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军人社保还差四个月还要交多少钱?

一、档案为村老干解决政策待遇

唐XX,1954年出生,1984—1997年先后连续担任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等职务。根据我县关于村级主要干部连续任职10年(或累计15年)以上的,离任后年满60周岁可享受相关优惠待遇的政策精神,唐XX符合享受优惠政策待遇的条件,但其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乡政府工作人员发现其任职档案资料欠缺,任职有间断。于是唐XX便来到沅陵县档案馆查阅其任村委会主任及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的档案资料。

在乡人民政府移交的全宗档案里,档案馆工作人员找到了唐XX从1984—1997年连续担任村主要干部的完整原始档案资料。根据档案馆出具的档案证明,唐XX顺利地办理好了相关手续,享受到了120元/月的村级老干优惠政策待遇。

按目前120元/月的老干政策待遇标准和唐XX活到75岁计算,(120X12X15=21600元)这份档案为唐XX带来21600元的经济效益,使唐XX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安度晚年。

二、独生子女档案——办理二孩证的依据

随着国家对计划生育单独二孩政策的全面启动,今年以来,前来我馆查阅独生子女档案的人数明显增加。

钟XX(男,1983年出生)、向XX(女,1986年出生)夫妇是沅陵镇居民,于2008年生育一孩。由于钟XX是独生子女(向XX非独生子女),根据国家及湖南省计划生育单独二孩政策,他们符合政策条件可以申请生育二孩指标。在夫妇俩到计生部门申请办理单独二孩手续时,才得知还需要钟XX的独生子女相关证明。由于钟XX的独生子女证在多年前搬家时不慎就已经遗失了,于是夫妇俩来到县档案馆查阅其独生子女档案。

夫妇俩在档案馆的县计生局业务全宗档案里,找到了钟XX父母亲1984年的《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申请表》原始档案资料。最后根据这份独生子女档案证明,钟XX、向XX夫妇顺利地申请办理了计生单独二孩生育手续。

三、退伍军人档案——享受社保优惠政策的依据

张XX,1960年5月出生,1979年1月参军入伍,1982年1月复员。1995年,张XX离开家乡来到广东省深圳市一家保安公司上班,今年张XX所在的单位给员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手续,要张XX提供其退伍军人档案,以便把其三年军龄计入社保工龄,使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社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待遇。

2014年6月,张XX委托他的一个亲戚来到县档案馆调取他的原始退伍档案,张XX所在的保安公司根据他的这份原始退伍军人档案给他办好了社会养老保险手续,使其享受到了国家政策规定的退伍军人社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待遇。

李女士与熊先生于1999年结婚,2001年生育一女孩,由于性格不和,俩人于2008年离婚,李女士至今还没有再婚。今年李女士准备购买新房,在办理购房相关手续时被告知还要本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由于李女士的离婚证已经遗失,于是她来到档案馆查阅其2008年离婚档案。李女士在档案馆查找到了当年的离婚档案,李女士拿着档案馆给她盖了章的离婚档案复印件,然后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了其目前的婚姻状况证明。这样,李女士顺利地办理了购房的相关手续,婚姻登记档案为李女士购买新房扫除了程序上的障碍。李女士这才认识到档案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重要性,包括这常用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档案惠及千家万户。

五、招工档案解决退休难题

黄XX,男,1954年出生,沅陵县XX厂改制企业职工,今年年满60周岁,今年7月,其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李某在给他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其职工档案里缺少了一份重要的东西——招工表。由于其个人档案里缺少了原始招工手续,所以在办理黄XX的退休手续时遇到了很大难题。

于是李某抱着一线希望来到县档案馆,查阅黄XX当年的原始招工底子。在档案馆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和认真查找下,最后终于在原县劳动科招工档案中找到了黄XX1971年的原始招工通知存根。

根据档案馆提供的这一纸档案,李某最后在社保局顺利地为黄XX办理了退休手续,使黄XX拿到了1800元/月的退休工资。

六、独生子女档案——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

根据国家及湖南省2014年新出台的相关独生子女政策,原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在本规定实施时仍健在的,可以选择一次性5000元或者每月80元的奖励方式,但奖励方式只能选择一次,选择后不得更改。原已兑现或部分兑现一次性5000元奖励金的,如选择每月80元奖励方式,则从2014年1月1日起抵扣完原领奖励金后,再按每月80元的标准领取奖励金。

奖励对象必须持有《独生子女证》等有效证明才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优惠政策待遇。由于许多独生子女家庭的《独生子女证》遗失,因此,独生子女档案成为他们享受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今年内,来县档案馆查阅独生子女档案的人不在少数,通过查找《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申请表》原始档案资料,使当年响应国家“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父母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待遇。按目前80元/月的标准、平均每人领取15年计算(80X12X15=14400元),独生子女档案使他们每人享受到了14400元的优惠政策待遇。

七、知青档案给我补回了工龄

 我是沅陵县一国营林场的职工,今年年满60岁,单位在给我办理退休手续时,要我提供当年知青下放时的原始证据,否则知青下放将无法计入工龄。当时我感到很着急,因为40多年过去了,当年的知青下放证早已毁损,上哪儿去找证据啊!当我感到无助时,有朋友提醒我:“你可以到县档案馆去碰碰运气,看是否能查到你当年知青下放的原始档案资料。”

于是我来到县档案馆,我向档案馆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档案馆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我。在档案馆工作人员耐心仔细地查找下,不到二十分钟,就找到了我1972年3月知青下放到沅陵县某林场的档案,档案里详细地记载了当年我们一起下放到林场的知青情况信息。

根据档案馆给我出具的这份知青下放证明,我顺利地办理了退休手续,使我补回了知青下放的7年工龄。通过这次亲身的经历,让我真正感觉到了档案的重要性。就是那一张张微微发黄的纸张,记载着历史的点点滴滴,传承着人类的文明与进步。档案不愧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我们全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好档案。

八、档案推动重点工程建设

随着我县经济建设步伐地加快和进一步深入,各种社会经济矛盾也呈现出一种多发事态,在经济建设中的各种征地拆迁补偿所牵涉的经济利益矛盾层出不穷,影响到了经济发展的环境,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我县“两桥一路”重点项目实施以来,征地拆迁所涉及到的沅陵镇和太常乡个别村组由于山林权属存在纠纷,山林界线不清,村民手上也没有相关确凿的证据,山林土地归属存在争议,因此,几批村民先后几次来到县档案馆,查阅上世纪80年代责任制分山时的村组集体山林管业证。

通过查阅山林权属档案资料,在历史实事面前,村民纷纷表示愿意服从历史档案的事实依据。从而使山林权属纠纷得到了有效地化解和平息,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安全的外部环境保障。

九、北溶古镇——历史辉煌的记忆

因2004年6.23特大洪灾,北溶古镇走完了她2000多年的辉煌历程。通过查阅和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名人回忆及走访长者,2014年6月,由李永涛主编,中国戏曲出版社出版的《北溶古镇》一书问世,该书记载了北溶古镇的辉煌历史,使北溶古镇犹如一幅美丽的画卷永远留在沅陵人民的心中。

北溶古镇地处沅陵县中部,沅水北岸,距沅陵县城约30千米。北溶历为区乡治地,自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始置沅陵县属沅陵县管辖,北溶古镇街道繁华,历史悠远,文化深厚,环境优美,人才辈出......

1993年因五强溪水库建成,集镇就近后靠整体搬迁建成新的集镇。2004年6月23日,因特大暴雨使搬迁后的新集镇发生了严重的地质灾害,产生了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灾情发生后,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等领导亲临现场组织救灾工作。通过地质专家勘察,并经过专题研究讨论,然后决定对该集镇区域内的群众和单位全部进行搬迁,并将该集镇废弃。2004年至2007年历时三年多时间,对集镇的22个单位,500多户近2000人进行了搬迁安置。

悠悠历史长河,北溶古镇虽然不复存在,但其辉煌的历史永远不会被抹去,《北溶古镇》一书使北溶乃至整个沅陵人民及子子孙孙永远记住北溶古镇曾经的繁华与辉煌。

十、档案化解山林土地纠纷

山林权属档案以历史实事为依据,客观公正的为当事人双方提供合法的历史依据,为稳定农村局面和构建和谐社会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今年以来我县凉水井镇多名村民因山林土地纠纷先后来到档案馆查阅村组及个人的山林权属档案,通过查找1953年土地房产证及1981年山林管业证存根,根据档案记载的确凿历史证据,在实依据面前,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愿意服从历史实依据,化干戈为玉帛。

山林权属档案有效地为当事人双方化解了山林土地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安稳与和谐,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十一、一份关系一个人的身份和存在的证明

邓某是一名普通的乡镇干部,自一九九五年参加工作后,已经辗转工作过多个乡镇。因为家庭方面的原因,很想今年能调动一下工作。可是就在他调动的事联系得差不多的时候,一件意料之外的事发生了——在专门管理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人社局档案室,调不出他的个人档案;在联系、寻问过多位原乡镇负责人事的领导后,也没有得到一丝有益的线索。档案没找到,就办不了调动手续。

一个档案袋怎么能凭空消失呢?一个工作快二十年的人却骤然不能证明自己是谁?一时之间,还真是让邓某百思不解,有口莫辩。整日里丢魂失魄,不知如何是好。抱着看一看的心情,他来到档案馆。我们告诉他,这里虽然没有专门的人事档案,但可能找得到佐证他有关情况的东西。果然,在他最初参加工作的区公所文书档案里,在一份全区干部职工名册上,清楚地记录着有关他工作身份、工资标准以及参加工作时间等情况。凭借着这份关系一个人的身份和存在的证明 ,没过多久,邓某也如愿调动了工作。

十二、对于我县档案查阅利用现状的分析

伴随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作为历史的原始记录,具有凭证、依据和参考价值的档案,日益彰显出其重要性和珍贵价值。作为一个县级综合档案馆,不可推卸地担负着本县域内的档案收集、保管以及开展查阅利用等工作。近年来,随着我馆接待查阅人数日渐增多,档案基础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也显现了出来。

截止到2014年10月底,本年度已接待档案查阅人次逾1000人次,实现档案查阅的共757人次,获得查阅结果的约占76%。其中,主要以涉及民生的内容为主,占到93%,而单位调阅的仅占4%。以下是查阅对象和内容的大致分布:

由上可以看出,一是单位调阅的少; 二是实现查阅的比率较低。而这主要源自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大多数民众对于档案馆以及馆藏内容的知悉度不高。有的人认为查阅档案就找档案馆,甚至有的没查得还要纠缠。如专门人事档案都在其主管部门,教师在教育局,干部在组织部,职工在人社局,但很多人却要往档案馆来。还有由法庭裁决的离婚,不去法院找也要来档案馆。

二、一些单位档案归档不全,甚至造成遗失形成的档案缺失。过往以来一些单位对档案工作欠缺重视,一些涉及权益、资产等档案价值较高的文件内容未行归档。现在再来翻档案,自然难寻踪迹了。这是单位调阅比率较低的原因之一。民生类档案缺失较为严重的,如我县1982年至2003年的乡镇婚姻档案,缺失数量就已接近三分之一; 我县1985年左右办发的农户山林经营证档案,也仅只有少量馆藏。

三、一部分档案多头存放引起的馆藏不完整,同时也带来群众查阅的不便。如退伍军人个人档案,1979年以前的就仍然还在武装部;而独生子女证档案,1992年以后的还在计生局。

四、还有历史原因造成的馆藏不够丰富。

综上所述,除了要开展档案宣传,做好档案查阅公示,扩大公众的知悉度, 还必须从源头抓起,强化所有立档单位对于档案的责任意识,做好收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全面和完整。只有强化了基础,丰富了馆藏,也才能真真切切地强服务,促民生。 

军龄是可以视同缴费年限的,所以15年+6年=21年缴费年限。

今年年满60岁,已交15年社保,另有6年军龄,第一月可以领多少养老金?

影响养老金的参数有很多,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金额、退休地的社平工资,以及退休年龄等等都有影响。

一、军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

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再结合题主所述的年龄,其军龄必然是军人保险法出台之前的,因此,是可以视同缴费年限的。

二、退休后,第一个月可以领多少养老金

假设一直以来都是按社平100%为基数缴纳,缴费年限有21年(含6年的军龄),目前上年度社平工资为7097元/月,不考虑历年社平工资调整及个人账户计息问题,现在到达60周岁,计算出来的初始养老金是多少呢?

相信大家都很好奇自己退休时到底能领取多少的养老金?

保叔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现在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进入“养老金测算”模块,自行测算未来你能领多少养老金。

大家好,我是保叔,更多社保问题,私信找保叔,保叔免费给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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