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派遣临时工劳务派遣公司没打招呼叫其它人上班没叫我,我可以找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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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在我们农电工不明确真相、叫我们给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农电工偈惫す┑缇治シ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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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来自:内蒙古 - 包头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5:14 咨询人:54a903yu144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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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5条回复
如果是在合同期内让你们改签劳务派遣,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你还要看自己签署过几次劳动合同了,是否达到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如果供电局长期的使用就不该做劳务派遣,涉嫌违法
回复时间: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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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得看你们原来是否有签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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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违法的,可以拒绝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回复时间: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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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违法,拒签劳务派遗合同
回复时间: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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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违法的,具体要看你们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
回复时间: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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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做了五天临时工 他们说我没提前两到三天跟他们打招呼 要扣我两天工资 请问他们的做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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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同吗?没合同就是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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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前面临时工合同,后面劳务派遣合同)_百度知道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前面临时工合同,后面劳务派遣合同)
1、前面临时工合同,后面劳务派遣合同,如果都是在一个用人单位工作的话,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按规定,前后的工龄都要计算进去的。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五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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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采纳
需要承担的是赔偿金,那么你的劳动关系的主体已经发生了变更。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该企业的这种做法存在规避责任之嫌,劳动仲裁怎么裁决还需根据双方举证等综合判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你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你主张该国企支付经济补偿,须根据当时的劳动法来主张,超过诉讼时效的请求将得不到支持,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你是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你主张经济补偿,你所工作的企业只是实际的用工单位。因此。2007年9月份以后。2007年9月份之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是主体不适格。你需要区分经济补偿和赔偿金,该国有企业与你只是民事劳务关系了,支付的是经济补偿。劳动争议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楼主你好
2007年9月份之前我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话,因为劳动关系主体发生变更,又过了诉讼时效期,那企业以前的经济补偿金诉讼或者仲裁会不会得到支持。
如您所说您在2007年9月份之后就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然后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原单位工作,即你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在2007年9月终止。因此,从诉讼或仲裁时效的角度考虑,您的要求可能不会获得支持。
提问者评价
谢谢你的耐心解答,好详细呀
来自团队:
其他4条回答
应认定为与你形成劳动关系;如果劳务派遣公司给你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保的、工资条等作为你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何判断是否形成劳动关系。因此。其次,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自己参考一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社保缴纳记录1999年开始签订临时工合同并不代表你与公司之间构成临时雇用关系,由派遣单位支付,由国企支付,劳务派遣可能只是个形式,由于具体情况不同,经济补偿从2007年计算、考勤卡,那么你和劳务派遣公司形成劳动关系,如果国企仍给你工资并为你缴纳社保的,经济补偿金从1999年开始计算,给你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保的公司与你形成劳动关系,关键看你和哪个公司形成劳动关系,你可以将工作证
工资由国企代发,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购买的话应该算是与国企还是劳务派遣公司形成劳动关系?
由国企“代发”,实际上工资还是劳务派遣公司发放的,所以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形成劳动关系。
2007年你以劳务派遣形式到该企业上班时,等于原单位与你解除了劳动关系,但那时你并没有提出补偿要求。2007年后你只与派遣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所以现在公司想‘辞退’你,其实就是要把你退回派遣公司。至于派遣公司是否会辞退你,尚不可知。所以这时你提出经济赔偿金尚早,即使派遣公司辞退你了,你也只能向派遣公司主张赔偿金。根据你的描述,你从07年一直工作到现在,没有中断过,那赔偿金应从07年开始算。
1、公司是用工单位,不能因你是派遣来的,而不承担法律责任。2、临时工、正式工,都是与公司形成了劳动关系,都应计算为工龄,并按此工龄赔偿。3、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一般按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一般情况,具体情况要找专业人士给你算一算。)
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 与你签合同的单位应该支付补偿金从2007年开始计算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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