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金鼎派出所上班时间管庄上班有哪些人受了工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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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政策出台 工伤新规9月起施行
来源:中国日报网站-环球在线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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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政策出台,下班途中顺路去菜市场买菜,或者顺路去学校接孩子受伤算工伤吗?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这个问题做出了肯定的回答。没错!这些都算工伤!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择其要点对这个更合理更人性化的工伤新规
  进行解读。
  如何界定“上下班途中”是关键
  如何界定“上下班途中”是关键,实践中有“时间论”和“路线论”两种观点。即按上班时间时段和上班路线路段来划分和认定。从时间角度出发,一般理解是上下班途中首先应该是按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计算,大部分单位都会有相关的规定。而最新的司法解释显然扩大了这个规定的外延。司法解释界定的合理时间可以说比较宽泛,非常人性化。公众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可能早一点,可能晚一点,有时候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这些都应该属于合理时间。法律认同的这些情况,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责任编辑:在水一方
共 3 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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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下班顺道买菜出意外算工伤
发布日期: 10:36 来源:
  下班途中到菜市场买菜,而且是顺路,也应该算作工伤。20日,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认定&上下班途中&的四种情形应算工伤,&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成为关键。
  各地曾现&同案不同判&
  近年来,工伤赔偿一直是劳资双方发生纠纷的重点领域,而由于缺少细化的司法解释,&上下班途中&何种情况算工伤,各地也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问题。
  为此,《规定》细化了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交叉的认定、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的认定等问题。
  &合理&成工伤认定关键
  对于社会非常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规定》首次予以具体明确,其中最关键的是&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
  对于合理时间,赵大光进一步解释说,&什么是合理时间?这个合理时间可以说比较宽泛,用我们的话来讲就是应当具有正当性。&
  赵大光认为,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比如下了班以后,还要加一会儿班,或者等交通高峰过了之后再回家,这些都属于合理时间。
  对于&合理路线&的范围,赵大光举例称,&比如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是不是合理的路线,是不是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必须的活动呢?我们认为都应当包括在内。&
  ■ 链接
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
  《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对&因工外出期间&的认定
  《规定》称,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应认定为工伤。
  ■ 案例
午休返校时摔伤被认定为&合理时间&
  原告何培祥系原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北沟镇石涧小学教师。日上午,何培祥被石涧小学安排到新沂城西小学听课,中午在新沂市区就餐。因无直达公交车,何培祥采取骑摩托车、坐公交车、步行相结合的方式往返。
  当日15时40分许,石涧小学邢汉民、何继强、周恩宇等开车经过石涧村大陈庄水泥路时,发现何培祥骑摩托车摔倒在距离石涧小学二三百米的水泥路旁。
  此后,江苏省新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职工工伤认定》,认定何培祥所受机动车事故伤害虽发生在上下班的合理路线上,但不是在上下班的合理时间内,不属于上下班途中,不认定为工伤。何培祥诉至法院。
  经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一审,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何培祥在上午听课及中午就餐结束后返校的途中骑摩托车摔伤,其返校上班目的明确,应认定为合理时间。故判决撤销新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职工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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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沈威 律师
ICP备案号 : 粤ICP备号早上去上班在路上出车祸算工伤吗,上班的人是骑电动车,_百度知道
早上去上班在路上出车祸算工伤吗,上班的人是骑电动车,
对方是一辆旅游大巴
提问者采纳
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必须有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具备以上三条,只要你受伤了;2,不管你是什么交通工具、是上下班必须路上发生的事故;31
提问者评价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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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事故伤害的【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电动车不负主要责任,如果骑电动车与旅游大巴车发生交通事故,客运轮渡,可以认定为工伤。【2】在上班路上,骑电动车的人受了伤,那么骑电动车的是工伤,在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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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4条回答
专业一些:工伤即上下班路上与机动车发生意外才算。建议咨询律师我单位领导说
属于工伤的。 纵横法律网-上海凯曼律师事务所-周雪峰律师
只要是去上班,不管是什么交通工具,出车祸就是公伤。
算工伤的,因为是上班的路上出车祸的。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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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买菜受伤算工伤 里面有着文字游戏
来源:郑州晚报
作者:殷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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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配图
  别误读了
  “上下班买菜受伤算工伤”
  昨天是9月1日,一批法律生效,其中就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于是我们读到这样的新闻:“私家车6年免检等新规今起实施 上下班买菜受伤算工伤”。同时,昨天还有另一条新闻:“广东省工会副主席:下班买菜不小心摔伤不算工伤”。(9月1日中新网、中国广播网)
  粗看起来,两条新闻似乎有点针锋相对,甚至好像是广东省工会副主席要推翻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了。其实不是这样的,这里存在误读。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时,媒体也使用了“上下班买菜受伤算工伤”的标题,其实这个标题割断了其他的前提,因此产生了误读。之所以向广东省工会副主席提出“下班买菜摔伤算不算工伤”,提出者就存在误读,更有人怒斥这是不为工人说话。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其实就是具体界定“上下班途中”的。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与指导案例》中曾明确:“上下班途中”,应当理解为“在合理时间内,为上下班而往返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该路径可能有多种选择,不一定是固定的,一成不变的,唯一的路径。既不能机械地理解为从单位到住处之间的最近路径,也不能理解为平时经常选择的路径,更不能以用人单位提供的路径作为职工上下班的唯一路径”。 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把“合理时间”“合理路径”再进一步具体化为四种情形,而上下班途中买菜则是作为“合理路径”的一个例证,因此在宣传时被简化为“上下班买菜受伤算工伤”。
  应该看到,最高法的解释只是确认上下班途中买菜属于“合理路径”,可以界定为“上下班途中”。但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还必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其他规定,必须同时具备这样四个要素:第一,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第二,发生伤害事故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第三,责任事故认定中,本人无责、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责任难以认定;第四,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可见,“下班途中买菜再回家”,只是符合“合理的上下班途中”这一要素而已,能否认定为工伤还要看是否同时满足另外三个要素。 假如其他三个要素不全符合,上下班途中买菜受伤还是不可能算工伤的。
  拿这样的规定来看广东省工会副主席的答复,就会觉得是正确的,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 ,也不会同最高法的解释相抵触。下班买菜不小心摔伤当然不能算工伤,因为这不是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即使是因交通事故受伤,还需要本人无责、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换言之,如果本人负主要责任,也是不符合保险买单的。同样,如果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也是不符合工伤保险要求的。可见,有关上下班途中买菜受伤是否应算工伤,关键点在是否满足了相关的法律条件,不能断章取义、以偏赅全。
  殷国安
责任编辑:zd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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