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业主信用贷款利率区间一般是多少?

按照《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成都市市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市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区注册一年以上、主营业场所在我区范围并在我区申报纳税(在线旅游平台企业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作出贡献且符合成都市旅游业发展要求和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企业(行业协会)以及景区管理等相关单位。

(二)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资助对象。

(一)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会计信息真实、纳税信用良好;

4.三年内无违法记录,未进入征信黑名单;

5.申报项目符合我市当年扶持政策,符合专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

6.按照具体政策条款规定所需满足的其他特定条件。

(二)申报企业存在以下情况不得申报:

除前期普惠用于支持旅游企业提升疫情防控能力的企业允许申报外,同一项目当年度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按照不重复支持原则,本专项资金不再予以安排。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不予补贴。对摘牌、降低等级、受严重警告、书面提出取消等级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不予申报。

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旅游业中心工作,优先支持符合《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办函〔2016150号)、《成都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政策措施》(成委厅〔2017179号)、《关于大力推动文化商贸旅游体育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827号)、《关于促进民宿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成办发〔202215号)、《加强文旅企业帮扶促进行业恢复的工作措施》(成文广旅发〔202147号)、《支持旅游行业纾困发展的政策措施》(成文广旅发〔20229号)等文件政策范围的内容。

1.支持旅行社开拓客源。对2021年接待外地来蓉游客人次数总量排名前30位且接待外地游客人次数不低于2万人次的旅行社,根据排名次序,第1—10名奖励20万元、第11—20名奖励15万元,第21—30名奖励10万元。2022年,通过包机、专列等方式,组织外地游客来蓉且上座率达50%以上的旅行社,每架(趟)次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符合省客源组织奖励政策的旅行社优先享受省级奖励政策。

2.支持在线旅游平台。对向游客提供2项及以上旅游服务,针对成都以外游客销售成都住宿、景区、交通等旅游产品,2021年销售成都旅游产品订单量排名前3且订单总量较2020年同比增长20%以上的在线旅游综合营销平台企业,分别给予第一名200万元、第二名150万元、第三名100万元奖励。

3.支持旅游酒店提升服务品质。结合综合评分,分别对三星、四星、五星级旅游酒店中排名前5位的给予最高10万元(三星级旅游酒店)、20万元(四星级旅游酒店)、30万元(五星级旅游酒店)奖励。对新评为五星级、四星级的旅游酒店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4.支持创建高能级旅游品牌。对新创建成功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对新评为国家甲级旅游民宿、国家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国家金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新评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和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5.鼓励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对新评为五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成都乡村精品民宿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对新评为国家2A3A级林盘景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20万元奖励;对满足四改一提升”(改厨、改厕、改餐、改客房,提升服务)乡村旅游技术服务导则要求的项目单位,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对新评为主题旅游目的地,实际投入资金达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50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6.鼓励企业创新研发旅游消费衍生产品。对参加国家级旅游商品大赛并获得一等奖(金奖)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奖励。该政策对应的是《支持旅游行业纾困发展的政策措施》(成文广旅发〔20229号)内容。

关于《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办函〔2016150号),该政策已于20211114日到期,因评定奖励(补贴)属于事后奖励(补贴),政策有效期内完成评定的旅游住宿业品牌酒店、旅游商品参赛获奖(企业)项目,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

支持旅游景区优化服务。对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和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投资提升环境品质和服务质量,经统一组织评审认定后,按政策生效日起实际投资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小型微型旅游企业用于旅游项目的贷款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创新面向小型微型旅游企业的金融产品,支持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用于小型微型旅游企业贷款。对小型微型旅游企业用于旅游项目的贷款,通过竞争立项,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重点发展项目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补贴。申请贴息的项目,其贷款必须是所申报项目的专项贷款,贴息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应付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总额的50%,总贴息不超过100万元,单次申报贴息期为1年。

(四)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项目。

(五)涉及《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成办发〔202215号)、《支持旅游行业纾困发展的政策措施》(成文广旅发〔20229号)中,关于支持发展文旅消费新业态有关内容,纳入下一批次申报。

(一)项目承担单位提交,并经归口管理单位转报的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成都市市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申报书;

2. 事前绩效自评报告(根据评定结果的奖励补助类不需要提交);

3. 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被审计的单位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 项目支出明细表及佐证凭证复印件(除主题旅游目的地外,其它奖励补助类不需要提交有关财务凭证);

6. 项目专项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奖励补助项目需提供);

7. 项目所在地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地产产权证、用地许可证复印件(建设类专项资助项目的如涉及需提供);

8. 项目批准立项文件复印件(已获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扶持的重大项目提供);

9. 第三方出具的绩效评估报告(已完成的专项资助项目如涉及需提供);

10. 贷款合同、本金及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社保局查询的参保人数查询盖章证明(贷款贴息项目提供);

11.支持旅行社开拓客源、支持在线旅游平台项目需提交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地游客身份、游客人次数、电子行程单;订单量、同比增长率等情况)。

12. 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报主体还需提供纳税、征信、违法记录相关材料。该材料请单独提供,不与上述材料装订在一起(近三年内无纳税违法情况证明材料可至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部门开具,征信、行政处罚等无纳税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除此之外,申报主体还需提供一份申报项目当年度未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承诺书。

(一)项目申报单位所申报项目应体现产业的引领性和带动性,以社会效益为首位,发挥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二)归口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好关口。项目承担企业或单位原则上只申请奖励补助、专项资助、贷款贴息的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且只享受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不得以多种方式、多种渠道重复申报(前期享受支持旅游企业提升疫情防控能力补贴政策的企业除外)。归口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好关口,严格防止一家企业或单位多项申报或重复申报。

(三)归口管理单位要核验贷款贴息类项目单位提供的社保局查询参保人数,确定是否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并对贷款用途是否符合政策支持方向进行审核。

(四)本次公开征集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专项资助类项目时,应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提交自评估报告,同时编制项目绩效目标。

(五)支持时间区间:奖励补助类项目、专项资助类项目按照政策有效期进行申报;贷款贴息类项目支持时间区间为20211月至202112月。

(六)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绩效)必须真实有效,要科学、客观、务实、量化测算和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模糊、效益夸大的不予受理,未落实自有资金、配套资金和仅处于策划阶段未实际启动实施的项目不得申报。

(七)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备验。

请项目申报单位于202266日(星期一)15:00前将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4份及电子文档(电子版申报资料需项目承担单位先盖章、再扫描成PDF版,纸质版申报材料和电子版申报资料必须完全一致)报送至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必须客观属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陈真,谢小磊;联系电话:028-;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区管委会A8楼。

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


  7%!这是刚刚结束的成都银行10年期次级债的票面利率。5月31日,这家中西部最大的城商行宣布,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24亿元次级债,用于补充附属资本。

  中国债券信息网的公告信息显示,成都银行本期次级债票面利率为7.0%,位于申购区间6.80%~7.20%的中

端。这一价格也创下了近年来银行次级债利率水平新高。

  成都银行成立于1996年12月,现有注册资本金32.51亿元,马来西亚丰隆银行为其第一大股东,持股19.99%。截至去年末,该行总资产为1511.87亿元,存款余额为1224.75亿元,贷款余额为679.16亿元,是中西部首家总资产突破千亿元的城商行。

  银行次级债利率新高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统计,自去年来,各类评级的10年期银行次级债利率区间为3.90%~5.95%。于2010年9月发行的58亿元10年期次级债(评级为AAA)利率最低,仅为3.90%;河北银行与贵阳银行于去年上半年分别发行了8亿元和6亿元的同类债券(评级均为A),利率均为5.95%。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联合资信”)的评级结果,成都银行主体评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中信建投证券担任主承销商。

  即便以评级相同的渤海银行和徽商银行相比,成都银行本期次级债利率亦明显偏高。

  去年10月27日,渤海银行发行了10亿元10年期债券,年利率为5.6%。当时联合资信对渤海银行及该期债券的评级分别为AA级和AA-级。与之相比,成都银行发行利率高出140个基点。

  徽商银行今年3月31日完成发行的40亿元次级债,期限为15年期,评级同样为AA-,利率为6.55%。纵使不考虑期限差异,将央行4月加息一次(25个基点)纳入计算,成都银行次级债利率仍然不低。

  “发债成本提高是因为加息,但有需要还是会做的。”银行业分析师沐华此前向本报记者表示。

  另一位债券分析师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商业银行普遍缺钱,但“次级债流动性差,不好发”。

  中金公司近日发布的研究报告指出,预计今年银行次级债净增量将达到1300亿~1500亿元,是去年净增量的3倍以上。本报记者也了解到,江苏银行、盛京银行、汉口银行和南昌银行等城商行也计划发行次级债。

  平台贷担忧:占比近三成

  现金流覆盖程度偏低

  较高的利率背后,或许隐含着市场对成都银行基本面的担忧,尤其是其占比接近三成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

  为了使本期次级债获得监管层的批准,成都银行特别向央行提交了《关于跨区域发展等三个问题的情况说明》,就异地分行、平台贷与中长期贷款占比过高等问题,作出了详尽的解释。

  该文件显示,截至2010年12月末,成都银行的地方融资平台客户共有75户,比年初减少5户,贷款余额为185.84亿元,占全行贷款总额的27.36%,显著高于同业;贷款余额比年初减少了39.17亿元,下降幅度为17.41%,占比较年初下降了13.57个百分点。

  据本报记者统计,截至2010年末,工商银行平台贷款余额6496亿元,占全部贷款比重约9.6%;平台贷余额5400亿元,占比9.7%;平台贷余额约有3800亿元,占比6.8%;融资平台贷款占比更是低至6.7%。

  另据媒体报道,副行长罗维开上月透露,该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总额在50亿元左右,占全部贷款的比重约为4.7%。即便是平台贷占比较高的,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其平台贷余额为1792.3亿元,占比为16.6%。

  据该行披露,去年底,在成都银行平台贷中,现金流覆盖为全覆盖、基本覆盖和半覆盖的占比分别为48%、47.22%和4.78%。

  成都银行自称“平台贷款自身现金流覆盖贷款本息程度较高”,但与同业相比,远远偏低。此前在2010年业绩发布会上称,据初步测算,在该行平台贷款中,现金流基本覆盖、半覆盖、无覆盖的占比仅为5%。

  成都银行在这份情况说明书中总结称,该行平台贷款自身现金流覆盖贷款本息程度较高,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取得初步成效,担保结构得到改善,风险敞口降低,损失准备金充足,“贷款风险整体可控,自我评估为低风险”。

  贷款集中度问题突出

  年报显示,截至2010年末,成都银行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为69.19%,超过50%的监管上限,而在2008年和2009年,这项指标分别高达179.61%和136.99%。此外,尽管去年末其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降至9.44%,略低于10%的监管红线,但在2008年和2009年,这一比例却分别高达79.20%和63.23%。

  而贷款期限问题同样突出。成都银行次级债发行文件中称,“在我行贷款中,中长期贷款占比较大”,包括部分平台贷和个人房贷等,“受系统性风险的影响较大,风险难以把握”。

  “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本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的申购区间为6.80%~7.20%。”5月27日,即上述文件披露后的第二天,成都银行公布了价格区间。

  成都银行在5月31日的新闻稿中表示,在本次24亿元次级债券发行后,其资本充足率将超过15%,预计可满足未来3年开展新业务、推进跨区域发展、开展综合化经营等战略性工作的资本需求。

  成都银行还提出,力争用3~5年时间使该行分支机构基本覆盖中西部主要中心城市和省内多数市州,同时逐步进驻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地区;并称“正顺利推进上市前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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