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被冤枉进宝安看守所律师会见马上要宣判证人不给出面做正怎么办?

& 真凶自首3年,为何还把王子发冤关在监狱?
真凶自首3年,为何还把王子发冤关在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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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凶自首3年,为何还把王子发冤关在监狱?
[编者语]2005年,王子发因涉嫌杀害吴宗谋被判死缓。2007年,覃汉宝向监狱自首:自己才是杀害吴宗谋的凶手。三年已过去,王子发仍然蒙受沉冤地关押着,覃汉宝案仍悬而未决。
&& 从张作海冤案到王子发沉冤,改革开放以来曝露了一批批的沉冤者&&这到底是中国的司法机构与执法人员出了问题,还是中国的法治出了问题?
王子发的父亲王士珠和儿子王有元在家徒四壁的房内展示王子发的冤情.
覃汉宝案在河池中院一拖三年。
本刊记者 陈磊 发自广西河池、南宁
今年春节的时候,在南宁贵港监狱服刑的王子发给家里打了个电话:二哥啊,我的事情怎么样了,有没有新消息啊,你们一定要帮帮我&&
接到四弟的电话,广西东兰县板更屯的农民王子山,眼泪禁不住掉下来了。
2001年11月,因涉嫌抢劫杀害东兰县农机厂原职工吴宗谋,王子发入狱。2005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王子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随后收押于贵港监狱。
日,在广西罗城监狱已经服刑三年、即将释放的抢劫犯覃汉宝,向监狱自首:自己才是杀害吴宗谋的凶手!
一案出现两&凶&,广西河池警方随即立案侦查。同年12月4日,河池市检察院以&覃汉宝涉嫌故意杀人&,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如今三年已过去,牵连着&王子发案&的&覃汉宝案&,却丝毫不见结果。
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在110岗亭值班的广西东兰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指导员韦尚成,突然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开门,见到一名上身赤裸,浑身血污,手握一把带血尖刀的男青年。
男青年表情痛苦,一手托下巴,一手捂腹部,仔细看,该青年双唇至下巴处有一条深深的砍刺伤,半个下巴已耷拉下来,腹腔肠子也已膨出了体外。
男青年告诉韦尚成:&我叫王子发,武篆乡拉乐村的,刚才在农机厂朋友家里睡觉时被人砍伤&&这是他的刺刀。&
韦尚成急忙将其送往县医院外科抢救,在去医院的路上,王子发告诉韦尚成:&我是在巴多(东兰县城内的一个地名)被人砍的,现场还有一个叫吴宗谋的也被砍了&&&
在将王子发安置后,韦尚成喊上巡逻的民警韦松良,一起到王子发告知的案发地巴多,寻找另一名受害者吴宗谋。
找到吴宗谋的家,推开虚掩的房门,两位民警惊呆了:吴宗谋血人般的赤裸着上身,蜷缩在厨房灶台前,胸腹部的多处刀口在汩汩的流着血,客厅及厨房的墙上、地上,到处都有滴落和喷溅的血迹&&
吴宗谋还没有死,在地上呻吟着,已陷入半昏迷状态。韦尚成立即指令韦松良用对讲机向110指挥中心报告案情,随后将吴送往医院抢救。
10多个小时后,吴宗谋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尸检显示,其身上一共被砍20多刀,&胸壁穿通伤并血气胸、腹壁穿通伤并肝、胃、结肠、小肠破裂&,而王子发身上一共有三十九刀,两人都是鲜血淋沥,血肉模糊。
&核心证据&
吴宗谋系原东兰县农机厂职工,年近花甲,一个人居住,喜欢喝酒,隔三岔五邀请朋友在家撮上一顿。
而王子发由于大哥王子高和吴宗谋熟悉的关系,得以和吴宗谋认识。遇害当晚,吴、王二人饮酒至深夜,随后,王借宿吴家。
一对酒友,突然一死一伤。
日&&案发21天后,刚从医院疗伤回家没几天的王子发,作为&吴宗谋被害案&的犯罪嫌疑人,遭到逮捕。报案人,戏剧性地变成了犯罪嫌疑人。
广西高院日的终审判决书显示,王子发杀害吴宗谋的证据共有10多条核心的如下:
一、被害人吴宗谋在被抢救中的陈述,证实是被一同喝酒的、王子高的弟王子发所杀伤。这包括证人吴承兵(被害人吴宗谋之子)证实:其到医院护理吴宗谋时,问吴宗谋是被谁杀伤,吴宗谋急促回答是王子发所为;证人吴宗保(吴宗谋堂弟)证实:其在医院护理吴宗谋时,在旁听到公安人员在问吴宗谋是谁人用刀砍时,吴宗谋回答是和他一起喝酒那个王子高的弟砍。
二、证人兰福高(与王子发被关同一个监舍的狱友)给民警的报告及证词证实:王子发在看守所和他关在同一个监舍中,曾和他讲过,杀害吴宗谋之事实。
三、东兰县公安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对王子发身上所受的39处刀伤,证实为王子发自伤。
四、王子发供述酒后回到工地后,又到吴宗谋家再次与吴喝酒至深夜,并在吴家留宿被他人砍伤的过程。
五、证人曹子龙、牙海燕证实:案发当晚8时许,其二人回到宿舍路过邻居吴宗谋家时,见有二人在吴家与吴共同喝酒、猜码到9时多,后三人一同外出,到晚上11时许,又听到有人回到吴家与吴共同喝酒、猜码,从声音判断是当晚来吴家喝酒的二人中的其中一人与吴喝酒,至次日凌晨1时许,听到吴家有碰翻东西的响声和吴讲&你要杀死我吗?&,之后又听到吴在其伙房发出的痛苦呻吟声,直到公安人员到来。
在总共13条证据的基础上,广西高院判决王子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媒体关注。&一男子抢劫后杀人,为掩盖犯罪真相自残39刀&的稿件,开始在互联网上流传。
1980年出生的覃汉宝也是东兰县人,父亲和吴宗谋曾经同事,两家相距不远。
2004年4月,因涉嫌参与团伙抢劫,有过盗窃被劳教前科的覃汉宝被东兰县警方抓获,随后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投放广西罗城监狱。
2007年2月,在服刑近三年后,覃汉宝向罗城监狱自首,称&还有余罪&要交待:
&我杀死的这个人叫吴宗谋,是东兰县农机厂的工人,他跟我爸(覃炳福)是同一个厂的。&
&2001年8月还是9月的一天,我在东兰县农机厂职工宿舍区抓得一只狗,就拿到机械厂宿舍一个叫韦尤的家中去吃,我们一直从晚上六点多吃到11点多,席间我们喝了酒,我当时也醉了。于是就回家睡觉。&
&吴宗谋一直在他家门口乱骂乱叫,吵得我根本无法睡觉,当时我就想过去劝他回家不吵了。如果他不听,就打他一顿教训他一下,因为吴宗谋经常酒后无缘无故乱吵乱闹。&
&我就和他讲:夜深了,你不要吵了。他回答我:我吵我的,管你什么事。于是我就想进屋教训他一顿,说我口渴了,你给我一杯水。吴宗谋给我一杯酒,喝了才知道,就吐在地上,说,我要喝水。&
&随后,我就随他(吴宗谋)进到他家厨房门口处时,我一下子脑子一片空白,随手就从后腰拉出随身带的那把刀,朝吴宗谋的腹部捅,都是连续捅,捅了多少刀我记不清了。直到吴倒在地上我才住手。&
&出来时,到中间房,才发现床上躺有一个人,当时这个正在睡觉。我怕杀吴宗谋被他发现,我怀疑他在床上假装谁觉,过会儿他把我认出来,所以当时我想杀人灭口,也朝睡在床上的这个人下了毒手,但没有杀死他,反被他夺下刀,我趁机逃跑了。这个人我不认识,叫什么我不清楚。&
&自犯下杀人罪后,我寝食难安,一直都被良心谴责,心里没有一天能得到安定,心理都要崩溃了&&新出世的儿子仅存活了6天,我认为是遭到了老天报应,更加重了自己的心理负担&&在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于日才与监狱人员反映。&
&证据&的变化
覃汉宝的自首,使得&王子发抢劫杀人案&发生重大变化。
首先就是吴宗谋家人的说法&&吴的家人不仅向覃汉宝提出多达三十万的民事赔偿诉讼。而且一改此前认定吴宗谋临死前说王子发杀人的供述&&在覃汉宝一案的法庭上,吴的家人承认,在吴临死前,他们并没有听到吴说出谁是真正的凶手,更无法知道是否为王子发所为。
此前认定为王子发为掩盖杀人罪行的&自伤&39刀,在覃汉宝自首后,河池市公安局将王子发当年的伤情,提交到公安部重新进行认定,结论是:&王子发自己难以形成其体表所有的刺创&。
当年和王子发同在一个监舍内的狱友兰福高,也在覃汉宝案开庭时,到庭承认,自己当年并没有听到王子发说杀害吴宗谋一事,之所以编造谎言,是想借揭发王子发来立功减刑,逃脱一死。
王子发辩护律师黄国生的辩护意见重新引起人们注意&&&吴宗谋唯一的一份陈述材料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笔录记载的问话时间是日15时10分至17时,历时近两个钟头&&吴宗谋才说了那么几句,是否有诱导的可能?&
&从询问笔录的内容上看,如果吴宗谋已经说用刀捅他的是王子高的弟,那么,公安人员还有什么必须再问&是不是昨晚跟你一起喝酒的那些人用刀捅你&,问这句话,就意味着吴宗谋还没有说出捅他的人是谁。&
&从这份笔录的形式和内容上看,都可以看出有造假的可能。&黄国生说,如果王子发是杀害吴宗谋的凶手,最无法解释的地方就是,吴宗谋被捅28刀,&竟没有吴的一滴血溅到王的衣服、裤子、皮鞋上,无论如何都说不通&。
难产的判决
日,在经过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河池市检察院派出以副检察长黄春龙为首的公诉队伍,以&涉嫌故意杀人&对覃汉宝提起公诉,没有结果。
2009年初,广西人大常委陆炳华亲自到河池召开督查会议,在听取各家汇报后,明确要求王子发一案应尽快给出结果,&迫于压力,覃汉宝一案不得不重新进入程序。&
日,河池检察分院第二次向河池中院提起公诉。河池中院原通知于4月13日开庭,并让王子发家属代表王子发向覃汉宝提出民事赔偿。&谁知,不几天,河池中院又来通知说开庭延后,时间未定。原因是,广西区高院先派人下来阅卷,待阅卷组阅卷后才作结论&&&
终于,5月14日,&覃汉宝案&在河池中院第一次开庭,当法警将覃汉宝押到时,王子发家人&激动得流下了眼泪,九年了,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旁听席上除了家属代表及听众外,还有河池检察分院各科室的检察官,他们是来接受警示教育,吸取教训的。&
&公诉机关出示的证人、证据、证物环环相扣,无懈可击,法官质证严谨细密,滴水不漏,覃汉宝供认不讳,甘愿接受法律处裁。闭庭后,许多人自动走近我们(王子发家人),安慰说:快了,很快就会还王子发自由了,要相信法律&&&
然而,案件的进展却让人瞠目&&&河池中院合议庭、审委会讨论覃汉宝案件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可以判决。区高院指令中院向其汇报,说要补充一些小环节。河池中院按其指意补充完善后,又于7月17日补充开庭。在准备下判决时,广西高院再次要求向其作汇报&&&
广西高院对覃汉宝案的兴趣与关注,引起了王子发家人的抱怨,&下级法院审理案件,下判决前是否应该先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是坚持两审制还是一、二审合并进行?&
不满的还有河池检察院。
5月31日,该院公诉科科长何智群告诉本刊:&这个案件不仅我们问,河池市政法委、自治区政法委都在关注这个案件,时间太长了&&能取的证据我们都取了,我们认为很充分,但法院有他的看法。&
&问题不在我们这里,这个案件河池中院要和广西高院协调,我们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很复杂,广西高院一直在过问&&他们可能考虑,万一又搞错怎么办,有一点小问题都要搞得清清楚楚,很为难我们。&
&从我内心来说,觉得王(子发)是冤枉的,我很同情王。&一位看过覃汉宝案卷宗的检察官说,&从时间上,覃汉宝案,早过了法律规定应该审结的期限&。
王子发的儿子王有元和奶奶
王子发儿子王有元
&纠错&的考量
作为当年&吴宗谋被害案&的主要侦破人之一,原东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副局长陈壮,已经于2010年2月,升任巴马县公安局政委。
一审判决王子发死刑的河池中院温健勇法官,拒绝了本刊记者的追问,表示&对王子发案不清楚,没什么消息,有什么问题到政治部去说&,而河池中院得知记者是来问询覃汉宝一案,干脆以门都不让进作为回应。
本刊记者采访了终审判决王子发死缓的广西高院刑一庭副庭长石家祥。
人物周刊:05年你是作为审判长审判了王子发的案子。
石家祥:有这么回事。
人物周刊:一个叫覃汉宝的自首说他杀了这个人,这事你了解吗?
石家祥:我知道,但我不便说,现在这两件案子我都回避了。
人物周刊:覃的案还没到高院。
石家祥:与前案有关系,所以我回避。
人物周刊:王子发案有人说是冤案,你怎么看?
石家祥:我也不好评论。
人物周刊:我们得知当时是审判委员会定的,你当时也不是审委成员。
石家祥:我是主办人,我是审判长。
人物周刊:你有参与审判委员会吗?
石家祥:是我汇报的,
人物周刊:当时审判委员会谁来主导定的,
石家祥:我不太方便说。
人物周刊:当时分管刑庭的是副院长黄列格吗?
石家祥:应该是。
人物周刊:他现在还是分管刑庭的副院长?
石家祥:对对对对。
人物周刊:覃案拖了三年,现在还没有判。
石家祥:我也知道,但这两件案我都回避了。前面的案件与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我有不同意见。虽然当时我是主办人,我也是审判长,但与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人物周刊:当时审委决定的情况能不能介绍下?
石家祥:现在我都不好说,我还在这里上班,理解好吗?我还在这里上班。
人物周刊:你当时认为这个案子证据足够能判王子发死刑吗?
石家祥:我是主办人,作为主办人只能讲我主办人的话,不能讲审判委员会的话,而且我的意见合议庭讨论都记录得清清楚楚,与现有审判结果肯定不一致嘛,要不然我怎么说没关系呢。委员会的是不对的意见,所以和我没关系。合议庭的意见,也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审委员最后采纳多数的意见。
人物周刊:当时审委会意见谁的意见占主导地位?
石家祥:他们是一致意见,不存在谁占主导。请理解哈,我还在这里上班。
人物周刊:审委会有几个人?
石家祥:当时11个以上。当时举手一致表决通过,可以判死刑。
人物周刊:审委会由哪些人构成?
石家祥:院长、副院长、专职委员、各庭庭长。
人物周刊:谁的意见在这里面会比较重要?
石家祥:刑庭的庭长应该关心这个事,还有分管副院长,他们这个意见比较重要。表决的时候大家是一样的权利,所以前案、后案我都不能讲什么,当事人,我回避。
被改变的人生
吴宗谋的死,彻底改变了王子发的人生,还有覃汉宝。
农民出身的王子发,2001年之所以从大山深处到东兰县城跟着哥哥做装修工,是因为他刚刚建了一处新房,欠了部分外债,可人均只有0.4亩的水田无法给他更多的收入。
覃汉宝境况则要好得多,家中独子的他,父亲是农机厂退休工人,刚刚结婚成家,生活无忧无虑。妻子对他的评价是,&脾气非常火爆,有一帮不三不四的狗肉朋友,又好赌,常去吓别人要钱用&。
转眼,近十年过去。王子发的新房已然破旧,屋里没有发现一件新物品。女主人早已不在,外出打工有六七个年头了&&孩子要上学,七十多岁的父母,都要钱。
王子发入狱时,儿子王有元只有1岁多,现在,小家伙已经11岁了,学习不错。可能是母亲离家太久,记者让他写母亲名字的时候,他写错了。
问起父亲长什么样子,这个从小跟着70多岁爷爷奶奶长大的孩子一脸茫然,只有在&是否想爸爸&这个问题上,使劲点了点头。
&你怎么跟小伙伴介绍自己的爸爸?&
&我不跟他们说。&
已经多年未见家人的王子发思念自己的亲人,更心急如焚地渴望自由,在一封申诉状中,他这样写道:&我到贵港监狱不久,一直在为自己的冤案愤愤不平,于是便在自己的手臂上深深地纹刻&冤枉&二字,并纹上三个惊叹号,以表示我对该案判决的极度不满。&
&我实在等得不耐烦,也无法再等下去了。事到如今,问题为什么还那么复杂&&过去,没有抓获凶手,我哑巴吃黄连,蒙受冤屈,而今,真凶抓获了,我的冤案还待到何时?&
河池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何智群提审过覃汉宝三次。&他都承认。他压力很大,不说出来压力更大,一说出来觉得轻松了,但他情绪还是有波动,后来问他他不说,他不想说话了。我也有这种担心,应该说,如果翻供对我们很不利,最坏结果,从我内心来说,两种可能都有,一种判他有罪,另一种无罪,(如果这样)很多问题就搞不清楚了。&
王子发询问摘录
&你犯的什么罪?&
&我根本没犯罪,但法院判决书认定我是抢劫杀人,我是被冤枉的。&
&你认过罪吗?&
&我没有犯罪,怎么认罪?我从来就没有承认过我杀过人或犯过罪,我一直喊冤。&
&你讲你没有罪,法院怎么又判你有罪?&
&我也不清楚。原来公安机关侦查时,对我进行调查,我也从没有承认我犯有罪。至于法院怎么判我有罪,我也弄不清楚。&
&你最近在监狱能安心服刑吗?&
&不太安心,因为我是被冤枉的。我想念家,我非常希望政府公安部门尽快帮我查清此案,尽快给我平反,放我回家。&
(南方人物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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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过知青、教师、法院刑庭书记员、审判员,区宣传部科员、市组织部秘书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市刊主编、乡镇党委书记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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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商广告我哥哥是冤枉的 请帮帮他
悬赏分:0  提问时间: 14:33:18
时间:日晚上9:30左右
地点:王顶堤立交桥下复康路班车站
事情发生的经过:我是个班车司机,当时是晚上9:30左右在机动车道上,我在接夜班职工上班的路上,有三个酗酒者无故寻衅滋事,当时我的车刚刚启动,距我车头前方有三个男人,在我错不及防的情况下,A男子拉开我已经启动着的车门,挥拳打中我的太阳穴,在我错不及防时,另两名男子BC也参与进来,他们把我从车上拽下来,我和他们3个撕打在一起,后被车上的同事拉开,当时我的头被打肿、嘴破了、手破了,听到有人说:一会警察就到了。我就站在便道上等警察来,这时对方男子B又走过来冲我吐唾沫,我看到B的嘴也破了,等了一会警察还没到,我就报了110,110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过程中,我发现对方男人C擅自离开,警察没有阻拦,我当时向警察提出疑问,警察说:他一会就去了。
到派出所后,警察看对方的嘴在流血,让对方去看病,此时寻衅滋事方的3个人都离开了(一个根本没去,两个经允许离开看病),我和9个同事被留下做笔录不允许离开,后来警察也让我去看病,但我其他同事必须留下,后单位领导赶到派出所,警察说:必须要有人承担打人的责任后,才可以走,为了不影响单位的工作,单位领导经过商议,因为我是当事人,让我先承担下来,回来单位协助解决,为了顾全大局我只好同意了。 随后我被带到一个房间做笔录,承认在厮打中为了防卫对方的伤害,打了对方一个人的脸(但是当时因为我被3个人围打,只有防卫的能力,根本没有伤害对方的能力)。
此后,我被叫到派出所做了几次笔录,在第二次做笔录时,我就将事情的真相向警察如实说清楚了,说明是因为顾全大局承认的打人。2月4日我又被叫到派出所,警察出示了对方的鉴定书和照片,说对方B被认定为轻伤,要求赔偿6万元。我和领导提出疑问:为什么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对滋事者引起的起因只字不提不问,办案警察反复强调:我们不问原因,只看结果,谁伤的重就赔偿谁,同时强调:如果我不赔偿就拘留我。我在派出所从上午10:00一直呆到晚上19:00多,期间不允许离开,最后警察说:让我办个取保候审,我当时根本 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但不知道何故,当时分局没批)。
转天,警察把我又叫去,让我在一张取保候审单上签字()--故意伤害罪,我觉得没有道理就拒签,警察当时就愤怒的说道:别找别扭,你要不签字,就立刻强制执行你,让你签字是为了让你过好年,有什么事过完年再说。我在这种情况下被迫签字,单位给交了5000元保证金,才允许离开。
我有几个疑问,请您帮助:
1、我们当时强烈要求警方给滋事人做醉酒鉴定,警察说没有必要??
2、在随110去派出所途中,为什么对方男子C可以擅自离开不去,而警察不阻止??
3、最先滋事者A,至今没有受到任何处理??
4、我是在上班路上 ,被酒后滋事者无故殴打,明明是受害人,反倒让警察定为了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罪??
5、警察让我做的取保候审这种行为,对不对?
如果他们的做法是正确的,那么法律应该为什么人做主??
随后的事情:我和我的同事被王顶堤派出所警察多次传讯,做了多次笔录,警方也从不理会对方滋事,只是说:我们警察办案只看结果,不看原因。除了谈我有责任,就是让赔偿。
事发之后我再没有见过对方3个人,每次都是警察和我谈对方开出的赔偿款,(因为我根本没有机会伤害到对方,试想:一个人被3个人打,除了自保性的还手,还能做什么? 所以我对对方提出的几万元钱没有办法接受),我说:如果为了息事宁人,我可以赔偿对方的医药费。就这样事情一拖5个月,我再也没见过对方那三个滋事者,而警方办案民警就像是对方的御用代表一样,明显的偏袒对方,所以事情毫无进展。
单位领导对于警方的处理方式和态度也非常不满,在2008年6月初,单位领导起草了行政复议材料,并向王顶堤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进行了递送。一周之内我又接到了王顶堤派出所的传唤,这次的办案民警换了---是单位信访办的人员,态度不错,又将事情的经过整个询问了一遍,最后他说:看来你还这是有些冤枉了,为了维护你的权益,我建议你聘请了律师,这件事情虽然你有理,但是也可能被当做—替罪羊。
我总认为法律应该是公正的,是非黑白是不应该颠倒的,但是我想错了。
日,下午2点左右,王顶堤派出所的警察来到我哥哥单位,出具了刑事拘留的通知,并把他带走了,后来知道被关入了南开区看守所。
全家人十分焦急,经多方求人打听,原来是那封要求行政复议的材料惹得祸,办案警察也自知在办理此案中有违规的事情,所以就先下手为强:你告我,我就先办你---把你关进拘留所,不怕你家人不着急,你着急了自让会托人求我。现在办案民警透出的意思:你必须承认我所给你定的罪名,我说你做了你就做了,你不承认就是翻供,你要翻供就办你,然后还得承诺以后一定不告我,我才可以把你弄出来。但是警察就是警察,自有自己一套的说法,拘留你是因为你违反了司法程序。
警察说:我哥哥单位的人说哥哥打人了(事实上同事们只是说:对方打我哥哥,我哥哥还手了,那样就被警察改编成了我哥哥打人了。
办案警察我问你:当你被人无故殴打的时候,你不还手,站那等着被人打是吗?)
同时通过知情人也了解了,警察偏袒滋事方的是有原因的:原来3个滋事者中有一个是王顶堤派出所领导的孩子(是教导员)。这样我们也就明白了为什么当初110到来时,对方一个人可以擅自离开,为什么整个解决过程都是警察出面,警察应该只是充当调解人,应该让双方进行协商,但在处理问题时,警察却一直以滋事方代表的身份出现。
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察是:张**
在明知在执法中已经出现了执法不公等违规现象的时候,为了掩盖这些不惜继续让无辜的人蒙冤
这就是警察的执法为民?执法为公?
知情人透露,为了拘留还是不拘留我哥哥,派出所的领导开了3天会,最后捏足了材料才拘留的,7月12日,检察院已经同意批捕了,我感觉世道这么不公平,这么清楚的案件,徇私枉法的警察都可以搞得这么复杂,还有老实人生存的地方吗?
请您指点迷津:
1、 在这个案件中,哥哥是被对方打了之后才还手的,但是当时是3个人打他一个,根本无力去上海对方,就算还手也是属于正当防卫,警察为什么执法这么不公?
2、 在哥哥被派出所领导拘留之后,我们搜集了单位领导的证据(即是他们和警察商议的先让我哥哥承担的书面证明---有单位公章)和当时目击证人的证词,并且送到了检察院,为什么还要批捕?
3、 难道非要找个替罪羊,案件才可以结案?
4、 现在我该怎么办,才能为哥哥洗雪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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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王宝丽 &
所属地区:天津-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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