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去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效吗处办遗嘱给后老伴是否有效

如何撤销遗嘱公证书(复查申请)
作者:盈科律师李娜
王老太太在世时将名下的房产以公证的方式立遗嘱,称在其去世后全部房产归后老伴所有。王老太太去世后,二个儿子为老太太名下的房产找到母亲的后老伴,想协商解决。母亲的后老伴胸有成竹的拿出王老太太生前的一份公证书示众,这哥俩无法置信,不解。此房的房本虽说是在父亲去世后下发的,但购房款是父亲在世时支付的,公证处不审查清楚,何以如此草率的下此论断,实在是有违法律,与事实不符。
于是,哥俩义无反顾向公证处提出复查申请,要求撤销遗嘱公证书。
复查申请人申请撤销该公证书的理由是其母亲在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属于其父亲与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其母亲没有单方处分权,并同时向公证处提交了相应的证据。
公证处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的复查申请。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复查请求,公证处给予的答复是:
一、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公证遗嘱是由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证明立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一种遗嘱形式,从遗嘱成立的效果来讲,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并无区别,只要符合法律形式和要求,内容上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则遗嘱都可以成立。但遗嘱能否有效,能否成为继承遗产的最终依据,则不是设立遗嘱时能够完全预见的,只能根据立遗嘱人死亡时的情势发展及客观情况来确定。客观地说,公证遗嘱的作用就是确保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未受他人胁迫、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体现,并确保遗嘱是立遗嘱人本人所立而非伪造。公证处在严格遵循《公证程序规则》及《遗嘱公证细则》规定的办证规程,履行了相关的告知义务。
二、公证处认为,遗嘱公证侧重证明立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而对于遗嘱中所处分财产的权属界定问题只作一般意义的审查,如果要确定产权的实际归属情况,应当在遗嘱生效后,由审判机关根据情势发展及具体情况来确认,公证机关不是审判机关,无权确认产权的最终归属,确认遗嘱是否有效的机关是审判机关。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公证处认真研究,维持原公证书,复查人如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公证协会投诉。
根据以上公证处对于公证书的复查决定,可以得出,公证书其实就是一份证据,公证处只能保证整个公证过程的真实性,不胁迫、不伪造。公证书就是一份证据,在案件的审理中,法院可以采纳这份证据,也可以不采纳这份证据。
此公证处如此答复,如果哥俩去北京市公证协会投诉也是费时费力,不如收集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此房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此房款是母亲在世时所支付,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522: 链接超时
-- Event ID: e21677
如果您是网站管理员,点击查看。如需网站监控,可以使用。
您的浏览器
百度云加速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丈夫立遗嘱将房产留给老伴 过户时才知须再办个公证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08:02:08
         分享到:
  遗产过户需“遗嘱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齐全,律师认为此规定违背《继承法》
&&& 新华报业网讯
丈夫去世前把房产留给自己,办了“遗嘱公证书”,可她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却被要求再提供一份“继承权公证书”。这意味着她必须召集丈夫与前妻的子女一起来公证处进行公证,或者,由她或丈夫子女将其中一方告上法庭,在法院判决房产由她继承后,才具备过户条件。而再次公证需要可观的费用,把家人告上法庭又伤害亲情。这就是77岁的南京栖霞市民黄金兰的遭遇,如今丈夫去世一年多,她因病困今年6月差点“到地狱报到”,房屋过户手续至今办不起来。扬子晚报记者董婉愉
  事件回放
  办过户被告知还需“继承权公证书”
  黄金兰今年77岁,住栖霞区某大型国企的宿舍,这是她丈夫张宪标的房产。两人于1996年结婚,双方之前各有家庭,这是二婚。张宪标比黄金兰大10多岁,身体不好。2006年张宪标感觉身体状况大不如前,想把唯一的房产留给妻子。两人带上结婚证等,来到市公证处进行了遗嘱公证,并提前与自己的几个儿女明确了房产归妻子所有。2012年,90岁的张老去世了。眼看自己的身体也一天天走下坡路,黄金兰就嘱咐自己的儿女把房产过户手续给办了。
  黄的儿女们带着相关证书来到市房产部门,却获知仅有遗嘱公证书没用。“首先,我们不能确定这是张宪标老人最后一份遗嘱,其次,你们怎么证明张老的儿女对房产归属没有疑义?”房产部门要求黄金兰的儿女与张宪标的儿女同时到公证部门,再次做一份关于房产的“继承权公证书”,凭两证进行房产过户。
  或者再做公证,或者请法院裁决
  黄金兰的儿女于是不得不给张宪标的儿女打电话,讲了这个情况,并表示公证费用不管多少由自己支付。“老爸把房子给你们,我们够不开心的,还要我们表态赞成吗?”几个儿女均一口回绝。现在就剩下一条路:把张宪标的儿女告上法院。一想到此,大家沉默了――虽不是亲生兄弟姐妹,可毕竟是继父的孩子,有必要为房子变成仇人吗?再说,这也不符合中国人的传统礼俗啊!
  南京市住建委房屋产权处咨询科一位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办理过户时仅凭遗嘱公证的证书不行,我们无法判断其他法定继承人对此没有异议。”他们不可能采用家庭成员之间没经过法律部门认可的任何证明。在遗嘱继承这部分,目前也只能采取上述两种办法,即再次公证或双方通过法院裁决。
编辑:王高峰、王瑶
  相关阅读:
新华报业网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国新网许可证:
新华报业传媒集团主办您要找的资源已被删除、已更名或暂时不可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