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帮食品生产安全把控怎样?

(来源:重庆市场监管)

是市场监管部门一直坚持的目标

我们 又双叒叕出新规啦

为健全公正科学、精准高效的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体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助推我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管理办法》共5章45条,包括总则、监督检查事权、监督检查要点、监督检查程序和附则等。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章《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基础上,主要对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事权和检查程序作出细化和完善,明确规定了 谁去查、查什么、怎么查、查后怎么办等内容。

实行食品生产主体全覆盖监督检查

为严查、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办法》按照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主体分类,以及普通食品、特殊食品生产类别分类,将所有食品生产者纳入了调整范围,实现了 监督检查范围、检查要点全覆盖

科学精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食品生产者的食品类别、业态规模、风险控制能力、信用状况、监督检查等情况,将食品生产者的 风险等从低到高分为A级、B级、C级、D级四个等级,按照风险等级,《管理办法》分别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方式以及“双随机”抽查比例,对食品生产者 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监督检查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以公正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同时,围绕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信息追溯等13项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分别细化明确了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要点。

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方式

《管理办法》明确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等监督检查方式,对于启动条件、检查重点以及关键程序等分别作出相应规定,同时对食品生产者实施的层级监督检查和异地监督检查也作出了具体要求。

为充分运用监督检查结果,压实生产者主体责任,《管理办法》规定检查结果对消费者有重要影响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公开展示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及时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食品生产者不符合监督检查要点表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的,在区分主观性质、是否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分别作出责令改正、调查处理、移送处理等规定。

此外,《管理办法》从事权划分、检查程序、执法要求、廉政纪律等方面,对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行为作出规范,提出要求,全面提升监督检查行为的公正性、合法性。

我们将以制定实施《管理办法》为契机

不断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意识

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压实食品安全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持续守护大家“舌尖上的安全”

即可了解《管理办法》详情哦

编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导读:农产品、粮油、畜禽产品、乳制品、水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料、酒类的批发等都属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内容,食品生产经营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那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要求有哪些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有哪些

  《》第二十七条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申请领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是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是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是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上述文章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了“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卫生要求,首先是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这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最基本、最核心的要求,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需要,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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