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双方不予离婚判决书没下来原告可以要求再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吗

原告熊伟娜诉被告姜海波离婚一案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百度法律是百度政策研究部创建的政策法律信...
评价文档:
原告熊伟娜诉被告姜海波离婚一案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原告于恒涛诉被告周六香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判裁案例 - 110网
您的位置: &&
&& 案例正文
原告于恒涛诉被告周六香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于恒涛,男,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牛思光,男,日出生,汉族,住济源市北海街道办事处铁岸,系原告亲戚。委托代理人刘阳兴,男,日出生,汉族,住济源市邮政花园12号楼,系原告朋友。被告周六香,女,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孔知时,河南剑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于恒涛因与被告周六香离婚纠纷一案,于日向本院提起诉讼。同日本院作出受理决定;次日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同年4月26日依法由审判员茹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同年7月21日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再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于恒涛诉称:日,其与被告登记结婚,日生女儿于颖,日生儿子于坤弘。双方婚后无感情基础,常因生活琐事吵打,分居二年之久。2008年8月其起诉离婚,法院未予准许。但双份仍分居至今,没有和好可能。要求与被告离婚,婚生子于坤弘由其抚养,女儿于颖由被告抚养,互不支付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有1辆白马电动车、1台海尔冰箱。2009年10月其承包石国安土地8亩,当时承包金17000元均由合伙人王天兴交纳,其未交承包金,应作为共同债务。2009年秋承包本村5组土地3亩,承包期4年,尚欠承包费1500元。为入股借其三姐25000元未还。夫妻共同债权有股金30000元。被告周六香辩称:上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其还是一如即住的对待原告,但原告并不理其。双方并未分居,为孩子着想,其不同意离婚。如判决离婚,要求两个孩子均由其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夫妻共同财产还有1辆东方红拖拉机、1台农哈哈播种机、1个犁、1个水泵、1台格力空调、2007年新建一层8间平房及门楼。无夫妻共同债务。其嫁妆有1个大立柜、1套三组合家俱、1套木沙发(1大2小)、2个茶几、1台25寸牡丹电视机、1台海尔洗衣机、1台万利达VCD、4把椅子、1个皮箱、12床被子。 原告提供的证据有1、(2008)济民一初字第2173号民事判决书,证明其婚后与老人未分家,2007年的房屋系老人出资所盖,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空调发票一张,证明空调系其母亲所买,不是夫妻共同财产。3、证人王××证言,称2009年下半年其和原告一起承包土地,由原告出面联系,和交承包金。其只包5亩,3年承包金计6600元。当时其共给原告14600元,多余的钱算原告向其借的,但未出具借条。其记不清送钱日期了。被告质证后认为证据1中少写了门楼,对证据2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据3质证后认为承包金全部是其家出的,认为证人所述不实。被告提供的证据有1、被告代理人调查石××笔录。其称2009年秋其和郭军营等人将12亩土地承包给原告,承包期3年,每年每亩承包金440元。2009年10月其和郭军营妻子一次性到原告家取走了所有约17000余元承包金。2、被告代理人调查郭军营妻子程××笔录。其称2009年秋收后其家的5亩土地通过石国安全部发包给了原告,3年承包金其家全部收到了。原告对以上证据质证后均无异议,但认为12亩地其种8亩。王天兴种5亩,其交给石国安的钱是王天兴出的。本院调取的证据是1、日制作的原、被告家房屋结构现场图。2、询问原告母亲许××笔录。其称家中的平房和配套房是其和原告父亲出资建设的,水泵是其老俩买的,播种机和犁是原告买的,拖拉机是原告和原告姐姐合伙买的,但不知如何出资。其未见家中新购有三轮车。原告对以上证据均无异议。被告对证据1无异议,对证据2质证后认为水泵、犁和平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告提供的证据1系生效判决书,本院予以采信。原告提供的证据2、被告提供的证据1、2和本院调取的证据1当事人均无异议,本院予以采信。原告提供的证据3中证人称其交给原告承包金共14600元,这与原告自述所有承包金均是证人所出相互矛盾,且该证据系单一的证人证言,没有其他证据相印证,被告对此亦不予认可,故本院不予采信。被告对该证人所述的承包土地面积未提出异议,本院予以采信。本院调取的证据2中证人系原告母亲,故其所述对原告不利的部分本院予以采信。依据有效证据及当事人诉辩,本院确认以下案件事实:日原、被告登记结婚,日婚生女儿于颖,日婚生儿子于坤弘。原、被告婚后与原告父母未分家,一起生活至今。2007年家中新建平房4间及厕所、门楼、敞棚等配套房。2008年因被告怀疑原告有外遇,双方发生矛盾。原告起诉要求离婚,日本院做出(2008)济民一初字第21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离婚,但此后双方关系仍未改善。夫妻共同财产有白龙马电动车1辆、海尔冰箱1台、农哈哈播种机1台、犁1个。夫妻共同债权有股金30000元。2009年秋季,夫妻共同承包本村5组土地3亩,期限4年;共同承包石国安土地8亩,期限3年。被告嫁妆有1个大立柜、1套三组合家俱、1套木沙发(1大2小)、2个茶几、1台25寸牡丹电视机、1台海尔洗衣机、1台万利达VCD、4把椅子、1个皮箱、12床被子。本院认为:在原告第一次起次要求离婚,本院判决未予准许的情况下,双方夫妻感情仍未改善。本案审理中经本院多次调解,原告坚决要求离婚,被告也称原告在家中对其一直不予理睬,由此可见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原告要求离婚,本院予以准许。被告要求两个子女均由其抚养,但考虑到双方现实情况,以各自抚养1名子女为宜。原告主张女儿于颖由被告抚养,儿子于坤弘由其抚养,互不支付抚养费,该意见相应的减轻了被告的抚养义务,本院予以准许。夫妻共同财产原告同意将白龙马电动车归被告所有,本院予以确认。其余共同财产中农哈哈播种机1台归被告所有,海尔冰箱1台、犁1个归原告所有。夫妻共同债权股金30000元,原、被告各享有15000元。2009年秋季夫妻共同承包的土地原、被告均有权耕种一半。被告另主张夫妻共同财产还有1个水泵、1台格力空调、1辆拖拉机,对此原告不予认可,被告也未能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实,故本院不予认定。被告主张2007年新建的平房4间及厕所、门楼、敞棚等配套房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婚后与原告父母一起生活,并未分家,原告母亲也向法庭主张该房系其与原告父亲出资所建,故该房的权属问题涉及案外人利益,本案中不做处理。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该房权属未定之前,被告享有居住权。原告主张夫妻共同债务有借其三姐2500元,借王天兴承包金数额不定及欠本村5组承包金1500元,被告对此均不予认可,原告也未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故本院在本案中不予认定,可待债权人主张时另行处理。被告的嫁妆属被告的婚前个人财产,应归被告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准许原告于恒涛与被告周六香离婚。二、婚生女于颖由被告周六香抚养,婚生子于坤弘由原告于恒涛抚养,互不支付抚养费。三、夫妻共同财产中白龙马电动车1辆、农哈哈播种机1台归被告周六香所有,1台海尔冰箱、1个犁归原告于恒涛所有。夫妻共同债权中原、被告各自享有15000元。四、2009年秋承包庚章村第五居民组的土地中,原、被告各享有1.5亩承包经营权;2009年秋承包石国安土地中,原、被告各自享有4亩承包经营权。五、被告的嫁妆1个大立柜、1套三组合家俱、1套木沙发(1大2小)、2个茶几、1台25寸牡丹电视机、1台海尔洗衣机、1台万利达VCD、4把椅子、1个皮箱、12床被子均归被告周六香所有。案件受理费300元,原、被告各自负担150元。被告负担部分暂由原告垫付,待执行中一并结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七份,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周&&备&&忠&&&&&&&&&&&&&&&&&&&&&&&&&&&&&&&&&&&&&&&&&&&&&&&&&&审&&判&&员&&&& 茹&&&&&&昕&&&&&&&&&&&&&&&&&&&&&&&&&&&&&&&&&&&&&&&&&&&&&&&&&&审&&判&&员&&&& 王&&金&&秀&&&&&&&&&&&&&&&&&&&&&&&&&&&&&&&&&&&&&&&&&&&&&&&&&&二○一○年八月十日&&&&&&&&&&&&&&&&&&&&&&&&&&&&&&&&&&&&&&&&&&&&&&&&&&书&&记&&员&&&& 陶&&传&&霞
==========================================================================================
==========================================================================================
相关判例: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吉安推荐律师
江西景德镇
江西南昌市
江西南昌市
江西景德镇
最新已解决问题
热门裁判文书
按地域找律师问题编号:3218548
离婚案件,请问原告提交两年前被告诉讼时的法院判决书作为证据时立案庭要判决生效证明书,原告表示可否在下次开庭时出示,立案庭就给立案了,请问下次生效证明应该什么时候提交,如果没有提交会影响判决书作为证据的效力吗?
案件,请问原告提交两年前被告诉讼时的法院判决书作为证据时立案庭要判决生效证明书,原告表示可否在下次开庭时出示,立案庭就给立案了,请问下次生效证明应该什么时候提交,如果没有提交会影响判决书作为证据的效力吗?
提问者:山东-济南离婚浏览153次 16:44:55
无需注册、快速提问 全国专业在线律师快速为您解答!
共有 3 位律师回答该问题
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山东-济南)帮助网友:5193称赞:2你好,开庭前提交就可以,如需帮助可以电话咨询。 17:09:10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河南-许昌)帮助网友:1692称赞:1会影响证据效力的 16:49:59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山东-济南)帮助网友:7081称赞:10可以帮助你处理 15:48:07追问 16:29:00可以帮助处理就是非代理不解答呗
已帮助3人&已帮助12人&已帮助40人&已帮助12人&已帮助17人&已帮助20人&已帮助28人&已帮助62人&
已帮助3人&已帮助119人&已帮助138人&已帮助161人&已帮助188人&已帮助83人&已帮助130人&已帮助120人&
还没有华律网账号?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华律网:
相同经历,我也要问
扫微信,与律师对话
华律网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健康和谐的网络交流平台
您投诉的是 的提问:
投诉类型:
无意义的回复
内容含广告
投诉说明:开庭双方都同意离婚,判决书没下来,原告想撤诉,男方不同意撤诉,法院会劝说男方_百度知道
开庭双方都同意离婚,判决书没下来,原告想撤诉,男方不同意撤诉,法院会劝说男方
我有更好的答案
按默认排序
如果原告撤诉,男方可另行起诉
申请撤诉是原告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阻止
其实你都知道了
其他类似问题
撤诉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在法院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院判离婚,再开庭还询问双方当事人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在法院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院当时就下了传票,法院判离婚,再开庭还询问双方当事人吗?请各位律师详细回答.
在法院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法院判离婚,还询问双方当事人吗?请各位律师详细回答。
以双方生育纠纷,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无效后,第一次法院开庭法院能直接判离婚吗? 结婚两年一直未能生育,经检查是老公染色体的问题,不能自然生育,妻子完全正常不愿意做试管婴儿,并且一定要生小孩子,因此产生矛盾,因离婚问题矛盾激化,连110都立案调解无效,现夫妻已分居,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有110调解记录,能不能法院调解不成后第一次开庭判离婚
离婚案件中,已经进行了诉前调解,但调解不成。法院说等通知准备开庭,那么原告想撤诉,可以吗?如果到了庭审的时候,原告还是想撤诉,也可以吗?请问一共有几次撤诉的机会?
没有了! 在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上,双方签字和双方签收生效,前者是否有法律依据?谢谢!
开庭调解离婚—个多月了,法院到现在都没有给离婚判决书。有时间限制吗?
开庭调解离婚—个多月了,法院到现在都没有给离婚判决书。有时间限制吗?
老婆因家庭争吵起诉我离婚,法院问了问就让等着开庭我想调解,怎么办啊,我老婆是和我斗气起诉的
法院判离婚,抚养费在双方不见面的情况下是由执行局管吗
滨州,离婚案件辨论结束后,法院进行调解还需要双方都到场吗?
一般开完庭后几天进行调解
我和女方法院协议离婚,当时协议书签字了,现在我收到了法院发的离婚调解书,对方拒收,我该怎么办?协议是否还有法律效应。我是否可以拿我的调解书去办理结婚手续 问题是原先在法院做的协议书是双方签字的,而且是有法官询问,书记员做的记录的!这没有法律效果吗?
假设我拿了调解书去办理了结婚等级,那么调解书无法律效应,那我不是重婚罪了?这个对已经拿到调解书的一方不是有失公平,协议书是双方签字的,这不是失去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础了吗?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判决书生效时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