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抢夺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应提供哪些证据给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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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两月有16起飞车抢夺 女子公安局门口遭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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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飞车抢夺罪加一等 震慑威力拭目以待&/P&
&lt&  最高法院出台最新审理意见,对飞车抢夺情节严重的可定为抢劫罪最高可判死刑,广州法院已开始执行&/P&
&lt&  公安局门口飞车砍人&/P&
&lt&  提要&/P&
&lt&  光天化日之下,飞车党公然在广州市公安局门前抢走女士挎包并砍断其手腕动脉和韧带,而就在前不久,也有市民只因稍作反抗就被劫匪砍手、刺眼。&/P&
&lt&  据广州市公安局介绍,目前广州市“两抢”、“两盗”占了刑事发案的三分之二强;其中外来人员犯罪呈上升之势,高达87%。又因为“两抢”案件作案时间快、逃跑路线多且快、转移赃物快,使得破案难。&/P&
&lt&&BR&  警方认为,现在“两抢”非出办法治理不可。“两抢”作案手法残忍,如灌辣椒水,驾驶工具改为轿车、摩托车,多呈团伙性作案。&/P&
&lt&  而按照法律规定,飞车抢夺数额不超过500元,被害人没有受伤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只能以飞车抢夺对其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惩罚,即使按抢夺罪定罪,刑罚也不过3年以下。&/P&
&lt&  有专家认为,对飞车抢夺采取的惩治措施过于“宽容”,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劫匪。&/P&
&lt&  为了严惩“两抢”,上周广州中院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就飞车抢劫的认定范围进一步作了明确的规定。飞车抢夺处罚可从原3年以下改为3年以上直至死刑。&/P&
&P&  “治乱世用重典”,针对目前飞车抢夺的危害越来越大的现状,但愿司法部门出台更具体的惩治意见,能对维护广州居民的安全有帮助。&/P&
&P&  记者昨天从广州中院了解到,从上周开始,广州法院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据广州中院刑二庭庭长甘正培介绍,此前,对于抢夺致人伤残甚至死亡如何定罪,法律界一直存在诸多争论,该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抢劫罪的认定范围。&/P&
&P&  又因为“两抢”案件作案时间快、逃跑路线多且快、转移赃物快,使得破案难。&/P&
&P&  警方认为,现在“两抢”非出办法治理不可。“两抢”作案手法残忍,如灌辣椒水,驾驶工具改为轿车、摩托车,多呈团伙性作案。&/P&
&P&  而按照法律规定,飞车抢夺数额不超过500元,被害人没有受伤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只能以飞车抢夺对其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惩罚,即使按抢夺罪定罪,刑罚也不过3年以下。&/P&
&P&  有专家认为,对飞车抢夺采取的惩治措施过于“宽容”,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劫匪。&/P&
&P&  为了严惩“两抢”,上周广州中院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就飞车抢劫的认定范围进一步作了明确的规定。飞车抢夺处罚可从原3年以下改为3年以上直至死刑。&/P&
&P&  “治乱世用重典”,针对目前飞车抢夺的危害越来越大的现状,但愿司法部门出台更具体的惩治意见,能对维护广州居民的安全有帮助。&/P&
&P&记者昨天从广州中院了解到,从上周开始,广州法院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据广州中院刑二庭庭长甘正培介绍,此前,对于抢夺致人伤残甚至死亡如何定罪,法律界一直存在诸多争论,该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抢劫罪的认定范围。&/P&
&P&  《意见》明确抢劫罪认定范围&/P&
&P&  据悉,早在200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就下发了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司法解释,首次明确了对于“飞车抢夺”的行为可以从重处罚。按照该司法解释,对于以下4种情况,法院在判决时都会从重判处: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三、一年以内抢夺三次以上的;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P&
&P&  此外,该司法解释还规定,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甚至可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P&
&P&  甘正培介绍,相比于2002年7月的司法解释,此次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并没有原则性的冲突,以前抢夺同时造成伤害甚至死亡的,定罪时一般以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两罪并罚,现在一并以抢劫罪论处。&/P&
&P&  比如,在飞车抢夺过程中把被害人拖死,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定罪量刑一直有争议,现在新的《意见》11条明确规定,此类犯罪按抢劫罪定罪。&/P&
&P&  广州法院目前尚无判例&/P&
&P&  据悉,广州法院上周开始传达实行《意见》,但是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判例。&/P&
&P&  那么,这一司法解释意见的出台,将给此类案件的刑事审判带来怎样的影响呢?甘庭长告诉记者,在以往的审判实践中,广州法院对于司法解释中提到的三种情形已经按抢劫罪量刑。新《意见》的出台为法官审判此类案件提供了明确的依据。&/P&
&P&  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P&
&P&  ■ 《意见》规定抢劫罪认定范围&/P&
&P&  《意见》规定三种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形: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P&
&P&  抢劫罪或增多 司法界怎应对&/P&
&P&  从理论上讲,最高法院近日出具的此指导意见,可能会使广州能定罪的抢劫犯增多,若如此,公检法三个链条能否承受?监狱、看守所是否人满为患?&/P&
&P&  警官:必须提高破案率&/P&
&P&  去年广州刑事立案11.7万余宗,破案5万余宗,为10年来最好,尽管如此,因有大量“两抢”案未报警,实际破案率并非如此之高。在这种形势下,很多基层民警对最高法院的此指导意见表示欢迎,希望能震慑一部分作案者。同时称,不提高抓获率和破案率,所有违法行为都定为死刑也没意义。&/P&
&P&  一名从事预审工作的民警称,因作案时间快,逃跑路线多,转移赃物快,目前“两抢”案现场抓捕率低,非现场抓捕定罪难,这是制约警方工作的瓶颈之一。&/P&
&P&  该民警称,从其审讯过的近百名“飞车党”犯罪嫌疑人来看,现场抓获嫌疑人一般不会供认,若事后抓获的,大多会予以否认,或者乱供。&/P&
&P&  白云区一基层民警说,从目前办理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是现场抓获的,但同发案数相比,所占比例非常小。他认为,因作案者的违法成本及次数与被抓的成本、次数根本不成正比,很多人因此铤而走险。“‘两抢’案的取证工作难度很大,一般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现场抓获的,那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释放;即使是现场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即使明知其已作案很多起,也无法深挖,致使很多嫌疑人对可能受到的刑罚长短并不在乎。”&/P&
&P&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证难、破案率相对不高,其实反映出基层警力不够的问题,警方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警力下沉这一工作。同时,目前已考虑过一警多能这一做法,充分挖掘现有警力的潜力。&/P&
&P&  检察官:打“两抢”需综合治理&/P&
&P&  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位检察官表示,刑法的威慑力不在于它的严厉性,而在于它的不可避免性。他很认同民警说讲的“如果抓获率、破案率不高,哪怕是每个罪名都定死刑都没意义”这句话。&/P&
&P&  他认为,最高法院的《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本意并不一定是“重典治乱”,该《意见》与目前国际刑法轻刑化的趋势并不能相提并论。因为每个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和时期,预防和惩治犯罪的具体情况不同,毕竟,我们离后法治社会还有相当远的一段距离。&/P&
&P&  他还认为,广州“双抢”问题的严重,不能单独归结于一部法律,一个部门,这是一个综合治理问题。&/P&
&P&  “两抢”案显司法机关人手紧&/P&
&P&  昨日,据广州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两抢”案件的高发给广州的司法系统各个部门增加了压力和难度。如果对每一宗“两抢”案件都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对涉嫌犯罪分子提起公诉,然后审判,最后执行,那么,检察院、法院、看守所等机构再增加一倍人力才能应对。&/P&
&P&  东山区检察院一检察官则表示,东山区属于“两抢”案件数量较少的地区,每年都有上百宗该类案件提起公诉,如果公安机关抓一个,检察机关就起诉一个,那么,现有的人手是无法应付的。&/P&
&P&  今年4月,省司法厅就到市第一劳教所就创办监狱专题进行调研时,有关部门表示拟把市第一劳教所改造为看守所,以缓解现有看守所的压力。&/P&
&lt&■ 近期案件&/P&
&lt&  从5月25日至7月25日,见诸广州各媒体的广州两抢案件共有16宗:&/P&
&lt&  5月26日凌晨1时,江苏司机姬某、谭某开着卡车在从化市广从公路距温泉路口两公里处遭遇劫匪,歹徒不仅将货物和车一同抢走,砍断了谭某的一根手指砍伤肩膀。&/P&
&lt&  6月3日上午,在天河路外经贸大厦路段,两名女子遭一男子抢走脖上的白金项链,五六名民工闻讯赶来,四面合围生擒抢匪。&/P&
&lt&  6月4日下午2时,3名持枪歹徒骑着一辆摩托车闯进车陂瀛富钢材市场内一档口,据称抢走10多万元。&/P&
&lt&  6月7日下午,市民谭太太在解放南路西侧公交车站上公汽时,被抢匪卡住脖子抢走项链,一群热心市民穷追不舍,终于擒获抢匪并转交给警方。&/P&
&lt&  6月15日中午12时许,来穗务农的广西人颜远友驾驶摩托车,在白云区良田镇流溪河边遭两歹徒抢劫,反抗时被对方连击三枪,臀部和左腿中弹受伤。&/P&
&lt&  6月16日凌晨,一别克商务车车主准备取车时,几名男子抢走其手提包驾三菱吉普逃跑,商务车主上车追赶,在先烈南路与东风路交界处碰撞。&/P&
&lt&  6月24日晚上11时20分许,海珠区赤岗江海大道,两男子骑摩托车尾随一辆女装摩托上准备回家的一男一女,将后座女子的提包抢走,并将车前男子扯倒在地上,该男子抢救无效死亡。&/P&
&lt&  6月28日晚10时许,在广州打工的26岁韶关女子郭衍芬,在天河区棠下荷光路好友家楼下遭遇抢劫,反抗中被劫匪连捅三刀,其中一刀刺瞎其左眼。&/P&
&P&  7月8日凌晨2时许,一名男青年在机场生活区的心谊路遭抢,肠子被砍断。&/P&
&P&  7月8日上午,在天河区长兴路抢夺一女士3万元现金后,飞车逃窜中与一辆摩托车和一辆货车连环相撞,受伤倒地后爬起拦下一辆出租车后逃走。&/P&
&P&  7月10日,凌晨5时10分许,一名下夜班回家的女子在天河岗顶大华酒店对面遭遇4名男子抢劫,因护住手中的MP3和手机不放,劫匪将女子右前臂砍出一道长约6厘米的伤口。&/P&
&P&  7月12日下午,市民侯小姐乘坐公交车在员村二横路车站被人抢走了手机。她和歹徒就抓住手机来回拉扯了约1分钟后手机被人抢走,车上无人出手相助。&/P&
&P&  7月12日下午,一年轻男子在惠福西路靠近六榕路处抢一男子的金项链,正好路过的一出租车司机听到呼叫后驱车冲过去,将该男子拦住,车轮压到其左脚踝。&/P&
&P&  7月24日晚7时许,增城事主朱某报案称其搭载两名男子行至宁西石迳村附近路段时,被这两人用辣椒水喷面后遭抢劫。&/P&
&P&  7月24日晚,两歹徒在白云区兴华路燕塘公交车站飞车抢包,一司机见状驾车追出千米截住歹徒,后歹徒弃车逃走。&/P&
&P&  7月25日早晨7时许,市民欧女士骑自行车经过位于起义路的广州市公安局门口时,遭遇飞车党抢劫,挎包被抢走,左手腕动脉和肌腱被砍断。&/P&
&P&  ■ 新闻背景&/P&
&P&  全市刑案三分之二是“两抢” 作案手法更恶劣,作案工具更先进&/P&
&P&  近两年,广州“两抢一盗”案虽有所下降,但总量依然很大,去年高达8万宗。同时,作案手法更恶劣,作案工具更先进。&/P&
&P&  去年,广州“两抢”案比前年下降5.4%,盗窃案件下降5%,即便如此,其总数依然达8万宗,占全市刑事案件的2/3强。今年第一季度,”两抢“案总数有所下降,其中,抢劫案下降4.1%,抢夺案下降17.4%,但恶性“两抢“事件不时发生,除驾摩托车飞车抢夺外,嫌疑人作案手法也更加多变、更残忍:&/P&
&P&  案例一,辣椒水喷面。增城一名事主朱某报案称,他搭载两名男子行至宁西石迳村一泥路时,被这两人用辣椒水喷面,对他进行抢劫。&/P&
&P&  案例二:团伙作案,呈地缘性特征。据警方介绍,目前广州“两抢”案多是团伙作案,且近9成都是外来人员。本地人作案者多和吸毒有关。东山区中山三路市防疫站门口人行道曾发生一宗拦路抢劫案。一名女事主途经此处时,被尾随的多名男子扼颈、殴打并被抢去挂包,内有现金1000多元和手机一部 。&/P&
&P&  案例三,作案工具由摩托车逐步升级到面包车等。随着广州限摩力度的加大,一些团伙便购买价值的二手小面包车作案,有些团伙作案用的面包车、轿车还是盗抢的。某日,江苏司机姬某、谭某开着卡车载着17吨铝材在从化市广从公路距温泉路口两公里处遭遇劫匪。歹徒不仅将货物和车一同抢走,还将两名司机劫持,并砍断了谭某的一根手指和肩膀。该团伙就是以盗来的面包车为作案工具。&/P&
&P&  一名在天河北某广告公司上班的女士说,因为自己经常加夜班,特别担心被抢夺、抢劫。“前两个月,我在海珠客运站就被抢了。”那天晚上11时多,她回到海珠客运站附近的楼下,手上的一只纸袋被人抢走。幸亏及时呼救,对方被路人拦住打了一顿。但考虑到被抢的只是一些文案资料,估计也不能给对方定什么罪,所以就没有报警。“如果对飞车抢夺可以加重惩罚的话,我肯定会报警的。”&/P&
&P&  ■ 新闻追踪&/P&
&P&  “我以为走公安局门口很安全”&/P&
&P&  遭抢妇女仍住院治疗,此前每天上下班都要骑自行车经过起义路&/P&
&P&  本报讯 昨天,在市公安局门口被抢劫的欧女士躺在病床上,她的左手五指已能自由伸缩。“我没想到会在市公安局门前被抢,以前觉得这段路应该很安全的。我很感谢那些好心人帮助我。”&/P&
&P&  欧女士说,她被抢劫后下车,发现左手腕慢慢渗出血来,才意识到手被砍伤了。大约五六米外就有一名武警战士在市公安局门口站岗,可能是因为太突然,她当时没有喊“救命”或者“抢劫”,而是朝着武警战士喊叫:“请帮我报警。”但是值勤武警没有过来。据了解,《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规定,卫兵应该“时刻保持警惕,严密监视警卫区域。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守岗位。”&/P&
&P&  这时候,一名环卫工过来了。欧女士此时正捏着伤口处,“东西被抢了不要紧,但我看见自己左手不停流血,我很害怕,担心自己会没命。”欧女士说,很快又有几名环卫工和路人围过来安慰她不要惊慌,她才开始感到安全。其中一名环卫工掏出手机报警,但说不清楚地点和事情,一名男青年着急地要过手机报警。一名老伯过来了,欧女士说老伯嘀咕着“救命要紧呐”并拿出手机拨打了120。很快来了一辆巡逻警车,因为情况紧急,巡警将欧女士扶上警车准备送往医院,其中一巡警留在现场,警车开出十几米后,救护车赶到了现场,警车于是返回,欧女士被省人民医院救护车接走。&/P&
&P&  欧女士说,她是今年4月到南海黄岐工作的,因为要从海珠江湾桥脚骑车到广卫路乘车,所以每天早晚都要经过起义路,“以前觉得这段路应该很安全的,想不到会在公安局门前被抢。”&/P&
&P&  欧女士的左手五指昨日已能自由伸缩,但有些浮肿,省人民医院整形外科住院部邓医生说,十来天后浮肿会消失,手术情况比较理想,应该不会影响到手的正常功能。&/P&
&P&  昨日下午4时许,欧女士的丈夫区先生接到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她的自行车当时存放在市公安局大院里了,民警让区先生去取车,区先生没空,民警遂送车上门。&/P&
&P&  ■ 一日两案&/P&
&P&  骑车时中年妇手被砍&/P&
&P&  本报讯 昨天下午,荔湾居民关女士在家门前200米处被飞车党劫掠,反抗之下左臂竟被砍出25厘米刀口,幸无生命危险。&/P&
&P&  昨天下午5点45分,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诊室,关女士正躺在急救床上一脸痛苦地接受紧急处理。记者看到,关女士全身衣服均沾满血迹,左臂横放在手术台上,医院为其紧急止血,随后进行小血管和伤口的缝合。据主治的温医生介绍,关女士左右小臂上的刀口有25厘米长,最深处接近肌腱,其中多条小血管被砍断幸未伤及动脉。紧急处理完毕后,关女士将无生命危险,但仍需入院治疗,之后手臂机能也将大受影响。&/P&
&P&  “这些人真是造孽啊!他们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吗?”关女士一见到记者就悲从中来。41岁的她是荔湾区某烟草单位的一名职员,家住华福大厦。昨天下午5时25分,她刚下班,准备回家做饭,骑着自行车途经中山七路某保险公司门口,当时正准备拐入华福里,从该小巷进去200米即到其家中。关女士把包横跨在身体左侧,就在其拐弯之际,斜刺里冲出来一部摩托车,后座男子一下将其挎包拽住。关女士下意识地扯紧了挎包,谁知左臂马上一凉,随后才是一阵剧痛。包被抢走了,关女士重重地摔在地上,才意识到自己被砍了一刀。&/P&
&P&  “他们出手真的太狠了,没有人性。”事发时市民潘先生正好离关女士只有五六米。他告诉记者,摩托车上的两名男青年都戴着头盔,看不清面目,第一下没抢到包,马上利索地拿刀砍了关女士一把,然后迅速离去。在人来人往的中山七路街头,事发过程不过10来秒,现场的所有行人都来不及作出反应。“血流得真是好厉害啊”,潘先生说。后来,有警员赶到,打的士把关女士送到医院。&/P&
&P&  行走中妙龄女包被抢&/P&
&P&  本报讯 7月24日早晨,广州大道南金穗雅苑附近,两男子驾一辆摩托车抢夺一过路女子的皮包,金穗雅苑的5名保安听到该女子呼救后狂追千余米,将两名“飞车党”擒获。&/P&
&P&  7月24日早晨8时许,任小姐坐在江海街派出所里,膝盖、手臂上涂着红药水,她向民警描述着自己遭抢经过。两名抢匪则被关在派出所大院里。&/P&
&P&  据悉,今年21岁的任小姐来自安徽,在广州从事化妆品销售工作。24日早晨6时许,她挎着小包,独自一人来到广州大道南933号金穗雅苑附近。“我正在路边站着,突然从路边的树后窜过来一个男的,一把就把我的包抢走了。”任小姐说,等她反应过来时,那名穿黑色短袖上衣的男子已经跳上了前面停着的一辆摩托车。她连忙追上去,死死拽着自己的包不放。&/P&
&P&  “他们见我不放,就发动摩托车,把我在地上拖着跑。”任小姐的呼救声惊动了在金穗雅苑门前正在换班的5名保安员。他们奋起直追,最终抓住了抢匪。据了解,该抢匪被抓获后,还曾偷偷从身上掏出一把弹簧匕首企图伤人,幸亏有人发现才没有得逞。&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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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_刑侦类执法资格考试练习题及参考答案.doc1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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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在某一抢劫案件的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冯某;被害人齐某先后提出回避请求,对于哪一请求,有关机关应不予支持?(C)
A、负责侦查此案的公安人员是齐某的表弟;
B、负责此案审查起诉的检察人员是齐某的前夫;
C、审理阶段负责此案记录的人员曾经冯某故意伤害一案中当过证人;
D、负责此案审理的审判人员是冯某的邻居。
5、扈某因受贿被某检察院依法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对扈某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天?(B)
A、7日;B、10日;C、14日;D、37日。
6、下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B)A、物质B、物品和物质痕迹C、痕迹D、印刷文件省厅要求在全省公安机关建立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打团伙、摧网络、抓逃犯、攻积案长期性、复杂性王某见一男子喝得酩酊大罪,神志模糊,躺的马路边,旁边放着一只皮包。王某就对周围的人谎称该男子为其朋友,将该男子扶到僻静无人之处,悄悄拿走其皮包(内有现金3500余元)。王某的行为构成(B)。A、诈骗罪B、盗窃罪C、抢劫罪D、抢夺罪下列行为可以判处死刑的有(D)。A、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伤害结果的B、以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他人但没有造成他人残疾的C、过失伤害他人,并致人残疾的D、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他人并造成严重残疾的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对抢劫罪加重法定刑的情形是(C)。A、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B、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C、在办公大楼抢劫的D、入户抢劫的甲因为重男轻女,将妻子刚生下才3天的女婴包裹好放在医院门口,躲在一边观察。见有群众围观、议论,便放心离开。第二天一早,甲又到医院门口察看,见女婴还在,但女婴却因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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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 为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办理抢劫、抢夺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关于抢夺犯罪数额标准
  (一)根据2002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但对曾因盗窃、抢劫、抢夺受过刑事追究(包括因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或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而宣告无罪的)以及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抢夺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0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抢夺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5.以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取款人为抢夺目标的;
  6.抢夺无生活来源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财物的,造成被害人生活严重困难或自杀的。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80000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抢夺数额50000元以上不满800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5.以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取款人为抢夺目标的;
  6.抢夺无生活来源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财物的,造成被害人生活严重困难或自杀的。
  二、有关抢劫情形的认定
  以下情形应按抢劫罪定罪处罚:
  (一)夺取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并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二)夺取财物后,犯罪嫌疑人为掩护同伙携赃逃跑而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该行为系事先合谋,则共谋人均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三)携带凶器实施抢夺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逼挤、撞击或逼倒他人,劫取财物的;
  (五)驾驶机动车(包括电动车),在夺取财物过程中将被害人拖倒或拖拉着行驶的。
  三、有关转化为抢劫情形的认定
  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虽未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但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一)盗窃、诈骗、抢夺达到“数额较大”标准80%上的;
  (二)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
  (三)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四)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
  (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准确把握“两抢”犯罪的证据规格
  坚持以证据证明犯罪事实、以犯罪事实为裁判依据的原则,依法从重从快起诉、审判“两抢”案件。
  (一)确实未能追缴到赃物,犯罪嫌疑人也否认犯罪行为,但有被害人的陈述和目击证人指证,且目击证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没有利害关系,被害人陈述与证人指证能相印证的,可以认定作案事实的存在;
  (二)犯罪嫌疑人虽否认作案,但从现场或其身上、住所搜缴到赃物,且被害人陈述或证人指证能与物证相印证的,可以认定作案事实的存在;
  (三)团伙犯罪案件中,虽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但根据现有证据可认定犯罪,可先行追究已归案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五、有关跨区域案件的管辖
  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对跨区域需要指定管辖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与上级检察机关、法院协商、统一认识后,由上级法院指定法院管辖。
  在处理“两抢”犯罪案件中,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做到既依法严厉打击,又宽严适度。对涉及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之间发生的“两抢”案件,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定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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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0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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