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离婚后财产纠纷判决书,前面封着人判不下来的,我怎么强制

法院判决后执行问题,法院强制执行是怎么样的强制法?_百度知道
法院判决后执行问题,法院强制执行是怎么样的强制法?
你的判决生效后,就可以申请执行了。申请执行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两年内你都可以申请执行。对方有财产一般是可以执行的。但如果他都转移了,那就很难了。如果他有单位,有工资,可以通过扣留提取工资的方法。至于几率,确实要看具体情况,不好说。强制执行的话只有完成了,我拿到执行款了才要收强制执行费用吧?一般是多少呢?执行费原则上是由被执行人出的,也可以双方协商。所以可以先不交纳。待案件执行差不多再交。执行费收取:标的1万元以下,50元;50万元以下1.5%-100元;50万元以上~500万元1%+2400元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这些倒不用担心规定的还钱期限届满,有钱就好,即可申请强制执行现在申请财产保全也不晚钱转移的话,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查实
努力去争取给法院尽可能的多提供对方的财产状况和线索。如不去争取,对方在富有,法院主动给你执行回来的可能性也不大。官司胜诉,在我国法律上,不存在额外赔偿。对方败诉,最多就是承担诉讼费、加倍支付利息。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法院强制执行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有财产,前面封着人判不下来的,我怎么强制_百度知道
有财产,前面封着人判不下来的,我怎么强制
已经被法院冻结的财产,所以不可能单独为你执行,因为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没有办法
来自团队: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我们已帮助
人解决了法律问题
解决法律问题很容易
> 强制执行,对方没有财产,也找不到人怎么办
强制执行,对方没有财产,也找不到人怎么办
- 回答:(6)
我与前夫分开,法院判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4000元,在强制执行时对方没有财产可执行,现在他又躲避起来找不到人 ,我该怎么办
提示:按键盘 ← → 键可以翻页
律师对“强制执行,对方没有财产,也找不到人怎么办”的解答:
[浙江-杭州]电话:
如果你们有线索,可以向执行法官提供,所以,平常,可留意对方的动向。另外,随时和执行法官,保持沟通,请求在尽可能的条件下,加大执行力度。
回复时间: 12:30:39
该咨询为金币咨询,只有发布人有权查看
普通会员回复
[江苏-徐州]
可暂时中止执行,如发现其又可供执行财产时,恢复执行,满意请采纳和评价
回复时间: 8:05:05
[河北-石家庄]
可暂时中止执行,待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回复时间: 8:17:16
[北京-朝阳区]
你好,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执行措施等情况是这样规定的,很简单,一般人都应该能看明白: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一十七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一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二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第二百二十二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二十三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二十四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第二百二十五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二十七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二十八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三十四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回复时间: 8:26:47
[湖北-仙桃]
中止执行。待以后找到人了再恢复执行。
回复时间: 8:44:12
[北京-朝阳区]
如发现其又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恢复执行。
回复时间: 9:57:06
回复法律咨询
操作提示:
&&(1)如果您的回答内容参照了其他书籍、网络、词典等他人文章,请务必标明出处。如有知识产权等纠纷,由回答者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如果您没有在上面的问题中找到适合您的答案,可以,或使用站内短信咨询.
浙江法律咨询
相关法律咨询
最新法律咨询
京公海网安备"税务"问题分类
"会计"问题分类
"财税产品"问题分类
热点问题:
地税稽查补缴我公司所欠税款实行封掉我公司账户的强制措施
提问者:回答数:0有人关注提问时间:该问题已结束
我公司自从2008年落户永州以来,从建设初期到2010年投产两个月左右后一直受市场经济环境影响未能生产,而且至今所取得的土地由于政府拆迁赔偿未到位等一系列原因造成所开发利用的土地极少,几大部分土地都闲置未用,至2012年底我公司欠缴土地使用税四百多万元,现在我公司依然停产没有资金去缴纳这笔税款,也没有任何的财产转移以及逃避缴税的现象,对于地方税务局对我公司进行封户的强制措施是否合理?现在我公司账户被封后,对公司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连公司正常的生活开支都无法保障,更别提员工的薪酬发放以及水电费的缴纳了,请问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我来说两句:
(看不清,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
最多输入10000个字符
回答者:禾兑回答时间: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回复如下&如果信息不完整,请与我们再次沟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号)二、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实务中的具体情形,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解决。
欢迎再次咨询!
追问:现在税务机关封了我公司的基本账户,我公司欠缴税款四百余万,但是账户上只有几万块的基本生活费用,与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释义的查封相当于税款价值差距太大,我公司该以怎样的形式去与税务机关协商解决?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span id="dings人赞同
相关内容:
费用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
等待您来回答
在北京过年,庙会是最富有特色的民俗活动。也许你是一个老北京,……我老公给朋友担保十万元,朋友跑了,法院判我老公还钱,我们没钱且有贷款,在我名下,如果不还钱,会怎样?_百度知道
我老公给朋友担保十万元,朋友跑了,法院判我老公还钱,我们没钱且有贷款,在我名下,如果不还钱,会怎样?
如果你与你老公的财产在事件发生前已经作了公证,那么你名下的财产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法院不会执行你的个人财产;如果事件发生后你们为了逃避还款的责任,作财产转移的话,被法院查出来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你老公真的没有一点财产的话,怎么可能或者凭什么给他的朋友作担保的呢?如果不还钱,法院就会查封银行的帐号、有房产、车子的话就会被拍卖用以偿还债务。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提问者采纳
在已经判了你老公偿还是吧?如果是,如果你有房子,可能会强行拍卖你的房子车子之类的,如果你们还了钱,直到还清法院判你老公应偿还的数额,债权人可能会申请法院对你们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以后可以再找你那朋友还,你们没有现金或存款可以进行清偿这笔债务的话,也就是说。拘留应该不会
十万元的相关知识
其他1条回答
不会有耐心听你一番哭诉的。法院只认事实,才能保全财产。给你个路,让他净身出户:你们现在立马协议离婚,该卖的还是会被强制卖的你不要幻想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判决书什么时候下来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