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专科在校生在内地服役2年能有多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

我想问一下,武警部队服役两年的兵退伍到地方以后,政府对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分别给予多少补助,谢谢!_百度知道
我想问一下,武警部队服役两年的兵退伍到地方以后,政府对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分别给予多少补助,谢谢!
我有更好的答案
城市的好说
安排工作 不要工作今年补偿3俯础碘飞鄢读碉嫂冬讥万左右 农村的 国家没有明文规定 只是各个地方根据自己的情况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各个地方差距很大的 有的地方一分钱没有 有的地方4,5万
具体的你得问你们当地民政部门了
看你那地方人平均收入算的 我去年刚退伍,我在部队的时候 你还是小新兵吧 哈哈 叫声老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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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第A11版:国内新闻
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将提高
个人缴费基础将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
&&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记者徐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3日发布消息称,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15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将提高,2015年城镇居民个人缴费基础也将提高。&&通知明确,2015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原有比例补助,对增加的260元按照西部地区80%和中部地区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同时,为了平衡政府与个人的责任,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可持续的筹资机制,2015年居民个人缴费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据悉,新增筹资将主要用于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待遇水平,完成医改“十二五”规划的提高待遇目标,落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政策,实现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通知要求,2015年底所有地级以上统筹地区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经基本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中大病保险的支付水平,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通知指出,统筹基金出现赤字的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应暂缓提高医保待遇,妥善处理基金收支不平衡问题。扫描访问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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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2015年征兵公告
发布时间:日
应城市2015年征兵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应城市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2015年度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应征报名时间
8月1日前。
二、登记对象
凡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应城市,日前年满18周岁,不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日至日之间出生)。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履行兵役登记义务。2014年参加过网上兵役登记的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周18岁的男性应届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
三、登记方法
兵役登记和征兵报名全部在互联网上进行,适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实名注册(通过邮箱或手机号码注册)&兵役登记&应征报名(有参军意愿的青年和预征对象进行应征报名,无参军意愿的青年只完成兵役登记程序)。自行登陆注册的青年请牢记注册密码。适龄青年也可通过兵役机关帮助完成登陆注册。
四、注意事项
(一)登记报名。符合条件的男性公民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网上登记的,其本人或家人可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武装部,由工作人员代为登记。未参加网上兵役登记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军。
(二)现场确认。适龄青年登记报名完成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五、法律责任
兵役登记是适龄公民履行法定兵役义务的基本形式,是征兵准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男性适龄公民拒绝或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应城市征兵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优抚政策
政治地位高。①退役士兵参加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享受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②企业接受退役士兵达到一定比例的,根据有关政策相应递减有关税费。③基层专职武装干部考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士兵。
全家享荣誉。①服役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优待金。②义务兵服役期间,家属享受军属待遇。③现役军人家属遇涉法、涉诉等情况,辖区军事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法律援助。
经济得实惠。①义务兵在部队享有津贴费(两年约1.6万元)。②退役时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两年9千元)。③应城市政府每年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纯收入发放家庭优待金(两年约2.26万元)。④义务兵(士官)退役后,由地方政府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义务兵按实际服役年限计发,退役后第二年8月底前由当地政府一次性发放,义务兵两年0元,士官在义务兵9000元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发20%,下士5年即&20%=14400元。⑤高校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国家按每年不高于8000元的实际学费数额予以助学补偿或贷偿。
个人有发展。&三本&以上取得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可择优直接选拔为军官。服役满一年半以上的初中以上毕业生可报考士官学校,高中以上毕业生可报考军队院校。服役满2年的优秀士兵,可直接选为士官。专业技术突出的士官可选拔为士官长,享受相当级别军官待遇。服役期间,可参加汽车驾驶、车辆维修、卫生、烹饪、通信等各类专业技术培训。
七、兵役登记和报名流程图示请登录全国征兵网
咨询电话:712&&3183824
联系人:杨文忠
应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五日
致高中毕业生的公开信
广大高中毕业生朋友们:
依法服兵役,是《宪法》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保卫祖国、奉献国防是热血男儿的历史担当。
适龄青年参军报国,可以锻造强健体魄,锤炼顽强意志,培养团队精神,增长人生见识,学到精湛技术,提拔为军官士官,同时还可得到优厚经济待遇,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一、高中毕业生参军优惠政策
1.选拔军官。①报考军校。服役第二年或第三年,可报名参加由军队统一组织的军校招生考试,被录取就读毕业后成为军官;②优秀士兵提干。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有机会直接提拔为军官。
2.选取士官。义务兵服役期满,根据个人意愿和现实表现,可申请改选士官。
3.学习技术。服役期间,有机会报名参加军队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学习培训。
4.就业创业扶持。①免费技能培训。退役后选择自主就业的,在退役后1年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②创业培训补贴。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士兵,可以在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并可享受800&1200元的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③一次性创业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退役士兵自主创业,依法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的,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④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A.除从事非国家限制性行业外,自主创业退役士兵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B.对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捆绑式&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⑤税费减免。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⑥公益性岗位补贴。以政府开发或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退役士兵,由政府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⑦公务员等考录优惠。A.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B.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C.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⑧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服役满12年的,或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由政府安排工作。⑨社会保险服务优惠。A.用人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退役士兵的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B.退役士兵实现灵活就业后,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5.经济待遇。具体见附表。
二、高校新生参军特别优待政策
刚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参军除享受针对所有士兵的统一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特别优惠政策。
1.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国家减免学费。高校新生参军退役后入学的,国家减免学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3.考研加分。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免试读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退役后可享受国家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全国每年有5000人以内的专项招生计划。
6.专升本优惠。A高职(专科)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B.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高职(专科)新生,在退役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C.高职(专科)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普通本科)考试,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超过30%。
7.入学转专业。退役后入学的,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8.免修军事技能。退役后入学的,军事技能课免修,直接获得学分。
三、应征时间和相关程序
有应征意向的男同学在8月底前,女同学在8月5日18时前,均可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其他有关事项可在该网站自行查询、咨询,或前往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现场咨询。大学新生报名成功后,由本人或受委托人持主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到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按照通知时间参加体检、政治考核。批准入伍后,由录取高校根据加盖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章的《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退役后可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办理入学手续,同时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附表:适龄青年参军当两年义务兵可享受的经济待遇
义务兵类型
基本 家庭优待金
进疆进藏服役 增发优待金
大学生服役 增发优待金
自主就业 一次性退役金
自主就业一 次性经济补助
高中 进疆进藏
大学专科 进疆进藏
大学本科 进疆进藏
备注:以上数据以应城市城镇青年服义务兵役为例,按2014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计算,农村青年标准略高于城镇。
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登录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湖北省征兵信息平台&(hbswzb),或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关注
应城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七月
2015年征兵政策答记者问
2015年度征兵工作已于近日拉开帷幕,为便于适龄青年和家长了解掌握今年的征兵信息,记者就今年征兵工作的有关具体问题,采访了应城市人武部部长蔡先锋。
问:今年征集的对象有哪些?
答:征集的男青年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城镇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村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
问:征集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男青年为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放宽到21周岁,大专、本科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大专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在校生、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问:今年征兵工作是如何组织实施的,时间如何安排?
答:今年全国征兵从8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新兵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一是征兵准备(7月1日至30日)。主要是传达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征兵宣传发动;组建体检、政审班子并搞好培训;各基层单位组织网上兵役登记、报名和初检初审。二是体检政审(8月1日至30日)。主要进行体检、复查和政治审查工作。三是审批定兵(9月1日至5日)。做好审批定兵工作,办理新兵入伍手续,组织新兵被装发放,做好新兵起运准备。四是起运新兵(9月5日)。
问:今年征兵的标准主要有哪些?
答:男性身高为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身高158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问:如何进行预征报名?
答:自2010年开始,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报名,目前,网上报名工作已经展开,适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进行报名。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武装部报名。
问:义务兵和士官在部队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义务兵服役期限为两年,每月发放津贴费,第一年每月津贴费为600元,第二年每月为700元,两年津贴共约15600元。义务兵服现役期满后,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志愿,经团以上单位批准可转改为士官。
士官服现役期间享受基本工资、津贴补助、生活补助等待遇,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从下达士官命令后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待遇。如:平均每月元,一年共元;中士(服役6-8年)平均每月元,一年共元;上士(服役9-12年)每月元,一年共元,并根据服役年限和工资调整逐年递增。入伍到艰苦地区部队或担任班长、副班长的还另有补助。
义务兵服役期间,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每年为其家庭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年发放标准为:农村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0%,城镇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进藏、进疆和在高原条件下服役的按3倍标准发放。若按2014年应城市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计算,我市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11291元/人/年,两年共22582元;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12242元/人/年,两年共24484元。
记者:当兵退役后还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可享受2笔经济补偿。①一次性退役金。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后由国家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发放标准为:4500元&服役年数。比如义务兵满2年退役发放9000元;下士服役满5年可发放22500元。②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我市日后退役的义务兵和自主就业的士官,在退役第二年的8月底前,由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4500元&2年=9000元。士官在发放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即9000元)的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发20%。比如服役满3年发放%=10800元。
除上述经济待遇外,退役士兵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800&1200元的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公务员等考录优惠、政府安排工作、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服务优惠、保留入伍前福利待遇、报考高等学校加分等11项优惠政策,具体政策可登陆应城网()查询。
问:大学生应征入伍有何优惠政策?
答:大学生参军除享受针对所有士兵的统一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特别优惠政策。①优先征集入伍;②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本科生增发100%,高职高专生增发50%。③国家补偿(减免)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高职高专)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2013年起,往届毕业生、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全部纳入学费补偿范围。
此外,大学生士兵还可享受选取士官、士兵提干、保送入学等4项选拨培养优惠政策;考研加分、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免试升本科、专升本招生计划单列、复学转专业、免修军事技能等8项复学升学优惠政策和重办就业报到手续、就业服务、优先招录等3项退役就业优惠政策。
问:应征青年报名参军,是否需要交纳一些费用?
答:不需要。应征青年报名参军,依法服兵役,履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是光荣的,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凡借征兵之机向应征青年收费或变相收费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如发现此种行为的,欢迎大家向征兵纪检组举报。部分有条件的乡镇还可向异地打工的应征青年报销往返路费。
适龄青年如有其他疑问,可以向兵役机关和乡镇武装部进行具体咨询,或者登录应城市政府网(网址为)进行查询,也可直接致电应城市征兵办咨询(具体标准条件以今年征兵命令为准),咨询电话:、;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应城市人民武装部小北街11号,邮编:432400。
国家、湖北省主要惠兵政策
(一)适龄青年参军的经济待遇
1.义务兵津贴。第一年每月津贴费为60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费700元,两年津贴共约15600元。入伍到艰苦地区部队还另有补助。
2.士官工资。下士(服役3-5年)平均每月元,一年共元;中士(服役6-8年)平均每月元,一年共元;上士(服役9-12年)每月元,一年共元;四级军士长(服役13-16年)每月元,一年共元。入伍到艰苦地区部队或担任班长、副班长的还另有补助。
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县级民政部门每年为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年发放标准为:农村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0%,城镇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进藏、进疆和在高原条件下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现行标准的3倍发放。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省内各地实际发放金额也有所不同。
若按2014年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计算,我省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可达元/人/年,两年共元;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可达元/人/年,两年共元。应城市2015年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11291元/人/年,两年共22582元;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12242元/人/年,两年共24484元。
4.一次性退役金。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后由国家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发放标准为:4500元&服役年数。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比例增发。其中: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5.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我省日后退役的义务兵和自主就业的士官,在退役第二年的8月底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义务兵每服现役1年补助4500元,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4500元&2年=9000元。士官在发放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即9000元)的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发20%,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为9000元&[1+(服现役年数-2)&20%]。
(二)退役士兵就业、社保、升学优惠政策
除上述经济待遇外,退役士兵享受以下就业、社保、升学优惠政策:
1.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免费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2.创业培训补贴。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士兵,可以在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情况,享受800&1200元的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
3.一次性创业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退役士兵自主创业,依法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的,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4.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①除从事非国家限制性行业外,自主创业退役士兵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捆绑式&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②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退役士兵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5.税费减免。①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②商贸企业和服务型、加工型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3年内按实际新接收安置人数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
6.公务员等考录优惠。①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②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③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7.政府安排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用人单位及时与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军龄10年以上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公益性岗位补贴。以政府开发或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退役士兵,由政府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享受补贴延长至退休。
9.社会保险服务优惠。①用人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退役士兵的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②退役士兵实现灵活就业后,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费、失业保险费三项保险费额的60%。
10.保留入伍前福利待遇。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11.报考高等学校加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
(三)大学生参军特别优惠政策
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校生以及刚被录取的新生)参军除享受针对所有士兵的统一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特别优惠政策。
1.优先优待
①优先征集入伍。大学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
②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日制本科、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应征服义务兵役的,增发家庭优待金。其中本科生增发100%,高职高专生增发50%。其家庭还应享受的其他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
③国家补偿(减免)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资助,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其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予以减免。资助对象包括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及时发放到位。
2.选拔培养
①选取士官。A.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义务兵,可以直接选取士官。B.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其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②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的士兵,可列为提干对象,经一定考核合格后,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③报考军校。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考取军校,经过2年学习后毕业合格的,即可获得本科学历、成为军官,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④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经过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经过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后即可成为军官。
3.复学升学
①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②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分别在退役后3年内、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③免试读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士兵退役后,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④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国家每年设立5000人以内的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⑤免试升本科。A.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B.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C.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⑥专升本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普通本科)考试,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超过30%。
⑦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⑧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直接获得学分。
4.退役就业
①重办就业报到手续。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②就业服务。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③优先招录。A.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考试,视同大学生服务基层&四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师特岗、西部志愿者)人员,纳入定向招录比例范围。B.在基层初任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拔中,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重点优先录用政策。C.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中,全省每年拿出20%以上的招录培养计划,专门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获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报名和录用。
应征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办理程序
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具体办理程序是:
第一步:个人填写申请表。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
第二步:征兵办盖章确认并寄表给学校。县级征兵办原则上在本辖区所有新兵交接完毕后5日内,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
第三步:学校注册保留学籍。高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在《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份由学校留存备案,一份交县级征兵办备案,《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第四步:复学。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应征入伍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复学(入学)学费减免手续办理程序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资助,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其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予以减免。具体办理程序是:
第一步,个人填写申请表。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协议书。
第二步,学校审核申请信息。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第三步,征兵办盖章确认。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征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第四步,学校落实补偿代偿。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复核合格后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第五步,减免复学(入学)学费。退役后回校复学(入学)的学生,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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