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在北京工作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在北京工作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如题,在北京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但是,鉴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你需要证明你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你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公司曾经发给你的一个月工资的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出入卡,考勤卡,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

问题补充:
去工商局告需要怎样的程序
---不是去工商局,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里负责劳动监察的部门,工商局是不管劳动纠纷的。

如果我辞职是不是公司就得必须给我
---只要你能按照我上面说的举证,100%可以追回你的应得工资,并且增加25%的经济补偿金。

我们公司文秘更惨,4个月只给两月工资
---你们可以联合起来一起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这样在举证等各方面效果更好一些。

参考: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号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发布时间】010430
【关键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备注】法释〔2001〕14号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到讨薪网上投诉去封杀他的企业,让记者律师直接参与加大媒体关注,建议你到讨薪网企诚数据中心投诉去,因为他们权威而且不要付费用,省时、省心、合情、合理、合法。 只能按合同走,另外考虑劳动法与合同法的相关细节。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但是,鉴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你需要证明你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你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公司曾经发给你的一个月工资的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出入卡,考勤卡,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

问题补充:
去工商局告需要怎样的程序
---不是去工商局,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里负责劳动监察的部门,工商局是不管劳动纠纷的。

如果我辞职是不是公司就得必须给我
---只要你能按照我上面说的举证,100%可以追回你的应得工资,并且增加25%的经济补偿金。

我们公司文秘更惨,4个月只给两月工资
---你们可以联合起来一起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这样在举证等各方面效果更好一些。

参考: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号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发布时间】010430
【关键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备注】法释〔2001〕14号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也许拖欠工资已经是件司空见惯的事情了,我同学所在的广告公司几乎每个月都会晚几天甚至晚半个月发工资,有业务尾款未收回的,还要扣着业务的工资不给,直到收到尾款。这好象都已经被习惯了,只要工资发到手,大家就没什么不同意见了。——这到底要解释为就业压力大还是人们太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呢?  当然,今天我要说的,不是我同学那家晚几天发的公司,是我所在的公司。  先介绍一下我所在公司的情况:这是一家05年9、10月间成立的私企,有两个公司名称,使用一套班子,一方面以投资、国际贸易为主,另一方面以摄影为基础做网站和文化传播业务。投资公司方面的注册法人代表已经脱离了公司,现在人在英国,早已不参与这边的事情;文化公司的法人代表大概是某位副总的夫人,也并不参与公司事务。公司实际的领导只有一位,但他的行政职务不是董事长、总经理,而是监事会主席。投资公司部分还有一个挂名的董事长,基本看不到他出现,除了做活动的时候,上台搬奖什么的。  我所在的是文化公司这部分,但当初合同是和投资公司签的,我们这大部分人都是和投资公司签的合同。  首先,这个合同就是个问题。事实上,我们大部分人手里没有合同,当初签了之后,人事的就把两份合同都拿去了。因为我们签的时候,公司代表一方面还是空白,所以我们大都以为是拿去给领导签了之后会把另一份给我们,但是,一直也没给。有些员工最近拿到合同发现,应该公司领导签字的地方都不是领导本人签的,大概是人事代签的。并且,所签署的名字,也是已经离开公司法人代表和那位不常见的现任董事长的名字。而大部分员工,到现在都没有拿到合同。  其次,应聘的时候说好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转正,包括上保险等福利。但是,过了一个月试用之后,我们都没有办过任何转正手续,去找人事的问,说是正在等领导批复。至于保险等更是杳无音信。据说,只有几个公司元老级的员工才有保险等。大部分人都是没办过正式转正手续,只是部分人薪金待遇按转正的发了。  好了,我终于说到薪金的问题了。公司的规定是每月10号发上月的工资。但是,4月份的工资,我们到现在也一分没有拿到。4月份,我曾经有加班到后半夜的记录,公司很多人也都有加班记录。5月10号开始,公司就以目前没有现金为理由,一天天拖着。按说,公司有困难的话,我们也可以理解,那也应该给我们一个确切的解决困难的时间限制吧?但是,根本没有,就是今天说明天发,明天说后天发,一天天这么拖延着。拖欠工资的同时,我们的工作量并没有减少,并且压力更大了。这一个月期间,有N次加班超过晚上10点的经历。  6月1日,工作做了一个比较大的活动。活动之前,公司那位监事会主席说6月2号一定给大家发工资。当时,我们就担心活动之后会遭遇“卸磨杀驴”的下场。但是,毕竟活动迫在眉睫,大家还是都很认真的把活动的准备及执行工作完成了,活动可以说是圆满成功。  6月2日,星期五,大家都是很疲惫的,但还都是按时来上班了,就等着发工资了。可是,公司的领导却一天不见人影。直到快下班的时候,监事会主席才出现,说是公司没有现金,周一(6月5日)一定给大家发!——这已经是他第N次承诺了。  当然,大家都看得出来了,如果周一(6月5日)发了工资,我就不会来写这么一篇帖子了。这一周,这位监事会主席始终没有出现过。  根据我们的了解,公司不仅没有给在职员工发工资,在此前一段时间内离职的员工也都没有得到应得的工资。  明天,就是6月10日了,又是一个月的发薪日了,可是,没有任何动静。现在,公司的部分在职及离职的同事已经联合起来,计划到周一(6月12日)如果再不发工资,就到劳动仲裁部门去投诉。  希望大家对此事件给予关注!我会向大家通报事件的发展动态的。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先要回合同,再高他们.  不过一般都是拖很久,最后调解.   PS:我在法律、职场两版搜了一下“拖欠工资”看到这样的发言:    第一,现在国家对拖欠工资现象打击力度比以往都大.各地劳动局的贯彻落实得也比较好; 第二,劳动局最怕天下太平,没有纠纷了,呵呵.像拖欠工资这类事情他们最喜欢管了(可以得到好处!!) 第三,因为你所在的单位不是国企,不必当心到时候仲裁或胜诉了执行不了    《劳动法》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希望,能够看到这些说法在我们的身上落实。       直接去劳动局投诉,签不签合同也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我在深圳,这类事情深圳的劳动局很乐意给你调解.  至于为什么,不太清楚,不过看了楼主搜索的内容,似乎明白了一些.   好老板啊,我要问一句,你们辛苦的劳动被人忽视,而且拿不到自己应得的报酬的,什么感觉???良心让狗吃啦????????   好像这样的问题现在国家有政策,应该不是很难解决的啊!不是有个政府部门叫做劳动仲裁吗?   把公司名字公布出来,省得以后再有人上当!  楼主应该是在北京吧?那去工商局网站查一下你公司的注册区,然后到所在区的劳动仲裁去投诉,海淀的公司去海淀投诉,朝阳的公司去朝阳投诉!     告丫的~~~~~~~~~~~~~~   谢谢大家的关注,我会在此后的日子里将解决过程公布出来,也给其他在这个方面被侵犯和被损害的人以做个范例!   先把老板拘留几天再说   我想有类似境遇的人应该不在少数,包括有些在一个月中离职的,最后这半个月的工资好象就都没指望了。     NND,还有这么不要脸的老板!    出一千块钱,我去扁他一顿! 不用想了,去劳动局投诉!本人曾经就在没签合同的情况下,被拒付工资的经历!!去投拆!这点我完全支持何香丘的说法!!本人投诉后就得到了公正,公平且圆满的解决~!   要让这种公司付出代价!   突然在想,你们怎么能这么久都不去告呀??!太面了吧??是不是一公司全是斯文的小姑娘呀??那就没辙了!   还是要说一句,姑娘们行动胜于心动呀!!不争馒头争口气是什么意思姑娘们明白不??   调查一下:以下职场不公平待遇,你遭遇过几种?  A、拖欠工资  B、没有保险  C、加班没有加班费  D、被克扣工资  E、以上全部 让人气愤的是这公司根本没拿员工当人看嘛!以为你们都是不用付钱的奴隶??!   起码的尊重懂不??没钱可以,不好意思说也可以,发个共公邮件总行吧!!说声“对不起”“大家坚持一下,共渡难关”不会呀??实在不行,就算公司倒了,算是交个朋友,不懂呀??   这种公司根本不值得为之服务!!   姑娘们你们付出的是智慧,体力和青春呀!!你们本身也有点觉悟行不行呀??!!   我们公司发工资 没有工资条也不用签字 被扣的哪些款项一点都不清楚 觉得他们乱搞,想去问呢 大家又说公司一直这样子,没事的,还好工资最多延迟3天就发了.就怕万一公司有点状况 我们岂不很惨   相信这种拖欠员工工资的事,会妥善的得到解决,吃了你们的,你老板一定会原原本本吐出来。        直接去劳动局投诉,签不签合同也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顶……!!!11   劳动合同没有意思的,说不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非常不利。只要有证据证明你是该公司员工就行。  另外,劳动局一般是被企业买通了的,是企业的走狗!完全可能庇护企业,有先例的。  全国各地的企业逢年过节都要给当地劳动局送礼的,虽然说我拿不出证据,但已经是不成文的规矩。所以,提防为妙。     你们也拖欠工作呗   我可不认为拖欠工作是好办法哦!把自己的时间耗在这上可不值得。  因为见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所以我们还是愿意相信可以通过仲裁的解决的,只怕万一解决不了。所以在这里希望得到更多的关注,把舆论作为解决的筹码之一。   一味的忍让不是办法 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很不理解,为什么有很多人受了侵害却不愿意主张自己的权利呢?   应该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些无视员工利益的老板都是被不主张自己权利的懦弱员工惯出来的。   什么事情都有。免费加班成了家常便饭,晚发工资也好象并不算事儿,就因为肉少狼多,工作难找?这样委曲求全,算不算食嗟来之食呢?   想起这大腕之优秀员工了:   做就做最优秀的员工       天天要求工作       工作量最少也得十几个小时       什么策略呀、创意呀、完稿啊       能干的都给它干喽       早上六点就到,晚上还得加班       公司里全都是工作狂       光干活儿不回家那种       老板一个电话,甭管有事儿没事儿       都得跟人家说“MayIhelpyou,Sir.”       一脸地道的奴才相       倍儿想挨抽       每个人都有你的联系电话       墙上是你的详细住址       连厕所门儿上都是你的手机号码       公司里搁着铺盖       二十四小时候着       就一个字儿-累!       一个月光打的就得万儿八千的       周围同事不是加到早晨四点就是五点       您要是加到一点       您都不好意思跟老板打招呼       你说这样的员工一个月得挣多少钱?       (我觉得怎么着也得两千多块吧)       两千多块?那是一年!       就一百多块,别嫌少,还是税前       你得研究咱优秀员工的工作心理       愿意为了一百多块累到吐血的       根本就不在乎挣多少钱!       什么是优秀员工       优秀员工就是不管干什么活儿       都干最累的,不干钱多的       所以,我们做广告的口号儿就是:       不求最好,但求最累!     应该没人愿意做那个大腕版的优秀员工吧!只是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无奈,大多数人都有从众心理,没人挑头,大家就都能忍着了。  这就好象在汽车上抓小偷,有一个人站出来喊一声,就会有几个跟着小声支援的,有两个站出来抓小偷的,就会有一大帮上来帮忙,跟着叫喊的。如果正义一方总是把自己当弱势群体,那正义就没机会得到伸张了。     三个程序  先调解,不行,在去仲裁委,还是不行,再去诉讼   打工者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一批弱势群体,但即便是弱势群体,一但有损害到自身权益的事情发生,一定要去争取,相信会有一个公平的结局给我们。   坚决将权利保卫战打到底!     刚问过了,不是找劳动仲裁,而是应该找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科(劳动监察大队)。  刚看到银行寄来的帐单,我们这是一群没有积蓄的人,现在都靠着从银行透支过日子呢!     最新消息是公司帐户已经被冻结了。这样的话劳动监察能替我们要出钱么?   这算什么拖欠工资,三四个月甚至半年拖欠工资的公司都有呢!   赶快收集证据,然后去找劳动监察大队    根据《劳动监察条例》,他们会支持你们的   作者:米兰伊人 回复日期: 19:54:24      这算什么拖欠工资,三四个月甚至半年拖欠工资的公司都有呢!  ——为什么拖欠那么久却不主张自己权利呢?我们这里也有人不想去告的,觉得欠着就欠着了,以后会给的。  可是,为什么要等到以后呢?我们加班加点都是白干的,当我们是什么?奴隶?  劝告那些被拖欠工资的人们,该主张自己权利的时候,就得站出来。这些公司的老板之所以会拖欠我们工资,就是因为觉得我们好欺负。     向王斌余同志学习!   杀人可不是值得学习的。  但一味的忍让、懦弱更是不能提倡的。我们需要的是通过行政、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当然同时,也需要社会舆论的帮助。  有很多人,都觉得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才会去闹,自己是“文化人”不能那么做!对此,真的是要嗤之以鼻了!除了工作性质不同,我们与农民工又有什么区别呢?一样是打工者,一样是要靠每天工作来糊口养家的。  什么是“文化人”?“秀才造反三年不成”那是被批判讽刺的旧“文化人”了。21世纪都过了好几年了,缺乏法律意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人,根本算不上是文化人了!   没遇到过拖欠工资这样的事儿~~  我们公司也是每月十日发工资,  是发本月工资,  一般都会在十日之前打到工资存折上,  如碰上五一\十一等大假,  都会在上月底发工资~~     要是和我一样刚毕业的穷学生北漂到这种公司,岂不是都要饿死啦????   对啊,有很多人交不起房租、房贷,连吃饭都借钱了。很多人都靠借钱过日子了。   拍拍店 /35159  自己的网站     海氏数码数码照片冲印拍拍最低价  数码照片冲印6寸5毛 过塑加2毛   6寸照片 不过塑 5毛一张   过塑7毛一张 顶  谢谢大家的支持,顶  打造拍拍最低价,顶  平邮全国,顶    诚招网络游戏点卡魔兽q币代理   一定选经销商注册,然后上级代理填10561  价格测试帐号 wangbatest 密码wangbatest 登陆自己看价格  魔兽600点快冲 25.70  q币0.83一个  顶  本人是北京总经销商,是一级代理,注册后开通二级代理,是区域经销商  保证价格优势  谢谢大家的支持     楼上的,谢谢你的回帖!可是,你觉得在这打广告合适么?我们这是一群连工资没的发,没钱的穷人!     怎么样了香丘,拿到自己的钱了吗?    靠信用卡透支过日子不是个法子哦。   没拿到呢!现在只能靠透支过日子了。   鄙视那些躲在别人身后不肯主动主张权利,承担责任,却想要共同收利的人!   我也遇到了~可怜!!大家谁教教我~QQ   呵呵!我水王来了!签名永远不换!   就是为了鄙视现在有些衣冠楚楚,满口礼仪道德的伪君子还没有这些江湖朋友讲信用和职业道德!   2003年当时我女友要办一个“大专毕业证”,当时办证的要求女友把资料和照片邮寄给他,证件办好后贩子给女友邮寄回来,前一段,女友找一个专业“网络代办证件”的(他邮箱)办“英语四级证”和“本科毕业证”问办证的怎么给他照片和资料,办证的让女友把数码照片传到一个指定的邮箱,没多久做好的证件就传到女友的邮箱里,后来我看女友拿到贩子EMS特快来的证件,和真的一模一样,跟她同学的真证件对比几乎就看不出来真假!大家说这叫不叫与时俱进???他留的邮箱(请把#符号替换成@符号,谢谢合作),呵呵,有需要的GGJJDDMM也许可以救个急,别砸我啊,现在社会不就是认证件不认能力吗?!   给大家讲讲后续的事情:  这个公司现在已经将大部分股权卖出去,也换了公司名字。  在换名字之前,就是发这篇帖子之后(6月中旬),公司以经营不善等为理由,跟大部分员工提出降薪,普遍降到8、900块左右。而私下又和想要留下的员工说,会保持原来的薪水。这样,大部分员工都主动提出辞职,公司给几乎所有辞职的员工都发了拖欠的工资。  而被公司留下没有辞职的人,到6月中旬才发了一个月的工资——6月10日就应该发四月、五月两个月的工资了——而这一个月的工资写明是五月份工资!四月份的工资至今拖延着,这些碍于面子或其他原因没有离职的员工,到现在等于是工作了三个月,只拿了一个月的钱!  在这大部分人都走了之后,公司改换了名字。  而6月末,忍无可忍或因为其他原因离职的员工,公司再一次以帐上没钱为理由,拖欠其应得的薪水。  这一点,这个公司足够阴险了,他们绝不撕破脸,也不说不给离职员工工资,就说公司帐上没钱!这让很多心软或碍于面子的员工都不能去劳动监察部门对其进行举报。  而还在公司继续工作的大部分员工,还是只领到一个月的薪水,搞得自己进退两难。  各位看官,我想知道如果是你,将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呢?如果有懂得相关法律的朋友,也请站出来给支个招!     回复第19楼(作者:@青青大宝贝 于 12:12)  顶……!!!11  ==========     拖欠工资确实可恶,帮顶,我也是被拖欠工资正准备申请劳动仲裁!我也在天涯曝光无良企业!     @wojia-25 19:04:16  拖欠工资确实可恶,帮顶,我也是被拖欠工资正准备申请劳动仲裁!我也在天涯曝光无良企业!    -----------------------------  我也曝光深圳市金录资讯广告有限公司~极品中的战斗机!千万不能再找这种夫妻共同创业的私人黑公司了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编辑点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然而,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案件一直居高不下。 冯某于日进入沈阳某公司工作,从事设计工作。日,冯某以单位经常拖欠支付其工资为由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冯某工资支付至当日。日,经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冯某正式离职。冯某认为,单位经常拖欠其工资,应按法律规定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冯某是在个人提出离职的情况下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冯某遂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单位须向冯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单位不服裁决,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公司给付冯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2865元。公司不服一审判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本案是一起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典型案例,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 及时足额支付为原则,法定情形下可以依法代扣和扣除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过,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此外,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里是双标准,一是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二是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然而,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案件一直居高不下。 沪江职场大全 您可能还感兴趣的劳动法规文章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