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判刑吗

现在,有一些人仍然在吸毒,而这些毒品,对于人的身体来说是很不好的,百害而无一利,而在刑法中,没有吸食毒片罪,那么有关法律上是如何定义吸毒的,下面,让我们的为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吸毒会被判刑?怎么处理?

一、单纯吸毒不触犯刑法,但应受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

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吗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六条 有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但是构成其他犯罪的,需要参照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可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并不是买毒自吸无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对于吸毒者实施的毒品犯罪,在认定犯罪事实和确定罪名上一定要慎重。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抓获的,如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其他毒品犯罪行为的,一般不应定罪处罚,但查获的毒品数量大的,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毒品数量未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数量最低标准的,不定罪处罚。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吸食毒品罪。但是吸毒容易引发其他犯罪,吸毒人员犯什么罪,按什么罪处罚。单独的吸食毒品行为不属于犯罪,但可以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者强制措施。

第二次吸毒怎么处罚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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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234条

一般不会被刑事处罚,但有其他情节的除外(例如容留他人吸毒等)

地区:湖南-邵阳 咨询解答:332条

不会被处以刑罚,可能被强制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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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品、的。  因此,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屡教不改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八条规定: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  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只有经过尿液化验,毒品为阳性的才能确定为吸毒人员。  治安拘留、罚款、没收毒品属于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决定,不需要判决。  强制戒毒,不属于处罚,属于强制措施。目的是对吸毒者进行治疗和教育。由于强制措施涉及到限制人身自由,最好是动员吸毒者自愿戒毒,动员无效的,公安机关有权利决定强制戒毒。强制戒毒的时间为两个月,提前戒毒的可以提前出院。  对吸毒人员采取治安处罚和强制措施,是为何社会秩序的需要,也是吸毒人员家属的要求。  对吸毒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后,如果查出吸毒人员有、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或者有引诱、欺骗、强迫、教唆、容留他人吸毒行为的,则要按照《刑法》相关条文处以刑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品、的。  因此,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屡教不改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关于禁毒的决定》第八条规定:  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  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只有经过尿液化验,毒品为阳性的才能确定为吸毒人员。  治安拘留、罚款、没收毒品属于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决定,不需要判决。  强制戒毒,不属于处罚,属于强制措施。目的是对吸毒者进行治疗和教育。由于强制措施涉及到限制人身自由,最好是动员吸毒者自愿戒毒,动员无效的,公安机关有权利决定强制戒毒。强制戒毒的时间为两个月,提前戒毒的可以提前出院。  对吸毒人员采取治安处罚和强制措施,是为何社会秩序的需要,也是吸毒人员家属的要求。  对吸毒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后,如果查出吸毒人员有、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或者有引诱、欺骗、强迫、教唆、容留他人吸毒行为的,则要按照《刑法》相关条文处以刑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吸毒第二次被抓到,可能面临十五天的拘留,警方如果认定吸毒成瘾可以对其强制戒毒。可以申请社区戒毒。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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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食毒品属于违法行为,不会判刑。可处行政拘留并处或单处罚款。吸毒成瘾的,公安机关可以,期限为二年。相关规定:《》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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