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年崇州道明户口簿的上海派出所名称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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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要查找的资源可能已被删除,已更改名称或者暂时不可用。  这是我迫于无奈给成都市市长写的求助信,可是全部被劫下来了,没有一封信市长能看到,这官场太黑暗了,农民维权比登天还难。我就把这些都给大家看看,让大家给我们做主。今天中央党报的记者去崇州市公安局采访了解我们种植假种子的情况公安局拒绝采访,不作任何解释,气焰太嚣张了,根本不把老百姓的事放在眼里,我们农民维权还能指望谁?  尊敬的市长你好:  我是成都崇州市天宫村325户村民代表王敏,这是我给你写的第7封求助信了,不知道你看到没有?  前几天给你写的求助信都被截到崇州去了,结果也只能是没有结果。拖到今天我们合作社种植的假种子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甚至连一个合理的说法都没有。在此事未解决之前,我们合作社遭受假种子的几百亩粮田全部荒废在那里,原因只有一个只为保留证据。现在正是大春水稻插秧的时候,再拖下去这大春稻谷就没法种植了,粮田就荒废了,只能任它杂草丛生,村民经济损失将再次扩大。此事涉及农户众多,经济损失巨大,犯罪证据充分,是典型的制售假种子经济犯罪大案。但是没有得到崇州市公安局的重视没有人给我们解决此事。  星期五乡上领导明确的给我们说对方有后台,上面领导都在为他们说情。这就是出了这么大的事公安不立案的原因,就是人家把上下的关系都打通了,有大领导为他们镇压此事。我请问市长,就是因为别人有关系就可以欺压百姓了不?而且是几百户村民的事,这些官拿国家的俸禄不给老百姓做事反而还要欺压百姓,请问您到底管不管?为不为广大老百姓做主?  上次我给你写信以后,市长热线给我们打电话说,叫我们耐心等待,说市农委和省种子站正在审核专家田间鉴定报告和总结报告。  我们等了半个多月我们等来了崇州市农村发展局的一封函文,内容是:关于崇州市济协王敏土地股份合作社种植的标称北京百幕田种苗有限公司生产的“抗病博士春光A型”萝卜种子判定为假种子的函。(崇农发函{2015}6号)  5月11号12号两天我们拿着函文还有农发局组织的专家田间现场鉴定报告以及经销商王元华的询问笔录等一系列证据以及刑事控诉书到崇州市公安局报案,请求崇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崇州市公安局不予受理,尊敬的市长你想想我们有多愤怒,我们有多无奈与无助,我们的天就这样塌了吗?  从2月18日开始我们上报到崇州种子站和成都市种子站开始,我们一步一步按照种子法等法律法规行事,直到现在我们拿到了崇州市农村发展局组织的专家田间鉴定报告和农发局判定为假种子的函文,以及农发局、派出所、农业执法大队等部门现场审定的受损面积情况和经销商王元华的询问笔录等证据,现在的情况就是专家田间鉴定报告和农发局下达的函文确定我们种植的是假种子。可是依法走到这一步却一点用都没有,事情依然得不到解决,崇州市公安局不作为,枉法行事,放纵不法分子祸害百姓。我们这一切依法行事反而得不到解决,甚至连一个合理的说法都没有。迫于无奈和不甘我代表我们合作社325户村民给市长你写这封求助信,恳求你亲自督办秉公处理。  三月份的时候我们就到公安局报过案,公安局说我们只有专家鉴定报告没有农发局总结报告,不予立案,现在所有证据都有了,公安局还是不管!我们就懵了,请问到底不法商贩给了你们多大的好处?我们受到了这么巨大的损失,现在正是插秧的时候,我们合作社几百亩粮田里现在全是烂萝卜而且早已开花结果。我们现在没有得到任何说法,看来这样拖下去我们的萝卜全烂完了,也没有物证了,不法商贩等的就是这个结果,而且不法商贩这些天在成都走动疏通关系。到时候不法分子随便找百般理由来推托责任,我们村民的损失就不了了知了。难道我们一步步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反而得不到解决?出了这么大的案子居然还有人把这件事镇压下来了,崇州市公安局都不立案,请问中国的政府领导们,像这样做还怎么发展农业,还怎么搞民生,还让老百姓怎么活?难道依法打击贩卖制造假冒伪劣种子的行为,是我们老百姓的错?这真的是我们的错吗?我恳请市长为我们作主,严惩不法商贩,让不法分子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  现在我就告诉市长你,我们的这个事情从2月18号上报种子站到现在也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说法,我们村民的几百亩粮田就这样荒废在那里,因为我们都是为了保留证据,田里全是烂萝卜,所以水稻就无法播种。大春就这样即将荒废,几百亩粮田的荒废啊!我恳请市长亲自为我们这一千多村民作主,尽快为我们公正的把这件事解决了,我们都不愿意荒废土地,我们都需要这一亩三分地种庄稼来养活自己和家人。我代表我们合作社所有村民再次恳请市长亲自为我们作主尽快为我们解决这件事。  总结现在的情况就是专家田间鉴定报告和农发局下达函文确定我们种植的是假种子。但是接下来我们又怎样?还不是一样贩卖制售假种子的人逍遥法外,按照法律法规我们自己又不能把他们怎么样,我就想问这到底是怎么了?是执法部门太无能,不作为?还是对方有让他们望而生畏的后台?如此充分的事实依据摆在眼前却又不能做什么,从未有过的无助与失望。请问中国的政府领导们,像这样做还怎么发展农业,还怎么搞民生,叫我们农民怎么活?  最后我代表我们合作社325户村民再次请求市长重视此事亲自为我们主持公道,秉公处理。  至此我代表合作社全体村民感谢市长!  实名求助村民代表:王敏   电话:  下附刑事控诉书及证据  1.        刑事控告书  控告人:崇州市济协王敏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成员为325户村民)  地址:四川省崇州市济协乡天宫村15、16、17、18、19、20组  法定代表人:王敏   电话:(村民代表:杨光军)  被控告人(经销商):王元华,男,汉族,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201637  电话:(王元华) (廖光荣)  被控告人(生产商):北京百幕田种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在男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沿河村村委会西侧600米(注册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半壁店大街112号世爵源墅小区232号楼301室(实际办公地址)  电话:(金经理) (公司经理)  (戚科长) 010-(公司座机)  控告事项:  1、请求对被控告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的行为立案侦查,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1、控告人为崇州市济协乡325户村民以自有土地入股形成合作社(崇州市济协王敏土地股份合作社)。被控告人为从事蔬菜种子销售的经销商及生产商。  2、控告人于2014年 9月 10日起分批次向被控告人(销售商)购买“抗病博士春光A型”萝卜种子800罐,共计 40000 克,该种子由北京百幕田种苗有限公司生产。种子格为80元每罐,控告人分批次向被控告人支付种子款共计64000元(大写:陆万肆仟元整),被控告人向控告人开具发票共计肆张。  3、控告人将上述萝卜种子于日至日分批次全部种植于四川省崇州市济协乡天宫村15、16、17、18、19、20组,共计271.3亩。  4、现已超过萝卜成熟上市时期,上述种子所产萝卜严重短小、畸形、重量偏轻,无法出售。该种子说明书上明确记载,种子产出的萝卜具有根长直洁白、根长32-38厘米、根重1.5-2公斤的特性,但种植结果完全不符。  5、另据控告人调查了解:a、在位于成都邛崃市牟礼镇同乐村2、3组种植的同经销商购买的同品种名称同包装的“抗病博士春光A型”种出的萝卜同样短小、畸形、重量偏轻,无法出售;b、在位于成都崇州市济协乡天宫村19组村民雷林修种植的同经销商购买的同品种名称同包装的“抗病博士春光A型”种出的萝卜同样短小、畸形、重量偏轻,无法出售。  6、控告人于日向成都崇州市种子管理站提出田间鉴定申请,种子管理站于日组织邀请植保、气象、土壤肥料等方面的权威专家进行田间现场鉴定。鉴定专家一致认为控告人在被控告人处购买的种子田间种植后的性状与包装罐所标示的性状不一致。据查证,植物性状由种子基因控制,与种植技术、气候、环境无关。据此,控告人所种植的萝卜种子与包装罐所标示的种子品种不一致。  7、崇州市农村发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GB)于日认定被控告人生产和销售的“抗病博士春光A型”萝卜种子为假种子。  8、农户经济损失计算依据:  a、价格根据“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四川成都龙泉聚和果蔬交易中心对于白萝卜的价格行情表明,日至日价格平均为1.4元/公斤。  b、产量按照被举报人销售的罐装标签计算,罐数为800罐,每罐标注为5000粒,单根重量标注为1.5-2公斤,灌装标注存活率为85%。据此:800罐X5000粒X1.75公斤X85%存活率X1.4元/公斤=8,330,000元(大写:捌佰叁拾叁万元整)。  c、专家鉴定费6000元、差旅费19000元、误工费12000元。合计37000元。  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假种子的生产、销售一直以来是我们国家各个部门打击的重点,假种子的存在导致了老百姓一年的辛苦耕耘而得不到回报,同时,老百姓的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作物收入,假种子让千千万万老百姓陷入经济生活困境,故老百姓对假种子深恶痛绝。请求崇州市公安局依法作出处理,并在收到该控诉书七日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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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遗存:崇州道明竹编
发布日期:日&&&文章来源:凯风成都&&&作者:秦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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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州美丽小镇道明镇一直被誉为“竹编之乡”,这里的人们不仅传承了竹编老手艺,更传承了一种独特的精神文化。据考证道明竹编已有2000多年的悠久历史,尤其是清代初年以后,竹编工艺迅猛发展,经历了由粗到精、由简到繁、由生产生活用品向高档工艺品发展的蜕变之路。
  道明镇自古盛产慈竹,在农家小院的四周和美丽的乡村田野,随处可见一从丛青翠的竹林,仿佛是一道道青色的屏障。竹编艺人们砍下慈竹,经过去青皮、剖片、日晒、划篾丝、染色等工序后,再经过编、绞、琐、插、穿、扣等工艺技法,编织出一件件造型优美、工艺精湛、丰富多彩的竹编工艺品、日用品。可以想象,道明镇那些心灵手巧的竹编艺人,坐在飘散着竹篾清香的作坊里,用灵巧而智慧的双手编织出美妙的生活与竹器,那些琳琅满目的竹编产品像小山一样堆积起来,然后销往全国各地和海外,走进喜欢竹器和环保产品的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道明竹编的主要产品有篼、篮、盘、瓶、灯、扇、盆、椅、画等近15个大类、800多个花色品种。艺术竹编有壁挂、花插、茶具、凉帽、竹包、仿古家具、竹丝彩绘等。用细若发丝的竹丝编织出来的女式挎包,具有轻便、柔软和时尚的特点,深受都市女性的青睐。竹编书画也是道明竹编一绝,艺人们采用染过颜色的竹篾丝条,编织出一幅幅美丽的画卷,让人体会到一种清新淡雅的意境。
  清代光绪年间,由当地艺人编织的儿童玩具获得四川劝业会一等奖。1992年,道明镇被四川省文化厅命名为“竹编艺术之乡”。2004年,道明竹编被列入《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概览》一书,享誉国内。20世纪80年代,道明镇有4名工艺精湛的竹编艺人,先后走出国门,到哥伦比亚、牙买加、格林纳达等国家和地区,向异域他乡的人们传授中国的竹编艺术,使道明竹编技艺得到进一步发扬光大。
  道明竹编所用原料,一般是生长3年左右的慈竹。这一时期的慈竹由于受到阳光雨露的滋润,具有坚韧柔软的特点。艺人们去掉竹的头尾,精心挑选中间一段颜色一致又没有斑点且节长质细的部分。在编织过程中,道明竹编主要采用经纬编织法。在此基础上,还大量采用编、插、穿、削、琐、钉、扎、套等方法,使竹器的图案和外型更加丰富和耐人寻味。用染色的竹片或竹丝编织竹器时,竹所固有的清新高雅特质与艳丽的颜色互为补充、交相辉映,产生一种奇妙的艺术效果。
  明竹编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川西文化风格,是川西地区惟一保留比较完整的竹编工艺,对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妥善保存民族文化遗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均有不可估量的价值。为了使道明竹编工艺得到有效的继承和发扬,当地政府已经制定规划,一方面培养竹编艺术的后起之秀,一方面吸收其他竹编艺术的优点和特长,使道明竹编技艺更加精湛,并且走向更加宽广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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