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第三部门经济的is取现就是指第三产业和部门吗

高一地理必修二第三章中的 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分别指的是什么_百度知道
高一地理必修二第三章中的 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分别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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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产业:根据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的顺序对产业结构的划分,产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的部门称为第一产业,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称为第二产业,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称为第三产业。它是世界上通用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我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副业和渔业)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工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热水、煤气)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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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对第三部门经济核算若干理论问题的再思考,第三部门理论,第三部门,三部门经济,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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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三部门经济核算若干理论问题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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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什么是服务业?服务业和第三产业的关系是怎样的?|上海市国际服务贸易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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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服务业?服务业和第三产业的关系是怎样的?
文章来源:原创 &&发表时间:
  所谓服务业,是指对消费者提供最终服务和对生产者提供中间服务的各产业部门的总和。人们通常把第三产业也理解为服务业,那么两者是一回事吗?
  1935年,艾伦o费希尔在(Allan G.B.Fisher)《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中,首次提出三次产业分类法。他认为,第一产业为人类提供满足最基本需要的食品;第二产业满足其他更进一步的需要;第三产业满足人类除物质需要以外的更高级的需要,如生活中的便利、娱乐等各种精神上的需要。1940年,科林o克拉克(Colin Clark)在《经济进步的条件》中,在费希尔的研究成果基础上,从产业距离自然资源的远近,产品是否有形以及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是否分离等三个角度,对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理论作了进一步论述。值得一提的是,克拉克以后不再使用这一词,因为他认为“现在已经到了其有用时期的终点了”,因而他在该书第三版(1957)以“服务业”代替“第三产业”概念。
  目前我国仍旧采用第三产业的概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报告上对我国三次产业划分的意见,我国第三产业包括流通和服务两大部门,具体分为四个层次。第三产业是根据企业类型统计出来的名义服务业的总和,但并不是真实服务业的总和,因为在第一和第二产业中也有服务业的存在。例如在第二产业中,许多制造业企业都有服务的部门,不仅为本企业服务,也为社会提供服务,现在,这些服务部门正逐步从企业中独立出来,进入到服务业中去。
  专家认为,一个地区的服务部门是否能独立出来,是衡量一个地区服务业竞争力标志之一。这是因为一个企业的服务部门只有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才能向社会证明自己的活力;一个地区只有能为服务业企业大量涌现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才能证明自己的竞争力。在上海交大发布的2009年城市竞争力排行榜上,上海将亚军的位置让给了深圳,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上海企业的服务部门尚未从第一和第二产业中充分独立出来。格式:pdf&&&
贡献者:Lemi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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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估第三产业发展水平指标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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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供电局下属的第三产业怎么样啊
我朋友托人帮我找了个供电局第三产业公司上班 不知道待遇怎么样啊
据说是主要是110千伏以下送、变、配电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送、变配电设备制作;水电安装;变压器租赁;电气技术咨询、电气仪表、仪器的检测服务;经营:各类电力物资、钢材、建筑材料、木材、家用电器、汽车配件。   
大家觉得怎么样啊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有高人指点下不
  第三产业也没有什么标准,工资要看经营状况决定,也算一般!
  广大网民朋友、尊敬的社会友好团体人士、无党派人士:     这是一篇关于国企内部所存在的丑闻、和不公平事件,几年来,我们年年反映问题、不能解决,组织我人员职工、到政府上访、均没有任何成效,无奈之际,通过网络向广大网民、及拥有正义感的同胞、揭露真相,更引起政府相关部门重视、以还我200多人诉求得以实现,如在下感兴趣、请认真看完以下内容、并积极转载!谢谢!              我们新疆奇台县电力公司200多号职工,已多次向有关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电网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以及所处单位存在该类问题的200多名职工、在08、09、10、11年度,集体有序组织上访、均被新疆昌吉电业局局长(马少塋、)及下属单位、奇台供电局局长(张宏伟),多次威胁、经常已工作上打压为借口、并在我200多号职工、家世老小上下,隐瞒真相,严重违法事实依据、依靠家人给我做思想工作、鄙吝其亲属、朋友、给我职工压力。(这里指:奇台电力公司有关领导、在我200多职工拒绝签字后,奇台局有关领导派出工作组、走访职工家庭、鄙吝家属给职工压力、并欺骗家属、亲信,从而让我职工达到签字目的)。         2011年春节临近,奇台供电局有关领导、对我工作工20多年老职工、言语粗暴、以下岗辞退、工作上的打压、为借口,在2011年新年临近、停发我200多号人员工资、并鄙吝我们在近期必须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无奈之际,我们在2011年4月组织的新疆自治区政府集体上访中、以奇台供电局、奇台政府党委、为首的强大力量,将提前秘密安排的武警战士,将我们上访的职工、押解回奇台、事后,部分押解回去的职工有20多人,无缘无故、被关进奇台县看守所、我们没有违反任何规定、全部有序、有纪律、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上访反映问题、均被奇台县党委、所安排武警、公安,将我们押解回家、并有一部分人已关进看守所、堂堂政府、尊严何在?堂堂国企、尊严何在、这真是我200多职工的悲哀!         为了自己20多年青春奉献电力企业的功劳、也为了自己家庭上上下下的老小,更为了揭露新疆昌吉电业局、奇台供电公司所处的黑暗真相、我奇台职工于2011年4月中旬,合计200多职工,再次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上访、反映所处单位违规、违法事件,在上访路上,再次被奇台县党委、奇台电力公司有关领导、尾追堵截,武警、公安、十几个小时的堵截、直到晚上出发、天亮才到达乌鲁木齐、在通往乌鲁木齐市路上、我200多职工、诚心想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上任党委书记、张春贤书记,切实反映问题、揭露真相,更想来见见曾经承诺过我们的领导、想问问政府几年来给我们的承诺为何没有兑现!         以下是我奇台电力公司200多号职工、所交代事宜真相、恳请网名力顶!力争将此事积极曝光!引起政府重视!还我200多号职工10多年的辛勤耕耘、还我10年间不平等的酬劳,以下为详细内容:     1998年11月,按照国家电力行业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新疆奇台县电力公司更名为奇台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奇台县15个乡镇电管站全部实行了代管。在年期间,本人先后任奇台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岗位工作。2004年,按照相关政策,奇台县人民政府下发文件,将原乡镇电管站的国有资产全部无偿划拨给奇台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原乡镇电管站职工随地方资产有奇台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全部接收安置。(由于1998年乡镇电力资产移交不彻底,我身份成了“农电工”)。在此期间乡镇电管站职工工资报酬,一直按照奇台县最低保障工资作为依据,实行农电“套改”工资标准(不知详细内容)。         2005年-2007年,奇台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机构改革后,对‘农电职工’的奖金福利实行了同酬,但工资仍然未得到改变,人员身份问题也未按照2004年政府文件进行落实。         2007年11月,原准东供电公司与昌吉电业局合并后,奇台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新疆电力公司昌吉电业局奇台供电局,属于国家电网公司新疆电力公司全资直属供电企业,属昌吉电业局派出垂直管理的驻县单位。          2007年12月份,在我国家新《劳动合同法》即将颁布之前,昌吉电业局强制要求我和昌吉电业局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关系,且不能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按照新劳动法规定: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的员工可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当时奇台供电局领导明确说明,本次合同期满后,就可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对续签合同、待遇等问题在大会上进行了很好的口头承诺。但签订的劳动合同至今没有下发本人)。在3年劳动合同签订完后,昌吉电业局于2008年3月份,取消了“农电职工”奖金同酬,奖金只按照原供电局职工的60%发放,工资依然实行农电‘套改工资标准’。因同工不同酬,身份问题也一直未得到解决,承诺也没有兑现,导致原乡镇电管站职工集体上访,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为此,昌吉电业局相关领导在政府多功能厅组织了“农电”工作会议,在会上口头再次承诺,声称“待昌吉电业局‘三定’(定岗、定编、定责)方案出台后,即可实现同工同酬。但到2009年‘三定’工作完毕后至今未兑现当时的承诺。(因集体上访原因,2008年4月份昌吉电业局曾将乡镇电管站职工60%的奖金降成了30%,后又因乡镇电管站职工不满又改为了60%。堂堂国企,随意增减员工的劳动报酬标准,不知依据的是什么?)         2010年12月,因2008年与昌吉电业局签订的3年的劳动合同到期,昌吉电业局非但不执行劳动法规定续签劳动合同,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强制要求我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在会议上多次声称“按照国网公司规定,目前原乡镇电管站职工不在电力行业职工范围,工资无法从国网公司目前使用的“办公系统”中支付,只有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才能解决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人员将全部辞退”。          难道国企内部的‘规定’比国家的法还要大吗?为了符合企业内部的管理流程,就必需违法以乡镇电管站职工的“饭碗”为代价、不顾员工的切身利益强行执行吗?         新疆电力公司昌吉电业局属国营企业,经营的是国家的资产,为什么昌吉电业局可以接纳地方的国有资产,而不愿接收随同地方国有资产一起移交的乡镇电管站职工呢?         我是乡镇电管站的职工,而劳务派遣公司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现在要强迫我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吗?         人民政府是国家的行政机构,为什么地方政府的文件昌吉电业局不落实?我的合法权利怎样才能得到维护?         目前,在国家如此关注民生、想尽一切办法在解决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要让广大人民都要分享改革成果的时期,昌吉电业局作为国企,确独自为政,不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不真心实意地解决遗留问题和矛盾,而是在绞尽脑汁、想尽一切办法将乡镇电管站职工当‘包袱’一样地甩向社会,将难题交给政府,这就是“国企、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吗?就这样在维护员工合法权利吗?诚信何在,公理何在?     我是该企业二百余众弱势群体中的一员。当今国网公司在世界500强企业排名第8名、实力雄厚后的“责任央企”,非但不承认一个为电力行业奉献了青春、辛辛苦苦干了20年的乡镇电管站职工,确强迫一个拖家带口、上有老、下有小的我签订非法劳动合同,我可能签订吗!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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