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之后没有保税监管区域类型的的区域会收监吗?

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结婚并且怀孕了,法院如果判了实刑,那判决书下来时会不会收监?_百度宝宝知道诈骗案取保候审了拿判决书会收监吗?_百度知道
诈骗案取保候审了拿判决书会收监吗?
取保的只是在案件审理阶段,当然会收监,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那要取决于判决结果
诈骗金额打价450万元,
是租车诈骗,用租来的车押给社会上的人,后来租车公司也拿回了车
不会吧!犯的是一种拆东补西方法哦,其实并不是赚钱,只是用第二台车的钱去赎回等一台车,来来回回几十个回合,到最后结果就成了打价450万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取保候审的相关知识
其他1条回答
不一定。不是缓刑或者无罪就要收监。
租车诈骗的,诈骗金额450万元用租来的车押给社会上的人,
开庭了吗?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如果缓刑期间脱离了机关监管。但是并没有犯事,会不会收监呢?_百度知道
如果缓刑期间脱离了机关监管。但是并没有犯事,会不会收监呢?
我有更好的答案
只要不遵守关于缓刑期间的各项规定,都有可能被收监,而并不是再犯罪才会收监。
请假最多可以有多长呢?
报道是每天吗?是否可以打电话就可以了?
你好,具体的可以咨询监管机关,这个法律没有规定的这么细致。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缓刑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中国裁判文书网
&&/&&&&/&&
珠海世纪神州打印耗材有限公司与珠海市香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一审判决书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3)珠香法行初字第14号原告珠海世纪神州打印耗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神州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新悦,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林信逵,系原告世纪神州公司的员工。被告珠海市香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香洲区安监局)。法定代表人肖小龙,局长。委托代理人田天明,被告香洲区安监局的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朱烈增,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的安监员。原告世纪神州公司诉被告香洲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行政处罚一案,本院于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世纪神州公司的委托代理林信逵、被告香洲区安监局的委托代理人田天明、朱烈增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日,被告香洲区安监局作出(珠香)安监管罚(2012)前山9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原告世纪神州公司在被告香洲区安监局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后,没有按期完成整改,违反了《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第十四条第三、四、七项的规定,依据《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原告世纪神州公司不服,提起诉讼。被告香洲区安监局在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了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1、现场检查记录;2、(珠香)安监管责改(2012)前山86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珠香)安监管复查(2012)前山88号《整改复查意见书》;4、立案审批表;5、(珠香)安监管询(2012)前山1号《询问通知书》;6、(珠香)安监管罚告(2012)前山1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7、集体讨论记录;8、案件处理呈批表;9、(珠香)安监管罚(2012)前山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10、文书送达回执;11、《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原告世纪神州公司诉称:日,被告香洲区安监局前山执法中队执法员朱烈增、杨海鹰两人在事前没有知会我司的情况下,对我司进行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经检查,未发现我司存在安全隐患,只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我司在11月14日前完成整改。我司解释,为抢抓订单、扩大出口,目前年终订单货期较紧,工作较忙,要求前山执法中队多给点时间,但被当场拒绝。11月19日,前山执法中队再次来复查时,发现我司未完成整改,于12月12日作出(珠香)安监管罚告(2012)前山1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我司不服,提出申辩。被告香洲区安监局批示从轻处罚,并于12月18日作出(珠香)安监管罚(2012)前山9号行政处罚决定。我司向香洲区政府申辩,但未获解决。我司认为,在复查的当天,我司已安排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于当天将培训费汇入市安全生产协会,安排培训时间是12月7日。与此同时,我司于11月8日已完成两个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于11月27日完成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但被告香洲区安监局不顾我司没有违反安全生产法、没有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年终生产繁忙和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事实,执意作出处罚。为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求:1、撤销被告香洲区安监局(珠香)安监管罚(2012)前山9号行政处罚决定;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香洲区安监局负担。原告世纪神州公司向本院提交的证据:1、(珠香)安监管罚(2012)前山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珠香)安监管罚告(2012)前山1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3、(珠香)安监管复查(2012)前山88号《整改复查意见书》;4、(珠香)安监管责改(2012)前山86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培训费汇款凭证;6、安全培训考试准考证;7、管理人员培训班课程表;8、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邀请函。被告香洲区安监局答辩称:日,我局执法人员朱烈增、杨海鹰在原告世纪神州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林信逵的陪同下,对该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2、未按《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等十一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北门楼梯堆放空压机堵塞通道。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在日前将前两项问题整改完毕。以上笔录和指令书由林信逵签名确认。原告世纪神州公司在起诉状提到“没有知会我司的情况下”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我局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是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权,没有法律规定要事先通知被检查单位。原告世纪神州公司提出“未发现我司存在安全隐患”这一情况属于错误认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以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上述两项问题违反《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第十四条的规定,本身就属于安全隐患。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原告世纪神州公司进行复查,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仍然没有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未按《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考核制度、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登记整改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写明了(珠香)安监管复查(2012)前山88号《整改复查意见书》,也由林信逵签名确认。日,我局前山执法中队向原告世纪神州公司送达(珠香)安监管询(2012)前山1号《询问通知书》,因林信逵拒收,只能由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事处莲塘居委会刘勇见证留置送达。该公司收到文书后没有配合询问调查工作。日,我局前山执法中队对原告世纪神州公司拒不执行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察指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定程序撰写了调查报告并开展了集体讨论,在同年12月12日送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因林信逵拒不签收,在莲塘居委会容树权见证下留置送达。原告提出申辩,称没有在限期前整改完毕是由于年终订单货期较紧,并在日已安排人员报名参加安全培训,在11月27日前按照《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完成了所有规章制度的建立。我局认为,该公司虽然已经安排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并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已超过指定期限,违法事实成立,给予处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该公司其后的整改行为只能作为一种从轻处罚的考虑因素,不符合法定的撤销行政处罚要件。鉴于实际情况,第二次召开集体讨论会,经讨论将处罚额度酌情从8000元降为4000元,并于日送达(珠香)安监管罚(2012)前山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该公司仍然拒签,在莲塘居委会工作人员张进堂见证下留置送达,处罚决定正式生效。经庭审质证,原、被告对对方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经审理查明:日上午,被告香洲区安监局的执法人员朱烈增、杨海鹰到原告世纪神州公司的经营场所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后,发现该司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2、未按《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等十一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三楼北门楼楼梯堆放空压机堵塞通道。被告香洲区安监局于当日发出(珠香)安监管责改(2012)前山86号《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原告对前述第1、2项问题于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并告知:逾期不整改或达不到要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日,被告香洲区安监局的执法人员到原告世纪神州公司复查整改情况,并提出如下意见: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报名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2、未按《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登记整改制度等。已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日,被告香洲区安监局发出(珠香)安监管询(2012)前山1号《询问通知书》,通知原告世纪神州公司于日到前山街道办事处320房间接受询问。日,被告香洲区安监局决定对原告世纪神州公司未按期整改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日,被告香洲区安监局向原告世纪神州公司发出(珠香)安监管罚告(2012)前山11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原告世纪神州公司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原告世纪神州公司提出申辩。鉴于原告世纪神州公司违法情节较轻,在复查后积极配合整改,经集体讨论,被告香洲区安监局决定给予适当的减免罚款。日,被告香洲区安监局作出(珠香)安监管罚(2012)前山9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原告世纪神州公司未按照安全监察指令完成整改的行为违反了《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第十四条第三、四、七项的规定,依据《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原告世纪神州公司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当日,被告香洲区安监局将(珠香)安监管罚(2012)前山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原告世纪神州公司。原告世纪神州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认为,被告香洲区安监局是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有权对违反该条例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七项安全生产条件;第十四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十一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被告香洲区安监局在对原告世纪神州公司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也未按《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安全隐患,遂发出限期整改的指令。期限届满后至被告香洲区安监局复查时,原告世纪神州公司仍未按照指令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完成整改。据此,被告香洲区安监局认定原告世纪神州公司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且未按照指令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完成整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告世纪神州公司主张其没有违反安全生产法、没有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与查明的事实不相符,本院不予采纳。《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拒不执行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察指令的;(二)……。”原告世纪神州公司没有按照被告香洲区安监局发出的安全监察指令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完成整改,属于拒不执行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察指令,被告香洲区安监局依照上述规定对原告世纪神州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规正确。被告香洲区安监局在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原告世纪神州公司缺乏部分安全生产条件、未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于是发出安全监察指令;在整改期限届满后进行了复查,因原告世纪神州公司未按照指令要求完成整改,决定立案调查;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书面告知原告世纪神州公司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向原告世纪神州公司送达了决定书,告知救济的途径,程序合法。被告香洲区安监局在听取原告世纪神州公司的申辩后,决定将拟处以的罚款额度从8000元减至4000元,该额度属于在法定幅度(1000元至10000元)内中等以下的范围,说明被告香洲区安监局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对于原告世纪神州公司完成部分整改工作以及年终生产的情况已酌情考虑,因此,处罚是适当的。综上所述,被告香洲区安监局依法定职权于日作出的(珠香)安监管罚(2012)前山9号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原告世纪神州公司主张撤销的理由不能成立,对其诉讼请求依法应予驳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珠海世纪神州打印耗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珠海世纪神州打印耗材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冯丽萍人民陪审员  陈 敏人民陪审员  何 雅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书 记 员  谢丹丹
一、本裁判文书库公布的裁判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审核,并依据法律与审判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若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公布法院书面申请更正或者下镜。
二、本裁判文书库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非法使用裁判文书库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裁判文书库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裁判文书库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四、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裁判文书库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裁判文书库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或传播本裁判文书库信息。
&&|&&&&|&&&&|&&&&|&&&&|&&
Copyrights(C)最高人民法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100745 总机:010- 举报:010-取保候审法院开过厅来没有下判决书会不会收监_百度知道
取保候审法院开过厅来没有下判决书会不会收监
我有更好的答案
如果法院判实刑,就会收监,如是缓刑,则不会
是开庭当天下判决,还是过一阵,在没下判决期间,会不会收监。
一般不会在开庭当天当庭宣判,要过段时间,没判之前,只要不违反规定,一般不会收监
会有判决的,在等等。除非你的同案都拿了没有你的。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判决书什么时候下来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