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适合做什么工作做律师看年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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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机会已经送出,可复制一下链接给好友!我今年大三了,本身是学园林的,可是我并不喜欢我的专业,我高考掉档了,才来到这所三流大学,当时并没有我喜欢的专业可供选择,于是我就选择了现在的专业,我热爱法律,相信公义,一直都想要做维护正义的工作,或许是我天真愤青吧,我从小就善于辩论,一直都是全校辩论赛的最佳辩手,也带领我的团队,获得过N次,辩论赛的第一名,我觉得我适合这个职业,本来准备自学两年了,考司法考试,然后练法律硕士,可是在天涯潜水多时,却发现这个职业并没有我想的那么美好,中国的律师地位低下,如果没有案源,还会长期处于没有收入的状态,甚至还有许许多多的黑暗面与潜规则,我又徘徊了,这跟我的梦想大相庭径,我不知道何去何从,我很害怕也很渴望,这到底是不是一份有前途的,值得我去奋斗的职业呢?  困惑的女孩,在等待各位高人为我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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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在中国律师作用不大。    而且一个女孩子天天面对那么多恶心的事情,你会影响性格,也会减少自己的女性美
  辩论是没用的,关键是讲清楚道理。辩论赛都只是狡辩技术,一些陷阱手段,文字游戏而已    法庭还是要有计谋和证据。。法庭辩论实际上就是念稿子,没用的。。。    不过你真的很会辩论的话,可以和我辩论试试看,也许可以挫伤你的自信。
  做律师是有前途的,朝着你的目标努力吧!
  很巧,我也是个从小被认为能说会道的人,辩论也曾经是我的招牌。更巧的是,因为这样,我当初很自然的选择了法律这个专业,今年,刚好大三。    可是,确实,有些东西,你隔着面纱才能看到美丽,拿掉了可能只能看到麻子了。这些明面上的东西我也不多说,你也都知道。而我的体会是:越是正直,越是寄希望于以理服人的人,越不要去接近法律,因为,你必然要在这两样东西里择其一,选择自己的信仰就必然会受到苦难,我只是说苦难不是说没有前途是因为,也许谁也不知道以后会不会遇到奇迹,毕竟凡是没有绝对;选择自己的职业,选择规则,收起自己的光芒,做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    这也许不仅是在中国,在哪里都一样,这也不只存在于法律,估计什么职业都没有外表上看来的光鲜。只不过,做一个法律人,所承载的无奈,再多那么一点而已,只不过,做为一个中国的法律人,所要接受的现实,再残酷那么一点点而已。如果你真的是个百折不挠的孩子,那么,不妨一试。
  我是在检察院工作的。  观点如下:  1、中国现在律师还没有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行业,老的不愿教新人,新人进进出出,导致整个律师行业的人数这几年也没有多大的变化。最可怕的是律师没有形成一个能说得上话的群体!政治上没有发言权,或很小的发言权。  2、在上面的情形下,可以先别做律师,先做个公务员,通过司法考试,再以这为跳板,再出来当律师。这是一条没有那么多苦难的路。  3、学法律难,做律师更难,建议放弃这一专业了。如果不是进了检察院,我现在早就是这个地方的某某局长了。现在还是个小小的检察官,没前途,千万不要去学什么法律,做什么律师,难难难。再说,政治都是男人的天下。
  我就是学法律的,还一学就学了七年,马上面临毕业了。  我们学校在全国的法律界也算是一流的,当年是第一的,现在沦落到只能牵强地说个一流了。全国的法院、检察院、政法部门的法律人,特别是西南地区,基本上半壁江山是我们学校的校友所占领的。  但是到了这几年,却有个现象,不知道是我们学校的传统还是国内都这样。噩梦学校每年招收研究生一千多,毕业基本上99%的首选是去当公务员。如果到了毕业的时候实在是没有考上的,不得已就去做律师了。最后的结果大致是95%公务员,其余去了企业或者是当了律师。  说实在的,在中国律师真是不好干。业务再精,能力再强,没有和法官搞好关系,还是白搭,案子照输。曾经有很牛的律师告诉过我们,律师的法律知识在案子中能用到的不超过30%,70%的精力是花在和法官的沟通和拉关系上,这都是平时的功夫。一个案子绝大数情况下,在开庭前就已经在法院或者合议庭内部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庭审过程只是走形式而已。很多时候开庭前判决书都已经打印好了。你辩论那些有什么用吗?  也就是说,你可以不学一点点法律,而可以当一个很好的辩护人和代理人。律师几乎是除了钱,什么也没有。实习的时候看了那些来法院的法官,有时候真觉得他们好没有地位,有时候甚至是被法官侮辱。上次的案子,律师因为拒绝在笔录上签字,被法官拷在柱子上暴晒4个小时。令人发指。  女孩子一般还是不太适合做这个工作的,除非你已经做好了准备,你有良好的社会交际能力,能够在法官、检察官、被告之间游刃有余,否则你会做得相当辛苦。  其实钱不用操心,真要说收入的话,只要你的律所不是很差,有案源保证,你的收入应该不会在法官之下,当然法官要说贪污、受贿的,你就没得比了!  所以我建议你如果真喜欢法律,你不妨去做一个法官,这样你有国家公权力,你可以实现你的抱负,你可以为那些不平的事做出自己得到努力,维护你自己的正义。  最后给你举个例子,不是我一个人看到的,是我们很多同学实习的时候都有过差不多的经历。我只说我的。  一次庭审的时候,我当书记员记录,然后到了辩护律师发言的时候了。辩护律师刚站起来说了不到5句话,我们的主审法官就做了一个让我大跌眼镜的举动。他站起来,然后对律师说:“你先说着,我去倒杯开水”。我拷,人家就是说给你听的,你去倒水,人家还说什么说啊!哪怕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辩手来了,估计这案子也早丢定性了。
  天涯果然是个很彪悍的地方。。。谢谢各位对我伸出援手了,。。看到各位高人的回复。我感觉越来越迷茫了。  我是个特别单纯的人,看电影都不喜欢看悲剧,。。我特别排斥黑暗面,所以我想要做个律师,去维护公益,曾经也想要去做个记者,去揭发真相给大众,可是我妈妈不希望我去从事这么危险的职业,而且我的身体也不是很好。  可是看了各位的回复,却跟我想的差太多了。大概是我太天真了吧,我一直觉得法律行业是最高尚的,其实也想过要当法官,但是我实在是个很情绪化的人,这样严肃的工作,我怕做不来。现在到真不知道何去何从了
  学法律难,做律师更难.  
由于没有政治地位,处于体制之外,律师没有政治地位,合理的诉求与权利难以获得保障,当然只能做一个经济人,向钱看了。  
既然在市场上生存,就要面对市场的残酷,生存下去才是硬道理,怎能不难。  
国家体制本身就对律师管理多于规划引导,律师难的根本原因来源于体制性原因,要想根本上改变律师的现状,首先要从我国律师体制上思考。
  作者:魇0曦 回复日期: 23:34:34 
    天涯果然是个很彪悍的地方。。。谢谢各位对我伸出援手了,。。看到各位高人的回复。我感觉越来越迷茫了。    我是个特别单纯的人,看电影都不喜欢看悲剧,。。我特别排斥黑暗面,所以我想要做个律师,去维护公益,曾经也想要去做个记者,去揭发真相给大众,可是我妈妈不希望我去从事这么危险的职业,而且我的身体也不是很好。    可是看了各位的回复,却跟我想的差太多了。大概是我太天真了吧,我一直觉得法律行业是最高尚的,其实也想过要当法官,但是我实在是个很情绪化的人,这样严肃的工作,我怕做不来。现在到真不知道何去何从了        ==============  说明:  1、当法官一点也不严肃,好玩得很。平时出庭时做做样子就可以了。甚至都不用听两方的意见,开完庭,看看卷宗,开合议庭表决一下意见就OK了。这个过程中还要查查法条。就这么简单。  2、如果不想被坏风气污染,就尽量不要去当律师或进检察院与法院等政法机关。最好是进组织部或政法委。建议你考政法委这个部门吧。不用通过司法考试,平时他的权力也比公检法大,升得也快,我在政法委也玩过两年,权力大惨了,让公检法听话就听话。好了。就此为止,自己考虑吧。补充,女孩子要想在检法两家混的话,要很放得开才行,明白我意思不??!
  ls的很会讽刺,女人非要靠那个啊。。。    哎。
  LZ啊,别太天真了,要从事法律工作,最好还是科班出身,从专门的法律院校出来比较好  等你真的当了律师,你就知道在各部门能拉上师兄同学之类的关系有多重要了
  还是干点实际的工作吧,很多东西不进入,你不知道有多么的黑暗,看看这些回复你就明白了。  换条路走吧!很多路可以让你选择,不一定要学会才走,有时候为了生活不得已而走,但是慢慢你会走得很好,还喜欢那条路的!
  我今年工作一年了,我也是国内某知名法学院毕业的,基本上本科生毕业做律师的,大部分都没有司考证,他们大多是靠关系才进的所,这部分同学占所有毕业生很小很小的比例。
  做律师去  
  我是一所重点学校的法学本科生,我们学校法学在湖南是好的,但是并不代表在湖南做律师就很好,我们院办的律师教育,我看到的是30多岁还来培训的,这不是我所期望的,所以我对律师到绿不报什么希望了,我现在的打算是学经济学的第二专业本科毕业之后进公司或者银行。
  如果不是真的有仗义执言的风骨,还是别为工资收入而选择该工作。辩论赛主要靠逻辑,法庭辩论主要靠法律知识,相同之处都是需要智慧。
  楼主,泼凉水的太多了,更加迷茫了吧。  
只要有天赋,坚持下去,没错的。  
要有一付铮铮的铁骨才行哦。
  我大学学法律的,我同学一般都是读研或者公务员,而且现在律所招个助理都得要研究生学历。 楼主还是谨慎点好。
  女生走这行没前途
  热爱法律,相信公义。  有这八个字就够了!  现状正如几位前辈所说。  作为法律科班的我,我想问你的是,法律职业的现实应该成为你放弃追求的理由吗?  是啊!而今中国内地的法律圈子是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但如果年轻的法律人都选择退缩,选择回避,不去抗争,不力争做好自己,法治必然让位于人治,试问你心目中的那份公义何能实现???  先过司法考试再说吧。  共勉之。
  长于辩论对于作律师应该不算是一个优势吧,特别是那种辩论赛形式的。这个你去旁听下庭审就知道了。法律讲究的证据,要以事实为根据,不是你去找对方说话中的漏洞进行攻击。    很多律师的工作,是在庭前完成的,证据的审查,案情分析,法律意见,答辩等等工作,即使是法庭辩论也是基于案件事实和对方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展开,这个行业重要的是细致,认真,良好的文笔,深厚的法律功底。当然确实有很多阴暗面,但一个专业过硬的律师,即使在律师行业做不到一般人眼中的“成功”,一样可以凭着知识和品德赢得自己的地位。    有些东西你无法把握,但把法律学学好,这点是可以做到,很多事情现在说了你未必明白,你进了这个行业后就可以了。我知道是有很多酒肉 律师的,但也是需要专业和能力强的律师。法律硕士不建议考,可以考法学硕士,如果你具有我所说的能够在专业方面强于一般人的话,这两个专业对你来讲,并没有区别。如果你认为法律硕士好考,而且你也只能以一个普通的成绩进一个普通大学,那你基本上也没有什么办法实现你所谓的梦想。    还有,不要动不动讲什么公义,正义,值得奋斗,一生这样的话,很简单,你还没有到那个境界,这个职业对于大多数人来讲,不过是一个普通职业而己,不做违法的事,尽最大能力维护当事人利益就可以了。
  哎~~~我还是去考公务员吧,中国的这种社会形势,看来只有公务员是最好的选择,谢谢各位的援手  to:漫步华尔街2008,我特别厌烦别人老拿我的长相说事,难道漂亮的就只能考做公关糊口么
  律师这一行业,能成功的人少之又少,而且真正当律师的人必须跟公检法这三个部门的人打好关系,不然的话你的本事再大,也不会打胜仗。  如果为了梦想而踏入这一行业,还是劝你放弃的好!
  一句话,这辈子,省省吧,下辈子,再说吧!
  法律很有前途,但是在中国比较郁闷和压抑。  我国的法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时间。现在中国的法律有很多现实问题无法解决。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都在强大的行政权的控制下。法律的执行力很差。法制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法律之路很艰难,但是,更需要法律人去努力,这样才能进一步发展。  法律人应该迎接挑战。
我和你一样 我也是不喜欢自己学的专业 想去自学法律 不过我倒是蛮喜欢你的那个园林专业
说实话我也问过不少人 学法律这条路确实很难 没有关系很难走下去
不过如果你喜欢就可以了
做自己喜欢的事就可以了 况且你是一个女生 压力没有那么大
现在还可以为自己喜欢的事去拼搏一下 不去试试怎么会知道自己的选择会不会错呢
么?    
  我是在检察院工作的,大案、要案也办过不少。  对于楼主小妹妹的建议是:  1、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要抛开的理想,适应现实。  2、鉴于你已经选择了法律专业,请在校时间里抓紧学习。  3、建议你毕业就业时,还是选择公、检、法部门,虽然楼上不少兄弟姐妹都说公检法黑,但当你去当律师或者去企业时,其实也会遇到同样黑暗的一面,这是我的第一点建议里面已经提过的。  4、如果你确定要去从事法律工作,建议去沿海地区,这里会距离的法律理想会更近
  律师是一个非常不错的职业,希望楼主坚持自己的理想。中国律师与政治无关,更多的是一个经济人。有钱就有社会地位,案源多钱就多。中国公务员,从办事员到国务院总理,共有十五级,而总理只有一个,因此在中国从政难于上青天。律师则不然,没有级别,你甚至可以一夜暴富。
  没有人能告诉你需要的答案,呵呵。因为你需要的没有人可以提供呀!  
其实,每个行业都差不多,律师绝对是有前途的,但是,路也是绝对艰辛的—— 有关系者除外,个人能力超强者除外。  
不要听别人说没前途就觉得没前途,那是别人说的。每个行业都有做的非常好的人,也有非常差的人,一个看起来非常不起眼的行业都能出巨富,律师行业即使出不了巨富,但绝对不至于凄惨到某些人夸张的程度~~
  我也想学点儿法律知识,只不过没想过要当律师之类的,只想合法维权,保护自己自身利益。
  听我一句真话:做律师不如做巫师.
  学法律这门行档确实不错,但问题是你处于什么动机?想混口钣吃那学学无害,如果你是事业性想干番事业那就可能碰到问题,这法律不可是闹着玩的你认认真真学好了但在实践过程中不一定用对用好搞得不好后悔莫及尤其是当今司法体系还不完善司法还未独立对法律的某些条款有罪无罪各有高见你该学那方为正确?你们三位还是认真选择吧!
  楼主其实很感性,也很天真。不适合做律师。鉴定完毕
  做了才知道,讨论多了很没意思。
  尊敬的徐院长:你好!  本人是义乌市供销社六级工伤残疾人贾惠民,现将义乌法院(号判决书中吴伟平审判长认定事实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的详细情况汇报如下,敬请强烈关注、关心!  1、义乌法院判决书称“对于原告主张被告从1999年1月起补发工资奖金补交住房公积金、统筹保险及医疗保险金等,由于原告的用人单位义乌市浙中生产资料市场于1999年6月终止,此时原告所诉称的劳动争议已明确发生,但原告直至06年6月才申请仲裁、已明确超过劳动法规定的60日的申请劳动仲裁时效,对原告的诉请不予支持。”义乌法院适用法律严重错误!  ①、最高法院(法释[2006]6号)第一条第二款: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我没有接到市总社任何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函件。法院就断定我与市总社劳动关系的争议已发生,是违背法律意志的。  ②、省高院(号的7条说基本于劳动争议的发生需要以一方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且能够与对方进行争议为前提,所以可把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异议之日视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③最高法院法释[2004]8号说: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期限应当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我从来没有收到过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也就是说我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之日才是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④浙中市场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浙中市场并没有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因此浙中市场只是市总社的一个下属部门或机构,不是企业法人,也不是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  2、义乌法院在判决书中还称,根据《工伤保险案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原告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未及时申报的责任应由原告自负,原告关于支付伤残补助金的请求也不应支持。  ⑴ 义乌法院事实认定又错误。①、我的劳动能力鉴定及时报市总社后,我一直在等待市总社的通知鉴定。市总社欺骗我,不将我的劳动能力鉴定表上报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我的劳动能力鉴定上报义务根据义政(号文件第三十八条规定在市总社。②、我也分别2006年12月向市劳动局、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过请求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③、1998年11月我就将劳动能力申请鉴定表上报给市总社。之后,我不断和市总社联系,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市总社始终答应并叫我耐心等待,但迟迟未通知我。直到2006年9月才经义乌法院征求市总社同意,于日得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上述事实说明我未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责任应由市总社承担全部责任,而不是我后果自负!④、我发生的工伤事件及认定都在1998年,当时《工伤保险条例》尚未出台。本案不适用该“条例”第十七条。  (2)义乌法院适用法律再次错误。.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本案的工伤事故法院没有否定,因此市要按义政(号文件规定来办理,义乌市劳动局十分明确地答复按义政(号文件规定来办理。②、省高院(号第10条规定:“因工伤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应在医疗终结之日或伤残等级结论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劳动仲裁。”我在一审起诉之时,医疗已终结但没有伤残等级鉴定结论,起诉后,义乌法院经征求我和市总社同意后,于委托金华市正道司法鉴定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工残六级。仲裁时效也应该从日开始,因此不存在“工伤时效已超过”的事实。③、《义乌市职工工伤保险暂行规定》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伤医疗终结或者医疗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书面提出伤残鉴定申请,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作出伤残等级评定结论,并签发《职工工伤伤残证》。”因此时效没有超过,过程就在市供销合作总社应报不报!④日义乌市供销社在本人申请鉴定表的复印件上签字“与原件相符”并且盖章就是时效的中止、中断!  义乌法院审判长吴伟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由此而作出的判决明显就是冤案,造成司法不公平、公正,造成了劳动争议天下第一冤案!有理有据的受害人利益都得不到保障,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劳动保障法律得不到落实。  本人敬请金华中院的有关领导了解本案的有关情况,保障有理有据的受害人利益,落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劳动保障法律,为司法公正、和谐社会作贡献!      
  我认识的一朋友就要从事律师工作 我该如何去劝啊~~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您现在的位置: &
十三岁小女孩前去相亲嫌弃对方年龄过大气愤之余选择报警
 &&&& 相亲,在大多数人观念里是大龄青年的事儿,到了适婚年龄要是没有对象,亲戚朋友就会给张罗介绍。12月3日,云南小姑娘小丽(化名)赶来宁波相亲,不过当得知小丽的年纪时,相信大家都会大跌眼镜,13岁。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 12月4日下午,潘火派出所接到一位小女孩的报警,&警察叔叔救救我,我被人骗到了宁波。&电话里小女孩说自己今年13岁,云南人,叫小丽。从云南到宁波几千公里的路程,难道是人贩子拐卖儿童?
  拐卖儿童? 小女孩电话报警求救
  接到电话后,值班民警一下子紧张起来,立即详细询问了小丽在宁波的住址,随后在下应北路一家超市门口找到了报警女孩小丽。在小丽的带领下,民警来到一家石材店附近,&就是他们把我带来宁波的。&随后民警将屋里的一男一女两人带回了派出所。
  带回所里的女子姓陈,今年37岁,也是云南人,和她一起的男子是她老公。&民警同志,我们没有拐卖儿童,她是我弟媳妇领来跟我弟弟相亲的。&
  领着13岁的小女孩相亲,民警一时间捉摸不透。经过详细询问,陈某交代了事情的原委。
  未来&弟媳&? 竟是13岁小女孩
  原来陈某一家子都是云南人,身为大姐的她还有两个弟弟,二弟已经结婚,今年29岁的三弟还依旧单身,这成了家人的一块心病,特别是在云南的老母亲,四处给小儿子张罗找对象。
  12月3日,陈某的弟媳妇小张敲开了陈某家门,在她身边还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这个小姑娘是妈妈从老家介绍过来给弟弟相亲的。&小张告诉姐姐,女孩是她从云南带过来的,是女孩同学的母亲岳某介绍的。
  这时,陈某想起前段时间跟老家通电话的时候,母亲说过要给弟弟介绍门婚事,难道就是眼前这位&乳臭未干&的小丫头?
  事已至此,陈某也无可奈何,于是就先安排她们在沙发上将就一晚。次日一早,小张独自上班去了,不知情的陈某老公起床后惊讶地发现沙发上坐着一个小女孩。
  &你是谁,哪里来的?&
  小丽说自己是从云南来的,今年13岁,上初一,至于为什么来宁波她只字未提,只是说因为家人太凶不想回家。
  当天下午,相亲的&男主角&登场了。下午2点左右,陈某的弟弟从江苏赶到姐姐家,当看到眼前的小女孩时,他嘟囔了一句&这么小&。此时还被蒙在鼓里的陈某老公才知道原来这个小姑娘是家人安排过来给小舅子相亲的。
  下午5点多,小丽不知去向,没过多久,派出所民警就带着小丽找到了陈某夫妇。
  哭笑不得 一个29岁一个13岁
  在派出所询问室里,小丽的回复让民警哭笑不得。&我知道这次出来是相亲的,我是自愿的。&小丽告诉民警,她是同学的母亲岳某介绍过来的。
  原来岳某跟陈某母亲彼此认识,当得知陈某母亲想给小儿子找对象时,岳某便热心地做起了&媒人&。在岳某的牵线下,小丽就和陈某母亲见面了,&我儿子也就比你大五六岁。&当时陈某母亲允诺小丽,等她到了宁波后就会出面告知小丽父母,于是,小丽就这样糊里糊涂地来到了宁波。
  可当看到自己的相亲对象时,小丽反悔了,这哪是只比自己大五六岁,对方足足有29岁,做叔叔都绰绰有余。于是她趁着陈某夫妻不注意的时候,溜出门外找人借了部手机报警求助。
  在民警的多方努力下,终于联系上了小丽的家人。12月7日下午,小丽的爷爷奶奶从江苏赶到宁波,将已经在派出所住了4天的孙女带回家。而在云南,因涉嫌拐骗儿童,陈某的母亲和岳某已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而陈某夫妻被民警教育批评后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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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如果您选择hr,那么您的工作环境一般就是企业;如果您选择律师的话,一般工作环境就是律师事务所,看您更喜欢在哪个环境中工作,以及您更喜欢人力资源方面的内容还是法律方面的内容。
薪水视您所在的工作环境和您的能力而定,没有办法说hr和律师哪个高哪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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