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在选举村委会换届选举委员中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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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灰发〔2014〕10号
主题分类:其他
名&&&&称:关于印发《灰河乡关于全乡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生成日期:
关&键&词:换届
发布机构:郊区灰河乡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灰河乡关于全乡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村,机关各部门:
现将《灰河乡关于全乡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6月27日
灰河乡关于全乡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关于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郊办〔2014〕40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全乡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举产生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夯实美好乡村建设的组织基础。
二、选配要求
(一)合理确定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3至5人,其中村党组织委员会由3人组成,提倡村支“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二)明确任职条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举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致富带富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受群众拥护的人进村“两委”班子。重点围绕建设农村服务型党组织要求,大力推选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的服务型干部,选举产生党员认可、群众满意的服务型班子。要把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给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来和谐的“三有三带”型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新进班子成员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要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成员,党员村委会主任比例要比上一届进一步提高。
(三)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要比上一届稳步提高。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比例要高于上届。注意选配至少1名以上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
(四)拓宽选人渠道。要鼓励优秀现任村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公开选拔、跨村任职、优秀书记兼任、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中选派或离退休干部职工回村任职等办法,产生村党组织书记。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原则上,今年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大学生村官应占符合条件在岗大学生村官的60%以上,其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大学生村官要占符合条件大学生村官总数的40%以上。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大学生村官,除正职外,不占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不计入差额比例。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同步实行等额选举,第五批选派到村任职干部不参加所在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
三、方法步骤
全乡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6月开始到9月结束。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7月31日前先完成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8月31日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全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共分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6月15日- 6月30日)
换届前,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各村情况,重点针对“软弱涣散村”、后进村进行调研排查,制定整顿方案,提出处理解决措施,努力把矛盾和问题消除在换届选举之前。组织力量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认真开展村干部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审核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各村要大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候选人条件等,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农村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二)选举实施阶段(6月27日- 8月31日)
1.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6月27日- 7月25日)。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均实行“两推一选”,分六个步骤进行:
(1)部署启动(6月27日- 7月1日)。7月1日前,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和群众推荐(7月2日-7月6日)。各村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的述职报告,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后,由村党组织组织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列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且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党组织向乡党委报告推荐结果。村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乡党委审核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3)乡党委推荐(7月7日- 7月9日)。乡党委召开会议,结合民主测评结果,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各村党组织。
(4)组织考察(7月10日- 7月14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乡党委组织考察。考察期间,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注意听取纪检、审计、维稳、综治等部门的意见,考察情况反馈各村党组织。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7月15日-7月22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乡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公示结束后,村党组织向乡党委上报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乡党委作出批复后,与各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明确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6)党员大会选举(7月23日- 7月25日)。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乡党委呈报选举结果,乡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7月26日- 8月31日)。根据《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7月26日-8月1日)。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确定,一般7-11人,以奇数为宜。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乡政府备案。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及时改选村民代表,并予以公布。村民代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村民按照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的方式产生。村民代表总人数不得少于30人,两千人以上的村一般不少于50人,其中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2)制定选举办法(8月2日- 8月4日)。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指导下依法依规制定好本村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8月5日-8月12日)。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不得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登记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发布公告,向村民告知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选民登记日期。选民登记方法,既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村民到站登记,也可由登记员入户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进行造册、审核、确认,并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选举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填写、发放选民证,并由村民签收。
(4)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8月13日-8月17日)。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选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依法确定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调整或变更。正式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在选举日的10日前张榜公布。认真做好女性村民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工作,候选人中应当有适当妇女名额,没有产生妇女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委员候选人。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8月18日-8月31日)。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日、投票方式、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并报乡政府备案。乡政府应于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起10日内向新当选的成员颁发当选证书。村民委员会当选人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对流动票箱的使用对象、行走路线和负责流动票箱的人员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报乡政府备案。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选票由乡统一选票式样进行印刷,选票印制后加盖乡人民政府公章并签封,选举日在选举大会或者投票站上,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启封。依法依规确定选举工作人员,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按照省、市、区民政部门要求,全乡各村全面实施观察员制度。马洼村作为我乡实施定岗选举制度或者“一票”选举制度改革试点村,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后续工作阶段(9月1日-9月10日)
1.做好班子交接。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要在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产生后7日内,组织指导好各村新老班子完成公章、档案、资金资产、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对无故拖延移交的,由乡政府责令改正;因拒不移交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特别恶劣的,由政法部门依法强制进行处理。
2.做好思想疏导。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要与换届选举中落选退职的同志进行谈心谈话,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继续发挥自身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要同新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告诫他们严格律己,鼓励他们做好工作。
3.健全配套组织。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推选村民小组组长及下属工作委员会。提倡村“两委”成员兼任村民小组组长。在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同时,同步做好村民监督委员会、妇代会、团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团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所在村大学生村官兼任。
4.完善工作制度。各村要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新一届村“两委”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5.总结整理资料。选举工作完成后,各村应当及时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将换届选举文件资料、统计表册、选民名单、选票、选举会议记录、选举结果报告单等整理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村“两委”换届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后续管理。实行村干部包组和保质量、保进度、保效果的“包保”责任制。各村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换届选举的具体组织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开展培训宣传。各村要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两委”选举有关规程为主。通过短信、网络、标语、横幅、板报、公示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广大村民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正确履行应尽的义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换届环境。
(三)加强重点难点督导。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要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督查,积极帮助各村制定好选举办法。要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及时依法解决,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选举时,联系各村指导组成员要到现场指导,确保整个选举过程依法按章进行。
(四)严肃换届工作纪律。乡纪委要狠抓关键环节,畅通监督渠道,开通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信箱等,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实行全过程监督。要加强对竞职人员的教育,与现任村“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工作人员集体谈话,签订纪律承诺书,具体负责对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对以威胁、贿赂、违法操作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两委”成员的,取消其当选资格。司法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执法,对在换届选举中,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及邪恶势力影响、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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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日前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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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
  ◎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参加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
  5月2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全省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日前启动,到9月结束。各地将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经法定选举程序统一完成村委会换届。
  村委会换届选举将分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制定选举办法、登记选民、推选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组织选举日投票等5个步骤进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日前出台实施意见,明确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委员会应依法依规制定好本村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以适当方式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 &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负责人介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正式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通过预选或按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并张榜公布。选举村委会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此次换届选举将注重优化班子结构、拓宽选人渠道。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委会成员中应有妇女成员,力争每个县(市、区)当选的女性村委会主任数量在上届基础上有所增加。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换届选举完成后,各地将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新进村委会成员开展轮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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