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男方父母已经签字财产归孙女所有,这样可以吗?

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要出售,需男方签字过户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屋归女方所有,房产证上的名字也是女方,女方要出售此房,需男方签字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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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不同意出售和签字,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谢谢?
您好,请问在离婚协议上写明孩子归男方所有,离婚后,女方未经男方允许私下把孩子带走并不让男方及其家属探望是否为违法?
双方都是再婚,仅2年多又离婚了,婚姻期间女方单位的房改房,女方仅交了2万多给单位就买下了该房,房产证上的名字也是女方,只是房管局档案表共有人一栏上有男方的名字,离婚时离婚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该房属女方单位房改房,是女方交的房款,产权归女方所有。现女方要卖该房子,但房管处不给办理,要女方把男方找来作个公证说明该房产权归女方方可办理,或到法院起诉男方。双方于2001年离的婚,现已离婚十多年了,男方跟女方又不是同一个省份的人,男方是无业人员,无工作单位,且...
我想问问如果是协议离婚,协议上已经写明把所有财产(房子、存款)给男方,女方只带儿子出门,可现在的现实是儿子需要抚养,生活,将来还要买房、结婚都需要花销,女方现在能反悔索要财产吗?现在男方已经再婚,没有承担抚养义务,现在能否通过法律程序起诉,为儿子争取一部分财产
我想问问如果是协议离婚,协议上已经写明把所有财产(房子、存款)给男方,女方只带儿子出门,可现在的现实是儿子需要抚养,生活,将来还要买房、结婚都需要花销,女方现在能反悔索要财产吗?现在男方已经再婚,没有承担抚养义务,现在能否通过法律程序起诉,为儿子争取一部分财产
我们已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协议书上写明男方名下的二套共同房产归女方所有.离婚后女方可否拿着离婚书去房管部门要求办理变更登记?
我们在2006年离婚,协议中说:1、双方没有财产分割问题2、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3、女方任何事与男方无关(除孩子的事外)。6年后女方卖房,男方有权利要求分一半房款吗?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有一房屋,产权证所有人为男方姓名,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同意将房屋留给子女,现离婚的夫妻双方中男方有债务,请问追债人是否可以要求用房屋抵债,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女方大闹,生个女儿,男方(想再找人生个儿子)逼着离婚,却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成是
女方要求离婚(小孩7个月大),女儿判给男方,但是男方将那儿给他姐姐带,并不允许女方探望,所以女方找人
小孩抢回来自己带,从2004年到2008年,男方从未给过一分钱,也未探望,男方再婚,又生了个女儿,女方(单身
)觉得应该要抚养费(男方离婚前买的股份,2009年分红56万),男方2009年-2010年带小孩出去过几次,并从
2009年8月开始每月600元抚养费,并付...
女方说要出国,与男方办理假离婚(但领取的是真离婚证),因为协议离婚时,把两套房都写着归女方所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一直由男方供着(房产证在女方手上,只有供楼存折在男方手里),现男方知道女方是在骗他,想取回本属于自己的一份房产,怎么办理?
注:女方现在人在国外(女方出国已四年从未回国)
请回答得详细一些,谢谢!
双方协议离婚\'并注明所有债务有男方承担\'女方是否还需要承担相应债务?房子是男方婚前父母买的属个人财产,离婚协议中写房产归男方和女儿共同所有,离婚后男方能否撤销_百度知道
房子是男方婚前父母买的属个人财产,离婚协议中写房产归男方和女儿共同所有,离婚后男方能否撤销
就算是法院判房子属个人财产,&lt,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也属个人财产,能不能用似用合同法来撤销,这赠与是不是属于个人行为,女方无权分割,房子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当时给女儿是不是属于赠与
因此,要求分割“男方婚前房产”。 对你的问题提供参考如下、一方婚前财产、若男方因“婚前房产与女儿共有”,须办理房产过户到受赠人名字后才生效;若离婚协议中有“男方婚前房产归男方与女儿共有”条款,也不能向法院提出要求前夫将其个人房产赠与给女儿,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婚姻续存期共有财产。3,房产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而不是“赠与人对受赠人的承诺”,男方并没有签订“赠与合同”,离婚时不需做离婚财产分割,故没有必要到法院撤销所谓的“赠与合同”、女方无权以离婚协议起诉男方,造成女方对婚姻共有财产分割不公,应视为男方对女方的承诺:1你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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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是目前认证的发言,父母必须一致,不能进行交易,没有任何人同意出售该物业的房产证, ,只要女儿和你的丈夫同意将可以把房子卖了,因为你尚未成年的女儿,原则上,房地产的丈夫和女儿所拥有的一切,我建议你让我们的真正的房地产执照加上女儿的名字的人,命名为财产所有者的权利,所以他有无权把房子卖了,你必须去通过您的同意。如果你的女儿是成年人了。你的离婚协议。但是您好,卖这个房子
你好,请问下你们再离婚协议书里面是怎么表达的?如果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属于你和你女儿共有属于你真实的意思表示,则这是有效的,虽说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关于财产部分的约定可以由合同法调整,但是这毕竟不同于普通的合同,所以一般不能撤销。
这个要具体看为什么当初约定这个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分配是不是协议中有其他部分而没有介绍啊?
女方要求男方把房子给女儿一半,男方要是不同意,就要男方写份和女儿断绝父女关系的声明
1\和女儿断绝父女关系的声明没有法律意义2\约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分配而而没有办理转移登记实际上即使属于赠与也属于赠与物交付之前应该可以使用任意撤销权
离婚协议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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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离婚后所有财产归男方,但婚前双方签字的银行的贷款,在协议上也归男方还贷,女方还有还贷的责任吗?_百度知道
离婚后所有财产归男方,但婚前双方签字的银行的贷款,在协议上也归男方还贷,女方还有还贷的责任吗?
提问者采纳
双方可以约定由哪一方来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这个约定仅限于你们两人之间的责任划分,银行依然可以要求女方还贷,对外不具有法律影响力,可以找男方追偿,女方还了后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只有对内效力,就是说
如果女方能提供女方放弃共同共同财产的证明给银行,让银行在适当或及时的时间内去男方处追贷可以吗?
您的愿望的好的,但是,银行有权对你们两人中任何一个人进行追贷,即便你和男方之间签署了相关确认协议,但这个协议只能对你们缔约的两个人有效,银行不会因为你们两个人缔约而放弃自己的权利,这个道理很浅显,举个例子,好比甲乙一起找丙借钱,丙可以找他们任何一个人还,这个时候,甲乙签署个协议说乙不用还了,都由甲还,你说这个协议能约束丙吗?显然不能,因为这就对丙不公平。所以,银行钥匙找女方还,女方只能还了后追偿,不能拒绝支付。
提问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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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双方在婚时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既然说“所有财产”归男方。女方既然不享受财产,那么很显然,“债务”也归男方,自然也不必承担债务债务也是财产的一部分
如果男方不按时还款,女方对该贷款负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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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离婚后,我跟母亲,父亲死后,父亲的财产归谁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五岁时,父母不知为何离婚,我跟了母亲,哥哥跟了父亲。哥哥不知什么原因去世了,就连爸爸也因想我时被电死了。爸爸死后,房子现由爷爷住着,据说爷爷经常向别人打听我的情况,但我一直不敢与爷爷相见,一是因为母亲再嫁的人实在是太穷了,我不想让别人说我与爷爷相认是为了钱,二是继父那边虽未带我像亲生女儿一般,但他对我有恩我不想被别人说我是白眼狼。但现在我经济实在是有困难(我已婚),听说父亲的房子要拆迁政府给三十万元的拆迁费,我想知道财产是否能分给我?如果能,会分我多少?
父母离婚后
父亲又二婚
父亲死后的话 财产是归我们 继承还是归第二婚的妻子?如果第二婚的妻子有孩子 但不是和我们爸生的 这样的话 怎么办?还有我们不在父亲的户口本下 自从父母离婚后 这样有关系吗?还有父亲买了2套花园房子 但是不知道房子写没写父亲的名字,如果写父亲的名字的话 我们是否有继承权 还是归第二婚的妻子继承?如果没写父亲名字怎么办?
补充一下 父母 离婚后
父亲又二婚了
父亲死后的话 财产是归我 还是 归 第二婚的妻子?如果 第二婚的妻子 有孩子怎么办 但不是和我爸生的 这样的话 怎么办? 还有 我不在 父亲的 户口本 下 自从父母离婚后 这样有关系吗?
父母离婚,父亲把所有财产给母亲但不想走手续,办理个公正可以吗?能保证母亲的合法权益吗?
父亲现在口头承诺给母亲房产等,但不想办理过户,在离婚时办个公正,这样起法律作用吗?
夫妻二人自己写的协议有用吗?父亲反悔怎么办?
急急急急!!求好心律师火速回答!谢谢!
父亲是建筑包工头,后来迷上赌博,一年时间,把家里的东西能卖的都卖掉了。
而且欠赌债。没赌之前,向亲戚借了7万元买搞建筑需要的工具(井架、跳板、钢管和搅拌机等)。但是赌博之后欠赌债,他私自把这些东西都卖掉还了他的赌债。我们毫不知情。在没赌博之前还买了套房子,但是房子户主是我。我已经成年在打工。还有一弟弟在读大学。
现在,如果我母亲提出离婚,那么赌债债务方面会不会连带到我和母亲身上。还有他去向亲戚借的7万元债务也会不会连带我们负责?离婚后,房子他会...
女儿婚前和母亲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女儿名字,现在女儿已婚。父母离婚,父亲不同意协议离婚,要求分一部分房产,请问如果上法院起诉离婚的话。会判给父亲一部分吗。
父亲今年49了,07年母亲发现父亲有外遇,父亲不承认,后来母亲发现父亲手机内存卡上有两人发生关系的照片,后来父亲经常打母亲,有时候喝酒后我去拉架,连我也打,整天担惊受怕的过日子,后来经过亲戚劝说,父亲答应好好过日子,可是前几天母亲发现父亲还和以前那个女人联系,一直没有断,又吵了起来,父亲动手打了母亲和我,母亲决定离婚,可是家里财产不知道怎么弄,我家住的是棚户区,前年听说要拆迁,父母借钱将近20万又盖了几间房,并且出租了出去,每个月有将近2000的租金可...
我父母是大龄结婚,93年结婚,94年生的我,从认识到结婚不到1个月,可以算做闪婚吧!中间没有感情,只有靠我来全系父母的关系,3天一小吵,5天一大吵,总是为一点小事而吵闹,父亲出口骂母亲!甚至打,掐脖子。
母亲在很久以前就想过离婚,但是想到我还小,就不了了之!
时至今日,父母还在为一点小事而吵闹。我父亲属于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母亲在外做事。还要管村子里的事!回来很累了,还要母亲煮饭给他吃,煮不好就对其打骂,砸东西,给菜给倒掉!父亲什么都...
母亲今年46,父亲今年49,本来家庭和睦,现由于母亲去年的网上聊天,会见网友,与网友见面至少2次以上(经证实),其他事情无法证实,母亲与他人聊天时记录被父亲发现,聊天内容淫秽不堪,切母亲有前科,除了这个网友以外至少有3个男人与其同床过,现家庭经济条件不错,发现此问题后两人均有离婚的意向,但财产分割问题存在争议,家里有2套房子,一套好点一套不太好,流动资产大概有个70多万吧,其他均在生意上,请问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爷爷的去世时,没有分割财产,现在奶奶去世了,分割财产时,母亲已经跟父亲离婚,分割财产的父亲继承,继母就理所当然的有份,那么我母亲是否可以主张爷爷那部分财产的共有呢?(我们一家三口一直都是跟爷爷奶奶一起住的,户口也是在一起的),父母想将房产转我的名下,大伯已经放弃继承,现在就是继母的问题了,如果母亲有一部分继承权,那么继母是不是就只能继承奶奶的那部分呢?谢谢
父母离婚已经十几年了 但是父亲至今通过恐吓威胁我和母亲 来问我们要钱和房产 请问我该如何保护我自己和我家庭 很无助 求解答你那么多外国朋友,你怎么还不赶快嫁了。
  作者:elan27 回复日期: 23:58:07  回复     =========================  你口中的那些贫苦大众包不包括一部分男人?难道在里的世界里男人全是有钱人?他们的利益要不要得到保护?楼主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夹代私货的轮子,至于你嘛,凤凰传奇一类的,可以理解。
    作者:chaijian1 回复日期: 19:49:28  回复
      楼主,这贴一定会招来WSN喷你,你保重吧。    谁说出这个国家野蛮落后的真相,谁就一定被无知愚顽的口水淹没。    其实男人何苦贬低女人,女人又何苦敌视男人。难道你们看不出来,这只是权力者的游戏吗?    新婚法解释条例其实保护的是有权有钱阶层,中国本质上还是一个弱肉强食、弱者被不停剥夺的丛林社会    =====================================================================  真的,其实普通男人和普通女人,丧尽良心的毕竟是少数,但是法律作为一个调节关系的工具来讲,明显偏袒强者,真的很可恶,但愿我有生之年能看到这个条例的作废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妇女权利的保障,像这些国家的离婚成本是非常之高的。离婚后,男方不单要支付巨额离婚费,还要每个月付给前妻赡养费和小孩抚养费。像日本,男方的工资都是直接打到女方所开银行卡号上的,如果离婚。房产和孩子都是归女方所有。每个有良知的国家都在竭力为保护妇女权利而不断完善法律。因为所有发达国家都信奉一点,对妇女权利的充分保障是一个民族强大和优秀的基础和根源,因为孩子的第一个教师就是母亲。因为他们知道,妇女在社会生存环境的安定程度,可以影响甚至决定下一代的总体发展。  美国家的立法很聪明,它可以保障女性和儿童的权益,保证女性离婚以后也能保持一定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而且也比较容易进入下次婚姻,这是一个良性循环,从根本上来说,这会让女性愿意结婚,乐意生育孩子(还是多个孩子),整个国家的人口替代率保持在稳定状态,而且因为孩子们生活条件好,将来长大了又能成为合格的建设者和纳税人。        与此相反的,就是一些极端落后国家,妇女儿童地位极低,权益得不到保护,形成恶性循环,这样的国家永远没有向上发展的动力和可能。
  原来弱者的利益是利益,强者的利益就不是利益了。
  中国女人赶紧都嫁到西方国家去吧,让我们这些落后国家的男人看看,你们离婚的时候,是怎样既能平分财产,又能得到前夫一笔可观的赡养费,还能对前夫婚前的房产和前夫父母的财产打小算盘的!    笑!      
  作者:福娃之梦 回复日期: 00:11:39   ======================  照你说的,欧美国家的女人都愿意生孩子,可为啥还有那么多的欧洲国家人口负增长呢?
  真的,其实普通男人和普通女人,丧尽良心的毕竟是少数,但是法律作为一个调节关系的工具来讲,明显偏袒强者,真的很可恶,但愿我有生之年能看到这个条例的作废
  ------------------  在中国当前丧尽良心的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而是制定律法,欺凌弱者,剥夺妇女权益的少数当权者。
  你们不要断章取义,看到一点就以为看到了全部,美国是普遍实行婚前财产协议的,也就是通常说的婚前财产公证,而且对赡养原配偶也做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而中国貌似只规定有赡养子女的责任,这一点楼主没有说错,不过我也受不了楼主鄙视中国啊,虽然我国很多地方是挺遭人骂的。。。。。。    
  作者:福娃之梦 回复日期: 00:13:27  回复
      真的,其实普通男人和普通女人,丧尽良心的毕竟是少数,但是法律作为一个调节关系的工具来讲,明显偏袒强者,真的很可恶,但愿我有生之年能看到这个条例的作废     ------------------    在中国当前丧尽良心的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而是制定律法,欺凌弱者,剥夺妇女权益的少数当权者。  ==========================  看到了吧,不管你说啥,轮子都能把话题往那方面拉的。
  不管我将来嫁给中国人还是嫁给西方人,我的良知和人性没有丧失,我知道我还是会为中国妇女的权益而战斗。
  @福娃之梦  00:11:39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妇女权利的保障,像这些国家的离婚成本是非常之高的。离婚后,男方不单要支付巨额离婚费,还要每个月付给前妻赡养费和小孩抚养费。像日本,男方的工资都是直接打到女方所开银行卡号上的,如果离婚。房产和孩子都是归女方所有。每个有良知的国家都在竭力为保护妇女权利而不断完善法律。因为所有发达国家都信奉一点,对妇女权利的充分保障是一个民族强大和优秀的基础和根源,因为孩子的第一个教师就.....  -----------------------------    欧美国家是要婚前财产公证的。这要放到中国女人身上又要打滚撒泼了!    “像日本,男方的工资都是直接打到女方所开银行卡号上的,如果离婚。房产和孩子都是归女方所有。”,这是在以讹传讹的放屁!      
  作者:贡献公马123456 回复日期: 00:16:20  回复
      作者:福娃之梦 回复日期: 00:13:27  回复           真的,其实普通男人和普通女人,丧尽良心的毕竟是少数,但是法律作为一个调节关系的工具来讲,明显偏袒强者,真的很可恶,但愿我有生之年能看到这个条例的作废       ------------------      在中国当前丧尽良心的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而是制定律法,欺凌弱者,剥夺妇女权益的少数当权者。    ==========================    看到了吧,不管你说啥,轮子都能把话题往那方面拉的。--------------0000  请你走开,这位先生,我的帖子不欢迎你,你已经有很多人身攻击,对人不对事的可耻言论,我不跟你计较,但是希望你不要在我的帖子里发言,我也不会再回复你了。
  制造矛盾?  
  作者:福娃之梦 回复日期: 00:17:25  回复
      不管我将来嫁给中国人还是嫁给西方人,我的良知和人性没有丧失,我知道我还是会为中国妇女的权益而战斗。  =======================  我呸,你少在这往自己脸上贴金了,YY往人,挺着你那36D的胸带着你那七八套房子嫁去西方国家吧,中国很危险的。
  作者:福娃之梦 回复日期: 00:19:02   ========================  天涯不是你那七八套房子,你不准我进我就不能进的,轮子YY狂。
  欧美国家是要婚前财产公证的。这要放到中国女人身上又要打滚撒泼了!  -------------------  这是个人选择,不是律法规定,西方国家都是可以财产公证也可以不公正,这是要结婚的男女双方的自由选择,并没有硬性规定。    而赡养费,则是西方国家普遍的法律规定,而中国没有,从来也不会有,现在不会有,以后也不会有,因为这是一个没有希望没有未来的集权社会。
  @福娃之梦  23:56:56    好吧,以德国做例子,当然不止德国,大部分西方国家离婚后妇女都能得到长期稳定的赡养费:  德国法律规定,如果婚姻一方在离婚后不能负担自己的生活费(90%是女性),则该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向婚姻另一方提出生活费请求权。  1、提出生活费请求权的法定情形包括:  第一、 因照管子女而要求生活费。  第二、 因年老而要求生活费。......  -----------------------------  看到这里我笑了~    法律条文就摆在那里,被楼主选择性的无视,却又拿着被选择性无视的法律来作为自己的论据大肆攻击着~    突然明白楼主其实并不是来讨论的,而是故意来混淆视听的~     “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条文就在这里~
  赡养费从来是一个高度文明的有希望有发展有良知的社会才会有的词汇。    中国人,这个词汇永远不在我们的字典里面,中国人的字典里只有房产证上的一个姓名。一个可耻的社会,一个物质的社会,一个没有良知的社会。    所有落后荒蛮的国家都有一个共性,妇女的地位低下,国家极度维护男权。
  楼上的朋友,我都说了,这个楼猪就是个夹带私货的东西,批这条司法解释只是手段,批中国政府才是它的目的。
  @福娃之梦  00:21:42      赡养费,则是西方国家普遍的法律规定,而中国没有,从来也不会有,现在不会有,以后也不会有,因为这是一个没有希望没有未来的集权社会。  -----------------------------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赡养费,明明白白的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第四十八条上~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没有写到赡养费,那么四十八条的法律条文就不可能出现关于赡养费的问题~    现在我真心得问楼主,你真的是来讨论的还是来搞笑的?
  作者:福娃之梦 回复日期: 22:27:23  回复
          作者:贡献公马123456 回复日期: 21:50:32  回复           看来楼主很无视那个问题啊?这条法律到底有没有保护到你的利益?    -----------------------------------    没有,因为我家里不会同意我嫁给家境不如我们家的男人。        我不会惨到跟一个男人争一套半套房子,但是新婚姻法明显是对女性的压榨和歧视,中国大部分的已婚妇女房产都是归在丈夫名下的,也就是说她们一旦离婚会变得流离失所,无依无靠,中国又没有赡养费这样保护妇女权益的条文律法  ------------------------------------------------------------------  支持楼主的观点。    我觉得这位马甲真是无耻和幼稚得可笑。 你反反复复问,如果楼主所说的自己的条件属实的话,那么这条法律是不是正是保护了楼主的利益?? 按照您的观点来看,如果某条法律是直接保护某部分人的利益的,那么这部分人中的全部就一定会绝对支持这条法律,是吗???
你的眼界就这么狭窄么? 这条法律保护楼主的利益,但是楼主也有可能会站在良心、公正、或者长远的角度来反对它。 这条新的司法解释,是在保护婚姻中强者的利益,而伤害弱者的利益,因为在中国(或者说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大部分婚姻中的强者是丈夫,弱者是妻子(可能还包括孩子),所以笼统地说,它伤害了女人和孩子。     这条司法解释也许不会直接伤到楼主,但是不等于说她就不可以反对。
  @福娃之梦  00:25:25    赡养费从来是一个高度文明的有希望有发展有良知的社会才会有的词汇。  中国人,这个词汇永远不在我们的字典里面,中国人的字典里只有房产证上的一个姓名。一个可耻的社会,一个物质的社会,一个没有良知的社会。  所有落后荒蛮的国家都有一个共性,妇女的地位低下,国家极度维护男权。  -----------------------------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赡养费,明明白白的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第四十八条上~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没有写到赡养费,那么四十八条的法律条文就不可能出现关于赡养费的问题~        现在我真心得问楼主,你真的是来讨论的还是来搞笑的?
  那个贡献公共马甲,和开始的那个字母,是不是同一个人?? 怎么都满嘴脏话,逻辑混乱?
  作者:yezi_leave 回复日期: 00:26:46   ========================  楼主口口声声说这条司法解释是在损害女人的权利,那么我请你问你,楼主是不是女人?也许你的思维跟楼主一样混乱,我原谅你。
  中國女人還不快去嫁洋人?樓主都說了,人家離婚後有這個有那個!你去外國嫁個十次八次的準成千萬富婆了!
  我不知道法律条文,我只知道所有西方国家的妇女的生活都有高度的保障,她们离婚后都拿到了一半的财产和高额长期的赡养费,我的那个英国朋友,拿到了80万欧元的资产,和7年以来每个月她的先生都必须支付的赡养费。另一个德国朋友,她的先生离婚后一直付给她喝两个孩子高额的赡养费,直到她去年再婚为止。她告诉我,她从来没有工作过,一直是他的先生在照顾他,并且婚后得到一半的财产。    这不是个人例子,所有的西方律法都是这样照顾女性的,只有中国剥夺了底层社会一些劳动女性基本的住房权,更不要提其他的权利了。    中国,实在是一个没有希望的国家。一个压榨妇女不重视妇女权益的国家,永远不能腾飞,不能奔跑,只能倒退和爬行。
  者:yezi_leave 回复日期: 00:29:09  回复
      那个贡献公共马甲,和开始的那个字母,是不是同一个人?? 怎么都满嘴脏话,逻辑混乱?  ==========================  请问你哪只肚脐眼看到我满嘴脏话了?又请问你我哪点逻辑混乱了??我批楼主说此条司法解释只保护了男人这个观点哪里错了?我就请问你,楼主是不是女人,法律有没有保护她的权利?是不是所有有钱人都是男人?男人就没有普通人了?
  @福娃之梦  00:25:25    赡养费从来是一个高度文明的有希望有发展有良知的社会才会有的词汇。        中国人,这个词汇永远不在我们的字典里面,中国人的字典里只有房产证上的一个姓名。一个可耻的社会,一个物质的社会,一个没有良知的社会。        所有落后荒蛮的国家都有一个共性,妇女的地位低下,国家极度维护男权。  -----------------------------      看到你这种整天生活着自己意淫中的猥琐女真是悲哀啊。。      不过也不能怪你太多,你也只不过是一个传统文化的受害者。    中国几千年来一直是一个公有制国家,公有制传统文化深入人心。私有产权是从来不被得到保护的。    新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里,就是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谁买的东西,就是谁的~!这,就是财产权!    人权的基本组成部分!!!!!!!!!!!!!    去你妈的什么洋大人!    我告诉你,中国人,同样是有有自己的人权利益需要捍卫的!    对于你这种整天想着别人财产的牛二们,我们的办法很简单!大棍子打过去就是了!    还意淫什么你家里七八套房子呢!你不用说你有多有钱!你再穷,也有自己的劳动力,可以用来挣钱!      你挣来的钱,只能你说了算!    这是最根本的权利!    而你,却在嚷嚷剥夺这种最基本的权利!      综上,你不是脑子有问题,就是别有用心~
  作者:福娃之梦 回复日期: 00:32:15  回复
      我不知道法律条文,我只知道所有西方国家的妇女的生活都有高度的保障,她们离婚后都拿到了一半的财产和高额长期的赡养费,我的那个英国朋友,拿到了80万欧元的资产,和7年以来每个月她的先生都必须支付的赡养费。另一个德国朋友,她的先生离婚后一直付给她喝两个孩子高额的赡养费,直到她去年再婚为止。她告诉我,她从来没有工作过,一直是他的先生在照顾他,并且婚后得到一半的财产。        这不是个人例子,所有的西方律法都是这样照顾女性的,只有中国剥夺了底层社会一些劳动女性基本的住房权,更不要提其他的权利了。        中国,实在是一个没有希望的国家。一个压榨妇女不重视妇女权益的国家,永远不能腾飞,不能奔跑,只能倒退和爬行。  ==========================  对,养着你这条不劳而获的寄生虫中国就从此走上高速发展的康庄大道了。
  妈的,不骂人不行了,马甲同学,你口口声声说楼主是个夹带私货的轮子,那么你是什么呢?你作为一个只敢穿个马甲的五毛,暴露得也太明显了吧。是的, 这条法律并没有直接侵害到楼主的权利,但是看到这条条例激起的这么强烈的反应来讲,它确实伤害了女人的感情,即使没有真的伤害到女人的权益,因为这个条例是明显偏袒强者的,通常婚姻里的强者不是女性,楼主是对这个法例背后丧失了公平正义不满,有什么错?!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赡养费,明明白白的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第四十八条上~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没有写到赡养费,那么四十八条的法律条文就不可能出现关于赡养费的问题~            现在我真心得问楼主,你真的是来讨论的还是来搞笑的?   -----------------  这不可能,我身边离婚的所有女性朋友,没有看到过所谓的赡养费,中国所谓的赡养费规定是只提供给残疾人和失去劳动能力的人。    
  @福娃之梦  00:32:15    我不知道法律条文,我只知道所有西方国家的妇女的生活都有高度的保障,她们离婚后都拿到了一半的财产和高额长期的赡养费,我的那个英国朋友,拿到了80万欧元的资产,和7年以来每个月她的先生都必须支付的赡养费。另一个德国朋友,她的先生离婚后一直付给她喝两个孩子高额的赡养费,直到她去年再婚为止。她告诉我,她从来没有工作过,一直是他的先生在照顾他,并且婚后得到一半的财产。        这不是个人例子,所有的西.....  -----------------------------      欧洲传统文化也是多了去了。用人道主义侵犯人权的事儿,欧洲干的不是一次两次。现在打利比亚就是这个病又犯了。      任何东西,只要压倒了人权,最终都是奴隶制。    任何规定有倾向性的法律,最终都害惨了要保护的所谓“弱者”。    最基本的常识你都不懂!
  @好喜欢懒熊  16:40:59    所以在中国还是当老姑婆好,可以名正言顺一辈子跟父母住在一起,至少不用生孩子,不用当免费鸡,不用面临被扫地出门的屈辱嘛   -----------------------------  为什么女人重感情 为什么我们的父母总是说吧女儿嫁给可靠的人 有个依靠
不就是 女人本身在生理和心理上都比男人的安全感差
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上上帝造就女人 就赋予的不完美
  @福娃之梦
16:24:00   我是一个平时比较傻大姐,生活比较晕,白日梦的女孩,可以说,我对物质并不是十分看重,更没有想过万一以后离婚要分房产神马的问题,那些对我好遥远。其实我只想找个喜欢的男人,相爱然后结婚。    可是新婚姻法出台以后,好像一语点醒梦中人,不太考虑物质的我突然发现物质的重要性,原来离婚后女人会净身出户。没有一点保障,中国太不安全了。        让我想起有些穆斯林国家的婚姻法,男方可以随便休妻,离婚以后,全部...........  -----------------------------        看到你喜欢做白日梦的自白,算是明白了。。。      大家散了吧。。    楼主又在做梦呢!
  作者:一可可一818 回复日期: 00:34:35  回复
      妈的,不骂人不行了,马甲同学,你口口声声说楼主是个夹带私货的轮子,那么你是什么呢?你作为一个只敢穿个马甲的五毛,暴露得也太明显了吧。是的, 这条法律并没有直接侵害到楼主的权利,但是看到这条条例激起的这么强烈的反应来讲,它确实伤害了女人的感情,即使没有真的伤害到女人的权益,因为这个条例是明显偏袒强者的,通常婚姻里的强者不是女性,楼主是对这个法例背后丧失了公平正义不满,有什么错?!  =========================================  我就想问你,这条司法解释怎么就伤了你这BLX的感情了?难道这条司法解释说了,只有男人的婚前产财受此保护,女人的婚前财产不在此保护之例?你骂人能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你恼羞成怒了。要骂人请继续,我很乐意看凤凰传奇和轮子集体跳脚。
  @福娃之梦  16:31:41    我的一个同学正在计划结婚,本来商量好男方买房子,女方家里装修买家具,买车子,新法出台后,她家里就不同意装修和买家具了,要求男方负责装修和家具,结果造成男方负担更重了,而且两个很好的情侣,突然因为装修的事蒙上阴影。        新婚姻法,干了什么好事呢。、  -----------------------------      很简单的办法啊,按照女方家里出的钱,如果真和男方差不多的话,房产证写两个人就是了。不服气可以女方首付,男方家电装修啊。谁不同意来着?      净是些没用的屁话!
  全归男方什么的 再过几年吧 中国干得出
  @一可可一818  00:34:35    妈的,不骂人不行了,马甲同学,你口口声声说楼主是个夹带私货的轮子,那么你是什么呢?你作为一个只敢穿个马甲的五毛,暴露得也太明显了吧。是的, 这条法律并没有直接侵害到楼主的权利,但是看到这条条例激起的这么强烈的反应来讲,它确实伤害了女人的感情,即使没有真的伤害到女人的权益,因为这个条例是明显偏袒强者的,通常婚姻里的强者不是女性,楼主是对这个法例背后丧失了公平正义不满,有什么错?!   -----------------------------      通常。。。。。      无语了。。。。      伤害了无数牛二的感情啊。不能抢别人的财产了。。。      这可怎么过啊。。。      告诉你,这,就是中国在进步!在往民主化的道路上飞奔!      你这么几个轮子,是挡不住的!
  在中国,只有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而没有丈夫对离婚妻子的赡养。    中国女人即使不需要赡养费,但是她们需要基本的住房权,仅仅因为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离婚后女人就可以被合法的扫地出门。    这样的法律是无耻的,这样的立法者是丧失道德良心的,这样的社会是野蛮落后的。
  @好喜欢懒熊  16:40:59    所以在中国还是当老姑婆好,可以名正言顺一辈子跟父母住在一起,至少不用生孩子,不用当免费鸡,不用面临被扫地出门的屈辱嘛  -----------------------------  这么说你肯定当了老姑婆,而你妈生了你,当过你爸的免费鸡,面临过被扫地出门的屈辱?
  说实话,在我看来,离婚了就是两家人,男人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没有养前妻的责任,如楼主一类好吃懒做的寄生虫轮子们,中国不是你们滋生的温床,快打包去往你们心中民珠尸油的国度吧,速度。
  任何东西,只要压倒了人权,最终都是奴隶制。        任何规定有倾向性的法律,最终都害惨了要保护的所谓“弱者”。        最基本的常识你都不懂!
  ---------------  中国想必是世界上最有“人权”的国家了吧,这个问题全世界都在讨论。    害惨弱者的一向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啊    社会主义国家总是好的,只是“共产主义”似乎永远是中国可笑的梦想了。    剥夺弱者的权利,维护强者的利益,是哪个国家正在做,一直都在做,永远都会持续这么做的事情呢?
  @福娃之梦  00:42:12    在中国,只有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而没有丈夫对离婚妻子的赡养。        中国女人即使不需要赡养费,但是她们需要基本的住房权,仅仅因为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离婚后女人就可以被合法的扫地出门。        这样的法律是无耻的,这样的立法者是丧失道德良心的,这样的社会是野蛮落后的。  -----------------------------      谁的房子,谁可以决定怎么用。这有什么疑问吗?      那我这么说,我在工厂工作了三十年,辛苦的要死,我退休的时候给我厂的一部分可以不?    保姆说我为这个家服务了好几年,我要把这家里一部分东西拿走,可以不?    你还别说,这么滑稽的事儿就在中国发生着(工人是国企的主人,宪法里写着呢),欧洲也发生着,瑞典就立法这么干了。    欧洲很多地方和中国一样愚昧的很,不然就不会被美国超越了。    这都是公有制文化,也就是传统文化的残余。    对私有财产的侵害。    等私有财产真正得到保护了,中国就真正现代化了。
  老师您说的对,太容易得到就不珍惜了。我应该怎么弥补呢?
  这个帖子不再回了~    从前面的“我朋友说”到后面的选择性无视~    就这部法律而言,它牵扯的不仅仅是婚姻法,还有民法,物权法~    楼主在没有了解中国的法律和国外的法律的同时,就信口开河,以个人主观意识为论点,以道听途说为论据,进行着谣言的开端与传播~    楼主只是以个人意识为出发抛出个论点,然后靠着自行脑补的东西不断的煽动着对法律的仇恨~    并且从对法律的叫嚷开始转而对中国人,对中国的叫嚷~并试图煽动对社会的仇恨~    而我只想对法律条文进行着讨论,并且——法律条文就在那~    道不同,不相为谋~
  回复第37楼,@谈_情_说_案      作者:福娃之梦 回复日期: 16:31:41  回复
        我的一个...  --------------------------  装修和家具不是小钱,二十来万够大多数地方的首付了。  
  @福娃之梦  00:47:08    任何东西,只要压倒了人权,最终都是奴隶制。            任何规定有倾向性的法律,最终都害惨了要保护的所谓“弱者”。            最基本的常识你都不懂!......  -----------------------------  中国的人权状况确实不是很好,这个司法解释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进步了之后呢,你这类五毛轮子就在嚷嚷天塌了,你让领导们怎么办?    说真的,我们人权状况不好,都是你这类狗日的害的!
  回复第223楼,@月夜星飞扬      @福娃之梦  00:25:25    赡养费从来是一个高度文明的有希望有发展有...  --------------------------  这个赡养费指的是对子女的。  
  中国的律法本身就漏洞百出,残缺不全。    中国所谓的律法,只是脑满肠肥的男权主义者的个别官员所定下的私法,而不是司法。  
  只能说你理解错了,不是说离婚女方没有任何保障,而是一方婚前全款的房子永远归自己所有而不是变成共同财产。而一方出首付之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时房子归首付方,未完成的房贷成为房子所有人的个人债务。并且需要偿还另一个人付的房贷!  想不吃亏就不要惦记着人家的房子车子钱!自己拥有这些永远比你男人有更安全!  
  @福娃之梦  00:47:08    任何东西,只要压倒了人权,最终都是奴隶制。            任何规定有倾向性的法律,最终都害惨了要保护的所谓“弱者”。            最基本的常识你都不懂!......  -----------------------------  法律面前,只有公民,无所谓强者,弱者。    任何嚷嚷这保护弱者的法律,都是在用法律进行利益输送。而且还必须通过政府。    这样的后果,总是养大了政府,害苦了所谓的强者,弱者一根毛得不到!    这样的情况,就是中国的现状,这个现状,就是你这类嚷嚷保护弱者的脑残嚷嚷出来的!    你说征服如何如何,你比现在的征服还要愚昧落后一百倍!  
  @niuzhirong  18:59:43    @福娃之梦    而西方发达国家,婚后一般是财产对半分割,男方还必须付很高的赡养费,直到女方再婚为止。正是因为这样的规定和约束,西方男人对婚姻很认真,他们不敢外遇,也不敢随便离婚,也很怕妻子提出离婚。        ------    ......  -----------------------------  福娃之梦国的法律
  诺基亚搞摔,继续。
  @福娃之梦  00:51:50    中国的律法本身就漏洞百出,残缺不全。        中国所谓的律法,只是脑满肠肥的男权主义者的个别官员所定下的私法,而不是司法。      -----------------------------  我们的法律确实有很多漏洞!    但我们也确实在进步!    如果没有你这类热心五毛的阻挡,我们会进步的更快!    物权法,还有这个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都是对私有产权的进一步保护!    你放心好了,我们中国最后肯定也会变得像美国一样保护私人财产的民主国家,你区区一个轮子是挡不住的!
  我曾经天真的跟外国人辩论中国的“人权”问题。    现在想想,当时太年轻了,当局者迷吧,没有看透中国社会的本质,就是一个官僚主义,维护强权,维护男权,欺压歧视妇女,剥夺人性和人权的社会。
  @卖鱼滴  18:50:31    &正是因为这样的规定和约束,西方男人对婚姻很认真,他们不敢外遇,也不敢随便离婚,也很怕妻子提出离婚。&        楼主@福娃之梦 你在开玩笑吗?  -----------------------------  她没开玩笑,你要是井底之蛙就继续在井底蹦跶。
  丑陋的中国律法,这个社会永远将远离文明,远离公正和良知。
  诺基亚抗摔,继续。
  @福娃之梦  00:55:41    我曾经天真的跟外国人辩论中国的“人权”问题。        现在想想,当时太年轻了,当局者迷吧,没有看透中国社会的本质,就是一个官僚主义,维护强权,维护男权,欺压歧视妇女,剥夺人性和人权的社会。  -----------------------------      你又搞笑了,这个司法解释,正好是对私有产权的保护,是体现了人权的。你怎么又来说看了这个绝望了呢?    看了别人不好,来帮着,这叫人道主义。和人权是两个概念!你一直在嚷嚷的这个,是说我们的法律不人道,或是说,不道德!    懂了吗?文盲一个啊!    人道主义压倒人权的后果,就是北欧福利社会,强行剥夺公民财产来补贴里面比较穷的人,最后也是一个屌样,没人富,大家都不干活。征服庞大无比。    现在北欧已经这个样儿了。
  @福娃之梦  00:57:50    丑陋的中国律法,这个社会永远将远离文明,远离公正和良知。   -----------------------------      你不是天真,你是傻!    我们正在进步,你却说我们在远离公正。    我告诉你,公正就是每个人对自己的财产有绝对的处置权!轮不到别人指手画脚!
  @福娃之梦  17:01:00    不管现代女性再如何坚强,如何独立,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女性仍然是需要保护的弱势群体,这个道理,全世界除了中国以外的国家都明白。        似乎中国政府认为男性才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女性都是身壮如牛,无比强悍,不怕离婚,不怕没房子住,孩子也不需要保护,在孤儿院也能够生存,跟着母亲住在大街上也无所谓,只有男性,弱小可怜的男性地位才需要保护和保障。离婚大多数情况下,孩子是判给女性的,也就是说被扫地出.....  -----------------------------  还有发达国家里,女人婚后做专职主妇的很多,不需要工作,但在家里地位最高,其他家庭成员都要听这个主妇的话。
  早就说了,欧洲那些国家装B是要付出代价的,那种所谓的高福利的后遗症正在现显呢,哈哈哈。
  @parnassus-16 01:01:34    @福娃之梦  17:01:00      不管现代女性再如何坚强,如何独立,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女性仍然是需要保护的弱势群体,这个道理,全世界除了中国以外的国家都明白。            似乎中国政府认为男性才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女性都是身壮如牛,无比强悍,不怕离婚,不怕没房子住,孩子也不需要保护,在孤儿院也能够生存,跟着母亲住在大街上也无所谓,只有男性,弱小可怜的男性地位才...........  -----------------------------      又跑来一个意淫的五毛。      硬生生的把中国的传统文化家长制套在了“发达国家”里。      你以为你说的“发达国家”还需要家里一个人说了算,别人必须服从啊?    那是传统文化里的族长!    唉,被传统文化毒害了的孩子们确实不大好救,脑子都有问题了。
  @CCIPTV  18:45:36    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痛,西方女性人家在家照顾丈夫,小孩做家务,你们行吗?本性暴露出来了,就是想分点。  -----------------------------  在中国,是女人包揽绝大部分家务,同时也要出去工作赚钱养家。西方男人能一个人养几口之家,不用自己的老婆出门工作,那你有这个本事吗?
  真纳闷了,现在混八卦的都是些啥人啊,大多数都是些法盲跟鸡血妹吧?
  @parnassus-16 01:01:34    @福娃之梦  17:01:00      不管现代女性再如何坚强,如何独立,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女性仍然是需要保护的弱势群体,这个道理,全世界除了中国以外的国家都明白。            似乎中国政府认为男性才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女性都是身壮如牛,无比强悍,不怕离婚,不怕没房子住,孩子也不需要保护,在孤儿院也能够生存,跟着母亲住在大街上也无所谓,只有男性,弱小可怜的男性地位才...........  -----------------------------  你这么说,潜台词还是家里谁贡献最大谁说了算。而且做家务的贡献最大,比全职工作挣来养家的钱的贡献还大,所以大家都要听做家务的。而很不幸呢,全职做家务的,多数是女的。    可怜的人。你还是没跳出毒害你的圈子。    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人!不会因为贡献少就低人一等!懂吗?    
  北欧福利社会,强行剥夺公民财产来补贴里面比较穷的人,最后也是一个屌样,没人富,大家都不干活。征服庞大无比。  -------------------  你去过北欧吗?我告诉你我去过瑞典一个星期,那里平均国民收入是中国人的几十倍,那里的女权是全世界最高的地方。    瑞典人都很幸福,很富裕,那里没有贫穷没有高房价没有廉价劳动力,更没有歧视和欺压妇女,更不可能有这样的无耻法律。    瑞典人女权高涨到什么地步知道吗?瑞典有一个税务叫做“男人税”瑞典男人每年都要依法需交纳男人税,然后这些税金是要补贴给女性和孩子的。    瑞典人对女人都很照顾很客气,走到饭店门口,不管是老少男子都会为你打开大门,送你出去。    瑞典的法律也是极端保护女性的,极端的对男人非常不公。    而中国,刚好是一个截然相反的世界,女人的地位如此的低下,女人的尊严竟然被这个可耻的政权用法律来羞辱。
  @wonderhope  18:55:50    上流男人身边美女如云,他们根本不必担心        不过底层男性(穷男人)如何讨老婆?按照传统,讨老婆,至少准备一套房子吧?可中国的房价,大家都懂的。在房价居高不下,成活成本越老越高,通货膨胀不断加剧的背景下,底层男性的讨不到老婆怎么办?势必要有动乱。这根本就是将矛盾转移了。        房价为什么会这么高?为什么薪水那么低?为什么同样的工作,国外的薪水可以生活的很滋润,在国内却根本不经花?中国的...........  -----------------------------  这才是有眼力的看法!顶你!
  @hxflhxfl  19:06:04    作者:silviagd 回复日期: 19:03:29           @福娃之梦  16:47:55        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知道女性是弱势群体,需要保护,包括印度和埃及这样落后的国家,包括所有的西方国家,只有在中国,女性成了铁树了,不需要保护,只需要压榨。      -----------------------------......  -----------------------------  你这德性何止是怨男,根本就是垃圾弃男。
  不客气的说一句,瑞典人少言寡语,但是他们中多数有自己的思想和自由的意志,没有被洗脑过,更不会有因为女性权益受到侵害而拍手称快的那种男性。    女性也都非常独立勇敢坚强,她们虽然独立有的时候喜欢替自己付账,但涉及到侵害妇女利益的社会现象或者法律,瑞典女性一定会奋争到底。
  没事别跟他们扯这些。  别结婚就完了,哪来这么多破事儿。  喜欢他就在一块儿,不喜欢了闪人。不带走一片儿云彩。    还生娃?还侍候一家大小?拉倒吧。  自己赚钱自己花,哪点不爽?
  @hxflhxfl  19:22:54    八卦的猥琐女啊,新婚姻法规定你们必须嫁不给你们房子的猥琐男了吗?         瞧你们这猴急的样子啊,恨不得把新婚姻法给吃了,还没结婚呢,就想着将来离婚房子被男的拿了,你们睡马路的样子。         天啊,婚姻法有规定你们必须嫁不给你们房子的猥琐男了吗?......  -----------------------------  看你这三窜下跳的瘪三贱相,至少你肯定就是那个处于社会底层的垃圾失败者,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所以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看了你怨毒的发言,可以断定,你可怜也确实可恨。难怪女人都不要你这垃圾货色呢。什么玩意?
  @福娃之梦  01:07:46    北欧福利社会,强行剥夺公民财产来补贴里面比较穷的人,最后也是一个屌样,没人富,大家都不干活。征服庞大无比。    -------------------    你去过北欧吗?我告诉你我去过瑞典一个星期,那里平均国民收入是中国人的几十倍,那里的女权是全世界最高的地方。        瑞典人都很幸福,很富裕,那里没有贫穷没有高房价没有廉价劳动力,更没有歧视和欺压妇女,更不可能有这样的无耻法律。......  -----------------------------    女权运动的荒谬,并不在于追求男女平等的愿望,而在于女权运动的方式,实在上是强调男女是不平等的,要使用更不平等的手段“调节”男女平等中的男选手。    这是出于基督教传统的“人道主义”而不是人权,本身就意味着女性没有能力诉求“平等”。    女权运动的女性们,则是在强调自卑于“女不如男”时,要求游戏规则上向女性倾斜,而不是要求平等。    女权运动,实际上是女性为炮灰的民粹运动。    这类民粹运动,正是你这种五毛热衷的!    
  如果认为结婚就是做家务伺候公婆,上床是为了爽男人,生孩子自己是代孕而不是母亲,你完全可以不结婚,社会不会哭天喊地的求你结婚
  /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2786918.shtml    谈谈国外的婚姻法      上天涯社区,用Chrome浏览器扩展 天涯助手,谁用谁知道!
  @福娃之梦  01:13:23    不客气的说一句,瑞典人少言寡语,但是他们中多数有自己的思想和自由的意志,没有被洗脑过,更不会有因为女性权益受到侵害而拍手称快的那种男性。        女性也都非常独立勇敢坚强,她们虽然独立有的时候喜欢替自己付账,但涉及到侵害妇女利益的社会现象或者法律,瑞典女性一定会奋争到底。  -----------------------------  瑞典自已的卡瑞森报告和年大选,已经全面否定了瑞典自已的“瑞典模式”。      因为高福利根本不可持续,你怎么不说这个?
  @猪长老  19:41:56    作者:福娃之梦 回复日期: 17:21:17           我的一个朋友说,她现在一定要嫁给有钱人,因为如果嫁给穷人,最后如果对方要求离婚,连房子都拿走,那她会落到一无所有。而嫁给有钱人,最起码对方不会让她净身出户,有钱人离婚多少会给妻子一些补偿    =======================================================    笑死我.....  -----------------------------  莫非你娘嫁人前都撒泡尿照过她自己啦?哇,这个好喜欢看啊。
  在瑞典,女人真的很幸福,她们没有沉重的工作压力,瑞典人工作很轻松,没有家庭压力,男人乐于做家务和照顾孩子,没有贫穷没有歧视没有社会对女人的不公证。不过很多瑞典女性缺乏责任感,不愿意结婚,她们的收入可以供她们旅游玩乐,买房子买车子,买一切自己喜欢的东西,在瑞典没有巨大的贫富差异,一个政府工作人员的收入跟一个饭店服务员的收入差异无几。    女人不需要依靠男人,但是一切法律还是细心而人性的站在保护妇女的角度所立。    瑞典是女人的天堂,而中国如果发展下去可能会变成女人的地狱,劳动者的地狱弱者的地狱,高管和富豪,男权社会狂笑畅饮的扭曲黑暗的社会。
  高管和富豪,男权社会狂笑畅饮的扭曲黑暗的社会。  ----------------  我指的是高官,不是高管。
  支持离婚后,房产判给孩子,这么聪明的法律,中国怎么不学着点。
  其实╮(╯_╰)╭  新婚姻法正好证明了中国女性地位很高啊  西方之所有婚姻法偏向女性~是因为他们看来女性就是弱者~无论在职场还是婚姻中女性都是弱势的一方~所以法律对女性进行偏袒再正常不过了  而中国男女平等嘛~~~~  我还是觉得有能力单身的女孩子还是不要结婚的好~~~~  如果自己生活的很滋润很精彩~~婚姻更多的是对生活的拖累而已  其实大家不用纠结这个啊
  看完了,总体而言,我只看到了楼主大力抨击中国政府的事~~~  楼主你这样不好吧,我们国家再怎么说现在也是越来越好了,如果你在埃及~~你开头说过埃及的事,那里乱啊~~  国内还是很稳定的,现在很多国家都在乱呢,你想去就去吧,被流弹击毙也好!
  @月夜星飞扬  00:27:41    @福娃之梦  00:25:25      赡养费从来是一个高度文明的有希望有发展有良知的社会才会有的词汇。    中国人,这个词汇永远不在我们的字典里面,中国人的字典里只有房产证上的一个姓名。一个可耻的社会,一个物质的社会,一个没有良知的社会。    所有落后荒蛮的国家都有一个共性,妇女的地位低下,国家极度维护男权。    -----------------------------...........  -----------------------------  话说你才是没看清楚吧╮(╯_╰)╭  楼主说的赡养费是对配偶的赡养费~不是中国法律规定的对小孩的赡养费
  汗..我还以为楼主真的是来讨论新婚姻法的  原来是夹带私货的╮(╯_╰)╭  嘛...你看哪个国家好早早移民过去好了  至于你眼中愚昧落后地狱一般的中国~~  就留给我等好了~~慢走不送
  新婚姻法正好证明了中国女性地位很高啊    西方之所有婚姻法偏向女性~是因为他们看来女性就是弱者~无论在职场还是婚姻中女性都是弱势的一方~所以法律对女性进行偏袒再正常不过了  ------------------  是啊,西方女性都是弱者,中国女性都是女金刚都是强者中的强者,打不死的小强,饿不死的蚂蚁,铁肩担重担的巾帼英雄,而男人呢,他们的一半是女人,他们都是弱者在中国。    所以西方婚姻法保护女性,而中国婚姻法只保护男性,因为中国的男性太弱小太脆弱太容易受伤了,需要国家动用司法(或是私法)来保护。    还是,这只是脑满肠肥的几个集权统治者凭着私欲,站在自己的立场创(创造)立的法律呢?     
  @公子无缘  23:57:17    奶奶滴!以为是凶器是D就牛啊!姐!!        以为把大腿一张,就可以分点什么啊!!        国度为什么这么神奇。就因为你是潘多拉啊!!  -----------------------------  你是不是暗自希望天涯的筒子夸夸你风趣油菜花啊?  一点也没觉得你这个哗众取宠的货多风趣,  话说你娘不把大腿张开,你又是怎么被操出来的啊?
  中国人可悲在他们(她们)中有相当多一部分被洗了脑,不懂得“人权”,更不懂得“女权”,永远只停留在被压制被控制被利用的人形劳动工具而非人的地位,尚且永不觉醒。
  @贡献公马1-08-15 21:07:17    作者:福娃之梦 回复日期: 21:04:14  回复          中国从来就没有过人权,先是践踏低廉的劳动者,践踏工人,践踏教师,践踏知识分子,现在又开始用高房价践踏你的人民,用婚姻法践踏弱势的妇女,践踏你们的母亲你们的姐妹。            在你不断的践踏下,将是逐渐的越来越强大的反抗。一个妇女得不到基本保障的国家,永远得不到世界的尊重,百姓的支持......  -----------------------------  那我问你,你婚前是全款买房并包揽家具家私装修得咩?
  我家没付首付,老公也愿意把我的名子加上证。我觉得很感动。对我的付出的认可吧。其实不是为了什么房子,他不加我也不会提。八卦的有些男的真极品。好象天下女人跟你结婚就是为了你那只付了首付的半套房子似的。真是不要脸的可以,所以处对象一定擦亮眼。没有人是奔着离婚去的
  @贡献公马1-08-16 00:08:28  作者:elan27 回复日期: 23:58:07  回复        =========================    你口中的那些贫苦大众包不包括一部分男人?难道在里的世界里男人全是有钱人?他们的利益要不要得到保护?楼主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夹代私货的轮子,至于你嘛,凤凰传奇一类的,可以理解。  -----------------------------  你5毛的本质也越来越暴露了哈,而且还是被对方识破你的奸计想当凤凰男而未遂的瘪三垃圾吧?
  很多中国人甚至于不求“人权”,更不会有人发起“女权运动”吧。    中国人,你们就是这样可怜又可悲的被压榨着,永不觉醒。        
  知足吧!以前也是这样的,只不过我们都没关注过而已……现在摆到台面上清楚明白,省的咱自己又犯胡涂…再说现在摆明了,那咱就更有理由在咱拿了装修费买了家具陪了车子以后要求加名字了……谁让法律这样规定呢……既然这么规定了,那对不起,只要咱花了钱了,就得按比例加上名字,甭管这钱是不是直接买了房子了……不加也行啊,那咱就自己买房,谁稀罕跟你挤一块儿住了,还的忍受你的臭毛病…这种破规定前就有,摆但台面上还给姐妹们提了个醒,比之前条文不清但是实际上还这么判对女性来说厚道多了
  @贡献公马1-08-16 00:12:21    原来弱者的利益是利益,强者的利益就不是利益了。  -----------------------------  哈哈哈,笑死我啦,你啥时成了强者啦?你这话让制定法律的权贵们看到,不乐疯了才怪呢?社会底层一个烂瘪三叉着腰大言不惭说自己是强者。这画面多像古罗马的斗兽场啊。
  不知道这个帖子还能存活多久,但是我支持楼主  这个楼太多胡搅蛮缠的喉舌了、也不乏自带干粮的五毛  中国的婚姻法和所谓的男女平等观念就是建立在否认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的基础上,所以妇女怀孕生孩子做家务都不算为社会付出。新中国多少年啊,哄骗女性去开大卡车、去从事高强度的体力劳动,据说这样才能做到男女平等,鬼扯。生理构造都不同,能强求一致?  到这个司法解释,连最基本的保障也不给女性了。说是给空手套白狼的小三设置障碍,麻烦去看看,那些用不义之财包二奶养小三的人,谁对情妇不比对自己老婆大方啊!还需要这个欲盖弥彰的“障碍”。说穿了,制定这个解释的就是一帮子男权主义者,尽最大力量压榨奴役妇女,这是为自己蹬掉黄脸婆扫清障碍才真。  看起来是一部法律的司法解释,但是深究下去,什么样的土壤、什么样的体制才能出现这样不三不四的东西?根子就在那永远光荣伟大正确的政教合一的体制,寡廉鲜耻肆意践踏民众的zf.
  西方国家曾经有一次女权运动叫做&women's rights are human rights&.   (意思是女权就是人权)    可是中国有多少可悲的懵懂的妇女知道你们正被剥夺你们的权利,剥夺你们的人权呢?    一个没有人权的国家自然也不会有女权,一个没有女权的国家永远都是倒退着行走,负向的发展,腐朽的残骸。。。。
  @贡献公马1-08-16 00:26:14    楼上的朋友,我都说了,这个楼猪就是个夹带私货的东西,批这条司法解释只是手段,批中国政府才是它的目的。  -----------------------------  难道任何司法都不是政府制定的吗?就好比你这狗奴才在外面乱咬人,人家当然要找你的主子算账的吧?
  @啰里巴嗦  01:55:10    不知道这个帖子还能存活多久,但是我支持楼主    这个楼太多胡搅蛮缠的喉舌了、也不乏自带干粮的五毛    中国的婚姻法和所谓的男女平等观念就是建立在否认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的基础上,所以妇女怀孕生孩子做家务都不算为社会付出。新中国多少年啊,哄骗女性去开大卡车、去从事高强度的体力劳动,据说这样才能做到男女平等,鬼扯。生理构造都不同,能强求一致?    到这个司法解释,连最基本的保障也不给女性了。说是给空.....  -----------------------------  上面那几个自带干粮的5毛,都是一群社会底层的失败者,意淫自己成为强者胜利者了,意淫自己所在的社会很美好很强大很公平了,这不过是他们身上天然的奴性在起作用。
    哇靠,八卦的女性终于也开始批评国家政策了
  在美国和西方国家女权运动是和黑人解放运动同样重要的运动,而在中国,人权被剥夺着,人民被洗脑着,女权被强奸着。  而很多很多的姐妹们,你们可能还没有意识到,女权是我们需要争取的,需要讨要的,需要为之战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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