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昆老板最爱的简历表历

李秀昆 建设银行李秀昆_教师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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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昆 建设银行李秀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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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11:李秀昆的简历 回答:李秀昆先生,58岁,自2015年3月起任本行审计部总经理。李先生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任本行审计部负责人;2011年3月至2014年7月任本行河北省分行行长;2006年5月至2011年3月任本行宁夏区分行行长;2003年7月至2006年5月任本行宁夏区分行副行长;20
话题12:建行"日清日轻"工作法体会怎样写 回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慎重考虑,建行河北省分行行长李秀昆明确提出:“要通过对传统方法的总结和提炼,探索形成较稳定的、科学的、操作性比较强且效率又比较高的会计工作
话题13:姓李秀字辈2016年一月(阴历)出生取什么男孩名字 回答:李秀濯 李秀亮 李秀新 李秀紫 李秀艺 李秀成 李秀树 李秀锐 李秀聪 李秀焱 李秀赫 李秀辉 李秀河 李秀翔 李秀勇 李秀峰 李秀维 李秀煊 李秀攀 李秀亮 李秀天 李秀曦 李秀成 李秀江 李秀辰 李秀颐 李秀建 李秀涛 李秀洋 李秀昆 李秀林 李秀琛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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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层
公司治理即商业组织的管理及控制机制。公司治理结构确定了公司各关系人(包括股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其它管理人员和其它利益方等)的权利和责任,同时确定了决策公司事务的制度和程序。
我们一贯信守以诚营商的原则,并力求达到国际先进的公司治理水平,以持续为我行的客户和股东创造价值。我们认为采用先进的公司治理模式是我行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商业银行的关键之一。
作为股份制改造的一部分,我行改造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并相应建立了一个新的现代公司管理架构,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权利和责任。我们的目标是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各方独立运作、有效制衡。
银行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对我行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包括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注册资本的改变、发行债券、合并、分立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
我行董事会现有15名董事,均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中,执行董事4名,非执行董事6名,独立非执行董事5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行使职权。所有董事有责任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保护银行利益及股东权益。
董事会简历
王洪章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自2012年1月起出任董事长、执行董事,自2012年7月起兼任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2013年7月起兼任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先生2003年11月至2011年1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纪委书记;2000年6月至2003年11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局长;1996年4月至2000年6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监督局副局长、内审司司长;1989年11月至1996年4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行长助理、办公室副主任、资金计划部副主任、营业部总经理;1984年1月至1989年11月在中国工商银行工商信贷部、办公室工作;1978年9月至1984年1月在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局、储蓄局、工商信贷部工作。王先生是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1978年辽宁财经学院金融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97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王祖继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自2015年7月起出任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王先生自2012年9月至2015年5月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2008年1月至2012年9月,任吉林省副省长;2006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吉林省省长助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同时兼任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任吉林省省长助理、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2005年2月至2005年5月,任吉林省省长助理;2004年1月至2005年2月,任国家开发银行综合计划局局长;2003年3月至2004年1月,任国家开发银行业务发展局局长;&2000年1月至2003年3月,任国家开发银行长春分行行长;1997年1月至2000年1月,任国家开发银行信贷二局(东北信贷局)副局长。王先生是吉林大学经济学博士。
庞秀生先生,执行董事、副行长,自2015年8月起出任执行董事,自2010年2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庞先生自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出任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自2006年4月至2009年12月出任本行首席财务官,并在2009年12月至2011年3月及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期间兼任本行首席财务官;2006年3月至2006年4月任本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任本行重组改制办公室主任;2003年6月至2005年5月任本行浙江省分行行长;2003年4月至2003年6月任本行浙江省分行负责人;1995年9月至2003年4月历任本行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庞先生是高级经济师,并是中国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995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技术经济专业研究生班毕业。
章更生先生,执行董事、副行长,自2015年8月起出任执行董事,自2013年4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自2013年5月起兼任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章先生自2010年12月至2013年4月出任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本行集团客户部(营业部)总经理兼北京市分行副行长;2004年3月至2006年10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集团客户部(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6月至2004年3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并于2003年3月主持工作;1998年9月至2000年6月任本行三峡分行行长;1996年12月至1998年9月任本行三峡分行副行长。章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84年辽宁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2010年获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李军先生,非执行董事,自2015年9月出任董事。李先生自2008年12月至2015年3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代表助理、法国巴黎银行中国代表处副代表、西班牙对外银行国际银行部顾问、中国科技信托投资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科技证券研究部总经理、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目前还担任申万宏源集团公司非执行董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1995年11月毕业于西班牙马德里大学,获经济管理学博士学位。李先生现为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
陈远玲女士,非执行董事,自2010年8月起出任董事。陈女士自1985年至2010年专职从事经济与金融律师工作,期间曾供职于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曾系吉林省政府法律顾问,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女士为一级律师,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华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委员会会员。1985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2000年吉林大学商学院在职硕士研究生班毕业。陈女士现为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
郝爱群女士,非执行董事,自2015年7月起出任董事。郝女士2003年4月至2015年7月先后担任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巡视员;1983年4月至2003年3月先后担任中国人民银行稽核司副处长、处长,合作司调研员,非银司副巡视员、副司长。1982年7月取得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本科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资格。郝女士现为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
徐铁先生,非执行董事,自2013年9月起出任董事。徐先生2008年9月至2013年9月任山东证监局局长;2001年1月至2008年9月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1999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主任;1992年2月至1998年12月任贵州省体改委处长、副主任;1990年1月至1992年1月任务川县委副书记;1983年5月至1989年12月任贵州省政府经济研究室副处长、处长。徐先生1976年7月获得中山大学哲学学士学位。徐先生现为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
郭衍鹏先生,非执行董事,自2014年1月起出任董事。郭先生2009年10月至2014年1月任财政部副司长;2005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财政部机关工会主席;1998年9月至2005年12月先后担任财政部机关组织部副部长、部长;1995年5月至1998年9月先后担任财政部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郭先生1997年12月取得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涉外经济专业本科学历。郭先生现为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
董轼先生,非执行董事,自2011年9月起出任董事。董先生2008年10月至2011年8月任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中国再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8年8月至2008年9月,历任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助理、中央企业工委监事会处长、国务院国资委外事局副局长;1988年7月至1998年7月,在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监督局工作,任副处长。董先生曾于1994年在美联储、1996年在墨尔本皇家理工大学访问学习。董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会计师,1988年郑州大学金融专业大学本科毕业,2002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硕士学位。董先生现为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
张龙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4年1月起出任董事。张先生现任中宝睿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先生2007年至2009年任内蒙古瑞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任本行董事会秘书,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任本行投资理财总监;2006年3月至2006年5月任本行投资与理财业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04年12月至2006年3月任本行信贷审批部总经理,兼管理机制改革推进办主任;1998年8月至2004年12月历任本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管、主管、风控管理委员会信贷审批办公室主任、信贷审批部总经理等职;1995年12月至1998年8月任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局地区经济学家、投资官员;1994年8月至1995年12月任国际金融公司中亚、中东、北非局地区经济学家;1992年10月至1994年8月任布鲁金斯研究所高级研究分析员。张先生于1985年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大学本科毕业,1989年美国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1996年美国加州大学经济系博士研究生毕业。
钟瑞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3年10月起出任董事。钟先生现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旭日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和金茂(中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钟先生2006年至2012年任中国光大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钟先生曾在多家公司及公共机构任职,包括香港城市大学校董会主席、世茂国际有限公司行政总裁、香港房屋协会主席、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香港特区政府土地基金信托行政总裁、玖尨纸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1979年至1983 年,任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主任。钟先生是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1976年获香港大学理学士,1987年获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钟先生1998 年获任香港特区政府太平绅士,2000年获授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
维姆&科克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3年10月起出任董事。维姆&科克先生自2003年,获任荷兰国务部长;1994年至2002年连续两届任荷兰首相;1986年至2002年任荷兰工党领袖;1989年至1994年任荷兰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1979年至1982年任欧洲工会联合会总裁;1973年至1985年任荷兰工会联合会总裁。2010年1月至2014年1月,维姆&科克先生任由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组成的马德里俱乐部主席。2004年,牵头高层顾问团,向欧洲理事会就振兴欧洲经济、提升欧洲经济竞争力等问题提供咨询。2002年卸任荷兰首相后,维姆&科克先生曾在荷兰皇家壳牌集团、荷兰国际集团、荷兰TNT快递公司、荷兰邮政集团及荷兰皇家航空公司等多家大型国际公司担任非执行董事。维姆&科克先生还在多家非营利性机构任职,包括安妮&弗兰克基金会受托人理事会主席、国际危机集团受托人理事会成员以及国际失踪人口委员会成员。维姆&科克先生毕业于荷兰奈恩洛德商学院。
莫里&洪恩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3年12月起出任董事。莫里&洪恩先生现任Wynyard Group主席、Spark公司(原新西兰电信公司)董事,亦在多国政府机构担任顾问。莫里&洪恩先生曾在新西兰及其他地区公共机构担任的职位包括新西兰国家健康委员会及健康创新中心董事长、新西兰商界圆桌会董事长、新西兰旅游局董事会成员、澳大利亚独立研究中心董事会成员以及三边关系委员会成员。莫里&洪恩先生曾任新西兰澳新银行董事总经理,以及澳新银行(澳大利亚)全球机构银行业务负责人。1993年至1997年,莫里&洪恩先生任新西兰国库部长。莫里&洪恩先生获哈佛大学政治经济学与政府专业博士学位,林肯大学商务硕士学位及(与农业相关的)商务学士学位,并于2000年获林肯大学Bledisloe奖章。莫里&洪恩先生于2013年获得了新西兰政府最高荣誉勋章。
梁高美懿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3年12月起出任董事。梁高美懿女士现任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司库及财务委员会主席。梁女士为香港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第一太平有限公司、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利丰有限公司、新鸿基地产及 QBE Insurance Group Limited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女士于2012年6月从汇丰集团退休前,曾任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行政总裁、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属下若干附属公司董事、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董事及汇丰控股集团总经理。梁女士曾任医院管理局大会成员及财务委员会成员,恒生管理学院及恒生商学书院校董会主席,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咨询委员会委员及投资委员会主席,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特区政府银行业复核审裁处成员,太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常务董事及和记黄埔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女士为香港大学经济、会计及工商管理学士。梁女士获香港特区政府颁授银紫荆星章及颁授为太平绅士。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社会责任与关联交易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社会责任与关联交易委员会的主席均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且独立非执行董事超过半数。
战略发展委员会
本行战略发展委员会由13名董事组成,主席由董事长王洪章先生担任,委员包括王祖继先生、李军先生、陈远玲女士、庞秀生先生、郝爱群女士、维姆&科克先生、莫里&洪恩先生、徐铁先生、郭衍鹏先生、章更生先生、梁高美懿女士和董轼先生。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拟定战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其实施情况;
&&&&审核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
&&&&预审战略性资本配置方案及资产负债管理目标;
&&&&评估各类业务的协调发展状况;
&&&&审核重大组织调整和机构布局方案;
&&&&审核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审计委员会
本行审计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钟瑞明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李军先生、张龙先生、莫里&洪恩先生、徐铁先生和董轼先生。钟瑞明先生具备香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本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构成符合境内外监管规定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 监督本行财务报告,审查本行会计信息及其重大事项披露;
&&&&监督及评估本行内部控制;
&&&&监督本行核心业务、管理制度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监督及评价本行内部审计工作;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等。
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8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莫里&洪恩先生担任,委员包括王祖继先生、张龙先生、陈远玲女士、庞秀生先生、郝爱群女士、钟瑞明先生和梁高美懿女士。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根据本行总体战略,审核本行风险管理政策和内部控制政策,并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指导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监督和评价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效果,并提出改善意见;
&&&审议本行风险和内控报告,对本行风险和内控状况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对本行分管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价等。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维姆&科克先生担任,委员包括钟瑞明先生、莫里&洪恩先生、郭衍鹏先生、梁高美懿女士和董轼先生。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组织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
&&&&就董事候选人、行长人选、首席审计官人选和董事会秘书人选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审核行长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拟订高级管理人员的发展计划及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
&&&&组织拟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办法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方案;
&&&&审议行长提交的薪酬制度;
&&&&根据监事会对监事的业绩考核,提出对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建议;
&&&&监督本行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社会责任与关联交易委员会
社会责任与关联交易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张龙先生担任,委员包括钟瑞明先生、莫里&洪恩先生、章更生先生。
社会责任与关联交易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设计并提出本行重大关联交易衡量标准以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和内部审批备案制度,报董事会批准;
&&&&确认本行关联方;
&&&&接受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
&&&&审查重大关联交易。&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行为及财务事宜。本行监事会由八名监事组成:股东代表监事三名,外部监事二名,均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三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会简历
郭友先生,监事长,自2014年6月起担任监事长。郭先生2004年8月至2014年1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银行执行董事、行长,2001年11月至2004年7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1999年12月至2001年11月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1998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1994年11月至1998年8月先后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储备业务中心外汇交易部主任、中国投资公司(新加坡)副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副司长。郭先生毕业于黑河师范学校、黄河大学美国研究所,后获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刘进女士,监事,自2004年9月起出任监事,2004年11月起兼任本行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刘女士自2003年7月至2004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监事会副局级专职监事;2001年11月至2003年7月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监事会及中国再保险公司监事会副局级专职监事。刘女士是高级经济师,1984年湖南财经学院金融专业大学本科毕业,2008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
李晓玲女士,监事,自2013年6月起出任监事。李女士自2007年6月至2013年6月起出任本行董事,自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出任财政部预算司副巡视员,2001年5月至2006年1月担任财政部预算司助理巡视员。李女士是经济师,2003年北京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李女士现为本行主要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
李秀昆先生,职工代表监事,自2016年1月起出任职工代表监事。李先生自2015年3月起任本行审计部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任本行审计部负责人;2011年3月至2014年7月任本行河北省分行行长;2006年5月至2011年3月任本行宁夏区分行行长;2003年7月至2006年5月任本行宁夏区分行副行长;2000年1月至2003年7月任本行内蒙古区分行副行长。李先生是副研究员,目前兼任东北财经大学、河北大学等六所大学的客座或兼职教授。李先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后于2013年7月获东北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博士学位。
靳彦民先生,职工代表监事,自2016年1月起出任职工代表监事。靳先生自2014年12月起出任本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本行授信审批部主要负责人;2011年3月至2014年11月任本行广东省分行行长;2011年2月至2011年3月任本行广东省分行主要负责人;2009年3月至2011年2月任本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小企业金融服务部总经理(兼);2007年8月至2009年3月任本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7年8月任本行广东省分行风险总监;2001年3月至2006年6月任本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靳彦民先生于1983年7月辽宁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于2010年1月获清华大学EMBA硕士研究生学位。
李振宇先生,职工代表监事,自2016年1月起出任职工代表监事。李先生自2014年1月起出任本行青海省分行行长;2012年11月至2014年1月任本行青海省分行副行长;2009年6月至2012年11月任本行西藏区分行副行长;1985年6月调至本行青海省分行工作,历任房地产金融业务部总经理、信贷审批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等职务;1982年7月至1985年6月在青海机床铸造厂基建科工作。李先生是高级工程师,1982 年7 月于兰州理工大学(前称&甘肃工业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工学学士学位。李先生2013年1月当选政协第十一届青海省委员会委员,2013 年8 月任政协第十一届青海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白建军先生,外部监事,自2013年6月起出任外部监事。白先生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实证法务研究所主任、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1987年7月起至今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白先生是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兼职教授、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博雅英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6年10月至1997年10月在日本新泻大学任客座教授,1991年9月至1992年10月在美国纽约大学任客座研究员。白先生1987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2003年7月获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
王辛敏先生,外部监事,自2013年6月起出任外部监事。王先生自2008年2月至2013年4月任中国人民银行纪委副书记,2008年1月至2013年2月任监察部派驻中国人民银行监察局局长,2003年7月至2008年1月任中央巡视组第二、第五组副局级巡视专员,1995年8月至2003年6月任中央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正处级、副局级监察专员,1990年8月至1995年8月任中央纪委办公厅案件管理处正处级副处长,1983年7月至1990年8月任中央纪委第五纪检室副处长。王辛敏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法学学士。目前担任中国监察学会金融分会秘书长。
高级管理层
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我行的经营管理活动。行长主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我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其行为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工作细则》约束。
王祖继先生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庞秀生先生
章更生先生
杨文升先生
余静波先生
朱克鹏先生
曾俭华先生
首席风险官
黄志凌先生
首席经济学家
许一鸣先生
首席财务官
陈彩虹先生
董事会秘书
马陈志先生
袁耀良先生
合资格会计师
高级管理层简历
王祖继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自2015年7月起出任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王先生自2012年9月至2015年5月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2008年1月至2012年9月,任吉林省副省长;2006年4月至2008年1月,任吉林省省长助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同时兼任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任吉林省省长助理、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2005年2月至2005年5月,任吉林省省长助理;2004年1月至2005年2月,任国家开发银行综合计划局局长;2003年3月至2004年1月,任国家开发银行业务发展局局长;&2000年1月至2003年3月,任国家开发银行长春分行行长;1997年1月至2000年1月,任国家开发银行信贷二局(东北信贷局)副局长。王先生是吉林大学经济学博士。
庞秀生先生,执行董事、副行长,自2015年8月起出任执行董事,自2010年2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庞先生自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出任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自2006年4月至2009年12月出任本行首席财务官,并在2009年12月至2011年3月及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期间兼任本行首席财务官;2006年3月至2006年4月任本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任本行重组改制办公室主任;2003年6月至2005年5月任本行浙江省分行行长;2003年4月至2003年6月任本行浙江省分行负责人;1995年9月至2003年4月历任本行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庞先生是高级经济师,并是中国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995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技术经济专业研究生班毕业。
章更生先生,执行董事、副行长,自2015年8月起出任执行董事,自2013年4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自2013年5月起兼任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章先生自2010年12月至2013年4月出任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2006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本行集团客户部(营业部)总经理兼北京市分行副行长;2004年3月至2006年10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集团客户部(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6月至2004年3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并于2003年3月主持工作;1998年9月至2000年6月任本行三峡分行行长;1996年12月至1998年9月任本行三峡分行副行长。章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84年辽宁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2010年获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杨文升先生,副行长,自2013年12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 自2015年4月起兼任中国建设银行(巴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先生自2013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2010年12月至2013年9月出任本行辽宁省分行行长;2010年11月至2010年12月任本行辽宁省分行主要负责人;2006年10月至2010年11月任本行大连市分行行长;2001年8月至2006年10月任本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长;2000年1月至2001年8月任本行吉林省分行行长助理。杨先生是高级工程师,1993年清华大学技术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工学硕士学位。
黄毅先生,副行长,自2014年4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黄先生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任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自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部主任;2003年7月至2010年1月先后担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主任(研究局局长);1999年4月至2003年7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金融债权管理办公室正处级干部、主任,条法司助理巡视员(其间挂职四川省财政厅副厅长)和银行管理司助理巡视员;1997年8月至1999年4月担任华夏银行发展研究部总经理。黄先生是中国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997年北京大学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余静波先生,副行长,自2014年12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自2015年11月起兼任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余先生自2011年3月至2015年2月任本行首席审计官;自2013年8月至2015年5月兼任本行北京市分行行长;2011年4月至2012年10月兼任本行审计部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11年3月任本行浙江省分行行长;2004年7月至2005年3月任本行浙江省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1999年8月至2004年7月任本行浙江省分行副行长;1997年4月至1999年8月任本行杭州市分行行长。余先生是高级工程师,1985年同济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98年获杭州大学工业心理学工学硕士学位。
朱克鹏,纪委书记,自2015年7月起担任本行纪委书记。朱先生自2012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交通银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省分行正职级);2010年3月至2012年10月任交通银行重庆市分行行长;2004年12月至2010年3月任交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4年12月至2005年6月兼任交通银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2年12月至2004年12月任交通银行法律合规(事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朱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96年武汉大学国际私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曾俭华先生,首席风险官,自2013年9月起出任本行首席风险官。曾先生自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任本行首席财务官;曾先生自2007年9月至2011年3月任本行广东省分行行长;2007年7月至2007年9月任本行广东省分行主要负责人;2004年10月至2007年7月任本行深圳市分行行长;2003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本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1996年2月至2003年7月任本行湖南省分行副行长。曾先生是高级经济师,2005年湖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黄志凌先生,首席经济学家,自2013年9月起出任本行首席经济学家。黄先生自2011年2月至2013年9月任本行首席风险官;自2006年4月任本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00年12月至2006年4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审核委员会主任;2000年11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决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999年8月至2000年11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1997年6月至1999年8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办公室副主任兼党组秘书。黄先生是研究员,并是中国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991年陕西财经学院金融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
许一鸣先生,首席财务官,自2014 年6 月起出任本行首席财务官。许先生自2005 年8 月至2014 年7 月任本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2003 年3 月至2005年8 月任本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2001 年3 月至2003 年3月任本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总经理。许先生是高级会计师,1994 年财政部科研所财政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陈彩虹先生,董事会秘书,自2007年8月起出任董事会秘书。陈先生自2003年12月至2007年8月任本行首尔分行总经理,1997年3月至2003年12月历任本行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福建省分行副行长,汉城分行筹备组负责人。陈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82 年湖北财经学院基建系基建经济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86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公司秘书、合资格会计师
马陈志先生,公司秘书,自2014年8月起出任本行公司秘书。马先生现为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在财务及法律事务方面积累了30余年从业经验,曾任香港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于2010年加入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马先生1995年取得英国史崔克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文凭,具有香港会计师资格。
袁耀良先生,合资格会计师,自2005年8月起出任本行合资格会计师。袁先生自2004年9月起任本行香港分行财务部主管,自2006年1月起任建银国际及其子公司财务部主管。此前,袁先生自1995年10月至2004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香港分行同一职位,并曾于渣打银行内部控制、财务及会计部门担任多个职位。袁先生是香港会计师公会、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和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1988年香港理工大学毕业,获管理会计专业文凭,1998年获英国威尔士大学与曼彻斯特商学院合办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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