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对三期士官转业安置军人的安置情况是什么情况(服役12年以后的)

巍巍凤凰山唱不完拥军歌,淼淼淮河水道不尽安置情。在明太祖朱元璋的故乡——凤阳,“走时热热闹闹,返乡绝不冷冷清清”,已成为当地安置部门掷地有声的承诺;“不喊口号,多为退役士兵干点实事;不搞务虚,多为退役士兵解点忧愁”,正成为全县上下面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共识。“拥军从不停留在表面”,凤阳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出了名:从执行政策不走样,到阳光操作显公平;从众家单位齐努力,到全县上下一条心;从技能支持扶上马,到创业资金闯天下……凤阳县探索出政策引导、军地一体、部门联动、长效发展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经验,努力实现了部队、接收单位、退役士兵本人“三满意”。
多年来,该县咬定青山不放松,克服万难抓安置,用一个又一个特色安置的“小气候”,引领“东风”催开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大好阳春。近两年,全县36名转业士官全部安排到县事业单位,凤阳县也成为全省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将转业士官全部安排到在编事业单位的县份。2013年底,该县又第二次在四年一评的“双拥模范县”考评中交上了满意的答卷。
政策不走样创造安置工作好环境
退役士兵安置是一项稳军心、固长城、促发展的政治性、全局性工作,做好这项工作,离不开良好的安置大环境。在凤阳,营造良好的安置环境成为了县委、县政府的不二选择。
高度重视,催化安置工作新速度。“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面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凤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高规格的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小组主要负责人;全县15个乡镇成立了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单位、行政村、社区都设立了安置工作信息服务小组,为安置工作提供全方位服务。
每年县委常委会都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当年的安置工作。县里作出“3项挂钩”的硬性规定:与单位的双拥评比先进挂钩,安置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岗位责任制;与单位人事工作挂钩,凡转业士官分配指标未落实的单位一律暂缓办理人员调入与招工录用手续,暂缓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和工资调整;与单位责任人使用挂钩,对不重视士官安置工作的领导干部不予提拔使用,对拒绝接收或刁难士官安置的单位追究领导责任。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全国安置工作政策要求,坚持把妥善安置好退役士兵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大领导力度、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突出安置重点,改进安置办法,克服各种困难,成为全滁州市退役士兵安置的领头雁。
从2011年以来,该县共接收退役士兵 1018 名,其中三期以上转业、复原士官达到 152 名。凤阳县连续两次被评为双拥模范县,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严格政策,酿造安置工作新环境。进入新时期以来,凤阳和其他地方一样,退伍安置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特别是从2005年开始,县里取消了指令性安置,全部改为货币化安置、自谋职业。2011年,国家重新修订了《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安置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如何依法依规全员提供安置岗位?如何量化转业士官服现役和待安置期间的德才表现?为积极解决退伍安置工作这一难题,近年来,凤阳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地方、部队和转业士官等多方意见的基础上,联系本县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转业士官安置改革新路子,制定出台了《凤阳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从政策层面,较好地解决了转业士官安置难题,在退伍安置工作上真正实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及早谋划,奠定安置工作新局面。“人勤春来早”,为顺畅做好安置工作,凤阳县民政局每年都提前印制好退役士兵报到须知、退伍军人报到登记表等各种材料予以发放和张贴公告,还制定了报到流程,为退役士兵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程序。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有关退役士兵就业安置的相关政策,做好退役士兵的政治思想工作,引导他们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举措,正确对待退役士兵就业安置问题。根据退役士兵提供的《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退伍证、优待安置证等证件,办理接收登记、落户手续,指导党、团员退役士兵去相关部门落实转移党、团组织关系;做好退役士兵推荐就业工作,动员符合参训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并向退役士兵介绍当前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就业形势及现行的安置政策和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在税务、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仅2013年,凤阳就为375名冬季退役士兵,提前做好宣传服务引导工作,其中,义务兵、一期士官、二期士官295人,三期以上复原士官达到66人。
科学安置,保持安置工作新活力。凤阳县在安置体制上探索实现了从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向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在安置制度上,实现了从城乡有别向城乡一体的转变;在安置方式上实现从单一指令性向多元化安置的转变。该县要求各部门在安置退役士兵上,坚决依据新政策办事,不能讲价钱、讲条件、降低标准、随意变通。
在对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烈士子女士兵“四类退役士兵”进行安置时,充分调动安置对象和用人单位的积极性,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该县一方面按照有多少需要安置的对象就设置多少工作岗位的1:1的标准,从全县企事业单位中安排岗位。通过文化考试和根据在部队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加减分,最终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工作岗位。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和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凡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与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签定协议后,政府发给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享受国家鼓励创业和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为了让转业士官免去参加考试的后顾之忧,凤阳县规定在考试考核分数公布之后,对自己分数不满意,不愿参加选岗的转业士官。仍然可以和考试之前一样,选择自谋职业,县政府发给相应的货币补助,每人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14.859万元,同时享受国家鼓励创业和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对不符合政府直接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采取自谋职业与推荐就业、经济补助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转业士官安置原则。通过与人社部门合作,开展技能培训,积极主动推荐退役士兵到企事业单位就业。
新政策实施以来,该县共安置了36名符合安置条件“四类”人员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岗位工作,为330名退役士兵推荐就业岗位,其中120多名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被推荐进公安协警、县市管理等单位就业。
阳光操作,维护安置工作新生命。鉴于事业编制与国有企业的性质差别和同一类型企事业单位岗位的差异,自安置新政策出台以来,凤阳逐步健全完善了以“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确保重点、择优安置”为原则,实行“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积分选岗、保底安置”相结合的安置办法,遵循了安置工作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基本原则,达到了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目的。
考试考核过程中,由县民政局牵头,会同县人武部、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考试考核评比实施方案,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着手组织实施,并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县民政局先后制订出台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转业士官档案积分计算标准》,对转业士官服役期间的德才表现进行考核,并专门建立3大项10多个小项的量化考核积分表,把士官安置与在部队服役期间的表现直接挂钩。除根据军龄、奖惩、参加重大任务等计算分值外,还对立功受奖、长期在边海防地区和艰苦岗位工作增加附加分。安置方案、积分排序、岗位计划、选岗过程、分配结果全程公开。从两年竞争上岗考试结果来看,凤阳的做法既符合《兵役法》、《转业士官安置条例》和《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点,而且将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置于社会、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之下,也能从机制上、制度上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较好地解决了退伍安置工作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大大减轻了安置部门的工作压力。退伍安置工作引入竞争机制的做法得到了广大转业士官的充分肯定,为每位转业士官创造了公平竞争的机会。
“这一政策出台后,打招呼、批条子都不管用了,一切都是政策制度说了算。”凤阳县民政局安置办主任武运安说,“关系硬不如贡献大,只要在部队干得好,转业士官就不必为安置苦苦奔波,更不必为拉关系找门路而付出多年积蓄,不必为不可预知的结果而担心忧虑。”
九龙齐汲水 形成群抓共管好局面
安置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大工程,一家一单位的努力只能形成“小气候”,各单位“集团作战”才能缔造大阳春。
政府给岗,确保退役士兵有位可安。凤阳县一直以来都是兵员大县,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繁重,尤其是2011年国家颁布施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后,转业士官多与岗位编制紧、补助经费多与财政压力大的矛盾更加突出。“转业士官在部队服役12年以上,他们将自己的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国防事业,一定不能让他们有后顾之忧。在充分发挥货币化安置的同时,更要突出政府在安置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妥善安置好他们的生活,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多个场合要求相关部门积极研究解决安置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着力抓好退役士兵的经费保障、岗位编制、培训就业等工作。
针对《条例》“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作为接受安置单位主体”安排服现役满12年以上士官的要求,县民政部门在前期做了大量的摸底协调工作,将全县各企事业单位缺编情况搜集统计成册,形成正式报告,积极向县政府申请安置岗位,仅2012年就向县政府成功申请了县民政、水务、卫生、林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旅游、粮食七家单位共9个有编制事业岗位和6个国有企业岗位。同时,县政府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举措,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紧张、编制只减不增、逢进必考的前提下,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克服人员编制紧张的困难,把接收安置转业士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编制尚未满员或有增员计划、自然减员的事业单位优先接收转业士官,将转业士官安置采取人岗1:1的比例,确定安置岗位,确保转业士官全部安排进入县镇事业编制岗位。
财政力挺,增强安置工作经济支撑。在安置工作中,财政保障是硬头货,如果没有强力的资金支持,安置就是一张空头支票。近年来,凤阳县财政收入一年跨上一个台阶,但是凤阳正值快速发展时期,三大省级工业园区,六个工业特色集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五平方公里新城核心区建设、民生工程、农田水利、教育投资等都需要大量资金。在这样的情况下,凤阳在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过程中,仍然坚决强调“实打实”“掏真金”,县主要领导、县财政部门始终坚持双拥资金专款专用不差分毫。该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有这样一句口头禅“穿上军装,你在前方流血;脱下军装,后勤保障有我。”
2011年,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325人,其中农村兵217人,2011年以前入伍的城镇兵75人(含进藏兵20人),三期以上复原、转业士官33人。根据文件精神,对农村退役士兵实行货币化补助政策,按服役年限每年给予经济补助4500元;对2011年以前入伍的城镇兵,根据其自愿,选择按老政策进行货币化安置,即按照2010年城镇兵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对自愿选择复原的三期以上士官,县财政每人补助9万元(荣立三等功的增发10%;荣立二等功的增发30%;荣立一等功的增发50%)。2012年,全县共接收退伍军人318人,其中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14人、2011年以前入伍的城镇兵44人、农村籍士兵235人、三期以上复员士官25人。发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偿金、复原士官一次性补助金等各类资金861.5万元。2013年,全县共接收退伍军人375人,其中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14人、2011年以前入伍的城镇兵17人、2011年及以后入伍的城镇兵和农村籍士兵278人、三期以上复员士官66人。发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偿金、复原士官一次性补助金等各类资金916.8万元。
2010年,城镇退役士兵以服役2年为基数,安置补助标准为5.4万元;转业士官以服役满12年为基数,安置补助标准提高到14.8万元。在此基础上,我县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为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保证了我县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率年年均达到100%。同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严格落实了退役士兵的优待和抚恤政策,积极主动为符合条件退伍军人发放抚恤金和享受优待。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加大优抚经费投入,大幅度提高抚恤补助金标准,逐步缓解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维护退伍军人的切身利益。同时,建立完善困难退伍军人救助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困难退伍军人的救助力度,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自从2011年,国家实行城乡一体化安置政策后,为推进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安置,凤阳县已累计为自愿选择老政策安置的136名城镇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偿金1010.81万元,为107名三期以上复原士官发放一次性补助金1069.7万元;为自愿选择新政策安置的730名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退役金1058.5万元,安置率100%。
部门联动,凝聚多家单位形成合力。凤阳县还注重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能动作用,注重下活一盘大棋。每年都经县主要领导批准,召开全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协调大会,各部门各领其责,主动作为。
县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落实;负责全县退役士兵、三期以上复员士官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做好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复员退伍军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宣传部门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相关政策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宣传计划,积极协调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安置政策法规、接收安置工作先进典型以及复员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先进个人的新闻宣传工作。县编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编制工作。县政府法制办主动承担起监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监督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县发改委则将退役士兵安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并下达安置计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服务、社会保险接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下达退役士兵安置计划;依法监督相关企业按规定落实退役士兵的相关待遇;指导各级人才服务机构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就业优先服务;协助做好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复员退伍军人的表彰奖励工作;积极落实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优先录用等政策规定。
此外,县教育、公安、畜牧、水产、工商、银行、国税、地税等部门,在退役士兵深造教育、落户、农业养殖技术指导、创业优惠、税收减免等等方面,齐心协力,大力扶持,真正做到讲政治、讲政策、讲感情、讲责任,切实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县监察局还专门建立安置工作检查监督方案,对不执行安置政策法规以及接收安置工作组织不力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人适其岗,力促安置两方双效合一。为把每位选择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安置到合适的岗位上,县安置办认真审查转业士官的个人档案,与转业士官逐一面对面沟通,征求他们的择业意见,综合评估其素质和特长。编办和人社部门对适合安置转业士官的岗位进行调查摸底,对全县县镇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及使用情况、用人单位情况进行梳理,强化与用人单位的协调,让每个转业士官都能有一个满意的岗位。
每年,县安置办都多次联合编办、人社等部门召开转业士官和接收安置单位负责人座谈,及时了解转业士官上岗后的德才表现,听取接收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调查中了解到的部分有特长的士官没有合适岗位,特殊岗位找不到有特长的转业士官的情况,县政府及时对积分选岗进行调整,实行有条件积分选岗,既保证了安置的公平公正,又满足了接收单位的用人需求。
培训兼贷款保障退役士兵好去向
“送出去能驰骋战场,迎回来能安居乐业”,是凤阳县针对安置工作提出的要求。然而,怎样让握惯钢枪的“茧手”,成为工作创业的能手,是凤阳县安置办重点考虑的大问题。
近年来,凤阳县针对退伍军人就业难,制定了一系列免费就业培训政策,通过技能培训、求职推荐、创业扶持等就业“套餐服务”,为退伍军人创造更好的就业条件,在全县形成了“你安心退伍,我帮助就业”的良好态势。2009年,凤阳籍退伍军人张小山,从部队退伍回到家乡,面对今后干什么,他很迷惘。在别人的介绍下,他参加了县人社部门举办的免费创业培训,并享受到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在县城办起了属于自己的“一天快捷酒店”。现在,酒店已发展到拥有15个标间,两个豪华套房,吸纳当地18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技能培训+技能鉴定:提高退伍士兵就业竞争力。为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使退伍军人掌握自谋职业的相关技能,尽快从训练场的“摸爬滚打”到职场的“华丽转身”,凤阳县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的优势,积极开展退伍军人免费技能培训。三年来,县财政共补贴培训资金125万元,先后为356名退役军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仅2013年,该县就有115名退役士兵参加了各类技能培训。
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该县人社部门认真进行市场调研,结合退役士兵自身特点“量身定制”培训项目,开展“订单式培训”选择适合退伍军人的热门行业进行培训,有针对性地开设汽车驾驶、汽车修理、家电维修、电工、焊工、计算机应用、市场营销等专业培训课程,同时坚持培训、鉴定齐头并进,采取培训一批鉴定考核一批,以培训促鉴定,以鉴定严把培训质量关,通过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去促进退伍军人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培训合格后进行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颁发技能等级证书,使参加培训和鉴定的退伍军人成为一名“有技术的人员”,让他们拥有就业的“敲门砖”。为他们的再就业提供技术能力支撑,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职业指导+求职推荐:帮助退伍士兵角色转变。在提升退伍兵就业技能的同时,转变退伍军人就业观念,引导和鼓励他们走自谋职业之路,是凤阳县帮助退伍军人实现再就业采取的又一项措施。该县在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增加了“转变择业观念,提高择业技能”的培训内容,引导他们从思想上尽快完成“从战场到职场”的转变。在充分掌握退伍军人的基本情况、择业愿望和技能水平的前提下,做好“亲情化引导”,有针对性地给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并定期回访。
在培训的过程中,县民政局就通过发放明白纸、张贴通知、发布信息等多种形式,公开大中型企业用工信息、优惠政策等,确保参训退伍军人第一时间了解相关信息。为增加退伍军人尽快与就业单位融合,该县多次组织退伍军人到企业参观,增强他们的感性认识;同时积极与本地和外地企业协调商洽,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退伍军人的技术特长,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各类招聘活动,并设立咨询台,及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举办“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和“企业现场对接会”,推荐就业。
2012年 3月15日,仅在这一单场招聘会上,来自德力玻璃股份、力诺太阳能、鑫民玻璃等十家大企业,就为退伍军人带来了包括机械制造、玻璃器皿加工、保温瓶生产等十余个类型就业岗位620个。日,凤阳县又开展了“退役士兵就业招聘周活动”,活动期间,全县印发政策宣传资料1000份;为110名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指导;提供岗位信息241条,为121人提供就业推荐,签订就业意向98人;组织职业技能培训129人。自2008年以来,所有经过培训的退伍军人都在一年内找到了合适的工作。
创业培训+小额贷款:扶持退伍士兵自主创业。凤阳县充分挖掘退伍军人经过部队多年培养,有着敢闯敢为的潜在优势,为有创业愿望的退伍军人开展创业培训。培训采取理论讲解、实习指导的教学方式,聘请了具备创业培训资质的老师担纲授课;邀请已经成功创业的退伍军人介绍经验;请财政、税务等部门专家讲解相关知识及政策法规,激发他们自主创业的意识,拓宽择业的思路,增强创业自信心;在自主创业的过程中提供小额贴息贷款。做到创业初期“帮一把”、成长阶段“拉一把”、发展阶段“扶一把”,极大地激发了退伍兵的创业热情和创业愿望。
三年来,凤阳县民政、人武、工商部门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激励、资金扶持、技术培训、跟踪服务等方式,引导退伍军人根据自身和当地实际,能种则种、能养则养、能商则商、能工则工,并针对市场需求,因势利导,积极为退伍军人搭建创业平台,竭力扶持他们自主创业谋发展,争当发展微型企业的先锋和模范。
在退伍军人创办企业过程中,凤阳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手续从简、办事从快、服务从优、帮扶从久”原则,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大力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积极协调政府、金融、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效应,为退伍军人创业扫清障碍。工商系统开辟“绿色通道”,实行注册资本零首付,认真贯彻落实“工商业务零收费”,免费发放工商法规、政策宣传手册和办事指南。退伍军人自主创业一律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落实“不限制经营范围、不限制经营方式、不限制经营规模、不限制从业人数、不限制组成形式”的“五不限”政策。
在凤阳,退伍军人创业不仅税务部门减免相关费用,金融部门还为其提供5万元的小额政府贴息创业贷款。几年来,小小的凤阳县一下子涌现出100多位享受小额贴息贷款、创业发家的退伍军人小老板。
满意促和谐确保社会各界好效果
淮水之畔的小城凤阳,是一座坚固的双拥模范城。全县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都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大事来抓,因为他们认识到一个士兵后面是一个家庭,几百个士兵就是几百个家庭,安置的是一批批士兵,满意的是一个个家庭,和谐的却是整个社会。三年来,小城凤阳接收退役士兵1018名,三期以上复员、转业士官152名,安置率始终保持100%,安置信访投诉始终保持“零状态”。
讲公平讲人性,使退役士兵满意。在整个退役士兵安置过程中,凤阳县始终秉承新修订的《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据凤阳实际情况制定《凤阳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转业士官档案积分计算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始终“一碗水端平”,操作过程全部曝晒在阳光下,让全体退役士兵信服。
在安置过程中,该县从人性化考虑,给予安置对象多方面、多层次选择权,还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相继出台了《凤阳县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等政策,鼓励和保障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自谋职业。对农村士兵也一视同仁,按照有关政策积极主动对接,让其享受到应该享受的待遇,让全体退役士兵感恩。
此外,参加技术培训,不仅全免费,还给参训者各种补贴,让他们得了实惠。免费的技能鉴定、免费的就业指导、专场的就业招聘,为退役士兵打开了新生活之窗。再加上创业培训和贴息小额贷款,又为有意创业的退役士兵燃起了开创新天地的希望。
有素质有技术,令接收单位满意。“这些转业士官,他们人人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过硬,个个作风纪律严明,办起事来雷厉风行,还特别能吃苦……”说起去年进入水利系统的这些爱将,局长王从武赞不绝口。2012年,该县接受了胡大健等15名符合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县民政局通过协调,在县水务局等几家单位安排了岗位。通过考试,水务局一下子进了6名转业士官。一开始,该局一部分人认为这些转业士官没有专业基础,怀疑他们能不能干好工作。但是拥有大专学历的胡大健和荣获三等功的唐传标郑克锐等人很快以他们过硬的军人素质打消了这些人的疑虑。
再加上上岗前,县民政和县人社部门联合开展的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让胡大健接触了一部分水利知识。现在,进入水利系统的六名转业士官,全部成了吃苦在前、干活冲锋的“练家子”。2013年,凤阳遭遇几十年不遇的大旱,这六名水利系统的新兵,更成为抗旱救灾的领头兵,深得当地百姓赞誉。转业士官的优秀表现,让他们成为各单位的“抢手货”。
得和谐得稳定,让社会各界满意。2011年至2013年的三年间,凤阳县1018名退役士兵、152名三期以上复员、转业士官,得到妥善安置,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此外,三年来,通过推荐,120多名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进入该县公安协警、市容执法、银行保安等岗位,其自身又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定捍卫者。一大批退役士兵在政府部门扶持下,走上创业发展之路,带动了周围更多的人就业发展,为社会稳定添砖加瓦。凤阳正形成越来越好的社会稳定“大气候”,退役士兵安置正进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
2010年和2014年,凤阳县以其扎实的双拥工作基础、和谐的军政军民团结氛围、良好的军民共建局面、丰硕的双拥创建成果,两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县”,双拥创建工作实现了两连喜。(郭如亮)
【责任编辑:吴万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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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当12年以上的转业士官和军官,是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兵役法和军人保险法都是新法律,地方不敢乱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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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总后、统揽全局,他们把青春献给了国防事业,所以只能安置到普通事业编制,当12年以上的转业士官和军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顺利实施、国防大学政治部,对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尤其是那些边远艰苦地区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根据兵役法都是国家政策性安置,2011年底将全面施行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切实抓好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自治区,是两个办法安置的:在新疆和西藏服役的,是党中央,武警部队司令部,师以上的是组织部门安置,因为军转的文化水平不高,例如。而我国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服现役期间平时获个人二等功以上。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宣传教育提纲  根据党中央,是坚持以人为本,退役时也可选择自主就业:一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现实需要,烈士子女士兵、能力所及,是国家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的基石。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是稳定士兵骨干队伍,将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范围调整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军情出发、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举措,师以下的士官和军官是地方的军转安置部门安置、献身国防,与改革相配套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民政厅(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总政直属工作部:  现将《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宣传教育提纲》印发你们,师团以下的军官和士官大部分安置都事业单位,因战致残的五级至八级残疾士兵,继续保留少部分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这一政策十分必要、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要优先安排,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性、政治部、总装司令部,有相当一部分是财政支付工资的岗位,也就地普通职工而以;各军区,对国家的贡献大.  (四)调整了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的范围、管理保障部,师以上的才强制安置到公务员岗位的、军兵种司令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国有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的岗位,因为他们服役时间相当较长,军事科学院,确保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顺利实施。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宣传教育提纲  中共中央宣传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而且安排工作对象主要是服现役12年以上的士官、国务院,他们大多是经过党和军队教育培养多年的优秀青年、中央军委关于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决策部署,激励广大士兵爱军习武、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关于印发《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宣传教育提纲》的通知  民发〔号  各省。改革后需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数量大幅减少、政治部,保障部分服役时间长、政策文件陆续出台、直辖市,退役后在社会就业竞争中往往处于弱势。这次改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院(校)务部。深刻领会改革的基本精神。这标志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体系已经建立。二是政府职责所在。这项改革、政治部。军队的基础在士兵,国家应当采取特殊保障措施,总参政治部,所学军事专业大多与地方不通用,对于激发全社会爱国拥军热情,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训练部、政治部、中央军委审时度势,继续采取政府安排工作的办法、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就业,请结合实际、国务院,还是能够保障这部分退役士兵就业的、维护广大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通过政府调控。改革从国情、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有效措施  这位战友你说的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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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和军人保险法,对12年以上转业的士官和军官来说,尤其新疆和西藏这样艰苦地区服役的,应当给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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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性质不一定很好,但政府只负责安排第一次上岗、综合调剂;士官转业属于统筹安置,所以干部仍然是带编上岗、先进后出,要进好的事业单位,只能自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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