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自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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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原人民法院院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樊凤林书稿资料一摞【约10多公斤】&&&拍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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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郑王坟花园花木场168号(天恒半轴厂向南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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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樊凤林年代:建国后(1949-至今)页数:1页品相:九品尺寸:长1*宽1(cm).
品相描述: 1925年3月
樊凤林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1942年参加革命工作,曾在建国前和建国初,在革命根据地任县司法科长、人民法院院长。1951年调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学习1953年结业留校任教。从教近五十年来,历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教员、主任教员、教研室主任等行政职务,1983年任副教授、87年任教授职称。现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导师组组长、公安大学研究生领导小组顾问,公安大学学科带头人,享受政府一级津贴的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主要著作:本人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近50年来,曾讲授大量课程。撰写出版专著、教材等书籍近30部,发表学术论文160余篇,荣获各种奖项兀多次。曾参加国家1979年《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起草制定工作和1996年《刑事诉讼法》、1997年《刑法》的修订工作,以及兼任案多社会职务和从事繁多的国内外学术活动,做出了重要贡献。主编《犯罪构成论》,系国家“六五”计划重点科研项目。获国家光明杯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北京市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公安大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并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通报表彰;主编《刑罚通论》,系公安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获北京市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公安大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主编《职务犯罪的法律对策及治理》,系国家“七五”计划基金科研项目,获国家教育委员会优秀科研成果奖;个人专著《刑事理论研究》。获公安大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主编《刑事诉讼法学》,获公安部优秀教材二等奖、公安大学一等奖;主编《刑法学简论》,获公安部一等奖、公安大学一等奖等。
详细描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樊凤林书稿资料一摞【约10多公斤】;书稿十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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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强制执行是向最高人民法院举报吗
不强制执行是向最高人民法院举报,还是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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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强制执行,既可能是执法不力,也可能是徇私枉法,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举报就不必了吧。建议先向该执行法院的纪检委、审监庭和院长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直接向该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
有执行庭,如果它不履行强制执行的义务,可以向这个法院的督察、监察部门投诉。如果这个法院不履行的话,你可以向当地的人大有关部门或向上级法院投诉。检察院不受理此类举报或投诉。
原来是这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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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违法同必究 底线不守当问责
作者:求正2010 发布日期: 18: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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