雷管  装上一公斤梯恩梯  这样不管你在什么地方  只要打一个手机或call机  立刻就会爆炸  让他们到千里之外或国外去找你吧  也许还不一定知道是你干的
  现在的一些警察死有余辜!
  继续关注。    希望楼主能早日恢复名誉
  关注楼主的遭遇!!    真奇怪,一碰到真实的事情那些自以为手中掌握里正义的什么闲请版主怎么就一句支持话都没有了啊?
  还有一个小小的官司这样打近一年的时间了,咱平头百姓谁耗的起啊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经受理申诉.    有新情况会告诉大家,谢谢大家的支持!因为你们,我看到了世界存在的意义.    
  放马兄,在这你就别感谢别的媒体了,这里有这么多弟兄在支持你,有冤情再去找个好律师吧。或者多找几个报纸的记者来发发。是非黑白关心的人多了总就有个说法了
  谢谢!  提
  近一年了
    这个政府已经让我彻底失望。  如果有革命党,我第一个报名参加。杀死一切反动派!
  看上去很滑稽,一件小事可以发展到这个地步。但是追朔整个过程,追朔过程中的细节之后——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这事真的可以变得这么大。非常棒的戏剧素材,一部经典的黑色幽默剧。司法、执法体系的弹性之猛,都可以用来玩蹦极了。  话说回来,楼主在每个环节中凡是最倒霉的可能性都赶上了,也不容易。这告诉我们,多结交一些相关部门的朋友是必须的,他们的关系和经验至少可以帮你避免最倒霉的选择。  
  关注~~~~~~~    支持楼主    
  曾经制造震惊业界的记者冤案的名人杂志,近日又在大肆招摇撞骗,招聘员工!提醒各位警惕!切勿上当!同时提醒名人杂志的投资商,您的手里还有未还的血债!!!       看看这个黑心的杂志在干什么:         (招聘启示)名人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全彩版大型人物类杂志。杂志创刊十余年来,以名人为号召,关注社会前沿和主流的文化价值取向,展现名利人生的万千姿态,在读者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现因壮大事业发展的需要,诚聘有识之士加盟我们的团队。         上述人员均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为人正派,身体健康。       招聘职位     · 市场推广(若干)       · 广告员(若干)   · 发行员(若干)       · 《好味道》杂志编辑(若干)       · 美术编辑(若干)       · 流程编辑(若干)       · 采编(若干)       · 编辑(若干)       · 资深编辑(若干)       名人杂志社社长于小北、主编赵立程,还有行政经理宋萧-----前哈尔滨某副市长儿子的前妻,这些人渣注定将被钉在历史的屈辱柱上!!!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这末长时间了,结果如何?  要是还有机会的话,不防到医院再找找证据。一般来说医院放射科的报告都会有一分存根保留,尤其是ct,把片子或病历找出来看看是否对自己有利。如果住院的话病历很可能有用,一般比较真实。就怕时间太长了,证据都被销毁了。
  黑恶势力介入传媒 《名人》杂志记者冤案黑幕重重触目惊心           早报讯(记者郑义)震惊首都新闻界的《名人》杂志记者冤案近日似乎有了新的转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始重新审查此案,据悉,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调查《名人》杂志,并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精神,广大党员干部正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中.然而,在《名人》杂志记者冤案的背后,我们看到由个别害群之马蓄意制造的重重黑幕,着实触目惊心!          普通公民拥有2级警司警官证?           根据《名人》杂志几位记者的描述,就在此争吵期间,宋潇多次表示要找人‘修理’他们,并且要对他们动手,她还拿出一个警官证晃了一下,说自己红道黑道都吃得开。王刚(化名)和李某、郝某都表示,宋潇当时说她虽然不是警察,但证件是真的。      记者就此求证于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接待人员表示不可能是朝阳分局的证件,表示将做调查处理.      关于宋潇的身份,据知情者透露,其前夫系哈尔滨某前副市长之子,长期在北京做生意.宋潇本人从未做过警察.也就是说,她只是个普通公民.      普通公民拥有2级警司警官证?她的证件是谁给她办理的?这后面到底隐藏着怎么样的黑幕?记者无从考证.           法医鉴定存在极大漏洞,存在典型人情案特征          就该案来说,指控王刚犯有故意伤害罪的主要证据是那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然而,王刚的代理律师却向记者列举了该鉴定书的四点看法。她认为,这份鉴定书不论是在内容还是在程序上,都存在严重的错误,在未进行重新鉴定的情况下,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1,鉴定书所依据的送检材料虚假.鉴定书所依据的送检材料是北京同仁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CT片。而卷宗中并无伤者宋潇去同仁医院看病的记载甚至没有看病的单据。卷宗中有宋潇去安贞医院看病的单据、X线诊断报告及诊断证明。而安贞医院的诊断报告与鉴定书 的鉴定结论是不一样的,是矛盾的。按照安贞医院的诊断证明及X线诊断报告,宋潇的伤不构成轻伤。辩护人认为,即使宋潇同时也去了同仁医院看病,那么鉴定时也应该同时参照上述两个医院的报告,更何况根本没有同仁医院的看病单据,因此,辩护人认为不管是材料虚假还是两个医院诊断证明有矛盾,都应重新鉴定,否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鉴定书鉴定结论错误,宋潇的伤不构成轻伤。理由,病历摘要和检验所见矛盾。见:鉴定书二、检验 病历摘要:左鼻背略肿胀,鼻背未见偏曲及凹陷形,未触及骨擦感。中隔略左偏。鼻骨CT:双侧鼻骨及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见:鉴定书二、检验 检验所见:鼻背部略肿胀,青紫。CT(164621,SONGXIAO,TONGREN HOSPITAL,)见:双侧鼻骨骨折,左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鉴定工作人员根据什么增加了左侧鼻骨粉碎性骨折,难道真的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吗?由于鉴定人员主观检验错误,因此造成鉴定结论也是错误的。就同仁医院的病历摘要和安贞医院的X线诊断报告,宋潇的伤是不构成轻伤的。          3,该鉴定书之所以存在严重问题,是该案存在严重的人情关系案.该案件据被告人和相关证人介绍,存在一定的人情关系,是否也会影响到案件的公正性。据被告人王刚及相关证人郝某、李某的证据材料证明,在派出所工作人员解决王刚、郝某、李某与伤者宋潇纠纷期间,宋潇打电话让其前夫找来一位刑警,后确实是宋潇前夫带刑警到的派出所,这一情况除王刚陈述外,证人郝某、李某可以证明。当日又在该分局法医鉴定室作了伤残鉴定。这种情况的出现,很难保证鉴定书客观公正。          从目前的证据看,鉴定书鉴定所依据的同仁医院的病历及CT片和费用单据案卷中没有反映;安贞医院的X线诊断报告和病历证明及鉴定书所使用的同仁医院的CT片和诊断报告,伤者宋潇的鼻部伤害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法(司)发1990 6号》第10条的规定,不构成轻伤。因此认定犯有故意伤害罪适用《刑法》第134条第一款是错误的。          4,该案并非故意致伤。该案件的发生是事出有因,而且是伤者宋潇先动手拽破了被告人王刚的皮夹克,王刚在站立不稳的情况下,手碰到了伤者的鼻部,致伤者鼻部损伤,并非故意致伤。从当时双方的情况看,伤者宋潇高大魁梧,王刚身材矮小,而且是伤者先动手拽的王刚,王刚的皮夹克被拽破了20多公分的口子,王刚在站立不稳的情况下,惯性将手碰到了伤者的鼻子,造成的伤害,王刚的行为,尚不完全符合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故意特征。          该案件是一起因劳资纠纷发生的普通民事伤害案件。使王刚在没有得到应有的劳动报酬的同时,还要受到民事及刑事的双重处罚,这对王刚来讲确实是不公平的,而且是伤者宋潇动手在前,负有主要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发生的。          多名记者致函温总理      据悉,本案已引起首都新闻界的强烈义愤,有多名记者联名致函温家宝总理反映此事,要求处理制造冤案的责任人----朝阳刑警及其同伙宋潇,包括名人杂志社社长于晓北,主编赵立程等.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名人》杂志记者冤案必将真相大白.
  太长乐~
  支持楼主!!!
  30万/年?什么杂志啊,贵了
  有一条路可以行得通的,你是记者对不?你应该利用报纸的力量啊。  什么刑警啊?真是我们警队的虫。如果你的情况属实,我介绍一个南方都市报记者给你认识。我最看不惯了。
  希望你打倒那个刑警。你还可以走上访的路。不要害怕。现在不是农民怕警察的,而警察怕农民了。告倒他,清除出警察队伍。
    谢谢楼上老兄!    市委书记刘其已经批示查办,不知道现在怎么查的.我相信一定有结果!          名人杂志记者冤案--中国传媒资本史最肮脏的一页    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老马同志早在100多年前就这么忽悠.传媒资本也不例外!     金钱本身并不肮脏,肮脏的是附着在资本上的为追逐最大化利润而不顾廉耻和缺乏道德的人们.当民营传媒资本逐渐萌芽时,名人杂志那些丑陋的人们(投资商与一手遮天的社长/主编)为我们上演了传媒界最肮脏和最血淋淋的一幕!     克扣员工工资,勾结警匪黑恶势力迫害员工,把几个员工送进监狱,利用黑社会势力恐吓员工......什么叫无恶不作?这就是!什么叫剥削和压迫,这就是!什么叫无耻,这就是!     在动用关系压制反抗/风声过去1年多后的今天,这些龌龊的人们又蠢蠢欲动了.经常嫖娼的主编赵立程回来了,和黑社会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社长于小北也回来了.不知道从哪里又骗来了投资商,又开始招摇撞骗了.     所有直接或间接接触名人杂志的人,过去/现在只有,将来也只有2个选择:要么骗人,要么被人骗,除此之外别无他路,对投资商亦是如此.这个优良传统就跟狗吃屎一样根深蒂固,无法改变.     名人杂志的历史,是传媒经营投资中最为肮脏的历史.每一个有良知和羞耻之心的传媒人,都有责任对这个资本初级阶段诞生的畸形怪胎有着足够的认识和警惕.       附;原《名人》杂志社全体记者公开函:希望能关注一群年轻记者的遭遇!也许我们的一生不会因此而变得消沉和失望!我们是一群曾经风华正茂的青年记者,但是一件普通的民事纠纷,由于个别害群之马的黑手,我们受到了不应有的迫害,工作、生活受到了极其严重的影响,其中部分同事几乎失去了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名人》杂志不仅拖欠我们工资,而且利用关系设计迫害我们,作为主要受害人,不仅至今一分钱工资未领取,还被非法拘留近30天,赔偿1万多元钱,更为严重的是受到极不公平的刑事处罚,找不到工作,生活没有着落,无法维持生存,为打官司倾家荡产,精神上受到巨大打击,几近崩溃,父亲也气成重病,久卧在床;其他同事被非法留置、拘留,莫名其妙被要求交纳巨额款项……这起侵害规模较大、性质恶劣的事件,已引起首都及全国新闻界广泛关注,媒介广泛报道(附后),激起强烈的民愤,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海外媒体也多次与我们联系要求采访。希望能引起领导重视,早日纠正这起冤假错案!  我们要求:1、撤消对陈海燕的刑事处罚;2、责令名人杂志发还拖欠我们的工资;3、追究朝阳刑警的渎职行为与相关责任人的违法乱纪行为,追究非法持有2级警司警官证的宋潇刑事责任!
  顶, 风作案!!!
    北京市委书记刘其已经批示查办,北京市公安局马振川局长也已经批示给朝阳分局,要求严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上报.    如果这里有北京市公安局及朝阳分局各部门的警察朋友,我在此郑重请求各位正义的朋友:请各位在平常的工作和生活中稍微关注一下这个案子,方便请各位帮忙协助调查,这位刑警至今我们仍然不知道姓名,也不知道具体职务.我知道公安有内部网,方便时也请各位帮忙发一下.我相信正义的人永远是大多数!谢谢你们!    
  已阅,郁闷中    
  天,还没结束啊!如果没涉入过案子的人,可以梗着脖子说:拿法律啊!用法律说话!等自己遇上事了,才知道法律是不管用的。当然这么说是有些偏颇,对两个从集市上打到衙门来的人--一个王二狗、一个刘小猪来说,法律还是公允的。唉,有时候法律就只是没有背景的穷苦人的法律啊!  唉唉,让人说什么好呢?  关注中。
  黄静死了都白死了,你这算轻的了,唉~~~~~~~~~~
    还没什么动静......
  ====================  作者:都市放马
回复日期: 14:19:00
        北京市委书记刘其已经批示查办,北京市公安局马振川局长也已经批示给朝阳分局,要求严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上报.  ===========================  如果能有结果这样最好。  现在比较有效的信访方式,就是直接给领导写信,用EMS,有回执单的。如果涉及到公检法若干部门的,就给市长写信,公安局一家的,就给公安局长写信。如果在天安门以东处理不了的,就去天安门以西上访。  马局长最关注的就是信访件,几乎每件都过问,有一些影响比较大的,亲自听取汇报。    最后,强烈谴责那些警察败类!!
  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你的冤屈很快就会让你得到一个你基本上满意的答案了~~~因为你的案子已经惊动了高层,而且在社会上有了一定的影响.  然而,这正是你遭受不幸的根源~~~~~~~~~不是有一个良好的制度在制约权利,而是上级的意志决定了一切.
  老兄:我觉得你有点造作,只要你所说的是事实的话,你尽可以去上诉,没必要在这里搞这玩意,相信法律会给你一个公正的说法。一开始你就说你不存在着故意,但你拿不出什么证据来证明,现场那么多证人,没人帮你说话吗?作为案件定性的鉴定结论,你也没办法去推翻。我看你还是花点时间去学习好,不要在这里给那些有心人利用了。刚开始看时觉得你的遭遇值得同情,但看到后来就有点变味了,相信好多人都有我这种感觉!
  支持楼主能坚持这么长时间,一般的人很难做到了!以前的时候感觉什么都懂,有了法律什么都不怕,在网上见到不平的事还指点一下,但通过楼主这件事才感觉到这阴暗面离自己这么近啊,简直生活中随时都能发生,我都感觉有些消沉了,还是在学校里一辈子都不要出去了,做教师挺好的,和外界联系少!但我会尽一切的力量来支持中国法律制度的完善,支持一切真善美的力量,让他们感觉不到孤单!!对黑暗势力我恨之入骨!!!!!
  妈的!!!!  看的老子头疼!!!  这种情况 逼在老子头上就是大家一起死!  拿法律整压无辜老百姓 妈妈的B   老子连捅N个 杀了那些狗官!和哪个贱货
什么法律不法律  有关系就是法律 有钱就是法律 没钱没关系 法律就是看不来!  惹毛老子 老子往你家灌汽油 全烧死了!!!  烧了就跑 然后第二天又放一次 搞光 最好把贪官什么的一起搞死  你死的也光荣 你现在钱也没了 还扣上了个刑事犯名字!你冤不冤啊!!!你以后工作还想找到工作?不如一起死!!!!  有一些杀人技巧和一些其他具体详情 请加我QQ: 一起策划!反正不想活了!!!
  这1年多下来,真的感到很疲惫。真的感谢天涯里的这么多朋友。    感谢TACteam,您的建议很好。还有yxl8013,谢谢支持!    “网络商务通”兄,我们所处的是一个极度变化和腐化的社会,但我们还是要保持理智,学会与恶势力抗争,要发挥智慧和勇敢精神。    回复水清月影明兄:上诉和申诉都做了,一直在等结果。如果不是这些司法机构互相拖拉推委,不至于拖这么长时间没有解决。上网讲理也是无奈之举,谁受得了司法机构回复的毫无意义的漫长等待啊?所谓“别有用心”的人,我想只是极个别,我感到绝大部分都是善良的网民,而且大家都有最基本的判断能力。    像许多人一样,我们从小就接受的是正面的教育,以为这个社会有多光明,有多完善,其实这个观念在我们逐渐走向社会的过程中会慢慢改变;实话说,当我真正面对黑恶势力的时候,我真的没想到他们会这样歹毒和没有人性。只有亲身经历黑夜的人才知道什么叫黑暗。在那个天寒地冻的冬天,在北京朝阳区看守所,与那么多穷凶恶极的刑事犯挤在一个简陋的破窝里,吃的还不如猪,面对遥遥无期的悲惨的前途,真的感觉世界末日来临,感到世事苍凉,万念俱灰。但是后来还是挺过来了,因为,我们大多数同时也接受这样的教育:做人要正直、勇敢,善良。虽然一介书生,但还是要有骨气,所谓威武不能屈。绝对不能不能放弃对真相的追求,不能放弃放弃对邪恶的惩处。    这1年多,我确实改变了很多。但是我觉得,遭受过苦难的人们应该活得更硬朗,更踏实。    与各位共勉!有好消息随时告诉大家!  
  放马你看到天涯里真的有很多警察朋友在为你出谋划策,其实你是很冷静理智的男孩子,在关键时刻你知道到这里来寻求帮助而没有想某些人一样上来就是恶意漫骂。我非常同情你的遭遇,在北京你没有庞大的关系网是很难立住脚的。我生在北京长在北京,但我也特看不惯一些北京人高人一等以强凌弱的霸道(其实我的生长环境非常好,父母都是有50多年军龄的老干部)。我离开北京已经10年了现在仍然不喜欢北京(是比较抵触北京人),希望你在北京混的越来越好,也希望你不要对警察、权利机构心灰意冷,你只有在深深的溶入这个圈子的时候才会有如鱼得水的感觉。  祝福你!  
  坚强一点兄弟。。。不要轻易的放弃,好人总是比坏人多,黑夜过去就是黎明的曙光!
  楼主书生气十足,当时如果你背后有人,或者有钱,绝不至于让你受这么长时间的折磨。现在的你应该提起精神,努力去赚钱,在这个国家里,你没权就要做个有钱人。我是现实了点,可这社会就是这么现实。
  民告官就要做好投入100%产出10%的准备  碰到这种事情还是舆论比较有效,不过当心别被别人给妖魔化了  认倒霉吧,把你的经历告诉的朋友们,说不定有哪个朋友出于义愤就帮你摆平那娘们也难说,不过只要不是你指使的,再想让你进局子也没那么容易
  都市放马兄弟:一年来你成熟了许多,凡事都有两面性,对于此事希望你从好的一面去看待,这是你一生中最难得的财富,经过此事,你今后的路你会走得更坚实。人只有靠自己,尤其在关键时候,无论你想如何惩罚邪恶,请你全方面地考虑清楚,并且考虑到最坏的结果。我认为用你手中的笔作武器是最好的,我希望我们的媒体又多一个正直、勇敢、有智慧的记者。  
回头看看中国20多年来的变化,感觉黑暗(起码是大面积的黑暗)会过去的,革命总会有牺牲,只有鲜血才能擦亮人民的眼睛。你的苦、你的冤受得值。  祝福你
  附:《名人》杂志黑档案      主管:黑龙江新闻出版局      主办:黑龙江少儿出版社(办公室电话:7)      《名人》杂志社社长:于晓北 手机:     主编:赵立程 手机:(为逃避责任,已经消号)     宋潇:手机:(为逃避责任,疑已经消号)     投资承包商:薛卫东(手机:)     在京办公地点:北京朝阳区亚运村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纪委:010-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院长办:010-    北京朝阳公安分局纪委:010-    北京朝阳公安分局办公室:010-
  我说了警察没几个好东西了
  楼上的一定是个好东西!俺越看你越象个东西。      再次请你说话尊重一点。我是认真的!!!
  ======================  作者:raphear
回复日期: 21:01:00
    我说了警察没几个好东西了  =======================  放眼全球,就你这么一个好东西。  
  找到2年前的报道。这个贱妇住在那里我知道了。      物业公司救助业主 及时保住产妇生命(附图)     --------------------------------------------------------------------------------.cn 日10:1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杨兵)昨日,在中日友好医院妇产科,39岁的宋潇躺在病床上,拉着特地来看望她的北京圣馨大地家园物业公司职员王巍的手,连声道谢:“要不是你们,我可能早就没命了!”      宋潇是圣馨大地家园物业公司的一名业主。4月8日,已经怀孕两个半月的宋潇上洗手间时,突然感觉肚子非常难受,一阵阵的疼痛让她根本无法起身。由于当时家里人都不在,   宋潇强忍疼痛爬进卧室,抓起电话向物业公司求救。      物业公司客户部主管董晓鑫接到电话,,立刻和同事王巍赶到宋家。董、王二人看到宋潇躺在床上,脸色苍白,身上盖着厚厚的毛毯,衣服已全被汗水浸湿,嘴里还一个劲喊冷。两人赶紧给120连打两个加急电话,之后小心翼翼地给宋潇翻身,缓解她的疼痛。      上午10时30分左右,120急救车赶到,由于宋潇的爱人去天津出差,一时难以赶回,王巍主动陪着她去了医院。直到下午2时左右,宋潇才脱离生命危险。医生说宋潇入院时,已失血3000毫升,而且腹腔里还有大量淤血,若不是送来及时,生命就可能难保了。    王巍和宋潇谈笑风生。王海欣 摄
  圣馨大地家园,    楼盘名称:  圣馨大地家园  销 售 证:  京房内证字第531号   城  区:  朝阳区望京新城西部中段k7区   地理位置:  望京   环线位置:  四环至五环
  价  格:  均价5400元/平方米   
  希望你坚持下去。别在恼人的等待中消沉。  衷心希望你能赢得官司。让我们能看到一个希望。
  警察。。。哼。。。。
  看了将近2个小时,才将这个贴子及所有的回贴看完.本来以来这个贴子应该会有个结局,没想到看到最后还是要等待.楼主,我支持你!      关注中......!  
  索要欠薪 《名人》杂志记者锒铛入狱      大家好!我是白帆。在这集节目中,我们针对北京《名人》杂志一名记者因为索要工资被判刑的有关情况展开调查。     请听报道录音     进城打工的 农民工资被拖欠,在中国各个城市普遍存在,并且因此引发的纠纷中国各地媒体时有披露,广为人知。然而,新闻单位拖欠记者的工资以及自由撰稿人的稿费,似乎并不多见。所以,首都北京的《名人》杂志的记者因为讨要工资被判刑的个案,引起了各地网站的密切关注。事件发生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五日,当时,离中国的传统佳节春节还有四天,《名人》杂志社六名记者到位于朝阳区的办公室去领工资,准备回家过春节,没有想到,他们此行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前《名人》杂志的记者王刚介绍说:录音     由于双方对记者应得的稿费和编辑费在数目上有不同意见,因此发生了纠纷:录音     他还介绍说,由于有关部门偏袒原告宋潇,因此在审讯过程中,公安人员采取了诱供的手段:录音     王刚还介绍说,他在被关押期间受到虐待:录音     为了核实王刚所介绍的情况,记者打电话给《名人》杂志的社长于晓北,但他拒绝接受本台记者的采访。录音     据王刚介绍说,随着事态的发展以及他本人受到的压力,他希望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然而,事与愿违,宋潇找到了对自己有利的鉴定,检察机关因此对王刚进行起诉,王刚介绍说:录音     为了了解检察机关该案的立案以及起诉过程,记者打电话给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张福增,这位检察官介绍说:录音     这位检察官还否认在办案过程中受到外界的干扰:录音     而王刚认为,该案存在着严重的人情关系,公检法有关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受到了控方的压力。就这样,王刚最后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而负责裁决这一案件的北京朝阳区法院法官胡金伟对本台记者表示,他不便透露案子的细节:录音     记者又打电话给刘刚的律师葛传洪,询问判决的有关情况,但这位律师也表示她不方便透露细节:录音     据了解,《名人》杂志社拖欠记者工资以及撰稿人稿费情况时有发生,北京青年作家余杰就曾经为《名人》杂志撰稿,但稿费也被拖欠。余杰对记者表示,《名人》杂志因经营不善,所以拖欠稿费。他还介绍说,类似《名人》杂志用官方的刊号、但由私人资本注入的刊物,拖欠工资或者稿费的情况十分普遍:录音     曾经出版过两本书、在北京新闻界颇有名气的王刚对本台记者表示,他一直遵纪守法,对于自己因正当理由讨要薪水最后被无端关押然后又判一年刑的结果,他感到难以接受:录音     他认为,中国的公检法系统存在着很多问题:录音     据调查,王刚被判刑之后,原《名人》杂志社的全体年轻记者发表公开信,对公安机关执法的方式以及法院的判决表示抗议。他们在公开信中说,我们是一群曾经风华正茂的青年记者,但是一件普通的民事纠纷,由于个别害群之马的黑手,我们受到了不应有的迫害。这些年轻记者在公开信中还要求撤销对他们的刑事处罚,责令《名人》杂志发还拖欠的工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法乱纪行为。   
    以上是美国一家电台的采访。  国际上一些记者同行表示关注。最近准备接受美国纽约时报和华盛顿观察的采访。    难不成要让布什同志知道才能解决吗?    宁将剩勇追穷寇!    有点秋菊打官司的意思。  
  关注中......
  up  楼主保重!尽量珍重自己,坚持与黑恶势力作斗争!!!    
  祝贺胡总书记掌管军权。希望胡总改善法制环境。  
  楼主,看着你真的像个秋菊,作为一个你认为黑暗行业的从业人员,我可以告诉你,你走了很多弯路。如果你一开始就借助媒体的力量而不是相信作为工具的法律,也许不会有今天这个结果。我建议你申诉,因为案底不仅对你有影响,你的孩子将来也会受到影响。从你的供词来看,结果没有错误,区院和中院都在走一条合法的道路。所有的证据都对你不利,我觉得你应该做的是想办法改变认定事实的证据,而不是去追那些让你走到今天这个地步的人,因为毕竟自己是重要的,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你可以在任何时候去发泄。失眠时候得一点儿废话,有什么不妥的地方见谅。
  上中央电视台吧,找外国大媒体吧!!别的没用!当成孙志刚事来做
  不少学者批评司法鉴定机构隶属于公安系统内部,由公安机关组织鉴定工作是“自侦自鉴”。鉴定机构多头并存、各自为政、司法鉴定秩序混乱的局面在中国普遍存在;在刑事案件的诉讼中,公、检、法机关各有自己的鉴定机构,“自侦自鉴”、“自检自鉴”、“自审自鉴”的现象十分普遍。公安机关的“自侦自鉴”是中国司法鉴定秩序混乱的明证之一。 “自侦自鉴”最大的危害在于破坏鉴定工作本身的科学性,破坏法律公正、滋生权力腐败。当执法者发现可以控制鉴定活动的时候,一个新的滥用权力与权力寻租的领域也就浮出水面了。既然执法者可以任意拿捏鉴定活动与鉴定结果,他们完全可能利用鉴定活动为自己谋取不法利益,而这一切的后果只能是法律公正与尊严的丧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留个记号。  
  顶,等待结果!    呵呵,别急,咱慢慢等.人不报,天也会报地,那恶女人不是已经老来丧子了吗?估计她那个娃儿是没啦.    其实这次冤枉对你,对这个社会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瞧你,通过这件事一年以来成熟多了.也相信你将来必将是一个能够伸张正义地记者.而且是经过烈火磨励的那种.    至于那些陷害你的人,他们的内心一定是经常恐慌地,他们也在你的苦苦执着中等待着自己最后的下场.    最后,你的勇气是值得的,敢于追求黑幕真相与合法对待的公民不多了.相信这件事必将会真相大白于天下的.    期待中~~~~~~~~~~~~~~~~~    最后说:    一定不要留下被判刑的记录,清白啊,不能这么毁于一旦.    最后再说:    你打了她的鼻子时的心理状态永远不要承认.呵呵.没恶意啊.
  这类事算比较常见的,关键就是伤情的鉴定,轻伤和轻微伤的区别本来就模糊,同一个伤情一个认为是轻微伤,另一个可能认为是轻伤,完全在鉴定人的判断,这个鉴定很关键,是质的区别,呵呵。但最后给你判了刑(虽然只是缓刑),还是有点意外,对方有点过分了、不懂事~~~    不过对方也肯定费了不少劲,损失可能比你还大,嘿嘿    建议楼主摆正心态、息事宁人吧~~  不过如果楼主觉得心里不平衡,那么现在的路子走的还是对的,国内媒体不会对这种事感兴趣~~~就要找国外的媒体,即使最后没结果,也要让对方恶心一下~~~  如果楼主心里极不平衡,建议您弄炸药若干(别拿个热水袋揣怀里就去了,切记~~~),然后~~~
  轻伤和轻微伤在医学上很漠糊,有时没办法区分,从这找到突破口基本没机会。(CT在软组织伤方面无参考价值)。提醒一下!!
     作者:都市放马
回复日期: 21:21:00
          以上是美国一家电台的采访。    国际上一些记者同行表示关注。最近准备接受美国纽约时报和华盛顿观察的采访。        难不成要让布什同志知道才能解决吗?        宁将剩勇追穷寇!        有点秋菊打官司的意思。  ------------------------------------------------------------------  都市放马兄弟:以上材料已阅。让境外媒体介入你的案子不大妥当,还是相信政府嘛。供酌。  
O:我想做个好人。
I:去跟上帝说吧!
O:再给我一次机会!
I:对不起,我是警察!
  相信政府?呵呵~~~~~~~~    你让楼主怎么相信政府?    就此案而言,不能把希望寄托在政府上了    不信任政府不等于不爱国,“爱国的最高形式是异议~~~”嘛    现代国家的政治架构的形成、权力的制衡安排就来源于人民对政府的不信任~~~“一个强大的政府是对民主的最大威胁~~~”(当然,这句话我也不全赞同~~扯远了,嘿嘿)    支持楼主告到联合国~~~嘎嘎    
  1,正当防卫肯定够不上,你们3个人对她1个女人。  2,案情很简单,在那个女人和你们扯打的过程中,你打了她的面部。法医鉴定即使够成轻伤,一般应该由受害人自诉,法院直接受理。公安有点多事了。你本人也可以申请对她重新鉴定。  3,拖欠工资,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打伤了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名人杂志记者冤案责任人于晓北未受处罚 反升黑龙江出版总社副社长      
近日记者获悉,制造名人杂志记者冤案的责任人之一、原《名人》杂志社社长于晓北,不但未受处罚,反而升职黑龙江出版总社副社长。这是近期黑龙江新闻界一大怪事。消息传来,许多记者对此议论纷纷,引以为耻辱。看来要当官并不需要什么人品与道德修养。     
在此强烈谴责现黑龙江出版总社副社长于晓北!多行不义必自毙!   
于晓北手机:   
  同情楼主的遭遇  我觉得楼主翻案的可能性不大了,  过了这么久了,法医鉴定不可能重做,  凭你的一面之词法官怎么相信你这个法医鉴定是在不公平的情况下做出的呢!二审终审。  早点摆脱这件事的阴影,积极面对明天的生活才对啊!毕竟未来对你是最重要的。
    11月8日,记者节,将发表致胡锦涛总书记公开信——《整顿公检法,维护共产党形象》,并宣布在冤案未解决期间,我本人不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不再支持现政府领导。同时本人也不参加任何反党机构。
    留个记号  ——————————————————————————————————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惩处 警察权将受规范     央视国际 (日 21:04)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人员25日在分组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时提出,要确保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必要惩处,同时进一步规范警察权的行使。针对出现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的错误等“执法者违法”现象,应明确法律责任以加强监督。       
  吴邦国委员长参加了上午的分组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不适应社会治安管理的需要,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很有必要。草案总结了十多年经验,内容符合执政为民、执法为民、保障人权的原则,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       王宋大委员说,近年来,地方公安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同时,也出现了执法者违法现象。草案对执法主体缺乏相应约束性规定,建议增加法律责任内容。王茂润委员说,草案中应该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和警察公正执法的责任,如果存在执法违法或造成冤假错案的也应当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李连宁委员说,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及到和其他许多法律的衔接,如文物保护法、选举法等。在立法过程中,应积极对相关的法律进行全面清理和修改,做好衔接工作。此外,一些委员还就其他相关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朱相远委员提出,国外一些地方立法规定,违反社会治安行为受到处罚后将记录在案,以供别人查阅。应借鉴国外的规定制定相应的一种记录方法,比如输入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劣迹”太多,个人的社会信用及公众形象就会下降,从而可以起到管束作用。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刘山在认为,草案对制造噪音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邻里生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规定,但缺乏单位造成噪音行为的处罚规定。应加大对单位违法的处罚力度,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常委会会议下午还分组审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     
  国际歌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  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  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要为真理而斗争  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奴隶们起来起来  不要说我们一无所有我们要做天下的主人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  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我们要夺回劳动果实让思想冲破牢笼  快把那炉火烧得通红趁热打铁才能成功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是谁创造了人类世界是我们劳动群众  一切归劳动者所有哪能容得寄生虫  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吃尽了我们的血肉  一旦把他们消灭干净鲜红的太阳照遍全球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兄台不知道现在唱国际歌也可能被判刑吗?
  很老的帖子了,不知楼主结局如何?
  请问~~~~  
  可能还是没有翻供  认了
  丫的~花了一个多钟头~终于都看完了~  我也觉得改判的机会不大了~  继续关注~  
  像许多人一样,我们从小就接受的是正面的教育,以为这个社会有多光明,有多完善,其实这个观念在我们逐渐走向社会的过程中会慢慢改变;实话说,当我真正面对黑恶势力的时候,我真的没想到他们会这样歹毒和没有人性。只有亲身经历黑夜的人才知道什么叫黑暗。    ---    ----  在我看来。社会存在黑暗是正常的。有光明就有它。    不过。就你的案件来看。 什么最不幸的都落到你头上。。同情。    公安是有权利对需要侦查的轻伤案件使用刑事管辖权的。 但是你递交申请重新鉴定的申请书没有?(在我这里。轻伤鉴定收费是72元。另外领鉴定表医院收费100元。--这是黑钱。)在法院为什么没能够重新鉴定?
轻伤调解后还判处缓刑。有些太过分。你应该在调解书中要求原告撤回(或放弃追究刑事责任)起诉。
还有。轻伤检察院介入这一块我还没碰到过。
其他哪位网友知道?     。。。有位网友说的好:因纠纷, 一个女人被三个男人阻拦(限制自由?)并受到一定伤害(违法结果。)怎么说也不会是正当防卫。    我是新来的关注一下。  守着良心工作,放下包袱生活。
明明白白做人,平平安安度过。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你已经犯罪;从感情的角度来看,你挺可怜;总的来说,法律没有错,错的只是你的认识。如楼上所说,你这种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的行为,当然,构不构成犯罪又是另当别论。另外,如果说这案子能向对你有利的方向找到突破口的话,只有在伤势鉴定找,因为我虽然我很同情你,但纵使从你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因为现在也只看到你的一面之词),严格地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你也已经存在犯罪的行为,不同的只是程度轻重罢了,有时,感情、关系是不能代替法律的,特别是你这种没有背景的人。
  时间将拥有变成失去。迟到的正义不再威严。多复印资料,不停的信访,特别是重要的日子(但不能指望有结果,要当本身就是结果)。这个成本低。让骚扰作为对他的惩罚。但你要提高自己,不要自己堕入黑暗,你有些失控了。要记得,生活还将继续.....
    楼上两位说的都 8错!    。。。。。    好好想想。最重要是心态好!    是的。 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其他都是次要。为生活添光彩。。。
    叶落秋风中兄,感谢你!!!“迟到的正义不再威严。”是的。更何况连迟到的正义都没有!这个荒诞的世界!那些承受苦难的人们,那些歹毒的人们、那些昏庸无知麻木的人们,组成了我们身边的这个社会。    780121,我不敢苟同你“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你已经犯罪;”的观点!更不同意“从感情的角度来看,你挺可怜”。我不可怜,是这个社会可怜。而这个可怜的社会像许多曾经的社会一样即将走向灭亡。我对此深信不疑!!!  
    让我们准备好,迎接新社会的到来!    
    欲悲闻鬼叫  我哭豺狼笑  洒泪祭雄杰  扬眉剑出鞘    
  还没有完呢?  楼主同情&佩服!
  好久没有看到楼主的消息了,想来还是没有翻案。继续关注中。。。。。。。。
  楼主遭不测了,无言。  
  这个和天涯的用户强制守则不副阿,赫赫。  不过这个社会正是烂阿,就看你有没有后台了。  杂谈有片 双规后注意事项 能很清晰的解读为啥那个编辑还升官了,  人家立场坚定,坚决站在党的领导们的身边嘛。     作者:都市放马
回复日期: 11:53:00
          11月8日,记者节,将发表致胡锦涛总书记公开信——《整顿公检法,维护共产党形象》,并宣布在冤案未解决期间,我本人不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不再支持现政府领导。同时本人也不参加任何反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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