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报料,2月17日下午1点左右,在荣县东门城郊徐家塘附近发生惨烈交通事故,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遭大货车碾压,当场死亡。
车祸发生在县城东门出城往高山方向内荣路与荣县绕城环线交叉红绿灯路口,从现场视频看到,被碾压女子整个头部“消失”,离此2米处停着肇事大货车,前轮下压着一辆黑色电动车。据报料网友称现场十分惨烈。
春节喜悦的气氛还没有散尽
不料却发生如此不幸的事故
-内容来自网友爆料,请以官方消息为准-
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需做到:
一不无证驾驶。驾驶摩托车应当依法取得并随身携带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不驾驶无牌车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二不超员载客。超员载客将加剧摩托车的不稳定性,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两轮摩托车除驾驶人外,可再乘坐1人,但不能搭乘未满12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三不违反规定载物。超限载物也带来较大安全隐患。法律规定,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宽度不得超出两轮摩托车左右车把0.15米,不得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四不疲劳驾驶。长时间保持一种姿势驾驶,极易产生疲劳,建议不要连续长时间驾驶,中途多停车休息。
五不随意变更车道。不要在车流中来回穿插变道,应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在只有一条车道的道路上应靠右行驶。
六不超速行驶。驾驶摩托车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和道路中心线的道路上,城市道路限速30公里/小时、公路限速40公里/小时。
七不与大型车辆并行。大型车辆周边存在一定的视觉盲区,一旦突然变更车道或紧急刹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驾驶摩托车应尽可能避开大型车辆。此外,大型车辆快速通行时,形成的气流会对周边较近的物体产生吸力作用,如摩托车靠得太近,则易被卷入大车底部造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