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014村委会主任述职另行选举多少票当选?

&石望村在3月16日通过&二合一&候选人的直接选举方式进行了选举,村委主任职位选举得票结果如下:曾*伦 1107票,曾*财997票,曾*铁963票。全部没有过半数,选举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者本村其他村民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全部候选人未获当选。按规定在3月19日举行另行选举(第二轮选举)。现将另行选举中出现的严重破坏选举办法的违法行为曝光如下:
一、关于石望选举委员会&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曾*铁选民资格,及差额选举的违法情况。
1、根据&关于有候选人的直接选举方式&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人数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人数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一人,委员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三人。(《广东省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引》75页);再根据《换届选举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另行选举时,根据前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顺序,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差额数,从未获得当选者中确定候选人&就是说,另行选举必须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如果只另选1人(即村委主任1人),候选人应为2人。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按前一次投票时未当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摘自《广东省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引》117页&&118页),即最高得票者曾昭伦(1107票),次高得票者曾*财(997票)(符合资格候选人2人)才具备进入另行选举选举村委主任1名的资格(2选1)。
在另行选举中,石望选委会在选票上两个法定候选人之外再增加一空(另选他人),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嫌疑。已经侵犯了符合资格候选人的权利,造成了存在出现第三&候选人&的违法事实。选举办法规定候选人为2人,何来另选他人的道理?增加一空候选人的做法在第一轮直接选举之前选委会没有公示,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等同故意&指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选举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选委会在第一轮选举结果出来之后在法定候选人及村民存在严重争议情况下印制了选票,实行违法选举。对此石望村选举委员会涉嫌严重违法,选委会主任曾小宇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在合资格候选人强烈抗议情况下仍然知法犯法,引起了村民的公愤。
2、《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法定合资格有效候选人是被选主体,必须在选前公示,在选票上有印制名字。另行选举中已经公示的村委主任当选人曾晓铁同志,在另行选举的选票中&村委主任&一栏并没有曾晓铁的名字,因此,曾*铁不是法定合资格候选人,不是候选人就无法定参选资格,得票多少都没有法律意义,公布他为村委主任依法无据,因此当选无效。换句话讲,只有石望选举委员会在选前公示过的,选票上有印制名字的法定的候选人,得票多者并且票数超过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者才能合法当选,即只有曾*伦和曾*财才具备法定候选人资格。
3、另行选举中已经公示的村委主任当选人曾*铁同志在选民登记第一次,第二次公示中均未上榜登记,直到第三次公示才榜上有名。是因为曾晓铁户口 不在石望村,而是在汕尾城区居民户口,为了参加选举,通过非法途径非转农,但其户籍档案目前无法证实是否在石望村委,其村民户籍资格存疑。同时,曾*铁并没有在本村居住满一年 (实际上不在本村居住),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选民资格。曾*铁临时非转农,显然是要为参加村委主任选举而来。根据户籍政策,现在居民户口除非婚迁,一律不允许变更为农业户口,相关户籍部门如果开绿灯,属于严重违规行为。
二、关于村委另行选举中已经公示的村委副主任当选人曾*登(原石望村委副主任)的违法参选情况
2012年8月因犯受贿罪被海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后办理取保候审,至今尚在服刑。试问,一个侵吞村集体公款、身负刑事责任的人有什么资格参选?选民们有什么理由把他推翻又重新信任他,心甘情愿把票投给他?有什么资格当选?选举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以曾*宇为首的选委会并不是不清楚这一点,当时却大开绿灯,不但不进行政审,不让曾*登提供刑满证明或是无犯罪记录,反而暗中支持放任自流,造成了极大地民愤。曾*宇这种开历史倒车的行为,必将被广大人民群众所唾弃。再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三、选民证严重违法发放情况。
根据广东省选举办法第规定: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
根据选举办法规定(海丰县民政局统一印制的选民证规定):
1、凭选民证领取本人选票;
2、选民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使用无效;
3、依法办理了委托投票手续后,选民证与委托投票证一起方能领取委托人的选票;
4、未经盖章无效。
但是以曾*宇为首的石望选举委员会,竟然规定选民可以凭委托人的选民证就可以代领选票,完全无视法律和选民证的发放规定,暗箱操作,对违法抢票大部分村民都知悉的情况下,熟视无睹,放任自流,严重违背选举办法。群众已经在怒吼在投诉,党的群众路线在曾*宇眼中已经成为了摆设,变成了专制和独裁,原因不言自明,候选人曾晓铁是曾*宇(赤坑镇党委委员、石望村党支部代书记)的侄儿!曾*宇身为一名赤坑镇党委委员,国家公务员,应该起到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身负重任,然而曾*宇不是响应党的号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是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侄儿服务&,国家的法律、党的原则、党性、先进性全部都不要了。
选委会在3月17日晚9点选委会开会决定使用第一轮直选的选民证,在选民证下方署上&3月19日&重新发放。在完成选民证重新署上日期工作之后,尚未发放之前,当晚五个村长把选民证带回家中。选民证私自带回家中,已经严重违反了选举办法,暗箱操作的动机昭然若揭。数以百记的选民证在村委会现场被我村民曾锡光(非村长,非三员,非选委会工作人员)私自带回家中。村民可以动用关系把没有委托书的授权的选民证带回家中,甚至拒绝合法选民的索取,动机是什么?这已经涉嫌严重的破坏选举的违法犯罪,必须严查!
3月18日正式发放选民证,相关候选人毫不知情,部分村民更找不到选民证。当无选民证村民找上村长或部分持票人索要选票的时候,遭遇粗暴拒绝、金钱利诱。更为严重的是,导致了部分邻里、亲戚、甚至兄弟妯娌因为选民证的问题大打出手反目成仇。在村长开始发放选民证的时候,一部分选民证在家中被部分拉票村民通过非法手段取走,甚至有候选人的拉票团队冒用曾*等其他候选人名义进行公开的买票,严重侵犯了曾*的名誉权,存在重大贿选嫌疑和栽赃嫁祸卑鄙手段。相比于第一轮选举发选民证的规范透明,另行选举已经明显出现了有组织、有预谋的违法抢票行为,严重侵犯了选民的合法选举权利和破坏选举秩序。早上十点钟不到,相关抢票组织就已经牢牢控制了近一半的选民证。据悉,部分选民在选民证没有到手之前钱就已经到位,这种赤裸裸的买票抢票行为简直是对法律的嚣张挑战和践踏。
上述情况清楚的表明了一个大家公认的关于发放选民证的违法事实:
1、没有凭选民证领取本人选票;
2、选民证没有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使用无效;
3、没有依法办理书面委托投票手续,没凭委托投票证就让人领取他人的选票;部分选民证被非法冒领,甚至拒不归还。
四、关于3月19日另行选举的选举现场选票违法情况。
选举办法关于及选民证中的重要规定:在选举现场同样也无一能做到,还一并出现如下严重违法行为:
另行选举参与投票实际人数大量减少,是因为近半选票已经不在选民本人或家属手中。选民证被非法高度集中在某些人手中,严重出现了一人代领多户选票,一人反复代写多户选票,一人在不同票站之间反复投票,不同人之间现场换票、候选人直属关系亲人在票场内穿梭诱导实际威慑等难以容忍的严重违法行为。也没有设置秘密写票箱,我们想问,石望村在曾*宇代书记的领导下,石望还有法律吗?鉴于投票现场的违法混乱情况,曾*伦,曾*等候选人已经向选委会及镇工作人员提出了抗议,但是曾*宇的私心战胜了公心,感情战胜了理智,不但不出面制止,连广播都懒得开。其不作为的背后,暴露了其黑哨的真实面目。
下面是两轮选举结果的对比:
&第一轮选举(无记名直选,3月16日,总票数3392,回收3347,废票45):
&曾*伦:1107票&&
曾*财:997票&
曾*铁:963票
另行选举(2选1,3月19日,总票数3418,回收3378,废票21)
曾*伦(合资格候选人):640票&&&
曾*财(合资格候选人):1047
曾*铁:&&&&&&&&&&&& 1503票
上面选举结果明显出现了候选人得票数的巨大落差。第一轮选举的最高得票者竟然在第二轮选举中一败涂地,没有候选人名单,仅凭一个非法的候选人空位,就获得比第一轮超出540票之高的选票,而这一空位除出现我村一位精神异常的村民曾仲谋之外,却不出现任何其他人的选票。大家擦亮眼睛看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翻盘?里面设了一个什么样的局?到底谁才是真正的黑手?石望村民的政治权利如何被胁迫操纵?选举刚结束,曾*宇就迫不及待地以个人名义群发当选结果并表示感谢的信息,&当选的主任&不感谢,选委会不感谢,什么时候轮到曾*宇这么高兴要感谢大家呢?
曾*财候选人早在选前就曾经呼吁:&我们呼吁用您们神圣的一票,选出真正能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村委班子。摒弃过去的对选举无所谓的态度,摒弃任人唯亲的投票行为,改变以房头为出发点的狭隘民主思想,杜绝黑金选举破坏公平公正,使石望乡的选举公开、公平、公正,成为村民委选举的典范,成为石望乡选举历史的佳话。&(竞选承诺原话),而现在,在曾*宇的操纵下,&典范&变成了恶例,&佳话&变成了笑话!
&&& 可以这么总结,以曾*宇为首的赤坑镇石望村选委会在海丰县、汕尾市乃至全省全国范围内史无前例、空前绝后创造了一个村委主任差额选举有2法定候选人和1个非法候选人(为落选的自己侄儿曾晓铁的铺路)的村民选举国际丑闻,作为选委会主任,连选举常识都不懂,选委会竟然犯这样的低级错误,法律意识如此薄弱,智商堪忧!
在这里送给曾*宇党委书记,选委会主任两句话:&德不配位,必有灾殃&,&当违法成为事实,维权就是义务&!
《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十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暴力、威胁、欺骗、诽谤等手段致使村民、候选人不能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用金钱或者其他手段贿赂村民、候选人或者选举工作人员;
(三)涂改、伪造选票或者虚报选票数;
(四)妨害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村民对前款所列情形有权向乡、民族乡、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四十九条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取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宣布其当选无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强烈要求各级纪委及相关部门对本次选举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一经查实,不管是谁,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要求宣布本次选举结果无效。
举报人(石望村村民选举另行选举合资格候选人):
曾*伦& &&**
曾*财 &&&**
2014年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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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南街顺利完成2014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过3月12日的另行选举,桥南街辖内的2个行政村顺利完成2014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该街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呈现“三高”的特点,一是选民投票率高,2个行政村共有登记选民4982名,实际参加投票的有4954人,投票率达99.4%。二是工作达标率高,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100%为党员,委员均由妇女担任。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在整个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期间,民主和谐氛围浓厚,选举会场秩序良好,期间无发生影响选举进程、扰乱选举秩序的突发事件。  为依法有序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桥南街多措并举。一是领导重视。为做好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监督、统筹工作,该街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了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选举日程。在原有的机关领导干部驻村工作组基础上,执行党政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做到责任明晰、任务明确。二是宣传深入到位。制作35条宣传横幅、74张宣传海报在各村的主要出入口、主要路段、宣传栏等拉挂(张贴),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派出流动宣传车穿梭于村的大街小巷,向村民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上级的政策文件以及打击贿选的方式方法。街全体领导干部分为25个小组,深入到各村开展入户宣传,摸清各村的选情,向村民派发宣传资料4000多份,向广大村民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参与打击贿选及破坏选举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做好换届选举投票日的各项工作。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街机关干部驻村工作小组及各村选举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落实参选村民登记及公示、委托投票、选举现场验证发票和投票、唱票过程监督等重要程序的实施和监督工作,有效杜绝作弊违规行为。在各村选举正式开展前,桥南街党政领导、街选举办负责人都召集全体工作人员召开选前准备会议,强调选举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反复演示讲解选举投票流程,同时部署选举会场安保维稳工作。经过周密细致的组织安排,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如期完成。  目前,该街正紧密筹备村级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和村股份社理事会的选举工作。
地址:番禺区桥南街南珠路103号&联系电话:020-&& 传真电话:020-&电子邮箱:qiao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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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街镇2014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2)
发布时间: 15:04
为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妇女,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成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3、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阶段工作的时间安排与村委会相同,选举日定为3月2日)
(1)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社区选举委员会一般由5至11人组成。提倡将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社区党组织对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在社区党组织主持下,通过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社区选举委员会,推选方式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相同。社区选举委员会负责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2)做好选民的登记。通过设社区集中登记点和上门登记两种方式开展参选居民登记,广泛宣传动员居民参加登记。户籍地、居住地均在本社区的居民应当登记为参选居民。户籍地在本社区,经常居住地不在本社区的,通知其参加本社区参选居民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在外居住两年以上的,可不列入本社区参选居民登记名单。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如本人申请参加选举,且有书面证明其未参加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选举,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可给予登记。
(3)选举社区居委员会成员。我镇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采取无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即&二合一&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为了确保全镇5个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工作能在镇委、镇政府统一部署下如期圆满完成,镇委、镇政府统一将3月2日定为全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日。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实行有选举权的农业户口居民一人一票投票,非农业居民以单位选派代表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按实际投票总数计选票,达到&两个过半&,经选举委员会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当选。缺额时可接着另行选举。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机关选派。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程序推荐参选成为村、社区&两委&成员。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3月底前完成)
1、做好村、社区的工作交接。在新一届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组成后的10天内,村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召集村、社区新老班子召开交接工作会议,完成公章、账簿、债权债务和其他集体财产的交接手续,宣布新一届村、社区组成人员的分工,制定新一届村、社区三年工作目标规划。
对拒不办理移交的,由镇政府责令改正;对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退下来或落选的班子成员,镇领导干部应主动做好思想工作。组织新一届&两委&班子进行集体就职宣誓承诺活动,强化履职践诺、服务群众意识。
2、建立健全村、社区下属机构。要及时健全其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与妇女儿童等工作委员会,并明确分工和职责。
3、建立健全村、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各村(居)委员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后,要重点抓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建设。依据法律法规和省、市、县的有关文件要求,修改完善村、社区管理的各项制度。要规范民主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完善议事办法,提高议事质量;要规范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民、社区居民会议和村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实现村民、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要规范民主监督制度,尤其要按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村(居)务信息公开平台,巩固村(居)委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成果,在公开的内容、公开的程序、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时间、公开的监督等方面必须与《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相一致;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制度,做到村、社区及其成员的&政绩&由村民、社区居民来评议。组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4月中旬前完成)。
按照省、市、县的工作要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镇选举办和各村、社区对换届选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特别是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记录、换届选举的选票等各个环节资料,及时做好收集整理,分类装订成册,规范存档。镇选举办、挂村工作指导小组要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指导好村、社区做好查漏补缺,做足一切检查验收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接受省、市、县工作组的抽查验收。在完成&两委&换届选举后的十天内,各村、社区要将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镇选举办。镇选举办要将全镇的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以党委、政府的名义,于3月中旬前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镇委将把在本次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推荐到县进行表彰。
五、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规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镇委、镇政府和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按时间、高质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一)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要在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基础上,明确和落实责任制,镇由镇委书记为主要责任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镇班子成员、片长包片,负责跟踪指导所包片各村、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镇23个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组长,负责全程指导所挂村、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实行层级领导&三包&责任制。一包工作协调、指导;二包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三包依法依规、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加强协作和指导。镇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具体负责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镇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镇人大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保证和保障作用。镇宣传部门要抓好换届选举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镇纪委和镇农业部门要在换届选举前做好审计工作,并公布结果。镇派出所要加强村(居)社会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操纵和干扰选举与违法犯罪活动。镇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
(三)抓好换届重点村(社区)。镇委、镇政府和各村(社区)要结合后进村和问题突出村(社区)整顿工作,全面排查存在可能影响换届的重点村(社区),分类梳理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镇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包村(社区),确保每个重点村(社区)都有镇党政领导挂钩指导,都有工作组入驻督导,确保所有重点村(社区)按时平稳顺利完成换届。
(四)强化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严格贯彻执行市纪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肇组通〔2013〕48号)的通知精神,建立选举工作情况月报和通报制度,加强对选举过程的动态监督。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及时制止宗族、宗派和各种非组织活动。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撕毁选票、毁坏票箱、虚报选举票数等破坏选举或者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以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重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处选举纠纷。加强对宣传舆论工作的领导,按照正面、适度原则宣传换届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密切关注网情、舆情的动向和变化,防止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如发现这些情况要坚决予以打击。
本镇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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