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人有残疾证查询以经45岁了,退休工资比正常退休钱少吗

&&&&(广安区记者站 廖小兵 记者 李倩)这几天,广安区崇望乡曙光村8组村民唐代耀心里特别高兴,再过3年,他就可以每月领到800多元的退休工资,养老不愁了。这源于近日他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转为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我已经57岁了,参加新农保到
&&&&据悉,退休人员将在2014年或将有望领取到新的工资标准。那么,退休人员涨工资在2014年是否有望呢?有关退休人员涨工资的最新消息是什么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工资是指什么   工资是指在退休之
&&&&2014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中国政府日前做出的“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决定,事业单位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自从国家发布今年将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消息后,很多退休老人都盼望涨工资。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社保局了解到,乌
&&&&2014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社会保险、工资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呈现出改革亮点。多位专家表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此
&&&&据悉,退休人员将在2014年或将有望领取到新的工资标准。那么,退休人员涨工资在2014年是否有望呢?有关退休人员涨工资的最新消息是什么呢?   一、工资是指什么   工资是指在退休之前、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是初次分配的范畴。   对于退休养
&&&&健康报(记者葛云峰 特约记者焦晓宁 通讯员刘远霸)2011年年底前形成的医院历史债务统一由县级财政3年内偿还完毕;到期未还清的,由省财政在转移支付中扣减偿还。陕西省政府日前出台《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县级综合医院人
&&&&个人社保缴满15年能领多少钱,累计交15年退休工资是多少,不足15年如何补缴社保。 社保交15年和交25年退休时的工资有多大区别?还有听说交的年数分档次的,是不是这样的?我到现在已经交了二十几年了,但到退休年龄还有好几年,我是否可以不交了?
&&&&2014甘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涨工资最新消息:2014甘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是怎样的呢?甘肃201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是否已经出台,甘肃201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有些什么大的调整吗?下面就跟大家分享甘肃2014企业退休人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   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
&&&&我是一名即将退休的公务员,请问:退休的公务员是否还享受十三个月工资待遇?&根据政策规定,公务员退休当年可以享受十三月工资待遇。具体计算方式:批准退休当月的基本工资÷12个月×当年在职月数。
&&&&个人工资已扣住房公积金,单位应补贴的也提取了,但没统一缴纳 退休后单位应怎样退还给本人?(是否将个人扣取的连同单位提取的一并退还给本人? 答:退休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余额将会统一提取。
&&&&请问老人退休工资异地年检如何做
&&&&退休人员的工资涨跌有什么新标准呢?物价飞涨的今天工资也在随着步伐慢慢的涨,那么退休人员工资这块属于较为特殊的情况。 小编下文要为您带来的就是退休人员涨工资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退休人员涨工资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都是企业员工,一个是按照工人退休,一个是按照干部退休,缴费年限都是15年,那他们领取的养老金是不是都是一样的呢?还有就是增发养老金比例,劳模证书算不算增发养老金比例的条件呢?谢谢! 养老待遇根据参保人员缴费基数、
&&&&职工的退休工资怎样计算?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
&&&&请问:自由职业与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不同,一年相差将近1000元,同样缴15年,退休工资一样吗? 您好!退休工资的高低和缴费基数、缴费时间(是否按时缴费)、缴费年限等都有关系,如果两个人的所有条件都一样,退休工资也一样。
&&&&关于2014年黑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黑人社发〔2014〕26号 各市(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缓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直
&&&&2014年教师工资改革最新方案 退休教师涨工资上涨   一.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   目前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达到条件的教师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
&&&&据悉,退休人员将在2014年或将有望领取到新的工资标准。那么,退休人员涨工资在2014年是否有望呢?有关退休人员涨工资的最新消息是什么呢?一、工资是指什么 工资是指在退休之前、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是初次分配的范畴。 对于退休养老金待遇,国家
&&&&河南企业退休人员2014养老金调整方案涨工资最新消息:老人都十分关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问题,2014河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是怎样的呢?2014河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是否已经出台,2014河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有些什么大的
&&&&&&& 事业单位是指从事社会公益服务业务的非营利社会团体、组织。服务内容包括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   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
&&&&1、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3、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乘4%;   4、按上述3项增加养老   金低于240元的,再按   缴费每满1年增3元,   但增加总额不超240元。
&&&&病退的手续是怎么办的?病退后涨工资和正常退休的可有区别 一、病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缴费满15周年以上;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申报材料、程序: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被鉴定人身份证复
&&&&从日起,本市2013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将按以下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1、先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
&&&&关于201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各省都制定了自己的方案,那么湖南201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是什么呢,湖南201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有何新意呢?   关于2014年湖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湘人社发〔2014〕
&&&&&&& 问:河南省2012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是否涨工资?  答:从日起,河南郑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铁定”将再度上涨。   1月17日的政协委员咨询会上,河南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证实”了这一消息。据介
&&&&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人。那么,延长退休年龄会不会影响到退休人员的工资呢?退休人员的工资会不会涨呢?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最新消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的现状 自日起,继续
&&&&2014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中国政府日前做出的“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决定,事业单位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自从国家发布今年将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消息后,很多退休老人都盼望涨工资。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社保局了解到,乌
&&&&一、退休工资怎么算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计发基本养老金。 2、“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 作
&&&&养老金的算法很复杂,国家每年都会把缴费基数变一次: 如果你现在30岁,你现在的缴费基数是3000元,而退休年龄如果是55岁的话,那你必须在你40岁以前就开始交养老保险了,而如果你现在从30岁就开始交,交到55岁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养老金了。 其次,
&&&&补缴养老保险退休工资怎么计算? 我父亲,71年参加工作至2000年破产、待业,后又从03年至06年参加临时工作(属于再就业人员)。其补缴了93年至03年的养老保险金,03年至06年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的养老保险费工龄约35年。09年按照特殊工种规定退休后
&&&&我每个月工资里扣365元公积金,离退休还有25年,现在看好一套商品房,请问我能贷多少? 答: 可贷额度=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个月×贷款年限×40%。按照上述可贷额度的测算公式,我们需要把你每个月缴存额换算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于
&&&&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国家关于2013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总体要求,上海市从日起,对2012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确定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及按“镇保”、“城居保”、“新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2014年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标准   2014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中国政府日前做出的“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决定,事业单位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自从国家发布今年将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消息后,很
&&&&7月21日,有网友向《市长信箱》来信:我建议给离退休人员建立一个账户,或者每次发工资的时候,银行给一个清单。现在都是银行刷卡(邮政储蓄),不知道开多少钱。建立一个账户让老人们知道开工资和扣工资的情况。现在都不知道每月开多少钱,补助,
&&&&2006年前我在外地工作,公司帮买了2002年到06年2月的社保,后来回芜工作,我把社保转回芜湖镜湖区,继续缴纳到2012年11月。2012年12月份后考上了别的区的事业单位,前半年,还是要扣个人社保,试用期过后就是国家帮购买了,那我这个在企业缴纳的社
&&&&一、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的现状 自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退休高工、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
&&&&2014江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老人都十分关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问题,2014江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是怎样的呢?2014江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是否已经出台,2014江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有些什么大的调整吗
&&&&大连企业退休职工工资具体调整办法及标准   调整办法和标准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
&&&&退休人员的工资涨跌有什么新标准呢?物价飞涨的今天工资也在随着步伐慢慢的涨,那么退休人员工资这块属于较为特殊的情况。华律小编下文要为您带来的就是退休人员涨工资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退休人员涨工资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2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
?&&?&&?&&?&&?&&?&&
&&&&皖ICP备号&&我是残疾人,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但是交社保没够年限_百度知道
我是残疾人,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但是交社保没够年限
到了退休年龄,社保没有缴够,必须把未交够的年限缴纳完,差几年交几年,对残疾人士你们当地政府应该有相应的政策补贴,你也可以去残联去问问。而企业方面,就算你继续留职,他们从法律上来说,也可以不给你买社保,但无故辞退这件事,你可以找你们当地劳动仲裁院咨询,维护自己权益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百度拇指医生
&&&普通咨询
您的网络环境存在异常,
请输入验证码
验证码输入错误,请重新输入关于退休返聘人员适用的法律法规_百度知道
关于退休返聘人员适用的法律法规
一、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劳动者一般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活动而获得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劳动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劳动活动并获取相关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在劳动者达到一定年龄后,其身体健康、劳动技能等各方面都有下降,发生劳动风险的机会则有上升,已不适合继续从事劳动,故在达到一定年龄后就应该强制退休。在强制退休之后,为保护退休人员的利益使其生活有保障,国家建有离退休制度,可领取养老保险金。就法定退休年龄各国规定不一,有的国家(如美国)没有退休制度,只要劳动者身体健康许可,均可以继续工作。我国由法律直接规定退休年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该规定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更改或违反。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劳动者年老后劳动能力下降,虽然法律承认劳动者退休后仍能够发挥余热,但其已不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资格。从社会保险关系上看也是如此,员工退休后即无须继续缴纳社保,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一般而言,社保机构不接受一个退休员工一面享受养老保险,一面又继续购买工伤保险(当然,我们国家有些地区允许购买工伤保险)。因此,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成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及其他劳动法规调整,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二、聘用退休人员的风险。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已依法退出劳动领域,不具备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即享有退休待遇并在社保机构领取退休工资、报销医疗费用、因病亡故的可领取抚恤金。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不能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即使发生争议也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对劳动者的保护也不适用:(1)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劳动法》第七条)。(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权利(《劳动法》第十六条)。(3)劳动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的特别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二十一条)。
(4)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的条件及限制、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二十三到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5)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法》第四章)。(6)最低工资保障(《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7)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及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8)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劳动法》第十章)。故,如退休人员被聘用的,退休人员和聘用单位之间基于此种劳务关系,故聘用单位不需要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可随时解除聘用协议,并不给予经济补偿。因而,聘用单位对于退休人员的责任而言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劳务报酬,二是工伤的处理。至于退休人员非因工所受到的意外伤害,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如交通事故。聘用退休人员的工资报酬、医疗待遇、福利待遇、解除劳务关系等方面的争议在实务中一般不大,主要风险是发生工伤后如何处理争议较大,对于聘用单位的风险也较大。 四、聘用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处理方式。聘用退休人员在聘用期间发生工伤的处理,各地做法不完全一致。(1)明确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聘用人员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聘用协议中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参照工伤保险标准处理。这种观点认为,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明确聘用人员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北京。此观点是目前我国司法界的主流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二)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条规定:“童工、离退休人员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应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解决。”一般而言,由聘用协议中约定,并按照约定处理。如果聘用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在北京的法院一般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市科学技术协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第五条规定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2)聘用单位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这种观点认为,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应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处理,如重庆。《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适用该条例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因此雇佣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据此认为雇佣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应按照雇佣关系处理,聘用单位作为雇主应向被聘用的退休人员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较为严格,用人单位即使对其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没有过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只要证明其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损害,其举证责任即已完成,不管退休人员是否对负伤有过错,只要是在工作期间发生伤害,用人单位都应该承担责任。另,与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相比,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明显加重了企业的责任。例如:工伤保险由社保基金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由聘用单位承担;人身损害中的伤残补偿与死亡补偿标准高于工伤中的标准;人身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失,工伤赔偿则不包括。(3)按照工伤保险处理。这种观点认为,退休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形成的是一种特殊劳动关系,虽不能直接适用《劳动法》,但可以参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故发生因工负伤的可按照工伤保险或参照工伤保险处理,如上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中,明确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中,明确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重新进入劳动生产领域的离休人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如《广州市聘用企业退休职工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退休职工在受聘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其医疗费、护理费、补助费、丧葬费、抚恤费等项劳动保险待遇,由聘用单位按现行职工因工伤亡的有关规定负担全部费用。”持此种观点的一般允许退休人员可以在当地上工伤保险,如果上工伤保险的,由社保部门按照工伤保险处理,若聘用单位未给予退休人员上工伤保险的,则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予以赔偿。 综上,上述第一种和第三种观点没有实质性区别,其区别在于当地是否允许退休人员上工伤保险,第二种观点理由不是很充分支持的人不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之后,退休人员的因工负伤主流观点是参照工伤保险来处理的。正常劳动关系因工负伤的赔付由社保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赔付,而退休人员的因工负伤在不能上工伤保险的情形之下,只能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标准进行赔付。就此而言,聘用退休人员比聘用一般正常的劳动者,聘用单位的责任要大。 五、聘用退休人员的风险防范。对于退休人员聘用的风险防范主要是通过协议、商业保险等方式来进行。(1)协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故,在协议中一般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①退休人员已经享有退休待遇,有退休工资,不需要缴纳社保,也不需要聘用单位进行补偿;②退休人员因病由社保报销医疗费,与聘用单位无关,因病亡故的与聘用单位无关。③聘用单位可随时解除聘用协议,并不给予经济补偿。④发生工伤补偿方式。⑤报酬要明确统一,如需约定奖金、加班费、补助、补贴等福利待遇需要在协议中明确。因劳务关系的规定多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般不允许过于不公平。故,即使聘用协议中约定聘用单位发生工伤不承担责任的,也不排除法院以该条款不公平,从保护聘用人员的角度在判决时要求聘用单位承担一定的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可能为以上的一种,亦可能是法院酌情判决聘用单位承担部分责任。(2)商业保险。如上所述,在聘用退休人员因工负伤一般是参照工伤保险由聘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而有些地方又不允许退休人员上工伤保险,故为防范聘用单位的风险免除聘用单位的责任,可由聘用单位为退休人员投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以避免聘用单位应该承担的风险。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重新进入劳动生产领域的离休人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示》的复函”中要求:“有条件的聘用单位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为聘请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购买聘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市科学技术协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第五条亦有类似规定。但在实务中,商业保险投保时限制性条件较多(如有的保险公司要求体检等等),索赔时手续繁琐、除外责任多,索赔成功一般比较难。仅靠聘用协议的约定,恐怕还不能完全防范所有的风险,一些意外情况尚不能避免。故,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需要进行防范,即一旦发现退休人员身体状况或情形不大好而不适合所在的劳动岗位时,应及时解除聘用协议。这既是对聘用单位的保护,也是对退休人员的保护,使其早日颐养天年。 综上,聘用退休人员还是有一定的风险,特别是随着退休人员的年龄增长,风险也就越大。上述的协议、商业保险只能解决一部分责任,完全防范恐怕还不能做到。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劳动合同订立和终止的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法第二条是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第四十四条是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二)项即是对达到退休年龄人员(退休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前提条件)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退休职工已经退出了国家法定就业群体,因而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如果再就业(包括返聘),双方是一种民事约定或者民事雇佣关系,双方签订的返聘协议属于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受民法调整,不受劳动法调整。另外,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第二条,对返聘合同解除不适用劳动法给与经济补偿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
如果已经退休,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就不受劳动法约束;如果退休人员应聘劳动,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不受劳动法保护,可以受民法保护。这个《劳务合同》就是一般的合同关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行,不用上劳动保险。
建议你到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成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及其他劳动法规调整,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回答者:
退休返聘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残疾证如何办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