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2年2012年南京社保缴费基数基数几号出台

根据《关于公布2022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86号)规定,2021年我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89240元。现将2022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启用规则相关问答整理如下:

问:新缴费基数上、下限各是多少?

答: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启用后,上限22311元/月,下限3957元/月。

问:2022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问:新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否从2022年1月开始追溯?

答:启用时,对用人单位2022年1月至10月按原缴费基数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进行差额补收或退回。2022年11月份按新缴费基数进行结算。

问:年中结算具体规则——往年参保人员

答:2021年12月前已在本单位参保缴费,2022年新缴费基数启用时仍一直在本单位参保的人员,从2022年1月开始调整新缴费基数,进行差额补收或退回。

问:年中结算具体规则——今年离职人员

答:启用前已离职人员,对其按原缴费基数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进行差额补收或退回。

问:年中结算具体规则——今年新增人员

答:今年新增且启用前申报的月工资收入高于22311元的参保人员,对其按原缴费基数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进行差额补收。

同一单位结算本年度有办理暂停又续保的,属于重新就业人员,按照续保时申报的缴费工资,从续保当月起启用新缴费基数并进行差额补收或退回。续保之前月份的缴费基数不变。

问:年中结算具体规则——今年退休人员

答:启用前今年1-10月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对其按原缴费基数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进行差额补收或退回。

问:今年1-10月离职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补缴差额的,经办机构怎样办理?

答:按“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事项办理。

问:未按要求申报上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的,新缴费基数怎么处理?

答:根据相关规定,启用时对未及时申报上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新缴费基数按原缴费基数110%启用,同时采用上下限封顶保底。

问: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申报上年度职工缴费工资,新缴费基数启用后,发现部分人员缴费基数有误,该如何调整?

答:用人单位可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启用缴费基数核对,若发现有误,可通过以下途径调整今年职工缴费基数:

①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事项,上传《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申请核定表》和原始工资财务发放凭证在线办理。

②线下窗口:至所属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或市社保中心窗口,提交《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申请核定表》和原始工资财务发放凭证进行工资复核。

【导语】:2021 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 89240 元。以此为依据计算2022 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仍按 2021 年标准执行,养老保险缴费指数据实计算,见正文。

  2022年度绍兴社保缴费基数如下:

  1.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是多少?

  企业职工基本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2311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2022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仍按2021年标准执行(月缴费基数3957元)。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为:

  2.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有什么好处?

  社保缴费基数是核定多个社保待遇的主要参数之一,单位按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单位和个人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确保参保人员能足额享受社保待遇。

  1.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缴费基数启用时系统将对目前未及时申报2022年度缴费工资的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及企业和机关事业参保人员执行10%上浮政策。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对月缴费基数超出2021年度月基数封顶值19783元且小于2022年度月基数封顶值22311元、超出2021年度月基数保底值3957元且小于2022年度月基数保底值4462元的机关事业参保人员,据实重新核定本年度(1-11月)缴费基数并结算差额。

  3.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申报缴费基数,依据2022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自动核定。〔如需申报缴费基数可登录政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变更”事项办理调整,也可就近至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乡镇(街道)便民中心等申请办理。截至2022年年底前,灵活就业人员还能自主申报调整当年度缴费基数呦!〕

  参保单位和个人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绍兴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绍兴社保参保缴费指南,账户查询入口、缓缴/补缴政策详情,最新消息等信息。

按照省统一规则,杭州市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启用,规则同2021年度。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有何变化?缴费比例是多少?一起了解一下!

问 新上限是多少?下限是多少?

答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2021年度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89240元,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启用。启用前:下限 3957元/月,上限19783元/月;启用后:下限3957元/月,上限22311元/月。

问 新的上、下限是否从2022年1月开始追溯?启用前已离职职工是否追溯?启用前已退休职工是否追溯?

答 启用时,对用人单位2022年1月至10月按原缴费基数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进行差额补收或退收。对启用前已离职职工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进行差额补收或退收。启用前于今年1-10月退休的职工,对用人单位2022年1月至10月期间按原缴费基数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进行差额补收或退收。

问 2022年杭州市企业在职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

问 年中结算具体规则——往年新增的人员

答 2021年12月已在本单位参保缴费,新基数启用时仍在本单位的参保人员(包含新基数启用前当年退休的),从2022年1月开始调整。

问 年中结算具体规则——当年新增的人员

答 当年新增且申报的月工资收入高于22311的人员,将对预收的各项社保费,进行差额补收。

问 年中结算具体规则——今年1月1日至11月29日中午期间办理停保的人员

答 根据省社保中心统一工作布置,对新基数启用时已离职职工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进行差额补收或退收。

问 上一年底在职人员,上半年离职又入职人员,如何补差?

答 同一单位结算本年度办理暂停又续保的,属于重新就业人员,应该按照续保时申报的缴费工资,从续保当月起启用新基数并补差。续保之前月份基数不变。

问 上一年底在职人员,1-11月到龄退休人员,如何补差?

答 启用前于今年1-11月退休的职工,对用人单位2022年1月至10月期间按原缴费基数预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进行差额补收或退收。

问 1-10月离职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补差额的,经办机构是否要受理?

答 按“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事项办理。

问 企业通过网上申报上年度职工工资,新基数启用后,发现部分人员缴费基数有误,该如何调整?

答 企业可通过以下途径调整当年缴费基数:

①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事项,上传《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申请核定表》和原始工资财务发放凭证在线办理。

②线下窗口:至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复核申请核定表》和原始工资财务发放凭证进行工资复核。

如有疑问,可关注“杭州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社保易窗”栏目;或关注“杭州社保”微信公众号,直接进行咨询或线上办理相关业务。

“社保易窗”平台,可在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时段,进行视频业务办理。人工客服也全程在线,为市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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