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打假执法可以向京东全球购是正品吗厂家索取费用吗?

没有工商总局的美国怎么打假?_海外来风_新浪财经_新浪网
没有工商总局的美国怎么打假?
  文/新浪财经北美站 段皎宇
  美国电商对假货的管理制度严格并有法可依是不争的事实。消费者还可以利用投诉网站进行举报,美国监管部门就会立即参与调查,情况属实的零售商就会接受如上严格的法律惩罚。
美国的工商总局怎么打假?
  最近的两个美股交易日,中国电商巨头阿里巴巴的股价下跌超过12%,数百亿市值瞬间被蒸发,原因有二:第一阿里巴巴第三季度财报低于市场预期,第二就是正在风口浪尖上的阿里巴巴与市场监管机构工商总局关于假货调查的纠纷。
  早在阿里巴巴上市之前,投资人对“淘宝平台上存在假货”这件事就有一定的预期,但最终令美国投资人看不明白的是:工商总局在阿里巴巴上市半年已有假货调查报告但却迟迟未公布,而网上公布白皮书之后却在第二天悄然撤了下来,这无疑让投资人心生疑虑,这背后是否还有更多的真相仍被掩盖?
  与此同时,美国股东权益律师事务所Pomerantz LLP在1月29日宣布针对阿里巴巴及部分管理人员或董事进行调查,以考察是否存在违反美国证券法的行为。
  无论怎样,一个不争的事实摆在世人眼前:无论是阿里巴巴等电商还是中国监管部门,都会自此开始加大力度进行更为严格的“打假”和监管。
  有网友反问,美国就没有假货了吗?当然有!而且多数来自中国!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美国是怎么进行打假的。
  严格的立法监管
  在美国,从事仿冒和盗版产品批发交易绝对是“犯罪行为”。美国联邦法律规定,初犯者将面临10年以上的监禁,重犯者将面临20年以上监禁和500万美元的罚款,因假货造成死亡后果的个人将会被终生监禁。而对于公司处罚就更加严厉,罚金高达1500万美元。
  同时,作为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假货对美国的经济冲击也是巨大的。根据美国商务部统计,仿冒和盗版不仅给美国经济每年造成2000亿到2500亿美元的损失,75万个工作机会的流失,最关键的还有假货对消费者健康和安全威胁。
  这让美国的打假力度也是惊人的强大!中国有个工商总局,美国有一个全面出击的打假部队。这包括:美国商务部下属的国际贸易管理局、美国国家知识产权协调中心、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美国联邦调查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部知识产权办公室、国家航空航天管理局、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美国专利商标局、国防部物流署等数家美国联邦部门,以及和加拿大、墨西哥、欧盟等伙伴机构的合作机构。
  这还不够,随着网络的兴起,国际贸易管理局又不失时机地推出打假举报网站STOPfakes.gov,这个网站2004年首次推出,提供为企业、消费者、政府和国际合作伙伴的投诉通道,以便更快速简便地和有关政府部门联系来寻求帮助。
  这真好似中国那句老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美国卖个假货,你会遇到比反恐部队还可怕的监管和处罚。
  买到假货怎么办?
  通常来说,美国商家都拥有相对完善退换货体系。一些大型购物商店如梅西百货(Macy's)或者在线购物网站如亚马逊(AMAZON)等规定,只要符合退换货规定,经过专业人员查验后,便可退回全部货款与税金,遭遇假货,消费者不会承担任何损失。
  至于电商如何管理自己平台上存在的假货现象,以亚马逊中国副总裁罗可仪在“2014第三方平台卖家大会”的话来说,“亚马逊对于第三方平台是不允许假货存在的,一旦发现有卖假货会立刻调查,如果一旦证实销售假货,会立即关闭该店。”
  尽管美国电商还在管理假货上存在一些问题,但管理制度严格并有法可依是不争的事实。同时,消费者还可以利用投诉网站进行举报,美国监管部门就会立即参与调查,情况属实的零售商就会接受如上严格的法律惩罚。
  写到这里,让我不禁想起波士顿两位中国留学生创业卖假货被抓的事情。2013年2月,两位中国留学生特意创办了一家名为“Max Wireless”的手机壳公司,生意十分火爆,每月销售额能达到8-10万美元,成功抢占了波士顿90%的手机壳市场。然而却在2014年2月锒铛入狱,原因是售卖Kate spate、HelloKitty及法拉利等冒牌手机壳,或将面临十年监禁的处罚。
  创业的热情和理想都是好的,只是一定要清楚明白美国的法律法规,否则这代价真是太大了!
  与中国的监管合作
  有网友问道,既然美国法律如此严格,为何纽约唐人街上的假货还屡禁不止?相比假冒产品的主要进口来源,和集团销售的犯罪团伙,唐人街上的小贩卖那几个冒牌货就算不上什么了。纽约警察也会对此正常管理,没抓到算幸运,但美国转头对大目标--货品来源地国家进行严格施压,第一个就是针对中国。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说法,假冒产品主要来源地之一就是中国,美国市场68%假货都是中国制造,其他国家和地区还包括韩国、印度、巴基斯坦和中国香港等。
  据统计,从1990年代开始仿冒盗版产品的贸易量增长是合法产品贸易量增长的8倍,美国海关和边境管理机构没收的盗版产品增长在过去5年增长了125%。
  对此,中美两国近来在打击仿冒品加大了合作力度。中美政府有关部门定期举行会晤,关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对话至少到司法部长、国土安全部长的级别。
  做假货的厂家千万不要以为不通过海关的严格检查,自己建立网站销售假货就可以安枕无忧!不但中国工商总局不会放过你,美国国家知识产权协调中心表示,只要是.com和.net的域名,基本上都在美国的司法管辖范围内,美国政府能够对其发起司法程序,关闭网站,并用一个警示页面覆盖原网页,起到教育消费者的目的。
  如果是.cn的网站,美国政府则无法直接采取行动。不过,从2013年开始香港成为亚洲第一个与美国合作的地区,对仿冒品网站进行执法行动。
  以中国人的智慧,可以创造四大发明、可以创造长城、还可以创造美国人到现在都佩服的气候节气,为什么还要有人偏偏要把聪明用到制造假货、害人违法、让全世界提起假货就想到中国的不堪行为上呢?
  无论是工商总局还是阿里巴巴,严格打假永远没有错,错的是制造假货的那些聪明人。阿里巴巴在美国成功上市挣得了荣誉,却让自己家门口的造假同胞打了脸!
最近访问股长春晚报数字报刊平台|长春晚报电子版 - 主流网
第10版:财经·证券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两会特别报道
第03版 两会特别报道
长春市工商局发布“打假维权十大案例”
12800元的床垫就值235元
&&&&长春晚报记者 祝微&&&&返修商品当成打折品卖,消费者被蒙在鼓里;235元床垫竟然宣称价值12800元;不应收的费用却被强制征收……&&昨日,长春市工商局发布“打假维权十大案例”,以后遇上这样的事情,记得坚决说“不”。&&返修电器变身打折品再销售&&【案例】&&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自2014年1月起,把消费者的更换机及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的电视机,委托给某电器服务连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维修后,在长春部分卖场搞活动期间,以清理库存的名义,打折销售给消费者。截至案发之日,当事人已销售返修机32台,销售额152201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已构成了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市工商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其处人民币300000元的罚款。&&【点评】&&本案是典型的隐瞒真实情况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从现在消费者使用返修机的情况看,尚无证据证明当事人销售返修机对消费者利益造成严重后果,当事人对所销售的返修机也按正品进行“三包”服务,但电视机是大件、贵重且长期使用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对消费者的损害是潜在的、不可预测的。&&&&&&销售假名牌被罚10万元&&【案例】&&日,长春市工商局接到举报,长春市某批发市场经营者王某销售的带有“TEENIE WEENIE”及图形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经商标授权公司专职工作人员鉴定,认定为假冒“TEENIE WEENIE”及图形注册商标的商品,侵犯了“TEENIE WEENIE”及图形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截至执法人员查获时,这批服装已售出342件,经计算,非法经营额合计为9.9万元。当事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成立,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没收当事人尚未售出全部侵权商品共458件,并处罚款10万元。&&【点评】&&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工商部门应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235元床垫宣称价值12800元&&【案例】&&吉林省某商贸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在某电台开展的广告宣传活动中,宣称可免费领取到价值12800元的“庵石细胞活化床垫”等内容。执法人员到床垫厂家进行调查取证,依据该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委托加工合同&&和其委托代理人陈某及经理助理张某的询问笔录中已证实,该床垫为岫玉床垫,价值仅为235元,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点评】&&当事人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 构成了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第一终端机顶盒应免费&&【案例】&&吉林省某商贸有限公司,在日通过该公司营业厅LED屏对外发出通知,对办理有线数字电视初装的客户收取第一终端标清机顶盒每台290元。但根据我省的有关规定,“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转换时,公司要为有线电视用户免费配置一台第一终端基本型机顶盒和智能卡。其它终端所需机顶盒和智能卡由用户自行购买”。当事人的经营活动构成了滥收费用行为。从案发至长春市工商局立案,当事人共销售第一终端标清机顶盒866台,获违法所得251140元。&&【点评】&&该通信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构成滥收费用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251140元,免予罚款。&&&&&&非定量检查收定量检查费用&&【案例】&&某医院检验乙肝两对半的项目检测中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e抗体和核心抗体只能作出非定量检验(也成定性检验),但向患者提供的检测项目中却按定量检验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向患者出具了检验报告同时告知患者是定量检验的检验结果。根据我省的有关规定,定量检测收取40元,非定量检测收取5元,当事人隐瞒真实情况向消费者多收取了检测费用,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至案发,当事人已违反规定向患者收取33999元,获取的违法所得为33999元。&&【点评】&&本案当事人将非定量结果按定量结果向患者收取检测费用,并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作了定量的检验结果,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免费服务却被收费&&【案例】&&日,长春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在某卖场购买一台某品牌的数字一体电视时,要求缴纳300元的机顶盒开户凭证,但其购买后发现凭证上注明“赠送开通2011一体机套餐C节目包及爱迪德智能卡一张”。消费者认为,如此项为赠送不应再向其收费。&&经查,当事人前后三次得到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共计8000(台)套机顶盒开户凭证,此凭证可使消费者不需要购买机顶盒即直接办理入网收视。但当事人向需要机顶盒开户凭证的消费者收取每套300元的费用(未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或票据)。至案发共销售319套,合计金额95700元。&&【点评】&&工商部门已经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并对其处以罚款。&&&&&&一户商家多重违法&&【案例】&&长春某润滑油有限公司为了扩大产品销量,满足客户需要,未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润滑油销售分公司授权,从网上购买标有其公司字样的产品包装物及标识,从事润滑油生产加工、销售,经营额达44700元;同时,在受长春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二道分公司委托生产加工的各种型号的润滑油产品标识上,没有标注合法的公司住所,而是,将公司住所标注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某某大街”。当事人生产、销售伪造厂址产品获利50000元,货值为535000元。&&【点评】&&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伪造厂址的违法行为,是多种违法行为案件。工商部门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履行处罚并没收侵权商品及违法所得。&&&&&&开发商向买房者乱收费&&【案例】&&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购房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代收代缴的名义,向购房客户违法收取抵&&押手续费、交易手续费、网络服务费。而国家相关部门已明确规定,自日起,抵押手续费不得收取;自日起,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自日起,网络服务收费对象为入网房地产开发企业。截至案发,当事人向该住宅小区购房客户收取抵押手续费、交易手续费、网络服务费合计为607736元。&&【点评】&&当事人行为已构成了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工商部门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其违法所得。&&&&&&医院网站涉嫌虚假宣传&&【案例】&&某医院在其网站上以顶置、滑动图片等方式,宣传该医院是:“中国格林巴利综合征患者康复基地”与“中华慈善总会、中华红十字会、吉林省卫生厅、疾病控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保健协会”等单位是合作伙伴、“格林巴利康复汤,填补医学空白、全国首创神经修复再生疗法,国内第一个真正实现终结脊髓炎顽固反复发作的特效中药”等内容。经多方证实,该院所宣传的均不属实。&&【点评】&&该医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的规定,构成对其所提供的医疗经营活动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工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排放不达标 商家属欺诈&&【案例】&&长春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所购不同型号的36辆“XX”牌载货汽车,《车辆合格证》上均注明为国IV排放标准汽车。经有关机构鉴定,上述36辆汽车尾气排放不能达到国IV标准要求。截至案发,当事人共售出3辆“XX”牌载货汽车,销售金额共计16.78万元。进货金额共计13.08万元,缴纳税金0.6万元,共获利润3.09万元。未售出的33辆汽车货值金额共计140.67万元,上述产品(售出与未售出)货值金额共计157.45万元。&&【点评】&&当事人行为已构成销售以次充好汽车行为。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工商部门已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并对其作出了行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合作伙伴:&&&&&&版权所有&&&&&&&阿里与工商总局嘴仗握手收场:网络打假怎么打?-工商总局 白皮书 工商系统 工商执法 阿里巴巴-东方财经-东方网
&&&新闻热线:021-
阿里与工商总局嘴仗握手收场:网络打假怎么打?
原标题: 阿里与工商总局嘴仗握手收场:网络打假怎么打?  编者按:阿里与工商总局的意外嘴仗,正在不同维度、不同地域,产生截然不同的影响。国内看似激烈,其实是把网络打假问题越辨越明;相反国外,华尔街的“秃鹫”还在冷静观看事态发展,一场更血腥的“围猎”要开始了。  在农历马年的末尾,BAT三巨头之一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电子商务平台淘宝向主管市场监管及行政执法的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战”了。  1月30日,持续一周的“口水战”,以双方握手言和暂时“收场”。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阿里巴巴始料不及的发展态势似乎还在继续。美国Robbins Geller律师事务所以阿里巴巴涉嫌证券欺诈为由,代表Manishkunar Khunt等当事人正式向美国纽约南区法院提起集体诉讼。随后,Pomerantz LLP、The Rosen Law Firm、Holzer &Holzer、Howard G. Smith、Bronstein、Gewirtz &Grossman等多家美国律所也向阿里巴巴发起了诉讼。同时,国内也有多家律师事务所发布向全球征集阿里巴巴投资者集体索赔诉讼的公告。  “目前阿里巴巴陷入集体诉讼,但其是否违背上市的信息披露义务,还需要法院审理后确定。”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跳出事件本身看,也给准备赴美上市的中国公司提示,虽然在美上市采用注册制,准入门槛低,但按照美国资本证券市场一向‘重典高压’的政策,对公司产生法律风险时追究失信责任的门槛也低,法院凡诉必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2月4日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视频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透露,今年将制定网络销售商品质量抽检有关规范,推进网络销售商品质量的抽检。这次会议透露出的信息显示,网络电商今年仍将是监管重点。  叫板  令人玩味的是,这份“白皮书”当晚就在工商总局官网悄然撤下,1月29日则完全删除,网址链接也无法打开  淘宝和工商总局的“叫板”事件,源于工商总局在1月23日发布的《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此次抽检共在6家网购平台中抽取了92件样品,其中淘宝网的样本数量分布最多(51个),正品率仅为37.25%,其“淘宝正品率不足四成”的结果,引发淘宝不服。  有趣的是,同日,马云于达沃斯发表演讲,称“要爱政府但不要嫁给他们”,语惊四座之余,又为这位中国原首富徽章式的励志名言添上了一笔。而作为权威政府部门,工商总局发布的相关报告,不啻于为志得意满的马云泼了一盆冷水。  在报告发布之后,1月27日,淘宝官微转发“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的公开信,吹响了战斗的号角,直接对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刘红亮司长喊话,“您违规了,别吹黑哨!”公开信还直接指出监测报告中存在抽样、程序等问题。该条微博引发了数千转发、数千评论及点赞。  纵观整个事件,除“导火索”定向监测报告外,另一个让淘宝“坐不住”的是工商总局于1月28日在官网发布的《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白皮书中称鉴于目前监管情势,为廓清种种认知而发布,指出阿里系平台存在主体准入、商品销售、交易管理等5大问题。当天下午,淘宝回应正式投诉网监司司长“情绪执法”。  令人玩味的是,这份“白皮书”当晚就在工商总局官网悄然撤下,1月29日则完全删除,网址链接也无法打开。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解释称,日,工商总局网监司在浙江召开阿里巴巴集团行政指导座谈会,目的在于指导、督促阿里巴巴集团加强自律,净化网络购物环境,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网监司根据座谈会的会议记录,于1月28日发布了《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其实质是座谈会的会议记录,并不是白皮书,该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争议并不一定是坏事,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相对人的良性互动,借助于网络充分展开。这样的场景,理应成为网络时代的常态。“淘宝小二”质疑抽样检查的科学性、程序的规范性,国家工商总局一一作了回应,这是一个积极的态势。判断是与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在急速发展的网络时代,先从这次对话中看看共性问题,可能是一个好思路。  抽检  投诉刘红亮个人是不合理的,从目前资料看,无论是之前的行政检查还是后续的行政指导,都是以机构名义进行的行政行为  据悉,“导火索”定向监测报告系2014年8月至10月,工商总局网监司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进行,实际操作方为中消协委托的第三方机构。  “报告对抽样方法的选择没有说明,从整篇报告上来看,不明确这92个样本是否具有代表性。由于抽样目标涉及到不同的商品门类,如电子产品和儿童用品等,可能基于产品门类进行随机抽样较为合理;另外,抽取的样本量太少,会加大最终结果的变异性,降低结果的可信度。”在西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数理统计系主任兰伟看来,“目前对于抽样调查机构的资质和选择程序并没有明确规定,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预算和目标自由选择,但在报告中应该披露抽样调查机构的名称。关于抽样结果的公布程序目前并没有严格的规则设定,任何机构都具有发布调查结果的权利。而抽样结果的效力会受到发布主体和发布内容的影响,所以在之后明确抽样和结果公布的法定程序是非常必要的。”  “定向监测使用时最关键的是抽检报告的科学性问题,报告的公开必然对行政相对人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其科学性、准确性相当重要。”上海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扬民认为。  对于网络销售平台,如何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如何科学确定样本数量,都没有硬气的依据,各执一词在所难免。但是应肯定的是,既然假货从线下走到了线上,工商部门的执法也理当从线下走到线上。  无疑,“白皮书”是工商总局网监司与淘宝网就抽检问题引发的系列争议的一部分。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在发布会上强调,行政指导是国家工商总局从2009年11月在全系统全面推进的,此后还规范了行政指导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等。在2014年,全国工商系统共实施了1万余次行政指导,较好地帮助经营者自律,缓解和避免了传统行政管理方式在实施中可能引发的矛盾。  “投诉刘红亮个人是不合理的,从目前资料看,无论是之前的行政检查还是后续的行政指导,都是以机构名义进行的行政行为,在这其中不同级别的公务员都有参与,个人行为必须是带有明显个人意志的行为,不能把机构行为等同于某个领导干部的个人行为。”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记者,对行政机关的监管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应首先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据马其正介绍,针对消费者投诉和商品质量抽检问题集中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工商部门将开展行政约谈,督促经营者整改,“经营者约谈了还不行的,就要狠狠地惩处”。  言和  1月30日,“叫板”事件突然“峰回路转”,张茅专门在工商总局会见了马云  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张茅肯定了电子商务对拉动经济增长、带动创业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阿里巴巴在消费维权、净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自律等做出的努力。他同时也指出当前网络交易平台还存在一些问题,要创新网络监管方式,建立沟通和互动机制,更好地规范和促进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而马云也表态,“我们一直致力于打击假货,并全力以赴解决假货难题”。下一步,阿里公司将配合政府部门,加大资金、技术等投入,进一步扩大和加强原有专业打假团队,加强日常线上巡查和抽检,与执法部门共同联手解决现实问题。  事实上,据阿里介绍,阿里正试图通过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从销售前期打击假货,包括图片智能比对、侵权人配送地址锁定等十余套智能打假系统,累计投入高达10亿元。官方声称,在淘宝的所有打假案例中,其主动出击的数量是被动受理投诉的20倍左右。去年12月底,阿里进一步宣布,将与各大厂商共享最先进的二维码技术,确保每件正品在生产过程中获得独一的二维码身份证,从生产源头截断不良商家造假售假行为,官方称之为打假“满天星计划”。阿里表示,目前投入在消费者保障及打假方面的员工已经超过2000人,涵盖安全技术、数据挖掘、专案打击等数十项职能,并且,已成立由300人组成的“打假特战营”。此外还招募全国志愿者5400多人参与打假。  此外,在此次见面中,双方表示将共同探索网络市场管理模式,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公平公正依法履职,依托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水平;而电商平台强化主体责任,自律自强,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口水战”中被忽视的打假问题,最终还是成了阿里巴巴与工商总局“休战”的纽带。  打假  与互联网电商企业联合采用依托大数据的打假方式,目前正在被质检、公安等部门采纳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副教授吴景明认为,囿于线下假货源头汹涌,消费者成了假货最大的受害者,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淘宝有义务严格平台审核,积极参与打假。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汪向东认为,电商平台和监管部门合作打假将会事半功倍,“电商不是执法机构,但在大数据时代有本身独有的技术优势,每个售假者的信息都有迹可循,可以和数据能力相对薄弱但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形成互补”。  如果将打假失责完全归咎于电商,并不符合事实,因为电商平台本身并不生产假货,假货的源头还要追溯到线下。在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看来,当前,假冒伪劣商品的主要源头在网下,要抓住源头进行治理。要一追到底,不能像割韭菜那样,在网上割了一茬又一茬,而任由网下的假冒伪劣源头不受触动。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认为,由于企业本身没有执法权,阿里巴巴可以将掌握的假货信息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要求他们执法。与此同时,工商执法系统也应该与时俱进,摆脱“城管式执法”模式,不应以抽检的方式代替线下打假执法。  据悉,与互联网电商企业联合采用依托大数据的打假方式,目前正在被质检、公安等部门采纳。公安部已启用了阿里经济案件协作平台,建立起高效快速的案件信息报送通道,阿里巴巴定期整理并上报的售假卖家线索得到了及时查办。  阿里巴巴集团安全部资深总监倪良透露,“现在和公安部、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都有很好的合作,我们应该一起来面对假货的问题。比如阿里协助公安机关对违法的行为进行打击,去年,阿里巴巴主动提供的信息就有1000多条,最后逮捕售假的商家有400多个。再比如,和质检部门的合作,我们会提供是哪个厂在淘宝上开店,然后由质检部门直接介入。”  网络市场需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是国家工商总局的法定职责,执法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而对于网络平台而言,正视售假问题并采取积极行动也是职责所在。在破解网络市场执法困境方面,完善网络市场执法的法律规定,强化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两者都不可偏废。  外患  淘宝的“叫板”事件,不仅在国内受热议,还引发了海外广泛关注,并成为该事件失控的关键  据阿里公司人士介绍,“白皮书”发布次日,国际媒体关注到这一现象后将其视作中国政府意见,解读为“即便是新兴科技企业,也面临政府的干涉”,并质疑阿里巴巴在IPO之前隐瞒了自己遭遇政府调查的信息,属于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少机构投资者开始怀疑中国企业是否处于“非市场化竞争环境”。  此举使得阿里巴巴连同中国概念股集体下跌,接连两天时间里,中概股蒸发600亿美元,其中阿里巴巴损失惨重。阿里巴巴发行价为68美元,上市第一天开盘价高达92.7美元。日收盘价103.99美元,到1月30日时,收盘价为89.08美元,4个交易日总市值蒸发约367.53亿美元。  尽管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执行副主席蔡崇信在面对投资者询问时强调,“白皮书”内容只是一次日常性的和监管机构的会谈,未曾要求机构延迟披露报告,但外界投资者既有认识难以廓清。  截至目前,已有7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宣布将对阿里可能对投资者提供不实商业信息进行调查。  有分析指出,国家工商总局发言人回应“白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也意味着向外界告知阿里巴巴并未隐瞒信息。因此,美几家律所提起的诉讼将失去证据支撑。  “但这并不能否认白皮书内容的真实性,也就是说文件中所称的阿里系平台存在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商品信息审查不力、销售行为管理混乱、信用评价存有缺陷、内部工作人员管控不严等5个方面19个问题,应该是存在的。”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主任郝俊波律师认为,白皮书问题关系到阿里巴巴是否未披露重大不利事实的问题,“如果阿里巴巴明知工商总局已经知道他们存在假货和一些违法现象,却没有公布,具有隐瞒信息的嫌疑。”  依据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和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投资者可发起集体诉讼,要求公司赔偿因股价下跌而遭受的损失,当然需要证明损失是在排除投资风险自负原则下,由于公司刻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是作出误导性虚假陈述而引起的。  依据美国集体诉讼法,如果一家律所代表投资者率先起诉,必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起诉,如果起诉律师众多,则需要选择一到两家作为首席律师。郝俊波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征集持有阿里巴巴证券并有5万美元以上损失的投资者,准备代表其提起集体诉讼,“目前已有十几个投资者委托我起诉”。  一般来说,涉及上市公司股票的集体诉讼案件,都是一个拉锯战,需要3到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按照此前的经验,大部分公司因遭遇集体诉讼而出现股价暂时性或持久性大跌,许多公司不得不以和解来了结官司。  “每个国家和地区,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麻烦。”马云说,有了麻烦还得自己去解决,而不是继续抱怨。那么,阿里如何应对此次调查,淘宝未来的命运又将如何?(吴婧)柏可林 摄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阿里与工商总局嘴仗握手收场:网络打假怎么打?
日 09:08 来源:国际金融报
原标题: 阿里与工商总局嘴仗握手收场:网络打假怎么打?  编者按:阿里与工商总局的意外嘴仗,正在不同维度、不同地域,产生截然不同的影响。国内看似激烈,其实是把网络打假问题越辨越明;相反国外,华尔街的“秃鹫”还在冷静观看事态发展,一场更血腥的“围猎”要开始了。  在农历马年的末尾,BAT三巨头之一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电子商务平台淘宝向主管市场监管及行政执法的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战”了。  1月30日,持续一周的“口水战”,以双方握手言和暂时“收场”。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阿里巴巴始料不及的发展态势似乎还在继续。美国Robbins Geller律师事务所以阿里巴巴涉嫌证券欺诈为由,代表Manishkunar Khunt等当事人正式向美国纽约南区法院提起集体诉讼。随后,Pomerantz LLP、The Rosen Law Firm、Holzer &Holzer、Howard G. Smith、Bronstein、Gewirtz &Grossman等多家美国律所也向阿里巴巴发起了诉讼。同时,国内也有多家律师事务所发布向全球征集阿里巴巴投资者集体索赔诉讼的公告。  “目前阿里巴巴陷入集体诉讼,但其是否违背上市的信息披露义务,还需要法院审理后确定。”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跳出事件本身看,也给准备赴美上市的中国公司提示,虽然在美上市采用注册制,准入门槛低,但按照美国资本证券市场一向‘重典高压’的政策,对公司产生法律风险时追究失信责任的门槛也低,法院凡诉必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2月4日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视频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透露,今年将制定网络销售商品质量抽检有关规范,推进网络销售商品质量的抽检。这次会议透露出的信息显示,网络电商今年仍将是监管重点。  叫板  令人玩味的是,这份“白皮书”当晚就在工商总局官网悄然撤下,1月29日则完全删除,网址链接也无法打开  淘宝和工商总局的“叫板”事件,源于工商总局在1月23日发布的《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此次抽检共在6家网购平台中抽取了92件样品,其中淘宝网的样本数量分布最多(51个),正品率仅为37.25%,其“淘宝正品率不足四成”的结果,引发淘宝不服。  有趣的是,同日,马云于达沃斯发表演讲,称“要爱政府但不要嫁给他们”,语惊四座之余,又为这位中国原首富徽章式的励志名言添上了一笔。而作为权威政府部门,工商总局发布的相关报告,不啻于为志得意满的马云泼了一盆冷水。  在报告发布之后,1月27日,淘宝官微转发“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的公开信,吹响了战斗的号角,直接对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刘红亮司长喊话,“您违规了,别吹黑哨!”公开信还直接指出监测报告中存在抽样、程序等问题。该条微博引发了数千转发、数千评论及点赞。  纵观整个事件,除“导火索”定向监测报告外,另一个让淘宝“坐不住”的是工商总局于1月28日在官网发布的《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白皮书中称鉴于目前监管情势,为廓清种种认知而发布,指出阿里系平台存在主体准入、商品销售、交易管理等5大问题。当天下午,淘宝回应正式投诉网监司司长“情绪执法”。  令人玩味的是,这份“白皮书”当晚就在工商总局官网悄然撤下,1月29日则完全删除,网址链接也无法打开。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解释称,日,工商总局网监司在浙江召开阿里巴巴集团行政指导座谈会,目的在于指导、督促阿里巴巴集团加强自律,净化网络购物环境,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网监司根据座谈会的会议记录,于1月28日发布了《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其实质是座谈会的会议记录,并不是白皮书,该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争议并不一定是坏事,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相对人的良性互动,借助于网络充分展开。这样的场景,理应成为网络时代的常态。“淘宝小二”质疑抽样检查的科学性、程序的规范性,国家工商总局一一作了回应,这是一个积极的态势。判断是与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在急速发展的网络时代,先从这次对话中看看共性问题,可能是一个好思路。  抽检  投诉刘红亮个人是不合理的,从目前资料看,无论是之前的行政检查还是后续的行政指导,都是以机构名义进行的行政行为  据悉,“导火索”定向监测报告系2014年8月至10月,工商总局网监司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进行,实际操作方为中消协委托的第三方机构。  “报告对抽样方法的选择没有说明,从整篇报告上来看,不明确这92个样本是否具有代表性。由于抽样目标涉及到不同的商品门类,如电子产品和儿童用品等,可能基于产品门类进行随机抽样较为合理;另外,抽取的样本量太少,会加大最终结果的变异性,降低结果的可信度。”在西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数理统计系主任兰伟看来,“目前对于抽样调查机构的资质和选择程序并没有明确规定,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预算和目标自由选择,但在报告中应该披露抽样调查机构的名称。关于抽样结果的公布程序目前并没有严格的规则设定,任何机构都具有发布调查结果的权利。而抽样结果的效力会受到发布主体和发布内容的影响,所以在之后明确抽样和结果公布的法定程序是非常必要的。”  “定向监测使用时最关键的是抽检报告的科学性问题,报告的公开必然对行政相对人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其科学性、准确性相当重要。”上海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扬民认为。  对于网络销售平台,如何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如何科学确定样本数量,都没有硬气的依据,各执一词在所难免。但是应肯定的是,既然假货从线下走到了线上,工商部门的执法也理当从线下走到线上。  无疑,“白皮书”是工商总局网监司与淘宝网就抽检问题引发的系列争议的一部分。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在发布会上强调,行政指导是国家工商总局从2009年11月在全系统全面推进的,此后还规范了行政指导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等。在2014年,全国工商系统共实施了1万余次行政指导,较好地帮助经营者自律,缓解和避免了传统行政管理方式在实施中可能引发的矛盾。  “投诉刘红亮个人是不合理的,从目前资料看,无论是之前的行政检查还是后续的行政指导,都是以机构名义进行的行政行为,在这其中不同级别的公务员都有参与,个人行为必须是带有明显个人意志的行为,不能把机构行为等同于某个领导干部的个人行为。”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记者,对行政机关的监管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应首先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据马其正介绍,针对消费者投诉和商品质量抽检问题集中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工商部门将开展行政约谈,督促经营者整改,“经营者约谈了还不行的,就要狠狠地惩处”。  言和  1月30日,“叫板”事件突然“峰回路转”,张茅专门在工商总局会见了马云  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张茅肯定了电子商务对拉动经济增长、带动创业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阿里巴巴在消费维权、净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自律等做出的努力。他同时也指出当前网络交易平台还存在一些问题,要创新网络监管方式,建立沟通和互动机制,更好地规范和促进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而马云也表态,“我们一直致力于打击假货,并全力以赴解决假货难题”。下一步,阿里公司将配合政府部门,加大资金、技术等投入,进一步扩大和加强原有专业打假团队,加强日常线上巡查和抽检,与执法部门共同联手解决现实问题。  事实上,据阿里介绍,阿里正试图通过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从销售前期打击假货,包括图片智能比对、侵权人配送地址锁定等十余套智能打假系统,累计投入高达10亿元。官方声称,在淘宝的所有打假案例中,其主动出击的数量是被动受理投诉的20倍左右。去年12月底,阿里进一步宣布,将与各大厂商共享最先进的二维码技术,确保每件正品在生产过程中获得独一的二维码身份证,从生产源头截断不良商家造假售假行为,官方称之为打假“满天星计划”。阿里表示,目前投入在消费者保障及打假方面的员工已经超过2000人,涵盖安全技术、数据挖掘、专案打击等数十项职能,并且,已成立由300人组成的“打假特战营”。此外还招募全国志愿者5400多人参与打假。  此外,在此次见面中,双方表示将共同探索网络市场管理模式,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公平公正依法履职,依托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水平;而电商平台强化主体责任,自律自强,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口水战”中被忽视的打假问题,最终还是成了阿里巴巴与工商总局“休战”的纽带。  打假  与互联网电商企业联合采用依托大数据的打假方式,目前正在被质检、公安等部门采纳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副教授吴景明认为,囿于线下假货源头汹涌,消费者成了假货最大的受害者,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淘宝有义务严格平台审核,积极参与打假。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汪向东认为,电商平台和监管部门合作打假将会事半功倍,“电商不是执法机构,但在大数据时代有本身独有的技术优势,每个售假者的信息都有迹可循,可以和数据能力相对薄弱但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形成互补”。  如果将打假失责完全归咎于电商,并不符合事实,因为电商平台本身并不生产假货,假货的源头还要追溯到线下。在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看来,当前,假冒伪劣商品的主要源头在网下,要抓住源头进行治理。要一追到底,不能像割韭菜那样,在网上割了一茬又一茬,而任由网下的假冒伪劣源头不受触动。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认为,由于企业本身没有执法权,阿里巴巴可以将掌握的假货信息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要求他们执法。与此同时,工商执法系统也应该与时俱进,摆脱“城管式执法”模式,不应以抽检的方式代替线下打假执法。  据悉,与互联网电商企业联合采用依托大数据的打假方式,目前正在被质检、公安等部门采纳。公安部已启用了阿里经济案件协作平台,建立起高效快速的案件信息报送通道,阿里巴巴定期整理并上报的售假卖家线索得到了及时查办。  阿里巴巴集团安全部资深总监倪良透露,“现在和公安部、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都有很好的合作,我们应该一起来面对假货的问题。比如阿里协助公安机关对违法的行为进行打击,去年,阿里巴巴主动提供的信息就有1000多条,最后逮捕售假的商家有400多个。再比如,和质检部门的合作,我们会提供是哪个厂在淘宝上开店,然后由质检部门直接介入。”  网络市场需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是国家工商总局的法定职责,执法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而对于网络平台而言,正视售假问题并采取积极行动也是职责所在。在破解网络市场执法困境方面,完善网络市场执法的法律规定,强化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两者都不可偏废。  外患  淘宝的“叫板”事件,不仅在国内受热议,还引发了海外广泛关注,并成为该事件失控的关键  据阿里公司人士介绍,“白皮书”发布次日,国际媒体关注到这一现象后将其视作中国政府意见,解读为“即便是新兴科技企业,也面临政府的干涉”,并质疑阿里巴巴在IPO之前隐瞒了自己遭遇政府调查的信息,属于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少机构投资者开始怀疑中国企业是否处于“非市场化竞争环境”。  此举使得阿里巴巴连同中国概念股集体下跌,接连两天时间里,中概股蒸发600亿美元,其中阿里巴巴损失惨重。阿里巴巴发行价为68美元,上市第一天开盘价高达92.7美元。日收盘价103.99美元,到1月30日时,收盘价为89.08美元,4个交易日总市值蒸发约367.53亿美元。  尽管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执行副主席蔡崇信在面对投资者询问时强调,“白皮书”内容只是一次日常性的和监管机构的会谈,未曾要求机构延迟披露报告,但外界投资者既有认识难以廓清。  截至目前,已有7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宣布将对阿里可能对投资者提供不实商业信息进行调查。  有分析指出,国家工商总局发言人回应“白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也意味着向外界告知阿里巴巴并未隐瞒信息。因此,美几家律所提起的诉讼将失去证据支撑。  “但这并不能否认白皮书内容的真实性,也就是说文件中所称的阿里系平台存在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商品信息审查不力、销售行为管理混乱、信用评价存有缺陷、内部工作人员管控不严等5个方面19个问题,应该是存在的。”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主任郝俊波律师认为,白皮书问题关系到阿里巴巴是否未披露重大不利事实的问题,“如果阿里巴巴明知工商总局已经知道他们存在假货和一些违法现象,却没有公布,具有隐瞒信息的嫌疑。”  依据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和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投资者可发起集体诉讼,要求公司赔偿因股价下跌而遭受的损失,当然需要证明损失是在排除投资风险自负原则下,由于公司刻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是作出误导性虚假陈述而引起的。  依据美国集体诉讼法,如果一家律所代表投资者率先起诉,必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起诉,如果起诉律师众多,则需要选择一到两家作为首席律师。郝俊波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征集持有阿里巴巴证券并有5万美元以上损失的投资者,准备代表其提起集体诉讼,“目前已有十几个投资者委托我起诉”。  一般来说,涉及上市公司股票的集体诉讼案件,都是一个拉锯战,需要3到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按照此前的经验,大部分公司因遭遇集体诉讼而出现股价暂时性或持久性大跌,许多公司不得不以和解来了结官司。  “每个国家和地区,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麻烦。”马云说,有了麻烦还得自己去解决,而不是继续抱怨。那么,阿里如何应对此次调查,淘宝未来的命运又将如何?(吴婧)柏可林 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小红书的东西是正品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