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中国税制改革革的方向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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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高考全国卷文数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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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个人所得的税收现状和改革方向论文
摘要:精品学习网带来了试析我国个人所得的税收现状和改革方向,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对您设计论文有所帮助!
2011年6月底,全国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的决定:工资薪金免征额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税率由9级调整为7级,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这将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已经开始。
一、个人所得税的界定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以个人为单位的分类所得税制,将个人取得划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等11类。
二、我国个人所得的税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1980年个人所得税制的基础上,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围绕起征点经数次修订演变而来。尽管30余年间个税征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物价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缺陷日益突出。目前,我国个税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个税占税收总额比重偏低;税基狭窄,费用扣除缺乏科学性,有失公平;征管制度有待健全,偷税漏税现象比较严重;调节贫富差距的功用逐步减弱。
(一)个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
世界上高收入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在30%以上,美国早在1994年就达到了43.16%的水平,而发展中国家的个税比重平均也在15%左右。但中国1998年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仅为3.4%,2009年这一比重提高至6.64%,相较以上国际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周边国家,如韩国、泰国、印度、印尼的比重(一般在10&20%之间)均超过我国水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个税收入成为国家的主要收入还不太现实,但随着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个税的贡献应逐步提高。目前,中国个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令人堪忧。
(二)税基狭窄,费用扣除缺乏科学性,有失公平
中国现行个税主要采用分类征税模式,基准狭窄,即将应税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11类应税所得。这种征收模式计算简单,分别从源泉扣缴,适合于改革开放初期收入来源小且单一的情况。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纳税人收入来源的多样化和复杂化,若不及时调整个税分类,灵活、科学征税,容易出现多征、乱征的现象。目前,个税扣费一般只考虑个人日常支出情况,忽略了家庭相关因素、地域收入差异等影响,加重工薪阶层的负担,难以实现个税公平原则。同时,经济形势日新月异,个人纳税能力影响较大。费用扣除标准长期不变,滞后于经济的变化,现今通货膨胀、居民支出上涨,该享受低税负的人群不得不承担较高税负。
(三)征管制度有待健全,偷税漏税现象比较严重
在所有税种中,个税纳税人数最多,征管工作量相当大,必须有一套严密的征管制度保证。目前,我国个税征纳以代扣代缴为主,自行申报为辅。对可以由支付单位从源泉扣缴的应税所得,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对于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这种税收方式漏洞较大,中国九级税率档次中只有前四个税率档次实际普遍使用,后五个税率只为不足10%的高收入者设置,最高税率45%基本上形同虚设。税率越高,被征税对象尤其是高收入人群,偷税漏税的动机越强烈,于是出现了化整为零,以实物、债券、股权分配等方式进行偷税漏税等种种现象,且屡禁不止。据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会同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道》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七百余位居民进行调查,仅12%的受访居民宣称完全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4%的受访居民承认只缴纳了部分或完全未缴纳个人所得税,逃税避税严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自行申报制度不健全,代扣代缴制度难以落到实处,征管手段落后,难以凑效。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传递不准确,时效性很差;与其他相关部门缺乏实质性的配合措施(比如税银联网、国地税联网等),缺乏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信息共享和信息规划;执法水平不高,尚未形成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现代化技术手段。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款的征收。
(四)调节贫富差距的功用逐步减弱
在我国,处于中间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工资薪金的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的46.4%,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主要群体的上层阶层(包括在改革开放中发家致富的民营老板、歌星、影星、球星及建筑承包商等名副其实的富人群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5%左右。税收的贫富差距的调节作用在缩小。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收入渠道多元化、公民以现金取得收入较多、不合法收入不经银行,税务机关难于明确纳税人的实际收入。试述我国增值税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其改革意义
试述我国增值税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其改革意义
09-06-04 &匿名提问 发布
供参考:试论 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对冶金行业的影响肖玉芳1,肖 健2(1.南昌市财政局,江西南昌 .南昌市东湖区国税局,江西南昌 330008)  伴随着1994年的税制改革,以/生产型0为标志的增值税制已走过了十多年的历程&十多年来,生产型增值税适应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需要,在组织财政收入!宏观调控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生产型增值税对产品重复征税的弊端[1],遏制了民间投资,制约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削弱 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1999年,国家有关部门就提出增值税改革的思路,2003年10月底出台的5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6提出,/在东北优先推行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改革0&如果得以推广,对固定资产重投入的冶金行业来说,也将产生重大影响&1 增值税制度的类型增值税是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运用税款抵扣的原则计算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简单地说是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按计算出的增值额内容不同,可将增值税分为3种类型:(1)生产型的增值税&以企业的商品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减除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物资价值后的余额为计税增值税,但对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折旧不予减除&由于这种增值额等于工资!租金!利息!利润和折旧之和,其内容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2)收入型增值税&在生产型增值税计税增值额的基础上减去固定资产折旧作为计税增值额&其内容相当于国民收入额,故称收入型增值税&(3)消费型增值税&在生产型增值税计税增值额的基础上减去当期购入固定资产全部价值作为计税增值额&其内容只包括消费品的价值,故称消费型增值税&3种类型增值税的根本区别在于课征增值税时,对企业当年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国际上通行的规定[1]是对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不作任何扣除的是生产型增值税;按折旧方法对固定资产价值逐年扣除的是收入型增值税;对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当年一次性扣除的是消费型增值税&显然这3种对固定资产价值扣除的不同处理方法,使3种不同类型增值税税基所包括的范围大不一样,生产型增值税税基最大,收入型增值税次之消费型增值税最小&2  国增值税类型是生产型增值税是否抵扣固定资产进项增值税是划分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的根本标准&由于现行5增值税暂行条例6明确规定固定资产进项增值税不得抵扣,因此 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是一种典型的生产型增值税[2]&生产型增值税的优点:(1)生产型增值税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2)生产型增值税有利于消除投资恶性膨胀抑制非理性投资&应该说,生产型增值税是当时 国增值税类型的现实选择&自1994年增值税税制改革以来,增值税对财政的贡献,可谓功不可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02年中国税收收入合计亿元其中增值税6178139,占整个税收收入的35%,是 国第一大税&但这并不是说 国现有增值税制是完美无缺的&相反, 国现有生产型增值税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以适应 国现有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状况&3  国现行增值税制的弊端及对冶金行业的不利影响3.1 生产型增值税导致重复征税生产型增值税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不予抵扣,其进项税额转化为固定资产价值,与国家引导现代企业发展专业化!协作化大生产的政策措施背道而驰;而与此相对应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一定程度上/鼓励0的/大而全0!/小而全0的企业组织结构,对经济的高效率产生负面影响,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生产型增值税重复课税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国际上消费型增值税税率大致在8%~20%, 国的生产型增值税率为17%,换算为消费型增值税,在23%左右,税负明显过高[3]&在冶金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问题更是突出,生产型增值税沉重的税负使企业有心技改,无钱纳税,抑制了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如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企业投入的固定资产已纳税金可一次性扣除,就能促进企业技术更新,刺激经济增长&不妨举个例子,企业投资100万元的固定资产,在生产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成本共计117万元,在消费型增值税下17万元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成本变成了100万元,降了14153%,固定资产相应的折旧也降低了14153%,企业利润将增加14153%,按现行33%的企业所得税计算,净利润就会增加9174%即[14153%@(1-33%)]&税改后,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增加的净利润相当于现行会计期内公司设备折旧额的9174%&3.2 加重企业负担,削弱市场竞争力现行生产型增值税制度导致资本密集型应税企业的实际税负很重&产品的销售成本主要由原材料转移成本!固定资产折旧转移成本和生产工资成本组成,根据现行5增值税暂行条例6规定的计算方法,产品销售的增值额等于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减去原材料转移成本,也就是说产品的折旧成本和工资成本在这里作为企业销售产品的增值额而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实际得到的毛利润等于产品的销售收入减去产品销售成本&很显然,应税增值额大于企业的毛利润&折旧成本和工资成本的比例越大,其差异也越大,企业所得到的毛利润的实际税负就越重&这种生产型增值税制度导致资本密集型企业的毛利润承担偏高的税负,资本密集度越高,毛利润的实际税负越重&在加入融入国际经济大环境的条件下,为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生产型增值税制度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成为现实的选择&4  国增值税转型改革对冶金行业的影响为在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经验,国务院决定,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自日起,率先在设备制造!石油化工!冶金!船舶制造!汽车制造!高新技术!军品和农产品加工等8个行业试点消费型增值税,对这些领域新增机器设备的固定资产的税金给予抵扣& 国的增值税转型改革以2004年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试点为开端正式拉开了序幕,至今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并已取得较为显著的效果&那么,这次改革对冶金行业到底有多大的影响呢?选取宝钢股份(600019)作为案例来测算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改革对冶金行业经营业绩的影响&为了研究的方便,以现行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的经营业绩作为比较基础,并选取2002年度报告的数据作为样本,测算该公司在简单再生产(即经营规模不变)条件下的经营业绩增长趋势&实际上,宝钢股份是在扩大再生产条件下经营的,因此其实际经营业绩增长速度肯定要高于测算出的增长速度&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公司一年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等于当年的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即宝钢股份每年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万元&由于不动产投资不涉及进项增值税,所以只考虑设备投资,宝钢股份一年新增设备投资规模为万元,新增设备的进项增值税含量为万元,即/(1+17%)@17%&目前宝钢股份的设备综合折旧年限约为12年,则其新增设备的综合折旧年限视为12年,新增设备的增值税含量将在12年内被折旧摊销,折旧摊销中的增值税含量为5719117万元()&4.1 对经营净利润的影响在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由于企业的各项经营成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等)并不因增值税制度的改变而变化,一年的所得税税前利润增量在数量上等于新增设备折旧中的增值税含量,即利润增量为5719117万元&由于企业所得税制度没有改革,因增值税制度改变而增加的利润仍然需要缴纳所得税,则一年的经营将利润增量3831184万元(-33%))&公司每年都在进行设备再投资,在新的税制条件下,公司每年的经营净利润增量随着时间的推移逐年递增,设第n年的净利润增量为y(n),则y(n)等于3831184乘以n&取n的最大值等于12&公司2002年度的净利润为万元,设第n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为l(n),则l(n)等于y(n)除以&4.2 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的影响从前面的折旧成本转移过程分析可知,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改革最终通过降低产品销售成本来提高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税制的改革并不影响其他各项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因此一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增量等于每年新增设备折旧中包含的进项增值税含量,即经营活动现金流增量为5719117万元&由于公司每年都在进行设备再投资,在新的税制条件下,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增量随着时间的推移逐年递增,设第n年的净利润增量为m(n),则m(n)为5179117乘以n&取n的最大值等于12&公司2002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万元,设第n年的净现金流增长率为x(n),则x(n)等于m(n)除以&5 结论(1)税制改革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影响幅度呈逐年上升趋势&(2)固定资产比例较高企业,受到影响的幅度越大&(3)像宝钢这样的大型资本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冶金行业将是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改革的主要赢家&随着西方发达国家对消费型增值税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探索,实行国际上先进的/消费型增值税0,将成为 国未来增值税制的发展方向和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对冶金行业的发展必将起到促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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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会计是税务会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一定意义说,税务会计就是指所得税会计。它的较为完整的定义是:所得税会计是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税制改革对资产方面的信息有较大的影响。表现为: ①应收帐款的计价受到了增值税的影响。这主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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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中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列,在征税范围上存在交叉和重叠,界限不清;所得税中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不能区分法人与个人所得而存在重复征税;许多税种未能及时立制开征,如遗产税和赠与税、环境保护税、社会保障税等,导致税源遗漏。2.税收法规的严密性不足。主要表现在:增值税因税种要素配置不当而未能形成有效的内控机制;所得税制更是受到多重原则甚至非税收原则(如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主导,不仅企业所得税内外两套税制未能统一、税制结构不合理,而且纳税人界定不明确、税基不规范、特别是混乱的税收优惠使税制繁琐零乱缺乏严密性;其他税种如房产税方面的税制也同样缺乏统一和规范,损失了公平和效率。3.税收管理体制不规范。1994年建立的分税制,主旨在于提高中央的收入比重,而且是在承认地方既得利益的基础上进行的。这导致税权的划分未能充分体现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也没有理顺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由此引发了政府间的税收竞争,竞争使得政府收入渠道混乱,形成了以“费”挤税、甚至“费”大于税的局面。不仅地区间政府财力差距拉大,苦乐不均,而且宏观税费负担居高不下,超越了经济的承受能力,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和区域间均衡增长,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失去了作用。从现行税制的缺陷看,税制改革不仅要合理配置税种、税制要素,规范税收管理体制,而且应该从整体上进行税制改革,即全面地进行税费改革。4、税负水平不合理。从宏观税负来看,存在着名义税负偏低、实际税负过重的问题(主要存在着大量的非税财政负担,纳税人的实际负担很重)。从微观税负来看,则存在着法定税率偏高、实际负担率偏低的问题。5、税制结构不合理。一是间接税与直接税的结构比例不够合理,前者占70%,后者占30%,调节经济的作用很有限;二是税种设置有些重复或交叉,该取消的未取消,该开征的未开征。6、主体税种不完善。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够宽;消费税调节力度不够大;企业所得税内外有别;个人所得税税基、税率设计不够合理。4、地方税改革措施未出台。如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改革、证券交易税的开征等等。三、我国税制改革的主要方向探讨(一)改革的原则优化税制的原则,通常归结为三项:财政原则、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这三大原则是无可厚非的,但这些原则也同样必须与时俱进,也就是必须解决其适时性原则。为什么我们必有遵循这些原则呢,因为,一国的社会福利是公共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共同成果。一个良好的税收制度,首先必须能够提供相对充裕的财政收入以保证政府向社会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并使收入具有弹性;其次,必须对民营经济产生良好的效应,促进社会经济的公平及其效率的提高和经济的稳定增长。以财政原则衡量税收制度,人们会着重关注税收制度的收入能力,收入能力高则表明税收制度是良好的。为了保证税制的收入能力,人们将选择收入能力强的税种配置税制结构。对于发展中的经济,一般来说,流转税具有较强的收入能力。以公平原则衡量税收制度,人们一般从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个角度来衡量。但仅从这两个标准来判断税收制度的公平性是不够的。税收制度本身不仅不能破坏经济社会已有的公平,而且还应具备促进公平的能力;不仅促进经济公平以保证市场主体平等的竞争态势,而且也能够调节社会各阶层的收入水平以形成社会公平;不仅应维持民营经济主体间的平等,而且应保证公共部门与民间(私人)部门间的公平,同时还应形成公共部门之间也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公平。为了满足公平原则,税收制度的设计、税制结构的配置应能覆盖所有税种,宏观税负应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各税种应有相应的税负水平,税收管理体制也应恰当地配置税权。以效率原则衡量税收制度,人们不仅会评价它所形成的行政效率,更注重它对资源配置的影响效应。但是,税收制度所形成的行政效率与经济效率并不是毫无联系的,较高的行政效率一般说来总是能够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的。税收制度必须符合帕累托效应的要求,不增加社会经济的额外负担,不扭曲资源的有效配置,尽可能地提高经济效率,增进社会福利。(二)改革的主要思路为了适应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经济体制、社会经济环境和国际经济形势,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税制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已经凸现,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主动顺应这一历史潮流。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下一步税制改革有必要也有可能为税收制度确立一个具有相对稳定的基本框架。税制发芽示能再像以前的改革那样仅注重税收的收入功能、只是围绕特定的社会经济目的进行。因为,社会经济环境虽然千变万化,但市场机制作为社会经济的基本机制已呈现相对稳定的运行态势。进入新时期的税制改革必须使税制在保证政府必要财力的基础上,全面体现税收的财政、公平和效率原则,充分发挥税收的财政和社会经济职能,以形成完善而健全的税制框架。税制改革不能只就税论税、就费论费,更不能就一税论一税、就一费论一费。通过上面的分析,并考虑世界税制改革的趋势,参照其他国家税制建设的经验,我国税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应是:(1)降低税费总体负担,促进市场机制主导下的经济稳定增长。由此必须降低政府制度外收费所形成的负担。建立新的费改税体制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对既无法律、法规依据,又无正式行政文件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收费混乱的情况,减轻人民的负担,推动经济的发流转税中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列,在征税范围上存在交叉和重叠,界限不清;所得税中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不能区分法人与个人所得而存在重复征税;许多税种未能及时立制开征,如遗产税和赠与税、环境保护税、社会保障税等,导致税源遗漏。2.税收法规的严密性不足。主要表现在:增值税因税种要素配置不当而未能形成有效的内控机制;所得税制更是受到多重原则甚至非税收原则(如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主导,不仅企业所得税内外两套税制未能统一、税制结构不合理,而且纳税人界定不明确、税基不规范、特别是混乱的税收优惠使税制繁琐零乱缺乏严密性;其他税种如房产税方面的税制也同样缺乏统一和规范,损失了公平和效率。3.税收管理体制不规范。1994年建立的分税制,主旨在于提高中央的收入比重,而且是在承认地方既得利益的基础上进行的。这导致税权的划分未能充分体现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也没有理顺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由此引发了政府间的税收竞争,竞争使得政府收入渠道混乱,形成了以“费”挤税、甚至“费”大于税的局面。不仅地区间政府财力差距拉大,苦乐不均,而且宏观税费负担居高不下,超越了经济的承受能力,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和区域间均衡增长,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失去了作用。从现行税制的缺陷看,税制改革不仅要合理配置税种、税制要素,规范税收管理体制,而且应该从整体上进行税制改革,即全面地进行税费改革。4、税负水平不合理。从宏观税负来看,存在着名义税负偏低、实际税负过重的问题(主要存在着大量的非税财政负担,纳税人的实际负担很重)。从微观税负来看,则存在着法定税率偏高、实际负担率偏低的问题。5、税制结构不合理。一是间接税与直接税的结构比例不够合理,前者占70%,后者占30%,调节经济的作用很有限;二是税种设置有些重复或交叉,该取消的未取消,该开征的未开征。6、主体税种不完善。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够宽;消费税调节力度不够大;企业所得税内外有别;个人所得税税基、税率设计不够合理。4、地方税改革措施未出台。如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改革、证券交易税的开征等等。三、我国税制改革的主要方向探讨(一)改革的原则优化税制的原则,通常归结为三项:财政原则、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这三大原则是无可厚非的,但这些原则也同样必须与时俱进,也就是必须解决其适时性原则。为什么我们必有遵循这些原则呢,因为,一国的社会福利是公共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共同成果。一个良好的税收制度,首先必须能够提供相对充裕的财政收入以保证政府向社会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并使收入具有弹性;其次,必须对民营经济产生良好的效应,促进社会经济的公平及其效率的提高和经济的稳定增长。以财政原则衡量税收制度,人们会着重关注税收制度的收入能力,收入能力高则表明税收制度是良好的。为了保证税制的收入能力,人们将选择收入能力强的税种配置税制结构。对于发展中的经济,一般来说,流转税具有较强的收入能力。以公平原则衡量税收制度,人们一般从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个角度来衡量。但仅从这两个标准来判断税收制度的公平性是不够的。税收制度本身不仅不能破坏经济社会已有的公平,而且还应具备促进公平的能力;不仅促进经济公平以保证市场主体平等的竞争态势,而且也能够调节社会各阶层的收入水平以形成社会公平;不仅应维持民营经济主体间的平等,而且应保证公共部门与民间(私人)部门间的公平,同时还应形成公共部门之间也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公平。为了满足公平原则,税收制度的设计、税制结构的配置应能覆盖所有税种,宏观税负应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各税种应有相应的税负水平,税收管理体制也应恰当地配置税权。以效率原则衡量税收制度,人们不仅会评价它所形成的行政效率,更注重它对资源配置的影响效应。但是,税收制度所形成的行政效率与经济效率并不是毫无联系的,较高的行政效率一般说来总是能够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的。税收制度必须符合帕累托效应的要求,不增加社会经济的额外负担,不扭曲资源的有效配置,尽可能地提高经济效率,增进社会福利。(二)改革的主要思路为了适应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经济体制、社会经济环境和国际经济形势,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税制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已经凸现,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主动顺应这一历史潮流。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下一步税制改革有必要也有可能为税收制度确立一个具有相对稳定的基本框架。税制发芽示能再像以前的改革那样仅注重税收的收入功能、只是围绕特定的社会经济目的进行。因为,社会经济环境虽然千变万化,但市场机制作为社会经济的基本机制已呈现相对稳定的运行态势。进入新时期的税制改革必须使税制在保证政府必要财力的基础上,全面体现税收的财政、公平和效率原则,充分发挥税收的财政和社会经济职能,以形成完善而健全的税制框架。税制改革不能只就税论税、就费论费,更不能就一税论一税、就一费论一费。通过上面的分析,并考虑世界税制改革的趋势,参照其他国家税制建设的经验,我国税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应是:(1)降低税费流转税中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列,在征税范围上存在交叉和重叠,界限不清;所得税中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不能区分法人与个人所得而存在重复征税;许多税种未能及时立制开征,如遗产税和赠与税、环境保护税、社会保障税等,导致税源遗漏。2.税收法规的严密性不足。主要表现在:增值税因税种要素配置不当而未能形成有效的内控机制;所得税制更是受到多重原则甚至非税收原则(如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主导,不仅企业所得税内外两套税制未能统一、税制结构不合理,而且纳税人界定不明确、税基不规范、特别是混乱的税收优惠使税制繁琐零乱缺乏严密性;其他税种如房产税方面的税制也同样缺乏统一和规范,损失了公平和效率。3.税收管理体制不规范。1994年建立的分税制,主旨在于提高中央的收入比重,而且是在承认地方既得利益的基础上进行的。这导致税权的划分未能充分体现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也没有理顺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由此引发了政府间的税收竞争,竞争使得政府收入渠道混乱,形成了以“费”挤税、甚至“费”大于税的局面。不仅地区间政府财力差距拉大,苦乐不均,而且宏观税费负担居高不下,超越了经济的承受能力,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和区域间均衡增长,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失去了作用。从现行税制的缺陷看,税制改革不仅要合理配置税种、税制要素,规范税收管理体制,而且应该从整体上进行税制改革,即全面地进行税费改革。4、税负水平不合理。从宏观税负来看,存在着名义税负偏低、实际税负过重的问题(主要存在着大量的非税财政负担,纳税人的实际负担很重)。从微观税负来看,则存在着法定税率偏高、实际负担率偏低的问题。5、税制结构不合理。一是间接税与直接税的结构比例不够合理,前者占70%,后者占30%,调节经济的作用很有限;二是税种设置有些重复或交叉,该取消的未取消,该开征的未开征。6、主体税种不完善。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够宽;消费税调节力度不够大;企业所得税内外有别;个人所得税税基、税率设计不够合理。4、地方税改革措施未出台。如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改革、证券交易税的开征等等。三、我国税制改革的主要方向探讨(一)改革的原则优化税制的原则,通常归结为三项:财政原则、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这三大原则是无可厚非的,但这些原则也同样必须与时俱进,也就是必须解决其适时性原则。为什么我们必有遵循这些原则呢,因为,一国的社会福利是公共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共同成果。一个良好的税收制度,首先必须能够提供相对充裕的财政收入以保证政府向社会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并使收入具有弹性;其次,必须对民营经济产生良好的效应,促进社会经济的公平及其效率的提高和经济的稳定增长。以财政原则衡量税收制度,人们会着重关注税收制度的收入能力,收入能力高则表明税收制度是良好的。为了保证税制的收入能力,人们将选择收入能力强的税种配置税制结构。对于发展中的经济,一般来说,流转税具有较强的收入能力。以公平原则衡量税收制度,人们一般从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个角度来衡量。但仅从这两个标准来判断税收制度的公平性是不够的。税收制度本身不仅不能破坏经济社会已有的公平,而且还应具备促进公平的能力;不仅促进经济公平以保证市场主体平等的竞争态势,而且也能够调节社会各阶层的收入水平以形成社会公平;不仅应维持民营经济主体间的平等,而且应保证公共部门与民间(私人)部门间的公平,同时还应形成公共部门之间也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公平。为了满足公平原则,税收制度的设计、税制结构的配置应能覆盖所有税种,宏观税负应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各税种应有相应的税负水平,税收管理体制也应恰当地配置税权。以效率原则衡量税收制度,人们不仅会评价它所形成的行政效率,更注重它对资源配置的影响效应。但是,税收制度所形成的行政效率与经济效率并不是毫无联系的,较高的行政效率一般说来总是能够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的。税收制度必须符合帕累托效应的要求,不增加社会经济的额外负担,不扭曲资源的有效配置,尽可能地提高经济效率,增进社会福利。(二)改革的主要思路为了适应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经济体制、社会经济环境和国际经济形势,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税制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已经凸现,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主动顺应这一历史潮流。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下一步税制改革有必要也有可能为税收制度确立一个具有相对稳定的基本框架。税制发芽示能再像以前的改革那样仅注重税收的收入功能、只是围绕特定的社会经济目的进行。因为,社会经济环境虽然千变万化,但市场机制作为社会经济的基本机制已呈现相对稳定的运行态势。进入新时期的税制改革必须使税制在保证政府必要财力的基础上,全面体现税收的财政、公平和效率原则,充分发挥税收的财政和社会经济职能,以形成完善而健全的税制框架。税制改革不能只就税论税、就费论费,更不能就一税论一税、就一费论一费。通过上面的分析,并考虑世界税制改革的趋势,参照其他国家税制建设的经验,我国税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应是:(1)降低税费总体负担,促进市场机制主导下的经济稳定增长。由此必须降低政府制度外收费所形成的负担。建立新的费改税体制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对既无法律、法规依据,又无正式行政文件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收费混乱的情况,减轻人民的负担,推动经济的发展。   投一票 总体负担,促进市场机制主导下的经济稳定增长。由此必须降低政府制度外收费所形成的负担。建立新的费改税体制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对既无法律、法规依据,又无正式行政文件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收费混乱的情况,减轻人民的负担,推动经济的发展。   投一票 展。   投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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