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如果不走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并且骑的比较慢,只是不戴头盔,有没有危险?

11: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是我们从小就受教的道理

但一些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总说

“路口没车,闯红灯不要紧”

“我赶时间,闯个红灯没事儿”

但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闯红灯的理由

闯红灯的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左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友谊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双泉路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驾驶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的王某发生碰撞,造成左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警示:

左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王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闯红灯且未佩戴头盔

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历黄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滨河南路历黄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驾驶轿车由东向西行驶的赵某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王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警示:

王某骑行电动自行车在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并且没有佩戴头盔,导致头部受伤严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道路通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

不戴头盔、闯红灯实在是太危险了!在交通出行中

有些电动车驾驶人缺乏基本的

交通法律常识和安全意识

总是根据自己的“喜好”我行我素

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正确做法

安全头盔是个宝,骑车出行要戴好。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事故发生时,头部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伤情危及生命,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带头盔不等于戴头盔!戴头盔并不代表戴好头盔!驾乘电动车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一定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一定不要闯红灯;逆向通过路口时应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专车专道不逆行。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按道行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一定不要逆行!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平平安安出门 安安全全回家

原标题:《可怕!骑电动车闯红灯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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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如果是逆行撞上正常行驶汽车,由逆行车辆承担全责的。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3、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4、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5、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法律分析:不管是公职人员,还是普通人员,酒驾都是违法行为,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公职人员还会遭到纪律处分。

1、初次酒驾被查获的,一次记12分,处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2、再次酒驾被查获的,予以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

3、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酒驾受到行政处罚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因酒驾、醉驾被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一律开除党籍和公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4.1 酒精含量阈值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

表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

饮酒后驾车≥20,<80

  现在石家庄正在进行的以整治规范非机动车为主要目标的交通治理行动正逢其时,其实应该早就开始了。甚至可以每年都集中整治,常抓不懈。此举不仅关乎生命安全,更为重要的是教化市民提升素质——我为什么将提升素质放在比生命安全更为重要的地位呢?是因为不客气的讲,很多涉及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事故,相当一部分人是由于自身的原因,甚至简直可以说是自己作的,自己没有基本的规范的交通意识,导致自己玩大了,把自己搭进去了。当然也有很多情况责任并不在非机动车和行人,但只要平时多注意观察,是可以避免相当大比例的交通事故的。我简单总结一下,看看我们身边随处可见的交通恶习:
  一、自行车、电动车
  1过有信号灯的路口不看信号灯,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不看其他车辆的交通状况,任意骑行。
  2也看信号灯,但是红灯之后下意识的非要骑出停止线几米,停在人行横道上,让横过马路的行人在这片杂乱的自行车中穿行。
  3比上一条更为恶劣的是直接停在右转机动车道上,让右转的机动车鸣着喇叭绕着弯子通过而体验这份爽劲——这是典型的作。
  4红灯亮后,不给右转的自行车留出车位,非要见缝插针的往前挤,直到堵死整个非机动车道。
  5三人以上并排骑行,说笑打闹,拿非机动车道当自己家院子,完全无视旁边和后面。
  6在路上随意停车,比如有电话打进来,一个刹车停住,开始唠,根本意识不到这种行为的危险性。
  7在路上随意拐比较大的角度而不事先观察侧后方情况——注意是事先观察,不是边拐弯边观察。这种情况下比较容易发生后面的电动车没有时间判断减速而撞上来的事故。
  8骑车逆行过长,甚至在一整条地道桥下都能看到逆行的,而且不但不主动避让正常行驶的对面来车,速度还很快——这种情况以小青年居多。有的时候,特别是夏天,仅仅图对面车道有树荫,就过去逆行,这种情况以妇女同志居多。
  1在非机动车道旁有行人便道的情况下偏偏选择和自行车电动车为伍,最可鄙视的是很多推着婴儿车的父母或老人更是如此。
  2站在路口停留说笑,完全不顾及身旁和身后的车辆情况。
  上面这些情况只能说明这些人的素质之低下,心态之自私。但让我可悲的是这种情况非常普遍的发生在每时每刻,甚至每个路口。请注意这是在路上,路是大家的,不是自己家院子。请在脑海里树立这样一个意识,当然如果能作为原则最好:就是自己做某一个动作,尽最大可能要以不期望对方刹车为第一。举几个例子,你骑着自行车手机响了,请先观察身旁和后面的其余车辆,或者等其他车辆驶过,或者示意你要靠边,然后靠边停车再接。你要转弯,先看看后面有没有特别快的直行电动车在你要拐弯的方向,他快你让他先过,然后再拐。过路口自己先减速,不管是不是绿灯都看一下,有没有特别急的车辆在前方横向通过,让为先。他急他闯红灯为什么让他先走,你不用追问这个,他闯红灯不被车撞上是他命大。咱们得为自己安全考虑,为家里老婆孩子考虑。你非要说我见车就等回家我就吃不上饭了。那请你掐秒表算一下,看看自己这样到底能慢几分钟,恐怕连2分钟也不到吧,2分钟换个自己踏实家人放心,值。
  当然有些情况是由于政府规划的问题,比如二环路部分路段的非机动车道过于狭窄问题,还有一些主干道竟然直接省去非机动车道的问题,还有路中间隔离带老长,又见不着个过街天桥等等,但这些情况和我上面所言的意识欠缺,素质低下无关,是两码事。好了,提升整个石家庄形象之类的大口号就不提了,就请大家对号入座,争取让自己的个人形象得以提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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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现在的肉包铁总是埋怨铁包肉横行霸道,却总是没注意自己停在什么位置上,前面是红等还是绿灯。
  上机动车道骑车的同学不知是希望提高速度提高效率,还是想缩短生命。

  红色标题是什么意思啊?
  现在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太多,你都生不来气。机动车,非机动,行人,哪个没有,感觉现在的环境就不好,现在的人们,如果电动车等红灯压在人行道上,自行车就要超过电动车半个身位,都要争先恐后的。人的素质也不是一天就能变好,做好自己就行了

  我赞成楼上的话,人的素质也不是一天就能变好,做好自己就行了。只要我们每个人都管好自己,绝不随波逐流,我想交通秩序会一天天好起来的。

  我说一下,快车道向慢车道转弯的车注意一下慢车道的电车,骑得正快呢突然转过来一个小车,刹不住呀,慢点好吗,能不能像你从慢车道驶向快车道那样慢点看看有没有开得正快的大车呀

  我们是管不住别人 但是如果真的管好自己 那肯定会比管不好强很多 支持

  LZ说的 我也想说很久了~
  非机动车及行人的违反交规行为直接或间接对他们自身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实际上每个机动车司机基本都是先骑得自行车,后来才学会的开汽车,正如现在驾校学车热一样,很多新手在上路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原来骑自行车违反交规是多么危险,就好比骑着自行车过马路眼睛直视前方(至少我真的遇到过这样的人)而不顾左右。如果你没有被撞上,那么是你运气,很多新手司机你能保证他不把油门当刹车踩吗?
  就像楼上那个兄弟说的,最好你把每个机动车驾驶员都想成新手,那样你的安全系数会提高很多~把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 而不是置于他人。
  姑且不谈素质低下与否,生命可贵,请珍爱自己的生命~把坏的习惯改掉!
  对于那些经常违章的机动车驾驶员,等待他们的更多是法律上的惩罚(不得不说现在真正落实的交规更多地是作用在了机动车,而对于非机动车仍然没有较好的方法)

  经常有骑车的人左右夹攻
  有时候人家车把都撞到我边上了
  还眼皮子抬都不抬一下子的火箭似的冲过去
  原来的好脾气一点都没了
  石家庄真的很让我失望
  可我还是想自己的家能更有省会的形象和素质....

  对于不守交通规则的骑自行车电动车的人估计很少来看的,唉,光奖励不行,惩罚力度大了就好了。

  石家庄的交通必须得靠交警管,呼吁那些不遵守交通的人一时半会很难,请大家到路口的时候,该走的走,该停的停吧,还有就是汽车常在人行道上,而自行车或是电动车所以也常在机动车道上了,快乱套了。石家庄的交通真应该好好管管,虽然有“现金奖励不闯红灯者”,但那只是几天而已,过后人们的意识还是会回到原位的,该闯的闯,该走的走。

  也不完全是素质的问题,立法也有问题,出了事故机动车是全责,非机动车即便违章也能获得赔偿,自然有恃无恐。如果改一改,对非机动车违章立法严格一些,看看还有谁敢;
  现在的机动车也是,从来不让人,根本不管“行人在人行横道上拥有交通优先权”。在厦门的道路上,如果行人走在斑马线,机动车都会主动减速让行人先过。这一点在其他城市很少能看到;
  当然也少不了行人的责任,在马路上乱窜,也不看信号灯。个人的安危其实也会影响到身边的很多人,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总之交通不是某类人的事情,是大家的事情。如果无法依靠自觉,就只能加大监管力度。我倒是觉得,与其养那么多城管去满大街打小贩,不如果让他们去当交通协管员,那力度绝对够。

  我一直注意,但是你注意了,等绿灯的时候右转机动车让你又过不去了。是不是很窝火呢?

  是啊,相对机动车来说,行人和骑电动车、自行车的人,违章更严重。令人不解的是,交警面对非机动车违章问题,往往视而不见,从而助长了非机动车和行人违章问题更加严重。

  现在整治交通,有些主要路口都有好多警察和志愿者维持秩序,违章行人和非机动车车确实少了很多,但如何让这种效果变为常态?靠交警和志愿者维护不行,主要还要靠大家的自觉!

  行人违章:1、有的行人横穿马路时,假装没看到疾驰而来的汽车和电动车,把脸故意扭到一个相反的方向,以为这样就不会被撞了,或以为司机不敢撞。
  2、还有很多行人横穿马路时,面对疾驰的汽车,跑步从车流中穿梭,以为自己比汽车还要跑的快,非常危险。

  k想跟楼主evinkang1976聊聊交通的事情,期待您联系:Q:.谢谢!

  想跟楼主kevinkang1976聊聊交通的事情,期待您联系:Q:.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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