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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2-20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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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丈夫向私人借贷,现借款人连妻子一起起诉,妻子要自我辩护应该怎么写_百度知道
丈夫向私人借贷,现借款人连妻子一起起诉,妻子要自我辩护应该怎么写
二:这笔债务自然要用你们的夫妻共有财产来偿还,则债务为单方债务:1、你方如果能够证明该债务不是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一、如果你们不会离婚。如果不能举证、如果要离婚,由其一人承担,各偿还一半,则按照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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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同一张借条上面写见证人,下面没写见证人,而是跟借款人写在一起_百度知道
同一张借条上面写见证人,下面没写见证人,而是跟借款人写在一起
当然,如果贷款人和另外的借款人共同表示其为见证人的,可以作为见证人您好。应当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借款人后面的签名都是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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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确认见证人是否为借款人,如果不是,那也按见证人处理。
跟借款人写在一起,则很有可能会误认为是借款人。这样不妥,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的。
变成了借款人了,
借条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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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是民间借贷担保人,借款人不还钱,我该怎么办?_百度知道
我是民间借贷担保人,借款人不还钱,我该怎么办?
我现在能不能把我的财产转移,办离婚呢?
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 1。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债权人无过错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胁迫等手段,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担保: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2,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就是一般保证,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承担保证责任。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约定。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为连带责任保证,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 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 (一)一般保证。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违约金,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负责担保;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按照约定,按照约定。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不能执行),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 第三节 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预先行使追偿权: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这都是法条,能不能明确的告诉我,我作为担保人,现在怎么办保护自己的利益呢?明显我是被借款人骗了的。现在
1.法条就是根据,从中可知自己的责任风险...2.“”被借款人骗了“”只是一面之词...可向借款人追偿...3.认真看懂法条或者对自己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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