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坐牢几年

丈夫被判无期后,她却精心计算时间接连生下俩娃,就为了...

不到30岁的年纪,已经是4个孩子的妈妈,在别人眼里这可能是一位家庭美满的全职太太,过着专心哺育子女的生活。不过徐玉梅(化名)的人生却在她第二次做妈妈后就发生了偏差。

她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去贩毒

徐玉梅,女,1988年出生,初中文化,曾因卖淫和非法持有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徐玉梅与丈夫在2012年2月、2014年2月生下两个女儿。2014年,其丈夫王勇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缓,同年12月4日,徐玉梅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公安机关抓获,由于此时仍处于二女儿的哺乳期,她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案发后,她利用取保候审条件,未停止自己的犯罪行为,于2015年1月、2月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在这期间,她与他人发生关系,怀上了第三胎。

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徐玉梅多次贩卖毒品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购买毒品用以贩卖。“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多次从她身上搜出过携带少量毒品,不过并没有交易证据,她表示这是帮朋友带的。但是警方很快在一快递点将她的同伙抓获,该同伙正收取广州‘上家’寄来的毒品,随后警方查实二人贩卖毒品约克,数量巨大。”

2016年11月25日此案审判时,徐玉梅因作案时系怀孕妇女,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以贩卖毒品罪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而此时她已经将三儿子生下。2016年12月6日,以其三儿子需要哺乳为由,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市中级法院依法做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期限到2017年2月25日哺乳期结束为止。江宁区司法局将徐玉梅先安置在辖区内进行社区矫正,只等时间一到,就进行收押。

收监前“精确”怀上第四胎

“什么!又怀孕了?”2017年2月27日,在收押前例行体检中,执法人员得知,徐玉梅正处于早孕状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只得再次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要知道,徐玉梅的丈夫早就因为贩卖毒品被判处死缓,一直被羁押在监狱里,这一次孩子的父亲又是谁呢?

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认为很蹊跷,向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将徐玉梅作为重点矫正人员,制定详细的矫正预案,加强风险管控,防止发生脱管漏管或再次犯罪的情形。2017年9月,徐玉梅生下了小儿子。

考虑到她的小儿子处于哺乳期,而且一旦收监,她的四个孩子都将没有人照料,法院又一次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矫正期至2018年9月13日。

赵煜检察官告诉记者,第一次见到徐玉梅时她刚生完二女儿,正处取保候审期间。“我当时就劝她不要再从事和毒品相关的活动,也不要考虑再生了,该受的刑罚迟早要承担,不可能一直逃避下去。但是她只跟我说不行,她要养小孩,不能进去坐牢。”“甚至在两次庭审的时候,她都特地带着小孩来,妨碍了诉讼顺利进行。”

从立案侦查阶段到刑罚执行阶段,徐玉梅在已有两个孩子、其丈夫服刑的情况下仍反复怀孕、哺乳,连生两个孩子,这多少有点不合常理。有观点认为,徐玉梅极有可能是故意与他人发生关系,通过怀孕来逃避刑罚。

经过调查了解,徐玉梅的两次非婚生子,都不是同一个父亲,而这些男子的身份都与涉毒人员有些关联。也就是说,徐玉梅利用自己暂予监外执行情况,与犯罪分子之间极可能还有接触,甚至有可能在毒品犯罪中发挥作用。

据江宁区检察院负责社区矫正的检察官助理王永军介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人员需定期向司法所报告个人情况,每月需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社区服务,同时有定位功能的电子手环也不能取下。

2017年11月10日,徐玉梅没有按规定参与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这周的电话汇报也没有完成,司法所对她进行了警告处分。同年11月她再度违规,司法所下达了《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再有一次就要收监了。

而没过两天,徐玉梅更私自卸下了自己的电子定位手环,被司法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发现。江宁区检察院立即向该区司法局发出了收监执行检察建议:徐玉梅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违规,按规定必须收监执行无期徒刑,妥善安置四个孩子。2018年1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玉梅的收监执行决定下达。

收监了,她的孩子怎么办?

“一旦收监,她的几个孩子怎么办?”江宁区检察院向区政法委汇报了情况,区政法委召集公检法司及民政、街道社区等各家单位,共同研究讨论关于徐玉梅收监执行的相关事宜。

收监势在必行,但难题也随之浮现:一是徐玉梅的父母年老体弱,亲属均在外地,可能无法承担几个孩子的抚养责任;二是收监与征求亲属意见、安置孩子必须同步进行,否则一旦走漏风声,徐玉梅极有可能在他人帮助下脱离监管,逍遥法外。

用生孩子当“保护伞”不在少数

“我办理的案子中,用孩子当保护伞的罪犯有4、5起,甚至在他们这个圈子里大家都知道。但是怀孕毕竟不可控制,有的人碰巧了,可以钻到空子,但是像徐玉梅这样精确计算时间,多次利用怀孕、哺乳延缓收监,并且继续从事毒品有关活动的,还非常少见。”检察官赵煜表示,她们有的是单亲妈妈,有的是家庭双涉毒人员,个别妇女怀孕期间仍继续贩毒、吸毒,甚至不去建卡产检,导致孩子也染上疾病,令人非常痛心。

老公被关在这个监狱,请问我该怎么样和他离婚... 老公被关在这个监狱,请问我该怎么样和他离婚

从你第一次判决生效起六个月后再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的法定理由是感情破裂,你可以再次起诉要求离婚,理由是1、被告犯罪,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2、长期分居,严重影响夫妻感情,3、已判决不准离婚一次,保护了被告权利,现再次要求离婚,应保护原告的权利。一般二次离婚,法院会判离的
花两个代理就可以了。百度了下,从这里来的

第一次会判离吗?我老家云南的现在广东打工,我要怎么去办理离婚手续呢?
,你看下这个,我也不懂,百度来的,建议找个律师咨询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本报武汉6月26日电 从联系货源、销售到送货、收款,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员工按月或按日领取固定工资,且有详细的账目管理;每天发货价值达10万元,半年涉案金额达3000万元,除供应武汉、襄樊等湖北省内城市外,还远销合肥、杭州等地。

近日,武汉铁路公安局破获一起呈公司化、集团化特征的特大贩毒案件,先后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29人,其年龄多集中在20岁~30岁之间。其中6名女性涉案人员,最小的16岁,最大的24岁。

  ; 是什么让这些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堕入吸毒、贩毒的深渊?本报记者日前来到武汉铁路公安局看守所,与部分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

  “一点都不懂法,太无知了”

  23岁的李雯看上去漂亮而文静。四五岁时,父母离异,她和妈妈相依为命,和爸爸联系很少。从中专财会专业毕业后,李雯在一家商场工作。几年前,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她开始沾上K粉。刚开始她觉得这只是一种时尚,并不认为是毒品。

  两年前,因感情原因,李雯离开武汉来到杭州,在一家KTV打工,认识了推销酒品的周飞。相处一段时间后,两人感情不错,打算结婚,但手头积蓄只有6万元。周飞建议两人“咬紧牙”,做一段时间的毒品买卖,等赚够钱后就收手。今年3月,两人到武汉进货,在回杭州的火车上,被武汉铁路警方抓获。

  是什么原因让她走向贩毒的道路?李雯自己总结道:“一点都不懂法,太无知了,很多人都玩这个,不当回事。”

  和李雯同时被抓获的张颖也感叹自己太喜欢玩,“没想到就玩到这里来了”。张颖的父母在她六七岁时离婚了,之后她和父亲失去联系,两人基本没有什么感情。

  初中毕业后,张颖在某广播电视大学读播音主持专业,但没过多久,就读不下去了。2002年年初,她开始和朋友一起玩K粉。跟朋友出去玩,“从来不缺钱、要什么有什么”的生活让她极为沉醉。

  为了离妈妈的管束远一点,张颖后来到杭州打工。在KTV工作的她,月收入上万元,但她依然不满足,贪图贩卖毒品来钱更快。警方在她杭州的住处发现很多漂亮的名牌衣服,张颖很舍不得这些衣服,还“拜托”警方帮她带回武汉。

  武汉铁路公安局副局长童光明分析,近两年来,女性参与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一是因为女性运输毒品具有更高的隐蔽性;二是因为不少年轻女性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想到自己在违法;三是好逸恶劳,为满足虚荣心,走上毒品犯罪的道路。

  欲壑难填,走上毒品犯罪之路

  36岁的庄植初中毕业后在一家工厂当厨师,每月工资430元。他嫌工资低,从1998年起不再去厂里上班,2004年被厂里强制辞退。

  此后,庄植开过游戏室、做过采购等,“我真的努力过,但都失败了”。

  后来,他通过赌博认识的朋友接触到毒品圈,发现当时流行玩这些东西。“我只想存点钱,有了第一桶金,再做别的事。”庄植说,他开始并没有想通过毒品买卖发大财。

  有此想法后,庄植专门跑到汉口去找发财的“偏门”,从给人当马仔、销售少量毒品做起。由于“信用好”,他越做越大。为便于销售毒品、降低路途上的风险,他租了三处房子,光租金每月就近5000元,还每月花7000元租了一辆车,专门运输毒品。

  庄植认为自己是“凭良心做人”。对于自己的上线,他也评价甚高:“本分”、“原则性很强”、“不是招摇撞骗的人”。

  武汉铁路公安局局长王山勇介绍说,近年来,毒品犯罪呈年轻化趋势。这些年轻人都有正当职业,因为工资满足不了自己的欲望,走向利润大的毒品犯罪道路。

  贩毒团伙公司化管理

  在武汉铁路警方捣毁的这一贩毒网络中,29岁的齐林担当着总经理的角色。他从武汉第二师范学院毕业后,在一家小学当语文老师。1年后,他嫌工资低、学校偏僻,辞掉学校的工作,出去打工。后来,他先后在电脑城、酒店工作过,还开过餐馆。

  2007年,齐林经营了一家歌厅,但歌厅并不赚钱。去年春节起,齐林开始在歌厅贩卖毒品。齐林的“顾客”迅速增多,毒品需求越来越大。

  去年6月起,他与上线武明成了合伙人。在他们的贩毒网络中,武明相当于董事长,齐林相当于总经理,他们按股份出资、分赃。

  齐林与合伙人商定,对该团伙进行公司化管理,明确分工,制定工资支付标准。比如,负责管理毒品仓库的每月工资5000元,负责毒品送货和收款的每天付给工资100元及车辆补贴400元。去年8月以来,他们平均每天贩卖毒品价值10万元,盈利两万元。

  “钱赚得太快了,圈子太大了,要照顾的关系太多了。”齐林回忆说。

  当记者问“你觉得自己是在害人吗?”时,齐林认真地回答道:“我们不强买强卖,也不在马路边兜售,不拖欠一分钱,最多是无照经营。”

  齐林已经1年多没有回过家。去年,他和妻子离婚,儿子判给齐林,但孩子一直跟着妈妈生活。齐林要见儿子,都是由前妻带到外面相见。今年4月,儿子6岁生日时,齐林一下子给了他2000元人民币、2000元港币。

  对于因为贩卖毒品而坐牢,齐林并不后悔,他反问道:“坐牢是个蛮丑的事吗?”

  然而,等待他们的,还将是法律的惩罚。

  (文中犯罪嫌疑人均为化名)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毒枭判多久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