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30天后,给予取保候审的条件,下面该怎么走

团伙刑拘满30天能不能取保候审?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现在案件已经移交到检察院,我们朋友一共是7个人在拘留所。他们已经拘留满30天,他们是不是可以回来,等待检察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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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7个人不能同时取保候审,责任较轻的其他人可以取保候审吗?
我一友,受某贪官(仍在双规)案牵连,今年一月份被某市纪委以公安的名义刑拘达40天,在无奈的情况下,被迫承认无须有的“替贪官保存赃款”并如数上交了该纪委,之后,即办理了取保候审。出来后,朋友积极配合专案组取证并写信说明自己是冤枉的。不料,前几天又被突然带走。请问:1.在什么情况下会采取这种强制措施?2.是不是我的朋友这次必须要等到贪官的案结才能出来,恢复自由?3.贪官和我友都是一对一,各执一词的话,这样的证词或材料能被检察院受理吗?
急需高人指点。朋友的...
朋友因为团伙盗窃现在已经被送进看守所20多天了,好像因为盗窃了几个笔记本电脑,具体价值还不清楚,好像还是在侦查阶段,还没起诉到法院,我想请问现在可以取保候审吗?需要什么程序?如果聘请律师办理取保候审费用多少钱?因为朋友家条件不太好,所以想知道大概价格然后再权衡能不能聘的起律师。 怎样才算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呢?就我说的现在这个情况算是符合吗?如果有能帮我办理这个案子的律师可以加我QQ:详谈,添加好友时请注明律师。谢谢.
在酒店做保安,老板和另一个人产生口交,发生打架斗殴,打伤别人了,还有把别人的店砸了。后几人被抓,他一人漏网,现在网上通缉在许昌被抓,现在刑事拘留30天,其他人都被单位取保候审了,现在只有他一个人能怎么办?
必须要逮捕后才可以取保候审吗?刑拘阶段可以取保候审不
男友一家和邻居发生了肢体冲突导致被害人轻伤 但是男友并没有动手 但后来被害人指证男友动手了 现如今男友已被刑拘看守所 对方找了检察院的人疏通关系 听说男友现在可能会被逮捕 需要律师帮忙取保候审 男友其余家人都办了取保候审包括主犯也办了 就男友一人被刑拘 寻求帮助 无论什么代价 这事的前因 是因为两家溜狗 狗打架 然后对方手被咬伤了 就报了110
结果报案民警叫他家先去医治 我们这边也同意为他们治疗 后来 过了一段时间 派出所就通知男友妈妈去派出所解决此事
后来因为...
他没有前科,是去年8月份犯的案,目前关在看守所。被关大概4,5天这样子。是两个人一起犯的案,但那个人目前还没抓到,金额2000和一台笔记本电脑,去当地的刑警队问,有个警察说可以,但是要钱,有个警察说不可以,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了,取保候审一定要亲属吗,朋友可不可以?那大概请一个律师要多少钱?
公安局来的刑拘通知是说非法制造爆炸物,可只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所需要的引线,案子到了检查院,检查院以:因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决定取保候审. 现在3个月了检察院打电话来叫当事人明天去,会不会又关进看守所里,
其中材料上提出证据有:黑火药6公斤,半成品引线形2千多圈.成品类63件,氯酸钾750斤,是当事人找了几个工人给烟花厂加工半成品.想跪请各位帮帮忙看看,会不会坐牢啊!!!!
我老公驾车正常行驶将路中央行走的2人撞倒造成1死1伤死者家属要求的赔偿金已赔完伤者在家休养死者家属写下保证书不再追究我老公的刑事责任我怀孕7个多月了我老公已刑拘请问能取保候审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因为打人被刑事拘留还可以板栗取保候审吗,被打的人没有受什么伤,当时还和他要了1000元,不过当天又还给被打的人了,而且他还有2个月满取保候审12个月了,请问他还可以重新缴纳保证金办理取保候审吗
您好,我妻子在不经我知道的情况下,给人运毒150g可是她身体不好,加之我们的孩子还小,我父母都早不在人世,孩子要人照顾,又是第一次,这种能不能取保候审“刑拘我30天,谁告诉我为什么” - 深度关注 - 湖南政协新闻网-湘声网
“刑拘我30天,谁告诉我为什么”
&&&◆文/图 本报记者李戎
今年52岁的苏传信希望相关部门能还他一个清白。
  30天,相对于人生旅程而言,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对临武农民苏传信来说,却留下一段难以忘却的记忆。
  日晚,临武县公安局将他“带走”。被刑事拘留30天后,他以“涉嫌轻微诈骗”取保候审。一年后,取保候审解除。苏传信说,自己从未参与过任何违法乱纪的事,“将我无端关押30天,我冤”。
  现如今,苏传信仍然奔波在为自己讨要说法的路上。
  苏传信对事发经过做了这样的描述:日晚,他和妻子正在县城河滨公园做儿童游乐生意,突然来了几个自称警察的人,要求他去接受调查。他觉得,老百姓配合警察查案是天经地义的事,于是,就跟着他们去了。
  “我很配合他们的问话,但是办案人员却不管有没有事实证据,全凭想当然,第二天就以‘诈骗嫌疑犯’的名义将我刑事拘留。”苏传信在提交给相关部门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上如是说。
  苏传信被“警察”带走后,他的妻子以为他很快就会回来。但是,直至第二天还没见到人影。“当时来的人都没有出示证件,我担心他出了事。”
  四处打探后,她得知当天前后被带走的不仅是苏传信一个人,还有另外四五个人,他们都跟苏相识。有人告诉她,他们都是因为涉及同一宗“非法集资案”而被带走的。
  得知苏传信确实被公安部门带走后,苏妻找到县公安局,但是没人向她解释,她也没有得到任何书面通知或手续。
  几天后,苏家人从别处拿到一封署名“临武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公开信,称“以邝某等为首人员以承包开矿为由集资900余万元,且在明知不可能办理开采手续的前提下,不及时退还集资款,多次纠集人员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将所集资款不用于约定用途……”
  苏传信的名字(记者注:还有4人的名字,苏排名最后)列在公开信中,公开信称已对“上述人员”立案调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诈骗?
  据调查,苏传信的几个朋友确实因为准备承包一个乡镇矿而集股几百万元,后由于该矿没有办理合法手续,不能开采。苏传信的朋友认为责任在政府部门,而当地政府则认为这群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并为他们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而恼火。
  恰巧的是,苏传信之前又曾和这群朋友共同入股开办了一家停车场,苏在其中任出纳。
  苏传信的儿子说,“家里的钱基本上都是母亲管理,连她都完全不知道此事,可能吗?再说,他们天天都在公园搞儿童游乐生意,周围的人都可以证明。公安部门也没有证据证明他参与此事。”苏的儿子推测,公安部门之所以抓他父亲可能跟在停车场任出纳有关系。
  苏传信“进去”五六天后,一位从看守所出来的人告诉苏家人,“有人在看守所打了老苏。”闻知此消息的苏家人心急如焚,频繁找相关部门陈述事实。至今仍可见苏家当初向一些知名网络论坛发出的求助帖。
  在担忧和恐惧中过去了30天,苏传信被取保候审,通知单上注明为“涉嫌轻微诈骗罪”。
  一年后的2010年5月,取保候审解除。
  “没有证据和事实证明我参与集资诈骗,我也没有参与他们所指的任何非法上访。”2011年5月,苏传信告诉记者,从释放起,他一直找县公安局讨要说法。
  2010年10月,临武县公安局曾经回复他,“你(指苏传信)指控临武县错误刑事拘留,请求按国家赔偿法进行赔偿的申请,经核查我局对你的刑拘是依法依程序进行,不存在错误刑拘的现象。”苏传信转而向郴州市公安局提出刑事赔偿复议申请,同年11月25日市公安局决定予以受理,这让他重燃希望。然而,最后郴州市公安局并未作出回复。
  这期间,他曾经多次到郴州市公安局催问,市局有人建议他协商解决,他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但后来再去询问时,对方就以“领导出差”为由推托。
  今年2月底,苏传信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庭要求他提交刑拘的相关手续材料,“临武县公安局根本就没有给过,我哪能提供?”
  后来,苏传信找到县公安局希望拿到相关手续,公安局负责人告诉他“如果告到法院去,法院自然会找我们的”。因为材料不齐,几个月下来,法院一直没有立案。
  几天前,苏传信在给记者的电话中说,“难道就这样白白关押?如果有罪就判有罪,没罪就要给我正名。公开信导致我的名誉受损,关押期间导致我及家人身体精神受损,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外出,这一系列损失谁来弥补?”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文中与苏传信一同被抓的数人中,苏的关押时间是最短的。关押时间最长近一年的邝某,曾被以“涉嫌犯集资诈骗罪”起诉,但最终临武县检察院以“事实和证据发生变化,撤回起诉”,邝某后亦被取保候审,至今没有说法。
  而苏传信不解的是,自己与此案毫无关联却无端被拘30天。申诉没有结果,起诉不予立案,苏传信不知道未来的维权之路在哪里,更不知谁可以还他一个公道。
  律师观点
  湖南金洲律师事务所刘海平律师认为,此案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公安部门办案人员“带人”时至少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同时,如果是拘传,应当出示拘传证;如果是刑拘,则应当出示刑拘证,并应要求被拘留人在刑拘证上签名、捺指印。
  其次,公安机关应当在刑拘后24小时内向被拘留人家属送达《拘留通知书》,将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告知被拘留人家属。
  第三,郴州市公安局在受理苏传信刑事赔偿复议申请后,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否则属于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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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0天,检察院未批捕,我多久去接人,应当放人了?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朋友4.16晚上号被送进拘留所,警察说拘留30天,说是等检察院的批捕,但是检察院那边没有下逮捕书,到今天为止,警察的拘留通知书也没有寄回老家,我们打电话给警察,警察说没有,拘留30天就放出来,我想知道的是他们为什么不给家人拘留通知书,如果是30天放出来那我是15号去接,还是16号去接她 。。
被刑事拘留 轻微的罪刑检察院也会批捕么 什么样的罪行以上会被批捕
还是只要有证据 即使判管制也得批捕
一废品站在不知是盗窃所得的情况下,收购一批废铁600公斤左右,案发后废品站老板被刑事拘留。现已超过30天但检察院还未批捕,请问现在可以取保候审吗? 废品站老板精神有问题
本人因3年前的事被刑事拘留.经检察院以情节轻微.不予批捕后取保候审在家.问还可以有什么样的事情 我是盗窃罪.已经赔钱了.以后的法律程序都有那些.
在刑事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院提起几次批捕?
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 是否应该解除刑事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问题补充: 朋友因打架被刑拘逮捕 检察院审核后做出相对不起诉 是不是免除刑事责任?是否要解除以前的刑拘看守所生活?急盼解答
案件已经终结,应该提请检察院批捕,交检验院公诉,但公安机关却以涉嫌刑事犯罪网上通缉嫌疑人,是否合理?
09月20日下午开车与人追尾,后斗殴,斗殴过程中警察到了,警察拉开打架双方的时候我方有人碰到警察一下。当日我方被拘留四个人,10月19日批捕。涉嫌寻衅滋事,妨碍公务。对方一个都没抓,三份轻微伤报告。派出所诱供!让我们一人签下三张空白纸张!一人签对方三份轻微伤报告!拘留时发调查信函至家属,批捕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请问刑事拘留后,申请批捕因证据不足被退回,还要多久能放人!如果一直不批捕!多少天之内必须放人!
贵阳携带管制刀具。刑事拘留多久。谢谢。涉全能神教,搜狐博客总监赵牧被刑拘30天后取保候审
&观察者网&
昨日(4日),记者从律师刘晓原处得知,搜狐博客总监赵牧已办理完取保候审手续,离开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据悉,刘晓原曾代理过赵牧案。
刘晓原表示,7月4日晚7点,赵牧妻子电话称赵牧目前已经回到家中。&其本人及其家属希望淡化此事,不愿接受采访。&
6月4日凌晨4时,搜狐博客总监赵牧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此前,赵牧的家人透露,赵牧被带走的原因是在微博上转发评论了有关&全能神&的照片。
山东招远血案发生后,招远警方通报称五名嫌疑人为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在&赵牧博客&微博中,转发了一张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照片,并评论说:&全能神在此&。
此后,有网友证实&赵牧博客&所转发的照片是经过PS的。
&我从赵牧妻子处得知,其于7月2日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刘晓原称,7月4日是赵牧被羁押的第30天。&此前我们一直担心,假如再不放人,公安很可能会对赵牧提出逮捕。&
据悉,赵牧1996年离开《南方周末》加入搜狐。原任搜狐日月谈、搜狐网评论中心主任、《搜狐视线》主编,后负责的栏目被责令关闭,现为搜狐博客频道、微博频道总监。
本文原载: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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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什么条件的能取保候审啊?30天之后法院还没有找到证据提起诉讼,是不是就要放人了?要是因为法院还没有找到证据提起诉讼,会不会延长拘留的时间? 最多是30天,还是37天?
09-01-21 & 发布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大道的大道的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大道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对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活动地域的限制。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必须经过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负责执行的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得到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的同意。(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做到随传随到。(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利用自身仍有的一定自由实施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诸如对有关证人进行威胁、殴打、报复或者引诱证人作伪证。(4)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即被取保候审人不得利用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隐藏、销毁、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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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你说的37天是拘留最长期限。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适用的对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将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在执行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批准。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取保候审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的申请或者发现其丧失担保条件后的三日以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收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的申请或者发现其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并在执行后三日以内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五日以内,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提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审查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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