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签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书合理吗?

您好,关于学校让家长签订免责安全协议有效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一定有效,如果发生事故经过相关机构鉴定学校负有责任的,合同并不能让学校免除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只有这些情况学校才无责任,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627日,我校召开2022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校党委书记陈锐、副书记符成彦,副校长杨兹举、王道儒、茅云翔,党委委员那广水参加会议,副校长吴清江主持。

陈锐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进行部署。他强调,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主要分为政治稳定与安全生产两方面,各部门、单位要提高安全意识,树立正确安全观,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政治稳定、安全生产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做好自身领域安全稳定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保障师生安全、校园稳定;要提高工作能力,讲究工作方法,对师生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筑牢师生安全管理屏障;要加强校园安防系统建设,对重点区域进行监控,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校园应急安全演练,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各项工作。

吴清江对我校安全稳定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我校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二是细化工作流程,进一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促进校园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智能化、专业化转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三是加强情况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坚决杜绝漏报、瞒报、误报。四是健全工作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压实主体责任,对落实不到位者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陈锐与学工处处长吴启学、民族学院副书记刘家宝、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林伟签订2022年安全责任书。

学校办公室主任林丽菲、保卫处副处长文斌分别传达有关安全工作和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会。

(摄影/责任编辑:付予嘉)

学校与外宿生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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