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超速,交警的提示牌设置是否规范?

今天在绿谷大道水阁往云和方向,丽沙路和绿谷大道那个路口过了不远的草坪上放着测速抓拍仪器,一路上也没见到移动测速的提示,一不注意就超速了,还有就是雾天测速合理吗???
  • 丽水市交警支队回复了您的问题

  • 问题已提交至丽水市交警支队

  • 楼主您好。通济街与绿谷大道路口已设置有限速60KM/小时及前方测速警示牌。

  • 边上也没有警察也没警车,这样测速是否合规?

  • 这个说法我是很难接受的,据我了解交警使用移动测速仪器测速交警是需要在现场的,当天我也没看到有交警在边上,再者那天早上有雾

  • 没有规定说车速要有交警在边上,有规定说测速要由交警操作,就是设置和采集数据这个测速机器的是交警。有雾还超速,你可以了还有脸说。

  • 建议交警以后测速时旁边要放两个大喇叭,不停播放“测速请注意测速请注意”

  • 这个测速标志管太远了吧,百度地图测距,通济街路口到丽沙路路口1.4公里。

  • 今天留意了一下,好像岑山路口和丽沙路口都有测速标志,不过被树叶遮住了,不特别去找,根本看不到。

  • 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交警移动测速前200米应该设置“测速提示牌”,测速范围应该在提示牌后200米外到移动测速结束点或下一测速点。 ②移动测速必须由相关执法人员(交警)执行,测速的时候必须由2位或者以上交警检测,车载移动测速必须装交警队专用巡逻车上测速。在保证不影响交通行驶环境的情况下,巡逻车应在移动测速范围内的开矿路边上进行,不能将测速仪放置在草堆里或者其他遮挡物后进行隐秘测速。丽水交警却是放在草坪上,边上还有一棵树远处过来根本看不到,只有到跟前才看的到。

在高速开车经常会经历“断崖式降速”和“忽高忽低式限速”,不过这些限速乱象或将到头。

近日,对于此类限速问题,交通部做出回应:重点解决高速限速忽高忽低问题!

统一、规范全国限速标志

限速标志作为传递特定信息的载体,对驾驶员安全行车起到重要作用。但在现实中,却存在着标志过多、混乱、不清晰、不醒目等不规范情况,影响驾驶。

交通运输部近期发布了《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公告,将进一步规范全国限速标志设计,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大量不合理的限速标志将会面临拆除。

在未来,限速标志将会切合实际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做到科学设置:向使用者提供正确、及时的信息,通过一目了然的限速标志及其他标志,引导驾驶人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

除了规范限速标志和拆除不合理限速标志,不再让人“一路眼花缭乱”之外,许多地区都推出了关于高速限速的改革措施:

广东:测速点前设置提示牌 提高限速值

1.广深沿江、广惠、广三等高速公路局部路段小型车的限速值由100km/h提高到120km/h。

2.规定固定测速点位置必须在前方500米至1000米处竖立告示牌,公开告知。

3.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路段同一行驶方向,被固定或流动测速设备记录有多次超速违法行为的,原则上只处1次罚款。

湖北:68条高速提高限速值

实施时间:2020年1月1日

实施政策:全省大部分高速公路开始提速,最高限速视情提高10-20km/h

对原限速值100km/h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10km/h;

甘肃:兼顾安全与效率 实行“提低限高”

实施时间:2020年5月1日起

实施政策:高速公路隧道按设计速度80km/h设定限速。小客车最高时速120km/h,最低时速60km/h;其他机动车最高时速100km/h,最低时速60km/h。

山西:重点解决断崖式、隐蔽式不合理限速

实施时间:2020年8月1日前完成

整改内容:5月10日完成了全省隧道及重点路段限速标志整改工作。并将在8月1日前完成全省高速公路、一级国省干线公路限速标志的整改完善,且重点解决“断崖式”、“隐蔽式”等不合理的限速问题。

以下几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不再扣分罚款:

1.限速低于60km/h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2.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3.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原标题:注意!全国将统一!

新交规扣12分的违章行为


1、驾驶营运客车超载20%以上(首次加入校车)
营运车辆包括: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不含公交车),校车(新加入)。
2、严重超速(首次加入校车)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3、故意遮挡号牌(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2017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一律会被一次性扣除12分。
新规对于牌照架也更新了规定,对于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牌照架会受到200元并扣6分的处罚。
4、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5、未按照规定休息(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将受到一次性扣除12分的处罚。
6、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1)驾龄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3个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
(4)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无犯罪记录,无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处罚的记录;
(6)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酒后驾车:扣除12分,扣押驾照6个月,并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现金处罚。
醉酒驾车:吊销驾驶证,给予相应刑事责任的处罚,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8、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
将会受到12分的处罚,交警还有权利给予200-2000元和扣车等处罚。
9、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者将会受到12分的处罚;
如果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0、伪造、更改号牌和证件
使用伪造、擅自更改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等行为将会一次性扣除12分。
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新交规扣6分的违章行为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由扣3分调整为扣6分)
这一条主要说的是由于侥幸心理导致的闯红灯行为,过去是扣除3分,从2017年开始升级为扣除6分。
2、货车超载(由扣3分调整为扣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额定载重量30%以上的车辆,或违反规定载客的车辆将受到扣除6分的处罚。
3、营运车辆超载未超过20%(由扣2分调整为扣6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将受到扣除6分的处罚。
4、高速公路超速未达到2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车辆将受到扣除6分的处罚。
5、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将受到此处罚。
6、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
7、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在恶劣天气中,应该做到: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雾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如果没有做到以上三条,将受到6分的处罚。
8、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9、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给予扣除6分的处罚。
11、运载特殊物品不挂相应警告标志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者,将受到扣除6分的处罚。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者将受到此处罚。
13、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驾驶证没有丢失,擅自以欺骗方式补领也将受到6分的处罚。


新交规扣3分的违章行为
从2017年开始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将受到扣除3分的处罚。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3、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由扣2分调整为扣3分)
4、驾驶营运客车超载未达20%(由扣2分调整为扣3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5、驾驶货车载物超载未达30%(由扣2分调整为扣3分)
6、驾驶机动车低于高速公路规定最低时速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9、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1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即年检)



新交规扣2分的违章行为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5、“加塞”行为扣2分
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
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1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新交规扣1分的违章行为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这其中包括了夜晚不开车灯、不正确使用远光灯、不正确使用雾灯等严重影响自己和其他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
会车时,必须注意保持足够的安全侧向间距。
一般情况下的会车,须遵守下列规则:空车让重车,单车让拖挂货车,大车让小车,货车让客车,教练车让其他车辆,普通车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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