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关于2015年的农村低保申请条件政策是怎么落实的呢

县民政局四举措扎实做好2015年农村低保工作
      来源:民政局   
&&& 一是搞好培训,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好业务培训会,让低保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政策、规范填写表册。召开村、社群众会议、发放宣传单广泛进行政策宣传,确保家喻户晓,让群众自己能算清自家的账。
&&& 二是精准核算,严格把关。按照《奉节县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实施细则》、《农村低保家庭农副业收入核算办法》等文件要求,准确核定申请人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全面核实家庭收入项目,明确家庭收入四大项目,即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纯)收入(农副业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赡扶抚养收入),坚持“应算尽算”。严格把握“分户计算”政策,坚持“按户施保”。坚持量化计算,杜绝按类别施保,严格把好“入口关”。
&&& 三是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家庭收入核算结束后,乡镇(街道)应及时召开有低保评议小组成员、全体申请人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大会,再次对家庭情况核查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评议。评议结束后,将评议结果报乡镇(街道)党政办公会集体审核,确定拟保障对象、救助标准。并将拟保障对象户档案资料扫描,连同“奉节县农村低保台帐”电子版报至县低保中心。
&&& 四是创新公示、确保实效。县低保中心收到资料后,将通过对资料完整性审查、现场抽查、部门联动审核等方式开展初审。初审结束后,报请局党组联合办公会集体审批。县民政局审批结束后及时将《城市(农村)低保审批结果通知书》反馈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负责通过阳光政务公开网公示、政务、村务公开栏集中公示、分村(居)民小组定点公示、印发低保花名册传单等方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要确保公示内容全面完整,对因天气、人为等原因造成公示内容损毁丢失或模糊不清的,应按照原公示内容重新进行公示。过程中要注意留存现场照片及相关资料,要强化公示工作宣传,确保公示取得实效。(县民政局刘勇 刘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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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名称:
社会救助/公文类信息/全社会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关于印发2014年农村低保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 文 号:
各村(居)委:
经研究,《外郎乡2014年农村低保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形成,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外郎乡人民政府
&&&&&&&&&&&&&&&&&&&&& 日
外郎乡2014年农村低保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提升农村低保工作质量,妥善解决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低保工作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度,根据《云阳县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云阳府办发〔号)要求,特制定外郎乡2014年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好农村低保工作的开展,乡政府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纪检、民政、扶贫、农业中心、驻村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等为成员的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和以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联系村领导、纪检、民政、财政、扶贫为成员的最低生活保障评审小组。负责低保工作全过程的指导、监督、评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的原则。要按照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做到符合低保政策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一个不纳入,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坚持整户为主、分户为辅的原则。要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具有本县户口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杜绝以人施保、&拼户&等现象的发生。符合分户计算条件的要按分户的要求,切实保障好特殊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
(三)坚持民主评议、两榜公示的原则。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是低保评审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各地要按照民主评议和公示制度的要求,抓好抓落实,切实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
(四)坚持重点保障、分类施保的原则。要按照农村低保分类重点救助的规定,确保分类重点救助政策的落实,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根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就业能力和收入状况,将农村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三、评定的范围和标准
按市政府规定云阳县2014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95元,按照差额救助原则,对农村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云阳县农村低保标准的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符合分类重点救助的人员要按分类重点救助政策落实分类重点救助金。
根据云阳县最低生活保障政策,2014年农村低保按照&九保、十六不保&的办法进行评定,即:
(一)&九保&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优先纳入农村低保(主分为以下两大类):
一是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以下的七类家庭:
1.农村&三无&对象(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已享受孤儿、五保、&三无&待遇的除外),其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25元。
2.家庭成员均系年老,虽有赡养人,但赡养人无赡养能力(&无赡养能力&主要是指其子女三分之二以上的是低保对象等特殊情况),且生活困难的家庭,其保障标准为:60岁到69岁每人每月195元,70岁以上的每人每月225元。
3.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离婚未再婚的)、孩子未成年,且生活困难的家庭,其保障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家庭主要劳动力患重大疾病、因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基本劳动,且生活困难的家庭,其保障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5.住房不避风雨的(因长期外出而不居住的情况除外),且生活困难的家庭,其保障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6.&农转城&人员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且未及时申报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其保障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7.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及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其保障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二是符合分户计算的两类人员:
8.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我县农村低保标准3倍以内,已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可以与其父母、兄弟姐妹分户计算,其保障标准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255元,其他残疾人每人每月225元;
9.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我县农村低保标准3倍以内,已成年且长期卧床不起的重病人员可以与其父母、兄弟姐妹分户计算,其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25元。
(二)&十六不保&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纳入农村低保:
1.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的(银行存款包括所有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款;有价证券、债券以核查当日的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认定);
2.拥有2套以上(含2套)房屋,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的3倍的;
3.拥有商业门面、店铺的;
4.拥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5.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的;
6.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7.家庭月电费和通讯费总额超过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40%以上的;
8.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自费出国留学的;
9.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10.半年内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以上(含5倍)的;
11.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12.在劳动年龄内(男60岁、女55岁)具有正常劳动能力,不从事生产劳动的(在校学生除外)或有能力耕种而不耕种,导致所承包土地抛荒的;
13.离任村(居)干部无重大疾病或残疾等特殊情况的;
14.现任村(居)&两委会&成员及其家属;
15.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为财政拨款的国家工作人员的;
16.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入、财产、消费支出情况和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家庭情况的。
四、申请人应当提供的材料
(一)基本资料
1.低保申请书;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上一个月的电费、通讯费发票复印件;
4.申请人的农村商业银行存折账号的复印件(一律提供存折,不用卡号)。
(二)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相关证件的就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如果不能提供的就出具&证明材料&。出具&证明材料&的具体办法是:由申请人写出基本情况,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再由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确认。
1.残疾人应当提供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长期卧床不起无法办理残疾人证除外;
2.重病人员应当提供2011年以来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诊断证明和费用发票复印件(&重病&范围参照云民发〔号文件规定的病种进行);
3.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的,应当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
4.夫妻离异的,应当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前婚姻状况证明;
5.重灾户和其他原因的困难户,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证件复印件的要求
上报的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银行帐号复印件、下岗失业证、残疾人证等证件)由乡审核后,签署&与原件无异&的字样,并加盖乡政办的印章,确保复印件的真实性。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和申请阶段(日至12月10日)。此阶段主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政策宣传。要以本次农村低保上报评审工作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低保政策的认知度。二是认真发动。要召开村、组级的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各村(居)委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抽调力量,精心组织。三是受理申请,按要求填写《云阳县低保申请书》和《城市、农村低保申请接收登记表》。四是以乡为单位汇总《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登记表》。
(二)调查核实阶段(12月11日至12月19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受理后,乡在村(居)委会协助下,组织驻村(居)干部和村(居)委会干部等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调查核实,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方式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法核实申请人家庭成员、收入、财产和消费支出情况,了解家庭生活状况,并按要求填写《重庆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申请人和调查人员要在&核查表&上签字确认。
(三)民主评议阶段(12月20日至12月27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结束后,乡根据申请家庭的多少和分布情况,采取乡集中、分片组织、逐村逐组等方式,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规程&和&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规范&的通知》(渝民发〔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对申请人家庭成员、收入、财产和消费支出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评议认定。此阶段主要把握好4个的环节:一是各村(居)委会成立民主评议小组;二是做好会前通知;三是严格民主评议会议程序;四是搞好结果运用。同时,填好《云阳县XX乡镇XX街道XX村(居)委会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候选人登记表》、《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民主评议通知》、《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民主评议表决表》、《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民主评议结果》(4个表只需各1份)。
(四)乡审核阶段(12月28日至日)。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乡及时召开审核会议集体研究审定。此阶段主要把握好4个环节:一是成立审核小组,乡由低保工作分管领导、纪委书记、驻村干部、低保工作人员和参与调查人员等组成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小组(必要时可请主要领导参加);二是召开集体研究审核会议;三是做好审批前公示工作;四是按时上报审批。同时,填写好《XX乡镇(街道)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审核结果》、《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审批前公示》和《云阳县XX乡镇(街道)农村低保上报审批单》。
各村(居)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所有材料及其复印件都要按规定由乡政府盖印章):
1.农村低保纳入保障家庭及分类花名册(乡的花名册2份,包括电子文档;分村(居)委会的花名册1份,不交电子文档);
2.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审核审批表&后附申请书、核查表、银行帐号、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诊断证明、离婚证明、电与通讯费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审核审批表&1式2份,申请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
3.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登记表(1式2份);
4.XX乡镇(街道)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审核结果(2份);
5.城市(农村)低保申请家庭审批前公示(2份);
6.其他材料(包括民主评议所有材料:各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小组候选人登记表、通知、表决表、结果运用等材料,各2份)。
(五)县民政局评审(日至1月26日)。县民政局接到乡镇(街道)上报材料后,应当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规程&和&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规范&的通知》(渝民发〔号)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同时,县民政局审批结束后,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我县低保公示制度的要求,将享受对象长期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六)档案归档及《重庆市农村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录入阶段(2014年1月至3月20日)。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按照《云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和《云阳县城市(农村)低保三级档案管理目录》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将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家庭的基本信息录入《重庆市农村低保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准确无误。
(七)发放低保证、低保金。低保审批结束后,乡镇(街道)应及时向所有批准享受对象家庭按照有关规定发放《重庆市低保金领取证》(如果原有低保证的只进行审核)。农村低保金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委托县农村商业银行按季度统一打卡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办好民生实事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是具体落实中央、重庆市和云阳县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具体体现。乡、村(居)委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小组、审核小组,负责对本辖区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农转城&生活困难人员过渡期的基本生活。对农村居民转户后,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农转城&困难居民严格按程序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对已转户且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农转城&生活困难人员因各种原因未及时申报城市低保补助前,在过渡期可以继续享受农村低保补助,切实保障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
(三)强化督察,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县里成立了低保工作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乡、村(居)委会调查了解低保工作运行的真实情况和群众诉求,尤其是要加大对低保工作中出现&平均分配、二次分配、拼户&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平均分配、二次分配、拼户&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低保工作在年度考核计扣&&分&,并对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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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设置为以上)&&&&在碗厂镇2015年低保评定工作中,转变观念、消除顾虑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家庭农副业收入核算办法”,以收入量化评定低保。严格规范低保程序,严守低保审核关,严禁“人情保、顶名保”等现象,确保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保。
&&&&重培训强宣传。以会代训培训、层层培训低保工作人员,按照年初包片联系的原则,要求联系村领导、驻村脱干、大学生村官深入村社召开群众党员代表大会,通过召开院坝会、发放宣传单、入户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强纪律明责任。继续落实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镇上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联系村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村支书为具体责任人,对低保评定进行指导和督查,严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凡因低保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现象而造成群众上访的,综合考核民政工作一律记零分,对于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严程序强公示。严格按照宣传发动、村民申请、村组核算、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程序确定拟保对象,上报名册实行联系村领导、驻村脱干、村支书主任、群众代表“四签字”,落实年度公示和定点公示,要求各村在2016年低保评定出来之前必须将本年度低保名单在村务固定公示栏、阳光政务网长期公示。确保阳光低保,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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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土镇坚持“四项”原则
做好农村低保申报审批工作
一、应保尽保,不应保坚决不予保。要按照农村低保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做到符低保政策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一个不纳入,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度。
二、以户申报,整户进入。凡申报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坚持以“户”申报原则,确保整户进入,杜绝以人施保、“拼户”等现象的发生。凡符合分户计算条件的要按分户的要求做好家庭中特殊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听证评议,三榜公示。要严格执行听证评议和三榜公示的有关规定,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一是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受理后,应及时组织受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相关人员对其家庭人口、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二是低保对象必须经村级低保听证评议小组进行公开评议票决;三是在评审农村低保对象过程中,必须进行“三榜”公示,即在听证评议前、审核、审批过程都要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且每次公示都要公示到村(居)民小组、集中居民点和村民院落。同时,各村(居)委会要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
四、分类施保,动态管理。要按照农村低保分类重点救助的规定,确保分类重点救助政策的落实,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按照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的要求,农村低保全部纳入A类家庭管理,对原已享受的全部重新核查、评审。同时,要严格执行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的“九步工作流程”,切实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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