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给别人留条路中第ie6.7.88段作者谈的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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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榜”   在雪芹已写出的书稿中,原有一张“情榜”,应是全书的结束――这是明清小说的一种传统形式(如《封神演义》有封神榜,《水浒传》有忠义榜,《儒林外史》有幽榜,《镜花缘》有女科金榜)。这个“榜”之存在,有何根据?曰:有脂砚之批为证。一次是说估量正、副钗等的名姓、数目;又一次是说宝玉虽历经各种“警教”、“觉悟”,而终不能跳出“情榜”。   这就不是单文孤证,不是想像之词。   “情榜”者,列出了全体诸钗名单,每个人名下给予一个“考语”(相当于今之“总结鉴定”),上字一律是“情”,下字配以各人的“特征”。   黛玉是“情情”,金钏是“情烈”,晴雯是“情屈”……极少几个略可推知,大部分已无从臆拟。最奇者,宝玉非“钗”,却为群钗之“贯”(或作“冠”),所以倒能高居榜首。其他“浊物”,另有“男榜”,不相混杂。此外还有“外榜”,大约是张金哥、周瑞女儿、刘姥姥之外孙女青儿、卜世仁女儿银姐儿、倪二之女儿、农女二丫头、袭人之姨姊妹等等与贾府并无直接往来、居住关系的女儿们。   男榜、外榜,也许都是十二名?不敢说一定。   第一部分第二层 《红楼》本旨(7)   正钗、副钗、再副、三副……以至八副为止,共为“九品”,仍是古代品第人物的传统。“十二”表女性(十二为偶数、阴数之最大代表),“九”表众多(九为奇数、阳数之最大代表),故十二乘九等于一百零八。一百零八是“情榜”的总数。   为什么非要一百零八?是专为和《水浒传》唱对台戏――你写一百零八条绿林好汉,我写一百零八位脂粉英雄(秦可卿语)。   这就是雪芹作书的用意、目标,也是艺术构思和审美规范。   每人给一个“情×”的定品考语,是从明代冯梦龙学来的,冯是个小说大专家,搜编甚富,著有一书曰《情史》,又名《情天宝鉴》。这就是“情榜”所仿照的“范本”,因为那书里正是把古来写“情”的故事分了细目,标为“情贞”、“情缘”、“情私”……   “情”,自六朝人方特重此字此义。昭明太子编《文选》,创立了“情赋”这一类目。“太上忘情,下愚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已正是六朝王、谢名族一辈人的思想和言词。   书圣王右军《兰亭集序》说:“一觞一咏,亦可以畅叙幽情。”又云:“及所之既?,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   雪芹:“大旨谈情。”   妙玉续中秋联句诗:“有兴悲何继?无愁意岂烦。芳情只自遣,雅趣向谁言?”   《红楼梦曲》的煞尾一支:“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   空空道人“抄传”了《石头记》,竟改题为《情僧录》――自名“情僧”。   “情僧”――又一千古首创奇文!   “情僧”是谁?   所以,宝玉终究跳不出“情榜”。他生死忠于“情”,是谓“情圣”。   一部“冤”书   《红楼梦》有多层多面义,历史的,哲思的,文学艺术的,道德的,性情的,灵慧的……也有社会的,政治的。综论另是一回事,单论作好了却也是综论的基础,然而也有其“本体性”,可以独自成一规格范畴。如今想讲的,是《石头记》全书中所隐含的一个“冤”字。   讲“冤”义似乎是个单论了,然而不然,“冤”在《红楼》本身又是多层多面的。所谓“一言难尽”,是句实话。   雪芹的家世是个政治大冤案。他本人是个不为人知解的冤人。他的书被人横加篡改割续,是一桩千古奇冤。他书中的人物――主要在一群女儿的为人和命运上,都没离开这个可歌可泣、可骇可愕的“冤”字。   石头是开卷“楔子”的角色,它被遗弃不用,是冤字之始。甄士隐无端遭火,一贫如洗,受岳父的白眼和蒙骗,是个冤士。娇杏不过听说贾雨村这寄身破庙的寒儒,不觉望了他两眼,遂让贾雨村认为“有意于他”,是个冤婢。冯渊与英莲,本身即“逢冤”“应怜”,不必再说了。全书以冤起,以冤终――现存“八十回本”本来以晴雯结,这就是以冤结的明证。   如此可悟:书中众女群芳,无一不冤。所冤虽各个自异,而都为含冤受枉之人,则分明可按――虽然有显有隐,有巨有细,有直有曲,其为冤者,总归一揆。   看看这些女儿的“总领衔”(脂砚所谓“群芳”之冠)宝玉,一生受的是“世人诽谤”(《西江月》)和“百口嘲谤”(警幻评语),受谤者即遭冤者。宝玉乃是世上第一大冤人。   再看“十二钗”之首元春的“判词”之第一句,就是“二十年来辨是非”,是非不可混,然二十年一直在混,在辨――辨了没有?还不得而详。这岂不是诸钗之首的一大冤案?   迎春屈死。探春因“庶出”而遭歧视。惜春似无冤,而迫于家势,缁衣出世,亦是一种屈枉。   凤姐一生独支大厦,心力俱瘁,只因犯过而被休,尽屈辱诬枉――成为众矢之的,“诸罪所归”,那报应是不公平的。   湘云沦为佣乞,巧姐落于烟花,妙玉为世同嫌愈妒,可知被屈的下场最为惨痛。   “正钗”之外,诸“副”也是各有冤屈。如平儿,如鸳鸯,如金钏,如彩云……事迹般般,都是无辜受害之好女子。鸳鸯被诬为与贾琏有“私”,彩云(或作彩霞)受疑与宝玉“相好”……   林黛玉之死,依拙意是与赵姨娘诬陷她与宝玉有“不才”之事紧密相关。   这儿,就剩宝钗与袭人,这二位贤女久受评者贬骂,其冤又在何处?且听一解:一般人的理解是宝钗“害”黛玉,袭人“害”晴雯,两人阳贤而阴险,众皆恶而斥之,不遗余力。假如这样,则雪芹的书就立刻变了味,不再是“千红一哭”,而是一半“红”哭;另一半“红”害了别人洋洋得意而自满自“笑”了。这就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极其重大的研《红》问题。   我以为,雪芹的书若只是此一涵义,那就太俗气了,也就谈不上什么“伟大”了,雪芹的“女儿观”与精神境界也就降低到一个不值得重视与赞叹的可怜地步了。   请你重温一下80年前鲁迅先生的话:   甚或谓作者本以为书中无一好人,因而钻刺吹求,大加笔伐。但据本书自说,则仅乃如实抒写,绝无讥弹,独于自身,深所忏悔。此固常情所嘉,故《红楼梦》至今为人爱重,然亦又常情所怪,故复有人不满,奋起而补订圆满之。此足见人之度量相去之远,亦曹雪芹之所以不可及也。   细玩这段极关要紧的论析,知其本由“钗黛争婚”、钗“胜”黛亡、续书补“撼”而引起的,那就是说“有人”以为钗、袭之为人阴险坏极――所以先生进而指出:因此又变本加厉,遂谓雪芹“微词曲笔”,书中“无一好人”了!   这就是书中人物钗、袭的冤案――也是芹书的又一层蒙垢积深的大冤案。其根本关键全在高鹗伪续的篡改与歪曲雪芹的伟大思想与崇高的文化层次、精神世界。   既如此,那么雪芹笔下的凤姐,也被高鹗诬为“一党”坏人,她在前八十回中显得敢作敢为,只因贪小图利,做了些错事;又因贾琏的不给她留有地步,另立“新奶奶”,以致逼害了尤二姐。但书到后文,她所得的“罪名”却是大大超过了她的过错而判为大恶不赦,尽犯“七出”之条的重案罪囚――所以实质上也是一个屈枉的难以为人尽明而普遭仇视的冤者。   如凤姐这例可明,则其余诸女儿,如秦可卿、林黛玉乃至小红、茜雪、四儿之辈,无一不是身遭不白之冤而为人歧视恶待,横被骂名的屈枉者。只要细玩书文,不难尽领其旨。   以此而参悟雪芹的作书起因,酒神(阴阳冕),层次虽多,而一腔不平之气,感叹人生,悲悯万物,欲代他们一抒其不平的冤愤,实为重要的一大方面。   第二部分第三层 《红楼》女儿   《红楼梦》雪芹真书版本,以一百零八回大书,写了一百零八名女儿,故名之曰“脂粉英雄”――此乃有意地与《水浒传》的一百零八名“绿林好汉”构成工致的对仗,可谓并驾齐驱,是中国小说史上一大奇迹。   雪芹以此为历来女儿吐气申冤,寓意至为深刻。   诗曰:   一百八名平半分,英雄好汉对成文。   绿林红粉真奇话,吐气申冤史未闻。   “脂粉英雄”   “脂粉英雄”这四个字是一部《红楼》的主题,也是雪芹写作的精神见识、襟怀叹恨。讲《红楼梦》,先要从这视角和感受层次来启沃仁心,激扬情义。   “脂粉英雄”,是为了与“绿林好汉”作对子。本来可作更“工稳”的对子是“红粉佳人”,雪芹嫌它用得太俗了,而且也词不副意,易生误解,故尔加以小小变换,遂觉气味气象、文采文情,迥然不同,一洗凡俗。   这是一个绝大的语言创造。   说“语言”,指的是“文学语言”,并非“日用”或“文件”,可以到处采用。并且,这不只是词句的事,是一种见识、感受的“宣言”――若在西方,恐怕早就有人说成是“主义”了。   雪芹又自谦,说这些“异样女子”不过是“小才微善”,并不“动天动地”。   有些人一见“英雄”二字就想起武侠小说。拿刀动斧,催马上阵,勇冠三军……是英雄。别的――尤其女人,哪儿来的英雄――连“性别”都辨不清了,可笑可笑!   这是俗见,自己不懂,反笑别人。   英者,植物的精华发越:雄者,动物之才力超群。合起来,是比喻出类拔萃的非凡人物。   若说“性别”,那“巾帼英雄”一语早就常用了。女词家李清照说:“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她怎么也“雄”了呢?   在雪芹笔下,女儿各有其英雄之处。   然而,为何又突出“脂粉”二字?妙就妙在这里。   雪芹之意:水才是女儿之“质”,但“质”亦待“文”而更显其美;故孔圣早即示人以“文质彬彬”之大理了!很多人至今还弄不清这层关系。   所以,“脂粉”者,是女儿们助“质”的“文”――所谓“文饰”者是矣。   女儿质美,然又必待“粉光脂艳”方见其美,文质相得,两者益彰。   故女儿一起床,第一件事是梳妆。平儿哭后,必须立刻“理妆”,否则不能见人。而平儿此时方知怡红院中的脂粉皆是特制,果然考究异常。而“粉光脂艳”,则是姥姥一见凤姐的重要印象――深识其美不可及!   园中女儿都要买脂粉,由管事的外购来的皆是劣品,不能用,白浪费钱;必须打发自己的人去买,方才可用。   你看,脂粉之于女儿,功用大矣。   是故,读《红楼》须明“脂粉英雄”之丰富涵义、重大怀思。   书中谁当居“脂粉英雄榜”?太多了:凤姐、探春、湘云、平儿、鸳鸯、尤三姐、晴雯、绣桔、小红,应居首列。她们的才情识见、勇毅坚刚,令人礼敬。   从这儿“走进”红楼,便悟只此方是书的主题,书的本旨,书的命脉,书的灵魂。   这些“脂粉英雄”却隶属于“薄命司”!   《红楼梦》伟大悲剧在此――绝不是什么钗、黛争婚“掉包计”。   讲《红楼》人物论,探佚这些人物的后文结局,研究作者如何表现她们的高超笔法,都必须把握这个中心,方有衡量标准。   《红楼梦》的妇女观,与《JinPinMei》的妇女观,一个是天上星河,一个是厕中秽水。   《红楼梦》原书的精神世界,与伪续后四十回的精神世界,一个是云里? ,一个是草间腐鼠。其差异距离之大,已无法构成什么“比较”――因为纯属“两个世界”。   诗曰:   堪怜腐鼠成滋味,同挥脂粉英雄泪。   梦窗也是多情种,七宝楼台谁拆碎。   湘云是“脂粉英雄”   第五回“幻境”中湘云曲文云:“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独“舒序本”“英豪”作“英雄”。我从“英雄”。   人或有疑:为何不从众而独取这个,哪如“英豪”通顺?岂不违众?   我说:不然。请听我的道理。   湘云后来收了葵官,给她男装作小童之状貌,又与她取名叫“韦大英”。   这是何意?盖明喻“惟大英雄为本色”一语,自己喜爱英雄气概。所以是“幸生来英雄阔大宽宏量”。若“英豪”,转为泛泛了。   或疑:女子怎么会用上“英雄”二字?太罕闻了。   我说:君不见秦可卿向凤姐托梦,说的就是:“婶子,你是脂粉队里的英雄!”此正雪芹的独创,极是重要。怎么反倒疑它“不通”?   还有一个参照:脂砚透露,佚文有“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一个回目。此是“名词”变用为“形容词”之例。   大凡雪芹第一用自创的字法句法,就有人不许他独创自铸伟词,定要乱改,把伟词拉向一般化的庸言常语。悲夫!   若问:何以见得湘云英雄?   例证不少。   如,独她敢批评林黛玉,直言不讳。   如,薛宝琴刚一来,就告诫她:太太屋里少去――那里人都是要害咱们的。是直指赵姨娘一伙。   如,她听邢岫烟寄顿在迎春房里,受委屈,有难言之苦,以致天冷了,反要典当衣服换钱应付婆子丫头们――立即气愤不过,站起身,要去质问迎春。宝钗立即喝住劝止。以致黛玉笑她:“你又充什么荆轲、聂政!”   这不是英雄本色是什么?又何疑之有?   我劝那些总以为自己高明、雪芹的“语文水平”还不如他的人们:还是虚心一点,多向雪芹学习学习,别忙着充当修改《石头记》的“先生”“老师”。   雪芹时常有意运化成语,偏要改动其中一二字;有时是力避俗套陈言,出一点新意――均为腐儒下士之辈“不接受”,提笔就改,改“回”那个千篇一律的腐俗处,还自鸣得意,以为自己建了功勋。   “甲戌本”上的孙桐生的大笔浓墨,就是这么一回事。不明真相者,阳神,警惕上大当!   第二部分第四层 《红楼》灵秀(1)   研究者、评论家常常以曹雪芹与英国的“剧圣”莎士比亚(Shakespeare)相比并举。如此,则雪芹可称为“稗圣”(稗指说的别名“稗官”“稗史”)。但莎翁一生写出了三十七八个剧本,他的众多角色人物是分散在将近40处的;而我们的伟大作家曹雪芹的几百口男女老少、尊卑贵贱等,却是集中在一部书里,而且是有机地“集中”“聚会”,而非互不相干。这是古今中外所有文学史上惟一创例,无与伦比!这么多大小人物,生活在一处,生死休戚,息息相关,是一个大整体,而不是依次上场,戏完了没他的事,退入幕后,又换一个“登场者”的那种零碎凑缀的章法。此为一大奇迹,一大绝作。   诗曰:   著书全为女儿心,亦有高年妪可钦。   浊物也须一言及,无违大旨义堪寻。   风流人物在英才   一提起《红楼梦》与中华文化这个大题目,便有如剥春蚕千头万绪须缫,如寄音书千言万语难尽之感。在此文中,我只想就其一端,粗明鄙意,我要从东坡名作《念奴娇》说起。   东坡这首词的头一句是什么?他道是:“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可知东坡心中意中关切追慕的,不是其它,乃是华夏从古以来为人传颂的风流人物。谁当得起这样四个字的一种称号呢?东坡写得清楚,那便是三国周郎,凡我中华之人,谁个不晓,公瑾英年将略,顾曲名家,真可谓风流绝代,才艺超群。这样的人才,这种的风流人物,似乎以前未闻(至少未显),比如先秦诸子,两汉名流,大智鸿儒,高风亮节,全是另一种风范。到得三国之时,这才由周郎树立起了头一个仪型。东坡乃许以“风流”二字。但是,仍有一桩遗憾,就是周郎不曾留下翰藻文词,人家都知道他是位高级的将才和艺术家,却不能承认他是文学作家。真是风流未足。且再看同时代又出现了何等人物?   三国之中,东吴、西蜀,人才济济,各有千秋,但一色是帝王将相之资,却少见诗人情种之质。惟独地处河南的魏,却产生了那种与帝王将相全不相同的人物――即我所说的“诗人情种”型的人物。魏武曹瞒,雄才大略,且置另论,出名的三曹父子中,以曹植子建特为佼佼。以我管窥蠡测之人观史,窃以为自从有了曹子建,我们的文化史,实实打开了崭新的一章,论人论文,皆与以前不侔。这真是里程之碑,(被禁止)之表。大书特书,犹恐不足以表出他的身份地位,价值意义,作用影响!   那么,对这一崭新类型的风流人物,是否又有崭新的词语来表白他呢?完全有的。有四个字,在《红楼梦》里雪芹也曾用过的,最为恰切,最为高明……   哪四个字?――哪四个字?   你且打开《红楼梦》,翻到第十八回,看众姊妹奉元妃之命题咏新园时,那李纨题的匾额是什么?她道是:   文采风流   这还不算,她的诗又说:   秀水明山抱复回,风流文采胜蓬莱!   我说,凡属学人,要识得,这“风流文采”四字,方是曹子建这种类型的文曲巨星人物的题品和写照,方是中华文化史上的一条最为璀璨夺目的脉络与光辉。   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公元日),雪芹病逝,好友敦诚,作诗痛挽,其句云:   开箧犹存冰雪文,故交零落散如云。   三年下第曾怜我,一病无医竟负君。   邺下才人应有恨,山阳残笛不堪闻。   他时瘦马西州路,衰草寒烟对落曛。   那第五句“邺下才人”是指谁而言呢?正是以曹子建来比拟雪芹。   我们中华文化史,论人论文,特别讲究这个“才”字,这是文化学术界要注意探讨的一个巨大的课题,如今只说“才”的代表人物,端推曹子建。这一点,是自古同然,从无争议的。因为从南朝的大天才诗人起,便许他独占了“八斗才”之美誉。我们第一流惊才绝艳的诗人李义山说“宓妃留枕魏王才”,这也是独以“才”字评于子建。以后,“潘安般貌,子建般才”成了小说戏本里的“标准语言”。这只要不拿“陈言套语”的眼光去看待,就会深体其间的重要涵义了。曹子建在邺都(今河北临漳地),于西园与诸诗人聚会,其时有应?、徐?、刘桢、阮?、王粲等,号称邺中七子――即是敦诚所说“邺下才人”之义。这实际上乃是后世吟盟诗社的先河。子建作《洛神赋》,应?作《正情赋》,他们把汉代的“类书”式铺叙性的大赋变为抒情诗性的短赋,连同五言诗,为文学史开辟了一条重要无比的发展道路。中华的诗史,虽说要以《诗经》《楚辞》为始,但那实在都与风流文采一路有别。可以说,曹子建等“西园才子”,才是中华诗史的源头、正脉。这条脉,纵贯了数千年之久,不曾中断,关系之钜,略可见矣!   敦诚挽吊雪芹,用了“邺下才人”一词,他虽然是以同姓同宗相为比拟之旨,但无意中却道着了我们文化史上的这一条脉络:若论文采风流这个类型的天才文学人物,正以子建为先驱,而以雪芹为集大成,为立顶峰,为标结穴!   《红楼梦》有多方面的意义和内涵,但它的文采风流的这一文化特征,识者道者极少。讲中华民族的文化,而不能认识这一重要特征及其脉络源流,便不免令人欲兴宝山空入――至少也是买椟还珠之叹了。   我们文化史上,论文论人论事,都讲才、学、识、德,兼者为难,而才则居首。才之与材,有同有异,有合有分,所以不能完全代用(举一个有趣的例:“诗才”与“诗材”,绝不容混)。对于《红楼梦》来说,雪芹明白地记下了一句话“女子无才便有德”(注意:坊本妄改“有德”为“是德”),这意思极为明显,就是那时候人,正统观念,是把“才”与“德”看作“对立物”的!才,本来是极可宝贵的质素,可是一有了才,便容易受大人先生的“另眼看待”,加之白眼,予以贬词。雪芹一生遭此冤毒――其实,子建又何尝不是如此!千古才人,多被诬蔑为“有文无行”者,才之“过”也!   然而,在《红楼梦》中,李纨是自幼奉守“女子无才便有德”的青年孀妇,但是题出“文采风流”的,斗破苍穹,却正是她。这件事,雪芹或许是寓有深意的吧。   涉及这些,便绝不是文学史的小范围所能解说的,所以要讲清《红楼梦》,非从文化史与国民性的大角度大层次去深入检讨不可。   要说的难以尽表。真是“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此种怅憾之怀,大凡执笔为文者,定都会有同感罢。   第二部分第四层 《红楼》灵秀(2)   伟大的思想家   欲究雪芹思想,似不妨即借小说中贾雨村评论贾宝玉时所用的一句:“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不能知也!”   雪芹因是以小说为体裁,故语气时有半庄半谐之趣,但其本旨却是郑重、严肃,以至沉痛悲悯的――亦如冷子兴之言“见他说得这样重大”,确实此间是包括了一个非常巨大重要的哲理课题。如今试为粗探,以供讨究。   “字字看来皆是血”“滴泪为墨,研血成字”的《红楼梦》,并非为了供人消闲遣闷,也不是为了“情场忏悔”或“解脱痛苦”,乃是作者对于宇宙万物、社会人生的一个巨大的深邃的思索与观照。小说从女娲补天,遗石通灵,幻形入世,一直写到了“离合悲欢,炎凉世态”,展示了一位哲人的全部智慧与精神的高度造诣,代表着中华文化精华的特色与价值。实际上,他以当时的形式思索了天、地、人的生成与进化,探究了生命、性灵、才干的可贵,谱写了人与人之间的理想关系,以及人才的遭遇与命运。他是18世纪早期时代呼唤中华知识界重新来思索探讨这种重大课题的思想巨人,他是形将步入近代的中国人的启蒙者,意识革新的先驱者。   今日要想了解作为思想家的曹雪芹,“致知格物,悟道参玄”八个字却是一个透露消息的“窗口”,因为这正说明了他认识宇宙人生的步骤和层次的“方法”问题。   “格物致知”原是儒学中“正、诚、格、致、修、齐、治、平”众多步骤层次中的一个做人积学的必由之路,必要的阶段工夫,接近于今时所谓探求科学知识,认识客观世界。然而中华文化思想又认为,这是必要的,但并非最高级的认识,也非终极的目标。要从这种对客观事物的认知而上升到更高层的领悟――寻求它的本源本质、本身变化规律、相互关系等等巨大深奥的道理。这就是“悟道参玄”的本义,而不可拘执于“悟”指释家工夫,“玄”指道家理论等等死义。――对我这样理解,最好的证明,即用来阐释那八个字的具体例证乃是“正邪两赋”而生人之论,却与释、道都无直接渊源关系。那“道”与“玄”,不过是指“器”“物”的具体之外之上,还有一层“形而上”的(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微妙之理。   正是遵循了这样的步骤与层次,雪芹达到了他自己对于“人”的理解与认识,关切与忧思。   所谓“人”的问题,大体包括:①人是怎样产生的?为什么人有价值?②人分什么等类?哪类最可宝贵?③这类人遭遇与命运如何?④人应该怎样互相对待?⑤人生目标是为己?还是为人?……对于这几个重大的问题,雪芹都于长期人生阅历中深思细究过,并在小说中一申所见所感。   现今传本第一回开头(本系批语,后混为正文)引据作者自云“因历过一番梦幻,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与稍后的“此书大旨谈情”,“历尽悲欢离合,炎凉世态”等语,说的即统统都是对于“人”的问题的思索与感发。   对“人”的巨大思索   曹雪芹的哲思,全部托体于稗史小说,故与学者的论文不能一样,所谓“说来虽近荒唐,细按则深有趣味”(“甲戌本”作“细谙”),此言表明,他的小说的措词听起来像是荒言假语,但实含巨大意义,贵在读者能否细加玩索罢了。所谓“荒唐”,首先指的就是从女娲炼石补天的古史话说起的。此义至关重要,它决定了全书的精神命脉。   女娲是何如人?她是重建天地,创生“人”群(中华民族)的伟大神力慈母,也是婚配的“高?”之神。《淮南子》《列子》等广含古事的书,记载她为倾坏的天穹用五色石补好,止住淫雨洪水,并“断鳌足”为破裂的九州大地修整定立了四极;而《风俗通义》又记载她用黄土“抟”造人群的故事,这乃是中华的“创世纪”,涵义最富。雪芹独取娲皇为全书之来源,已可见其旨趣,与“荒唐”只是“貌合”的表面文章而已。   汉代大师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注释说:“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化”非变化,乃“化生”之义,此又可见先民视女娲为创生万物之神,还不止是人类之祖而已。那么,炼五色石,这“炼”实亦含有“化”之意味在内;这就无怪乎雪芹说她炼而未用之石,也是“灵性已通”的了。   这样,便对女娲的伟大意义明确到一点上:她的伟大固然在于建天地、化万物,创造了世界;但更在于她能赋予“物”以灵性!她把灵性给了人,人遂成为万物之灵;而经她化炼的石头,也能脱离冥顽而通彻灵性――这个想像(即雪芹之哲思)饶有意味可寻。这大约表明,在雪芹想来,物是由“无机”而进化到“有机”的,由初级灵性而上升到高级灵性的,在《石头记》中,其“公式”即是:石→玉→人。   这一“公式”的含义,与“妖精变人”“孙悟空七十二变”等类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需要细辨:石是有了灵性(知觉、思维、情感、才智……)之后才有了做“人”的愿望,并且是经过“玉”(古民视为瑞物,物之精体,具有神性灵性)为之“过渡”才化为“人”的,此即由低向高的三部曲。这分明带有一种朴素的物类进化思想,这一思想自然比不上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那么精细,但要想到,达氏确立“种源进化论”是在1858年,时为相当于清代的咸丰七年,比雪芹晚了一个世纪之久了呢!这就不能不对雪芹的思想之高度称奇呼异了。   当然,作此对照,还只是一种比喻,我并无意拿雪芹与达尔文牵合比附,这种东方的“进化论”未必即与西方的一模一样。比如石头能说话(石言)见于《左传》,石头听高僧竺道生说法,能领悟而点头信奉,见于唐人《莲社高贤传》。天下有许多著名的奇石,尚难解释,表明它并不是完全“冥顽”无知的“死物”一块,这也仍待研究。正如雪芹还说那株绛珠草后来“修成女体”,则草木也能“进化”为人。这些当然与达尔文的理论异趣,西方科学家会哂笑的。但万物之有灵性者,毕竟以“人”为首,万物的最高“阶级”,则是殊途同归的,里面确又涵有一种东方式的“进化”思想在。   第二部分第四层 《红楼》灵秀(3)   “两赋”的新哲思   雪芹是在认真探究“人”的本源本质,进行严肃的哲理思索,而不是只为写“荒唐”“无稽”的“小说”。他引女娲造人是其一例而已。   有人会问:他写的是女娲炼石,与造人何涉?这就是不懂得雪芹的明笔与暗笔之分。他写“造人”是用的暗笔:说男人是泥做的,女儿是水做的,这正是由娲皇抟黄土造人的神话暗暗接联炼石而来的文脉,岂可对此一无理会?   但他对“人”的本源本质还有神话以外的理解与阐释,他的一个更重要无比的哲学新说是“正邪两赋”论。   “两赋”者何?是指人之所生,不仅取决于有形的“水”“土”形骸,还更在于所禀赋的无形的“气”,气才决定其本质性情。此所谓“气禀”学说。自唐宋时代以来,文家学者,皆已宣述此论,非雪芹所创,雪芹的“两赋”新说,虽然来源也出于“气禀”之说,但他的识解却与前人有着极重大的差别。约略言之,可列三端:   第一,过去的气禀论者,似可称为“机构分类法”:正气所生为圣贤,为忠孝,为善良,为颖慧;邪气所生则为奸佞,为邪恶,为鄙贱,为愚昧(可参看拙著《曹雪芹小传》第十一章,今不繁引)。而雪芹之意则不然,他以为正、邪二纯气之外,还有一种“合气”(与古人所谓“杂气”并非同义。似乎接近“间气”),即正、邪二气本不相容,但相逢之后所激发而生出一种新气――   天地生人,除大仁大恶两种,余者皆无大异。……清明灵秀,天地之正气,仁者之所秉也;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恶者之所秉也。……(邪气)偶值灵秀之气适过,正不容邪,邪复妒正,两不相干……必致搏击掀发后始尽。故其气亦必赋人,发泄一尽始散。   是为“两赋”气禀说之本义的论述(第二回)。   第二,前人曾有过“杂气”的名目,但以为那是最卑微鄙陋之人所秉的,甚至以为连蚊蠓蚁蚤等细虫也就是这种气所生之物。雪芹则大大不然――   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之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   这就是说在雪芹(借贾雨村之口)评议中,这种“两赋而来”之人,乃是极可贵重的一种“新型人才”,因为那所谓的“乖僻邪谬,不近人情”,语虽贬抑,意则赞扬:这种新型人才方是人类的英华俊秀――与前人的“杂气观”正为相反的识见。   第三,前人的“气禀”论中的另一陋见谬识即是“气”决定了人的贵贱贫富的身价命途,是为统治阶层制造“先天合法论”。雪芹则又大大不然――   (两赋人)若生于富贵公侯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总(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   以下他罗列了许由、陶潜、稽阮……又列了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又列了大诗人词人,又列了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朝云……这就表明,在雪芹的人物价值观中,这么些贵贱悬殊的人,都是一样的,“易地皆同”的――人的才质并不受政治经济条件的割裂分离。所以者何?因为这些是异样珍奇的人物人才,他(她)们是与庸人俗物相对立的!   由此方能晓悟:原来,他所说的“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也就是这些世俗庸人对新型珍奇人才不能认识、不能理解,而只用世俗尺码来称量他们的“估价”。那两首“嘲讽”贾宝玉的《西江月》,字字是贬,句句是讥,而骨子里正是大赞深褒,这大约也可归属于雪芹告诉读者读此书要看“反面”的一义之内吧。   此种特异人才,不为人识,不为世知――是为作者雪芹一生的“惭恨”(“脂批”说“无才补天,幻形入世”八个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见第一回)。   这在我们思想史上,难道不是堪称为“革命”的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伟论奇论吗?   第二部分第四层 《红楼》灵秀(4)   “才”的意义与命运   才,人才,是雪芹最为关切的主题,一部《石头记》即为此而作。这人才,包括他自己,也包括他“亲见亲闻”的一群“异样女子”。   作者一生惭恨的是“无才补天,幻形入世”。此语何义?书中已有解答,即:   无材可去补苍天,   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   杂书荟萃 3/10页 9 首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 页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电子书的版权皆属原作者所有,原作者如果认为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  温馨提示:请大家支持购买正版图书 管理员QQ: 湘ICP备号                     Copyright @ 2007 Txt66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Txt66 E-mail:wymp4#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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