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违章扣12分要拘留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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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要拘留多久??
这样要拘留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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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一下,我朋友因盗窃罪于十月份被抓,至今天他家里人才打电话过来,说在家里收到通知书,说在深圳这边犯罪,被刑事拘留,但上面没说要被关多久,只说被关在宝安区看守所,他们盗窃的东西转成金额大概是几百不上千,不过当时被抓的还有收脏的老板,老板当天自己出钱保出来了,就只有他们两现在被拘留.我想请问他们会被判多久,因为现在十天了,也没收到其它消息.他们家里人也不在深圳,是否让他们家里人过来可以去看守所看到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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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对“这样要拘留多久??”的解答: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42次会议通过 法释〔1998〕4号)
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盗窃分三个层次
一是数额较大
二是数额巨大
三是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本案中你所说的作价20000余元,已经构成数额巨大,应该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
坦白并支付罚款的话,也是3年以上.
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
1 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是构成盗窃罪的前提,也是本罪与抢劫、抢夺、诈骗等侵犯产罪区别的关键。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用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经手发觉的方法,暗中将他人财物取走的行为。这里应注意两点:
(1)秘密并非必须事实上不为人知,而主要是行为人自以为的秘密。因此,事实上不为人知,或者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已发觉但行为人以为没被发觉,或者在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不知的情况下,行为人当着其他的面公开拿走财物,都属于秘密窃取;(2)秘密窃取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有两类其一,一般类型,即常见的入户盗窃、扒窃、顺手牵羊等,其特点是被盗财物在空间上发生置移动;其二,特殊类型,如利用计算机盗窃、盗用他人电信码号等,其特点是被盗财物在间上并不发生移动。
2 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无形财物;可以是合法财物,也可以是禁品或者被非法占有的财物。不动产本身不能成为本罪的对象,但从不动产上拆卸或者分离来的物品,如房屋上的门窗、砖瓦等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盗窃刑法单列罪名的特定对象的,不定盗窃罪,而应定相关犯罪。
3 本罪的罪过形式是直接故意,且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误将他人物当成自己的财物拿走的,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本罪。悄悄拿走他人用或者保管中的自己财物的,原则上不构成本罪。但将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收缴的本人财物走的,应定本罪。
4 本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但对于单位有关人员为牟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的盗窃,情节严重,应当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5 构成本罪以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为必要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数额较大,是指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多次盗窃,是指1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窃3次以上。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构成本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认定盗窃罪与非罪界限的主要标准,司法实践中适用该标准,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盗窃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这里应注意三点:其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实际窃取的财物的价值数额。盗窃信用并使用的,其盗窃数额应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认定;其二,如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了当地执行标准的,在当地应当执行当地的标准;其三,盗窃数额以人民币计算。盗窃外汇的,按被盗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卖出价计算。2 上述数额标准只是一个原则界限,虽未达到但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定盗窃罪:(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同时,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不作为盗窃罪处理:(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脏、退赔的;(3)主动投案的;(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5)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3 对于下列发生在特定场合或者针对特定对象实施的盗窃,司法解释规定有专门的数额标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铁路运输过程盗窃罪的数额较大,以1000元为起点;(2)盗窃增殖税专发票或者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的标准。
4 盗窃未遂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是指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第四条 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 被盗物品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1、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属于国家指导价的,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计算。
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半成品比照成品价格折算。
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但作案当时市场价高于原购进价的,按当时市场价的中等价格计算。
4、农副产品,按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计算。
大牲畜、按交易市场同类同等大牲畜的中等价格计算。
5、进出口货物、物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
6、金、银、珠宝等制作的工艺品,按国有商店零售价格计算;国有商店没有出售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黄金、白银按国家定价计算。
7、外币,按被盗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卖出价计算。
8、不属于馆藏三级以上的一般文物,包括古玩、古书画等,按国有文物商店的一般零售价计算,或者按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9、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盗窃数额按当地邮电部门规定的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计算;销赃数额高于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移动电话的销赃数额,按减去裸机成本价格计算。
10、明知是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盗窃数额按合法用户为其支付的电话费计算。盗窃数额无法直接确认的,应当以合法用户的电信设备、设施被盗接、复制后的月缴费额减去被复制前6个月的平均电话费推算;合法用户使用电信设备、设施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的月平均电话费推算。
11、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10的规定计算;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后自己使用的,盗窃数额按本项之9、10规定的盗窃数额累计计算。
(二)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按下列方法计算:
1、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不论能否即时兑现,均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股票按被盗当日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该种股票成交的平均价格计算。
2、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评判、有价票证,如果票面价值已定并能即时兑现的,如活期存折、已到期的定期存折和已填上金额的支票,以及不需证明手续即可提取货物的提货单等,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利息或者可提货物的价值计算。如果票面价值未定,但已经兑现的,按实际兑现的财物价值计算;尚未兑现的,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
不能即时兑现的记名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或者能即时兑现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已被销毁、丢弃,而失主可以通过挂失、补领、补办手续等方式避免实际损失的,票面数额不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但可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
(三)邮票、纪念币等收藏品、纪念品,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四)同种类的大宗被盗物品,失主以多种价格购进,能够分清的,分别计算;难以分清的,应当按此类物品的中等价格计算。
(五)被盗物品已被销赃、挥霍、丢弃、毁坏的,无法追缴或者几经转手,最初形态被破坏的,应当根据失主、证人的陈述、证言和提供的有效凭证以及被告人的供述,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核价方法,确定原被盗物品的价值。
(六)失主以明显低于被盗当时、当地市场零售价购进的物品,应当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核价方法计算。
(七)销赃数额高于按本解释计算的盗窃数额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
(八)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九)被盗物品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应当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估价。
(十)对已陈旧、残损或者使用过的被盗物品,应当结合作案当时、当地同类物品的价格和被盗时的残旧程度,按本条第(九)项的规定办理。
(十一)残次品,按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废品,按物资回收利用部门的收购价格计算;假、劣物品,有价值的,按本条第(九)项的规定办理,以实际价值计算。
(十二)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
(十三)盗窃行为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的,损失数额可作为量刑的情节。
第六条 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
(一)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三)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第七条 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
(一)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
(二)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
(三)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八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
第九条 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位处罚金;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案中盗窃三级以上不同等级文物的,按照所盗文物中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一案中盗窃同级文物三件以上的,按照盗窃高一级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一件以上,并具有本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第1、3、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第十条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使用的数额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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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长一个月,这一个月里有取保候审的机会,过了这一个月就被批准逮捕了,那么等开庭要几个月不定,拘留期间不可以探视,只有律师才可以去看,带话,家人去了也没用,如果判刑的话,之前没有案底,依你这个情况最多判三四个月,有案底较重一些。判刑以后可以探视。
回复时间: 0:25:32
形式久留最多是37天。逮捕后一般情况是两个月,再往后就看能判几年了!家属可以去看守所给他存钱,但见不到面。要法院等判决下来才能见面。可以去帮他找个律师给辩护一下。
回复时间: 21:59:03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0日,如果在这30日中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则将被继续羁押。直到法院判决。
从上面陈述的盗窃涉案金额来看,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法院判决之前,家属不能探视。
回复时间: 23: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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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33
看了楼主的话,我觉得应该没有拘留呀,要是拘留的话,怎么还能发帖?再说派出所里也没有拘留室吧,应该是留置室吧!不要把自己责任推的一干二净,你不是也早踢了两脚么,自己也承认把别人的电动车踢破了,说明你就是一个违法嫌疑人,那完成有资格坐到留置室呀,到了留置室,按规定必须要上交手机等物。所以说楼主主要是没进去过,进去过的人都知道,不知者不罪。看了楼主的话,楼主认为是老子天下第一,开车的话一定比开电动车高人一等,要是我是电动车主的话,我不会骂的,我直接拿把钥匙直接把车划了,谁叫你把车停在人行横道口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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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34
引用:1看了这个帖子让我感觉很痛心,富阳难道隐藏有李刚的私生子吗?1,小鬼,别没事打麻将,做点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2,谁让你车子停在人行横道的?!李刚吗?3,听你口气,那个不应该叫什么30多岁的女人,你...
引用:2要是谁踢你车子 你会不冲动 说的自己很有素质 你没看见说是那女的先踢的吗 再说人家打牌有错吗 你自己不打牌 滑稽类 他开车 那女的骑电瓶车 这难道是他让她骑的吗 别有事没事乱说 请看清楚了 才论事好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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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5
人家警察也怪可怜的,大家相互谅解,社会就多一分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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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5
引用:1屎海洋,亮了小心被追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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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9
楼主是想说明警察滥用职权吗?可是从你的贴里看不出警察滥用职权。警察只是对你的违法行为采取措施而已。第一,你本来就是违反交通发的,违章停车。第二,你只说妇女骂你你回骂,妇女踢你车你回踢。就那么简单吗?不可能!而且可以看出你是一个轻狂,自以为有车了不起,看不起骑电瓶车的人,因为你说"也就是十几元"难道人家电瓶车十几元,就不是车。你的漆贵就是车啊?狗眼看人低啊。第三,你说警察按住你什么的,原因呢?第四,警察也是人。请你换位思考。最后,年轻人不好老是棋牌棋牌,污染社会风气。赌博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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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31
楼主对现场过程描述太多,抢手机过程描述很细,调解过程描述太少,避重就轻,一面之词不足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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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36
楼主,请你自己先确认两件事情,再到这里来撒泼。1、你爸是不是李刚?2、你是不是李天一?如果不是,请你以后做人守份点,多做点对社会有贡献的事!还有,警察蜀黍没有把你这种素质的败类关进去,真算你走运了!最后,个人觉得你不仅没素质,而且没文化,派出所没有拘留室,这是常识!你这种人还有勇气活在世上,佩服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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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3
楼主:1.作为一个男人,这么点屁大的事情还跑上来喊冤,真叫不怕难为情。2.你自己都说了,把车停人行道口了。请问,马路是你家开的啊?自己做错事情还瞎嚷嚷。是怕全世界的人不知道你有车?3.作为一个所谓的&男人&,竟然自己做错事情跟人家30多岁女的吵架,还没风度地好意思说以牙还牙。你爸妈没教你什么叫素养?你为什么不反省下是不是自己做错事情,停错车位了呢?你想想,换成你是那个骑车的,人家把车挡在你面前,你会怎么样?我看就凭你的素质,绝对比不过那位女性的。4.人家踢你的车你知道心疼的,那么你踢人家的,人家就不心疼了。哦,对了,你认为你的是汽车,她的是电动车。但是告诉你,你的车对你来说珍贵,但是人家的电动车对她来说也是珍贵的。不要开车了就是人了就是有钱人了,拜托,这是什么年代了,有汽车的不稀奇。虽然说那个女的估计也态度不大好,那么你自认为你的素质能有多高呢?5.你踢坏了人家的塑料盖,还无所谓地说【修修也就10来块钱的事情】,你没发现你讲这句话的时候是多傲慢吗?10来块钱就不是钱,怎么?你的修修要几千万?我告诉你,就你这素质,就是开个几十亿的车也比不过路边骑三轮车的高贵。6.你的语言描述了你是受到了多么不公正的待遇,那么就你这字里行间,绝对可以想象到你当时的态度是多猖狂的。就你那种自己犯了错,还没气度地死样,怎么还想要警察把你当大爷供起来?犯了错还不知道自己检讨。如果我是警察,对你这种傲慢,自私,被宠坏了的年轻人也只能采取适当强硬的手段,虽然只能是吓吓你,不可能改得了你这种德行,请多换位思考,警察也是人,不是你爹妈!7.你拿手机打电话,警察不让你打。你觉得是为什么?他们是怕你把你老爸是&李刚&叫来??你不懂法,回去让你爸妈好好教教你吧。你不懂警察应该也有他们的办事流程的?再说,警察让你别打电话,你若真不打了,会有后面的强制手段吗?我想既然警察那样做了,肯定是你当场的态度不配合吧!再退一步来说,你那么理直气壮,觉得自己没做错事情,还打电话叫你爸爸干嘛啊?给你送奶喝?你若真的没做错什么,警察不能把你怎么样,你叫个屁的救援啊!8.好了,年轻人。还是回家让你爸妈教你怎么做人先吧!先要自我反省再去职责别人吧!算了,跟你说这些,估计你是听不懂的。估计警察也懒得去教你这种奇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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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4
警察是最倾向于违法乱纪、知法犯法的利益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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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6
引用:引用:原回帖由 钟馗杀小鬼 于
10:54 发表1看了这个帖子让我感觉很痛心,富阳难道隐藏有李刚的私生子吗?1,小鬼,别没事打麻将,做点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2,谁让你车子停在人行横道的?!李刚吗?3,听你口气,那个不应该叫什么30多岁的女人,你...
查看原回帖&&要是谁踢你车子 你会不冲动 说的自己很有素质 你没看见说是那女的先踢的吗 再说人家打牌有错吗...打牌来钱就是赌博,这货可能不来钱吗,还骨头千的把人家路堵死了。错大了。虽很人也会犯错,看不惯这货的原因是他不知道自己错了,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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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06
引用:1楼主:1.作为一个男人,这么点屁大的事情还跑上来喊冤,真叫不怕难为情。2.你自己都说了,把车停人行道口了。请问,马路是你家开的啊?自己做错事情还瞎嚷嚷。是怕全世界的人不知道你有车?3.作为一个所谓的&男...
你个混蛋,比我还会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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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3
把人家东西踢破了是要拘留的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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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28
我觉得这个事情都有不对的地方,其实大家让一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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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3
楼主应该先找找自己的问题,有必要也提高一下自己的素养,以后别那么冲动了,为了这么点事闹成这样,不像个男人。还有,据我所知,富阳的拘留所在秋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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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7
楼主,我想说,你运气好,那天若是我骑电瓶车路过你停车的位置,估计你就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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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0
相信各位网友从楼主的帖子中应该可以基本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同时也谢谢各位网友对派出所工作的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在本案中因当事人在现场和派出所调解室均不愿接受调解,故民警依法进行处理,将当事人带入派出所等候室接受调查,并按照规定对随身物品进行临时保管。后因事主要求协商,民警再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由驾驶员一方负责修好电动车,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在此,派出所也希望市民在遇到纠纷时保持克制态度,以平和、理性的心态来解决争端,避免矛盾升级、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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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 专业 公正 廉洁
发表于 14:52
总结,这件事件楼猪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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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05
一个个都有点愤青的把戏在,难不成你们都看见了事情的经过?不会吧,说说么都好像大好人一样的,其实从你们的言语当中就已经自己给自己打耳光了,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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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08
警察的执法态度是绝对有问题的,这个明眼人完全看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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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59
楼主你本来就是错在先,她当时骂你的时候你就应该道歉移车,我就不相信你道歉勒那女的还会冲上来踢。你不答应调解,打电话给老爸干嘛?叫他给你来出什么头啊?再说你答应调解以后警察不就放了你了啊,还要干什么?看你的发帖时间就知道没有拘留你么,有什么好愤怒的。楼主,好男不和女斗,气量不要这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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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01
我觉得警察就应该这样,对那种违法乱纪还自以为是的人就应该强制执行,要我是警察直接打残打废。树立威严。最讨厌的那种就是这种人。开了辆破车就了不起,以为开车很稀奇,还乱停车还骂人还破坏别人的东西还要说警察不好,简直就是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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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1
引用:1我们看的很清楚,没看清楚的是你吧,事情不是就是由楼猪的乱停车引起的么,还那么理直气壮的在这大声乱叫,打麻将有理了?乱停车有理了?骂人有理了?踢车有理了?不好好处理有理了?真没天理,居然不处罚这种人,真...
看清楚个什么了啊 那女的为什么不好好说 就算挡住了 她要是脾气好 不踢车 那车子他不就开走了 &哪有这么多事 再说 你不打牌 你身边没人打牌 说的到轻巧 你不会随便停车 做到开到哪都很规矩的停好 你这么好素质这么好脾气 把车停路上给人踢 你有本事还是笑嘻嘻的对着他们 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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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30
这种问题,遇到警察了本就该心平气和的咯,你脾气越差,警察当然得采取点措施,都不尊重他。警察可是国家暴力机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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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46
你有你的说法,别人有别人的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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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55
引用:11.你车不该停在人行道上,这是违法行为2.人家已经开始骂人了,你还不赶紧去道歉挪车,还站在一边3.你不要跟人吵架,你吵不过她的4.你的车有没有掉漆还是未知数,电瓶车被你踹破这是事实吧5.见了po l...
仁兄分析的很有道理!看来又是个二逼青年在博网民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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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06
哎!估计开着车的是个初中生吧还是个职高非主流啊?我想说不是所有东西都是陪就可以了 一个大男人会踢女人的车想想看就是些从小没教养的!有点屁钱怎么了? 请问你来到这世界是来干嘛的? 来做寄生虫的?有没有点追求啊大姐姐! 哦 对了 你下面长的是个凸出来的东西!那叫你人妖吧, 我差点忘了 哎
就是你们这些非主流一样的烂货搞的中国的总体素质低下 低能儿不要出来秀下限了好么? 以后还是别来这论坛了
老子见你这种垃圾一次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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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09
引用:11.你车不该停在人行道上,这是违法行为2.人家已经开始骂人了,你还不赶紧去道歉挪车,还站在一边3.你不要跟人吵架,你吵不过她的4.你的车有没有掉漆还是未知数,电瓶车被你踹破这是事实吧5.见了po l...
引用:2仁兄分析的很有道理!看来又是个二逼青年在博网民同情!这烂货是来秀智商下限的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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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
楼主你多少岁了 知道你自己有错 还这么嚣张??你早点让位置 会有这种事情
至于在深一点的东西 我觉得我说了 你也不懂 你回去多读几年书 再来发帖吧!!无图无真相 你说个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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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42
你爸是李刚????哈哈哈
警察做的都错了
还是你对啊???
你既然这么对
你怎么不去做警察!
我觉得你就是一个大便
飞天踢电瓶车大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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