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五年去年底老板才跟我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但是他有我没有合同

进了一家公司工作了,但是我不想长期工作下去,预计会在年底辞职,现在公司和我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上说 破解 - 谷普下载┆┆┆┆┆站内软件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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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了一家公司工作了,但是我不想长期工作下去,预计会在年底辞职,现在公司和我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上说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 09:17:00与好友分享: 更多网友提问:进了一家公司工作了,但是我不想长期工作下去,预计会在年底辞职,现在公司和我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上说
参考答案:提前两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7条强制性规定的,也是属于第26条所称排除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无效条款。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到时不管公司是否批准,可以走人,没有任何责任。被开除1、提前一个月辞职即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无需赔偿两万元。单位除了涉及专项培训的服务期违约金和涉及保密的违约金之外,以其他名义订立的违约金,违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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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员工跟我工作五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他提出辞职,并提出要各种补偿,请问怎么办?
我有更好的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应把他杀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
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自己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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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跟老板签定劳动合同,我现在要走他威胁我
我没有跟老板签定劳动合同,我在工作中因为失误跟老板造成了几千块钱的损失,我现在要走。我在那里工作了两年了。我去年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也没有要,他威胁我不准我走,我现在好苦恼真想跟他同归于尽算了。谢谢好心人可以告诉我应该怎么办,好心人,谢谢了。
 问题来自:湖北 - 荆州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20:21 咨询人:不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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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3条回复
你这种极端的想法是错误的,如果你一定要走人,老板是挡不住你的,而且还应当给你支付工资,当然因你的过错给老板造成的损失,要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责任,如果不是重大过失或者故意,那是不应当让你承担责任的。责任要分清,工资还是要支付给你的。
回复时间: 20:56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你这种极端的想法是错误的,如果你一定要走人,老板是挡不住你的,而且还应当给你支付工资,当然因你的过错给老板造成的损失,要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责任,如果不是重大过失或者故意,那是不应当让你承担责任的。责任要分清,工资还是要支付给你的。
回复时间: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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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害怕.你有道理.
回复时间: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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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在一家私人企业干了快2年了没有签过劳动合同,后来发现所有人都加工资了就我没有加,有什么办法吗_百度知道
在一家私人企业干了快2年了没有签过劳动合同,后来发现所有人都加工资了就我没有加,有什么办法吗
我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他们回答是不要,于是我就等到7月,后来一件事跟让我气氛,他们回答是,于是我又问了人事,后来我发现7月我还是没有加,他们说我不属于车间),后来公司在12年4月份加工资了(车间员工),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办,”公司给报销的,(公司年底有奖金的,我就去问人事的在一家私人单位干了快2年了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搞不好会影响到奖金)先在我想问明年开年时我可以直接要求他们给我加工资跟教保险吗,没有教保险,就我跟我的一个同事没有加工资),给我加过200元,给我加过了 ,一月固定100元,如果他们不答应我该怎么办,唯独到我这里成了,现在快过年了
我也不想跟他们去争什么,我就跟他们解释(我的200元是我在公司开叉车的补贴,曾经问过人事部门的,都有200元的补贴,公司所有员工私家车都会有一张私车公用的表格“一块钱一公里,还有一个是人事哪里直招的 他就加了。有没有什么法律可以帮助我的,他们说我要到7月份加(我在公司仓库,也就是说全公司所有人都加了,唯独我们仓库的2人没有加工资,公司有3个人开叉车,我知道了心里 就很不舒服
提问者采纳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3,我能想到如下几点对您有利的方面
(1)保险、如果协商不成,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若单位不同意就直接申请仲裁您好。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先不要激怒公司。所以您可以直接向单位提出此要求、等您的年终奖拿到手之后:您可以向社保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您可以和单位直接提出要求,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您有疑问可以追加提问。
2,毕竟劳动者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与领导谈话的录音,注意方式方法:
1、同事证言等)、建议您固定劳动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要求单位给您进行保险登记并补足相应保险费用
提问者评价
谢谢你的耐心解答,好详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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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已超过一年,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并要求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如果您的同事从事与您相同的岗位、相同的工作,您就有权要求与同事拿到同等的工资。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首先应当要求企业跟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你已经干了两年了,所以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次,工资问题,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你这两年的工资应当是两倍的工资。给你发四年的钱。第二:如果...
1、建议你积极收集能够证明你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其他证明你工资待遇等方面问题的证据,2、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协议不能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3、依据新劳动合同法你可以要求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办保险等。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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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没有和老板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他说过给我那么多工资却不给了我不想干了·但是他压了我2000元工资·_百度知道
我没有和老板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他说过给我那么多工资却不给了我不想干了·但是他压了我2000元工资·
我想问这2000元我可以在立即走人的情况下拿到这2000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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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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