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期间公安局会不会有事没事传训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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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当材料送检察院,检察院退回,原办案单位又审查二次送检察院,又被退回的时候,是不是公安机关就得放人了?是不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如题我Q:&请教专业人士,急求回答,重谢。&现在人还在看守所,因为证据不足材料部足,被退回两次,下面的措施是什么?&请求详细解答。&&请你详细说明案件的情况,公安机关是以什么理由报送检察机关,如果是逮捕,那检察院做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后公安机关就应该变更强制措施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式,如果是要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后退回公安机关,公安应该撤销案件,立刻放人容留、介绍卖淫的罪名,现在人还在看守所羁押,同时行政拘留三名卖淫的,卖淫的已经出来了,当事人已经住29天,第一次送到检察院的时候,因为证据不足,已经退回给治安大队了,退回的原因是没有嫖客,后来侦察后,找到一名嫖客,现在是第二次送到检察院批捕科了,会不会批捕?如果不批捕后果会是怎样?不批捕是不是就退回治安大队了?治安大队是不是要放人?行政拘留不是刑诉措施,只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者的处罚,不是刑罚介绍卖淫是公诉罪名,必须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第二次送到检察机关,如果检察机关认为不符合批捕就会做出不批准的决定,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撤销案件,放人。&三个卖淫的被行政拘留了容留、介绍卖淫的被刑事拘留,现在如果第二次被退回,是不是公安机关就可以马上放人?不会再出什么乱子吧?会不会故意刁难,不给取保候审?有刑事诉讼法在,公安也不敢违法。你如果认为公安的羁押属于超期羁押可以让嫌疑人的近亲属向公安机关要求解除超期羁押现在已经29天了,多少天为超期羁押?&如果第二次退回的话,是不是就能取保?仅就刑事而言,公安在1-3天后就应当报检察批捕,检察院7天内做出决定最长不会超过14天。现在在看守所已经29天这中间应该有一部分时间是以别的理由控制他的自由的第二次退回的话,不用取保,应该直接放人的不好意思,还要跟你请教&我想问下,他一般会用什么方法什么理由控制他的自由&另外,如果公安机关一直盯着这事不放,第二次退回,还要再审查取证,那怎么办?如果一旦批捕了,下面的程序中,什么方法可以让人出来?控制也就是关在看守所。公安撤销案件后除非有新的证据否则不能再启动案件批捕后才是正式进入刑事羁押期间,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可以在看守所以外。但是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不能会见他的律师以外的人,采取这2种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批准前不得离开所在县市,政治权利也受到限制这次如果不批的话,算不算取保?可以不可以离开户籍地不批后,公安机关多长时间内,可以放人不批捕,立刻放人取保候审期间不能离开所在县市,除非公安机关同意能不能说下你的QQ,我加一下,需要咨询的时候,我再问?&刘亚龙&谢谢,我Q:&有兴趣的话,加一个,不会让你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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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律知识行为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变更联系方式没有告知公安机关是否影响自首的成立?兼论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
――龙俊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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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变更联系方式没有告知公安机关是否影响自首的成立?兼论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
――龙俊材诈骗案
发布时间: 11:11:19&&一、案件基本信息1.判决书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刑终字第125号判决书。2.案由:诈骗3.诉讼双方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上诉人):龙俊材。&&二、基本案情昭平县黄姚至公会三级通乡油路第二合同段的砌体工程由蒋××承包施工,2010年7月完工。工程完工验收后经核算,第二合同段项目部于日开具“蒋××队伍工程收方记录单”,确认尚欠蒋××的砌体施工人工费69610元。因昭平县黄姚至公会三级通乡油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该笔款应直接汇入蒋××的账户,蒋××按要求将其个人的农行账户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第二合同段项目部以供汇款入账所需。第二合同段项目部的管理人龙俊材在拿到蒋××的材料后,没有将蒋××的农行账户上报给拨款单位昭平县黄姚至公会三级通乡油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而是瞒着蒋××于日用蒋××的身份证复印件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了一张名为蒋××的借记卡(开户),并将该账号和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给拨款单位,昭平县黄姚至公会三级通乡油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人员于日将蒋××的人工费69610元转入该账户,龙俊材便分三次将该款全部取走。蒋××见款迟迟未到账,多次追问龙俊材是否已去办理拨款转账手续,但龙俊材均说工程款还未拨付。至日,蒋××直接到昭平县黄姚至公会三级通乡油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询问时,方才得知工程款被冒名转走,次日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日,龙俊材到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于当天对其决定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龙俊材因手机丢失而变更了手机号码,但未告知公安机关,导致公安机关无法与其联系。日,公安机关把龙俊材列为网上通缉对象,次日公安机关在临桂县将龙俊材抓获归案。日,龙俊材通过黄××退出赃款69610元,公安机关已把该款返还给被害人蒋××,蒋××对龙俊材的行为有所谅解。&&三、案件焦点1、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还是信用卡诈骗罪?2、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变更联系方式没有告知公安机关是否影响自首的成立?&&四、法院裁判要旨广西昭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龙俊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归案后,龙俊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龙俊材于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当日即被取保候审。之后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公安机关多次传唤龙俊材均不到案,严重违反取保候审关于“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的规定,导致该案诉讼程序无法正常进行,属于刑法规定的逃跑行为。龙俊材投案后又逃跑,不能认定为自首。广西昭平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龙俊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龙俊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龙俊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因龙俊材未经他人同意,用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金融机构开户骗取挂名为他人的借记卡,是为转移赃款所用,该借记卡在开户时并无他人的存款可供骗取,且也无贷记卡的透支功能供其冒名透支骗财,并非本案的犯罪对象,龙俊材在骗取通乡油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人员将本案所涉工程款转入该借记卡时,已完成全部犯罪构成要件,赃款就存在其掌控的借记卡中供其随时支取,因此,原判认定龙俊材的行为属犯信用卡诈骗罪,属定性不准确。对于原判认定龙俊材投案后又逃跑的事实,经查,龙俊材在到昭平县公安局投案后,被昭平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龙俊材的居住地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临桂县公安局,因没有证据证实其在被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批准逃离了住所所在县区域,也没有证据证实公安机关的传唤通知送达了其本人或其家属,因此,原判认定龙俊材在投案后又逃跑的事实有误。龙俊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原判审判程序合法,但原判定罪错误、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一、撤销昭平县人民法院(2013)昭刑初字第117号刑事判决;二、龙俊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五、法官后语本案处理的重点一是在于如何区别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二是如何理解主动投案后的“逃跑”行为。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则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为信用卡管理秩序和他人财物。具体到本案中,被告人龙俊材是利用被害人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该借记卡在开户时并无他人的存款可供骗取,且也无贷记卡的透支功能供其冒名透支骗财,因此龙俊材的行为不应定性为信用卡诈骗罪。其行为的本质在于其向昭平县通乡油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隐瞒了被害人已经提供了一张农业银行卡用于结算工程款的事实,同时其还以被害人名义私自办理了一张邮政银行借记卡,以便使昭平县通乡油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人员相信该银行卡的账号就是被害人用于结算工程款的账号,从而自动向龙俊材所提供的银行卡通过转账方式交付了工程款,赃款就存在龙俊材所掌控的借记卡中供其随时支取。龙俊材办理银行卡的目的就是为了转移赃款。在蒋××追问时被告人骗蒋××说工程款未支付,蒋××得知真相后仍久拖不还,其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明显,故龙俊材的行为也不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而应定性为诈骗罪。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对于“逃跑”的认定,一、二审法院的理解不一致。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在变动联系方式之后,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导致诉讼程序无法正常进行,属于投案后的逃跑行为,所以不能认定为自首;二审法院认为龙俊材没有未经批准离开其居住的县域(临桂县),也没有证据证实公安机关的传唤通知送达了其本人或者家属,龙俊材不属于投案后逃跑,因此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行为仍然构成自首,并由此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编写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雷玉萍第1页&&共1页编辑:周任超&&&&文章出处:昭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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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取保候审的,检察院讯问我之后给我个传唤证,之后公安局找我做下询问笔录,是什么意思
我是被取保候审的,检察院讯问我之后给我个传唤证,之后公安局找我做下询问笔录,是什么意思
 问题来自:天津 - 天津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8:03 咨询人:29a1115yu14t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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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刑事案件分为公安侦查阶段,批准逮捕或者办理取保候审之后进入预审阶段,然后就会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最后进入审判阶段。
回复时间: 19:52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及辩护。可来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18:30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如果检察院讯问就应该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了,公安机关就不再做笔录了,建议委托律师,及时了解案情,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 19:4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18:46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取保候审,随时接受监督机关的传唤,是正常的法律程序。建议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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