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10克初犯一般判多久

首先需要确认什么毒品。

比如4公斤大麻是够不上判死刑的。

4公斤咖啡因可能不会认为你是在贩毒只要你能说明用途。

如果是4公斤海洛因或者冰毒,几乎是99%以上的可能是死刑。

我国对于海洛因跟冰毒处罚是最严厉的,只要是这两者的任何一种,超过50克,即一两,即一个鸡蛋大小,都可以判死刑。

但是在我国的具体司法实践中,很少小于1公斤判死刑的。

因此,如果是4公斤的冰毒,又假定有特大立功情节,可以不判死刑,最低也是15年。

最后,贩卖4公斤的冰毒,最低最低15年,大概率是死刑。


此外普及一个知识,现在死刑基本是注射死刑了,我国注射死刑很人道,可以点歌走上黄泉路。点得最多的一首歌是《喜羊羊》


说一下点歌的。第一首点的歌据说是真永远。

点得最多的是 喜羊羊里面的一首 歌有歌词 是:有什么难题去牵绊我都不会去心伤 有什么危险在我面前也不会去慌乱。

至于为什么这个最多,应该是发明这个的,或者说用到的歌曲库,刚好喜羊羊的这首歌放第一。

也可能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总之是 点喜羊羊的那首歌最多


我国现在大部分是注射死刑了,注射死刑类似安乐死,一般是打两针,第一针叫牛奶即异丙酚。

第二针是氯化钾(是氯化钾,不是氰化钾)。

异丙酚是一种非常好的麻醉剂,在美国现在注射死刑是会异丙酚+海洛因 或者异丙酚+芬太尼

海洛因跟芬太尼都是毒品 这个是常识。

而异丙酚在韩国也列入毒品的范畴。 比如韩国很多人整形成瘾,其实就是想享受一下异丙酚带来麻醉的感觉。而注射丙泊酚后,容易做春梦。

迈克尔杰克逊就是死在丙泊酚(异丙酚)下的。


针对评论区说咖啡因是不是毒品。还有大学化学专业的都有一个实验,从茶叶里面提取咖啡因的实验。那化学专业的人不都是绝命毒师了?

看上面焦点访谈的图片,这个貌似是焦点访谈开播第一年出现的。

左下角是白底黑字的清清楚楚的写着毒品咖啡因。

所以碰到咖啡因就很难说清楚了。尤其是量刑的时候。


继续更,吸毒和贩毒是有区别的,通常说的贩毒指的是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大家别关注罗老师醒(擤)鼻涕。

根据视频所讲的回到 咖啡因。 如果一个人卖了300公斤面面儿,面面儿就是咖啡因跟面粉的混合物。假定是按照1:1的比例混合,这个人有没有可能判死刑?

答案是有实例,就是严打这种毒品犯罪。

另外咖啡因是一个非常常见的药品、医药中间体。

制造咖啡因的技术属于我国的核心技术,是严格禁止出口转让的名单里面的。在抖音的算法列入名单那次,咖啡因的技术才从名单里移出。

大家可以找到 抖音算法列入管制名单列表那份文件,跟前一份文件对比一下就知道,具体编号我不记得了。

只所以说这个,是知乎小编莫名其妙的把我这个回复删掉了。


有人问了一个根本的问题,毒品是什么?

毒品是法律规定。也就是法律条文规定某个东西毒是毒品,它就是毒品。

在我国可以考察禁毒法,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上面的第二条,定义的非常明确。除了禁毒法以及刑法写出来的,还要时刻关注的两个列表。

1、麻醉药品的管制列表

2、精神药品的管制列表

咖啡因是在精神药品列表里面。


提到了易制毒品以及易制毒品监管的问题。

我国当前的制毒人员的文化素质并不高,合成冰毒主要是用麻黄碱。目前没有任何一个是用刘招华的方法制备毒品。都是用麻黄碱来合成冰毒。在一些区域,比如陆丰,比如陆丰的博社村(破冰行动中的塔寨)他们就是用麻黄碱。

我国是严格监管制毒原料的,即严格监管易制毒品。

那么天下第一制毒村是如何逃避麻黄碱的监管的呢?

1、潮汕地区很迷信中药,里面有几个上市的中药药企,如普宁就有一个很有名,具体就不点名了。

他们以药厂的名义购买大量的麻黄草,或者是由这些药厂的人卖麻黄草给这些制毒分子。

这些制毒人员再由麻黄草提炼粗品的麻黄碱。这样就逃离了监管。麻黄草在这个地方可以称之为易制易制毒品。 就是麻黄草可以提炼易制毒品。这样逃离了监管

2、从其它未被监管的化工原料合成麻黄碱。

如溴代苯丙酮可以轻易的合成麻黄碱。这个也是博社村后期购买的麻黄碱的主要来源。

归结起来,易制毒物品要严格监管,易制易制毒品这个东西也要当成制毒物品一样监管。当然如何定义这个是一个头疼的问题。

比如墨西哥毒贩就在中国湖南设厂,用废茶叶炼制咖啡因,然后再通过各种花样方法,把麻黄碱弄到里面。这些东西出口到墨西哥,然后这些毒贩在墨西哥再制毒。

如制备成麻果,墨西哥版的“长治筋”,墨西哥版本的“兵马俑”然后再卖到美国。


根据评论区热烈的程度选择更新


上面链接的书<真实的黑历史:毒枭和他们的邪恶帝国>是知乎独家出品的,里面有非常专业的毒品知识,有很多喜羊羊这种奇怪的知识,非常值得买个年会员。然后猛看这样的内容。

  近日,媒体报道,因为替癫痫病友群群主收寄一个氯巴占包裹,35岁的李芳(化名)卷入毒品案。今年9月份,河南中牟警方以“涉嫌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罪”,对她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11月23日,李芳收到中牟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检方不起诉对李芳而言是一件好事,但李芳的问题并没有解决。

  氯巴占在我国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受到严格管控。1克氯巴占相当于0.1毫克海洛英,过量服用会让人持续产生兴奋状态,长期服用会产生依赖并成瘾,因而它在刑法规定的“毒品”范畴类。但氯巴占同时也是一种用于癫痫治疗的特效药,尤其对于患有难治性癫痫的儿童来说,是救命药。它在超过100个国家被用作抗癫痫药物,但目前未有仿制药或进口药在国内获批上市。国内消费者购买只能求助于海外代购,李芳就是其中的一员。

  李芳的儿子从出生起,就患有罕见的癫痫症,服用普通的抗癫痫药物不见起效,服用氯巴占后,情况才有所好转,她因此成为代购者的常客。今年六月份,一名代购者为了躲避海关追查,要了李芳的地址,将海外购买的氯巴占寄给了李芳,李芳再将包裹转寄给代购者。

  前面说过,氯巴占有双重属性,在癫痫患者眼里,它是药品;但在其他非医疗使用的人群那里,它是让人上瘾的毒品,有巨大的牟利空间。对于这种临床使用比较多的精神管制类药物,法院判决时会相当谨慎,不会一棍子打死。如果有证据证明,代购者是出于医疗目的,违反国家药品管理的规定,按理说不会以“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罪”论处。但如果代购者明知对方是吸毒人员还多次向其出售,或者贩卖数量较大,则会被定为贩卖毒品。

  在《不起诉决定书》中,检方认为李芳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行为,即“走私、贩卖、运输毒品”。但是具有“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系初犯”“为子女治病诱发犯罪,未获利,社会危害性较小”“家中有患癫痫疾病的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因此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决定对李芳不起诉。

  但当下对于李芳而言,不起诉并不是终点,而是家中存药不多,如果代购的渠道被关闭,儿子的救命药从何而来?

  个人直接从海外购买是走不通的。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对精神药品进出口实行准许证管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携带、邮寄精神药品出入境。因个人治疗疾病需要携带、邮寄精神药品,需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处方及个人身份证明,海关在“自用、合理”范围内验收。但氯巴安没有获得进口许可,医生无法将该药列入处方单。

  指望国内的替代药物,也不现实。据医生介绍,替代药物虽然便宜很多,但副作用很大。效果良好、副作用小的氯巴占,其地位很难被取代,对于2岁的孩子就更不用说了。2017年,国家卫计委针对中国大陆境内尚未注册上市且临床急需的儿童用药现状,出台了《第二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建议清单》。氯巴占10mg片剂被列入这份清单中,排名第十。但它毕竟属于小众药物,市场潜力有限,响应者不多,仅有一家公司申报,且尚未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未来不排除有国产的氯巴占研发上市,但这一目标要何年何月才能实现,没有人敢保证。李芳2岁的儿子更是等不到那个时候。代购虽然违法,但能给孩子一线生机,能让他暂时摆脱疾病的折磨,将生命延续下去。但如今代购者被捕,购买渠道收紧,病友相互之间的转寄、帮忙应急,也要冒很大的法律风险,李芳似乎又回到之前四处求医时的无助境地。靠着氯巴占,她将一个不被看好、被医生建议放弃的脆弱生命,抚养到两岁,现在断药,无异于前功尽弃,谁能接受这个结果?

  在李芳眼里,任何生命都值得珍惜,都值得尊重,这是她坚持拯救儿子的理由。从统计数据看,用氯巴占治疗癫痫的患者只占极少数,但数量再少,也是生命,他们有活下去的权利,社会没有袖手旁观的理由。国家对精神药物进行严格管控,既是为了防止滥用,也是为了患者的安全和健康考虑。如果因为对毒品的谨慎,不能让患者及时服用进口药物而丧命,这显然背离了政策的初衷。

  既然氯巴占的药效在其他国家已经得到确认,在国内替代药物不理想、国产自主研发耗时漫长的情况下,有必要打通正规渠道,让真正有需要的患者能通过合法渠道购药,不用再遮遮掩掩,为买药救命四处打听,冒不必要的风险。同时,一些游离在监管之外的滥用需求,也能被制度有效管控。从长远来看,问题的真正解决,有待于国家层面持续鼓励新药的研发。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患者因为制度漏洞,而承受刑法上的不利后果;更不能让他们因为各种形形色色的障碍,付出生命的代价。

  贩毒最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贩卖毒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只要这些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就可以来认定案件的事实,就能够认定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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