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根据劳务合同辞退劳务派遣员工了员工,是否给补偿

学习劳动法,辞退员工不赔偿
HR经理常面对劳资纠纷和经济补偿,尤其是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劳动者的智商和法商都大幅提高,轻则跟你咬数,动辄上劳动局,也因此资方不可能再如以往一样轻易辞退员工。
我们知道,辞退员工需要按照N+1模式进行补偿,补偿基数按照上一年该员工的平均月收入来计,所以通过薪资设计把薪资拆开成固定工资+绩效奖金+补贴的办法已经没用了。如果一个员工工作3年,要辞退,需要补4个月,这个成本对于任何企业和企业家而言,都是残忍的。
作为一名合格的HR经理,为公司炒掉不合格的员工,又不至于花费巨大的补偿金是必须掌握的技能,因此要求HR经理在招聘的时候,需要把关好,否则请神容易送神难。
怎样炒掉那些不合格的员工,又不至于让公司产生经济损失呢?前提是必须合法,让我们看看劳动合同法是怎样规定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让我们再看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细心的HR经理知道,上述这些条款正式炒掉那些不合格员工的“尚方宝剑”,不仅干掉那些不合格和不听话的员工,还不至于产生费用。
(中国劳动咨询网)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劳务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应该如何索要赔偿?_百度知道
劳务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应该如何索要赔偿?
&&&&&&&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提问者采纳
看我比上面那些律师都写的详细了你说的太简单了,48,而公司单方要求与你解除合同的,即1年10个月.5,按照你的上述些内容,所谓两个月的薪水补偿是包含底薪+补贴+奖金,但要注意.你工作是从2008年2月开始至2009年12月,即要补偿你2个月薪水,可以追索两倍的赔偿金,你一定有所收获.如果你没有违反任何公司规章制度:1;新劳动法&gt.可以上百度查询&lt,在合同期未满前和你解除合同,主要了解第47,得出的就是公司应支付的补偿金,祝你好运,且你不同意解除合同.此项内容不计税.此项不计税,计算方法是,几个建议.2,或者公司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通常等于离职最近的税后应付工资金,49.要确定合同方是谁.如果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除合同,即上个月的实际税后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呵呵,87条内容,即上述两个月补偿金的两倍,他才是你要商谈的对象.公司违约,未满一年按一年算,用过去12个月的实际薪水平均值剩以2(月数).4;,那么公司必须支付你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想必你应该没有问题了吧,那么分数也应该给我了吧.3
提问者评价
其他3条回答
公司行为违约、这是法律规定的赔偿金;2、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2个月赔偿金。31
你的劳动合同在劳务公司,与实际用人单位无关。经济补偿金2月
可以要求劳务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要求予以赔偿
劳务合同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您还未登陆,请登录后操作!
职员被辞退,用人单位是否应多付半个月到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法有这方面的规定吗?
你的问题需要从两方面回答:
1、没有劳动合同情况下的解除劳动关系。
也应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进行赔偿”的规定予以补偿。
2、用人单位单方面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问题。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尚且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更何况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呢?!!!
因为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肯定不会主动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那么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
你的问题需要从两方面回答:
1、没有劳动合同情况下的解除劳动关系。
也应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进行赔偿”的规定予以补偿。
2、用人单位单方面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问题。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尚且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更何况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呢?!!!
因为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肯定不会主动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那么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补偿金,即职工每工作满一个月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您的举报已经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
大家还关注信件标题:
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
信件内容:
我是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销售,劳动合同到明年3月份结束。现公司突然要辞退我,请问这样合法么?还有就是关于辞退的经济补偿,我一共在公司5年,应该有5个月的工资赔偿。因为是做销售,我们的工资收入中绝大部分是提成,请问这个月平均工资是前12个月基本工资的平均数还是包括提成的实际收入的平均数值。公司这样未提前一个月通知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赔偿么?还有我们的佣金的20%公司是扣到年底再发放的,这个钱我可以要到么?
发布时间:
回复时间: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常州市:;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批阅意见: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