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著有哪些重写包括哪些形式

  《中国通史》上下册 封面
  书名:《中国通史》
  作者:傅乐成(台湾)
  出版社:贵州教育出版社
  定价:68.00元/册
  出版日期:2010年9月
  ISBN:978-7--7
  【本书特色】
  1、上探旧石器时代,下至1912年清帝退位,叙说清晰,见解持正,前因后果,俱在目前。
  2、配有适量插图,重点在于战争地图,对每副战争地图皆有数百字详尽说明,以方便读者对史事有更为感性、系统的认识。
  3、相对于钱穆先生的《国史大纲》,傅著并没有特殊的史观,却十分重视经过考订的历史现象。钱先生的大著,吸纳了顾炎武、顾祖禹、顾栋高、赵翼和钱大昕等人的著作,因此《国史大纲》中,埋藏了上百个可以作为博士论文的题目。傅先生的《中国通史》,则是综合已经成定论的许多研究发现,做个总结。两者各有长处,而两者也正可以在几十年教条主义的框架下,提供另外一些读史的角度,对读者绝对是有益处的。
  作者简介:
  傅乐成() 字力更,号秀实。聊城市(今聊城市东昌府区)人。著名史学家。幼读私塾。1930年,随家迁至济南,入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读书,1933年在该校毕业后,先后在北京辅仁中学、贵州铜仁国立三中高中部就读。1940年考入昆明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历史系,1945年毕业。抗日战争胜利后,到南京珠江路教会中学任语文、历史教员。1948年夏应聘到国立河南大学任助教。后去台湾。1949年10月起,在国立台湾大学先后任校长办公室秘书、历史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56年赴美国哈佛大学深造,获得博士学位。傅乐成在北京辅仁中学读书期间,曾积极参加“一二•九”运动,被推举为学生代表和组织游行的主要领导人。后被捕入狱,经其伯父傅斯年保释出狱。在大学执教期间,治学严谨、平易近人。对秦汉、隋唐史的研究颇有建树。撰写的《中国通史》一书,在台湾史学界影响颇大,日本史学界评价他“为一不可忽视的史学家”。他一生著述甚丰,皆为史学论著。较有影响的有《秦汉史论文集》《隋唐五代史》等著作。他的史学论著有的被译成英、日、朝等国文字,是台湾、香港、日本、南朝鲜及东南亚国家高等学府学习中国史的必读之书。傅乐成终身未娶。步入老年后,体弱多病,孤身一人,思乡情深,常流露出对故乡的眷恋和早日实现祖国统一的期盼,生前嘱亲朋好友,待祖国统一后,将其骨灰与先父一起归葬聊城原籍。去世后,台湾大学、中兴大学、台湾史学会曾为其联合举行隆重的追悼会,并设立“傅乐成教授奖学金”。台湾大学将其生前主持的“秦汉史研究室”易名为“傅乐成教授纪念研究室”。
  内容简介:
  本书为我国历史事实与演进过程的一个简要叙述,意在使读者对中国历史有一个比较清楚而客观的概念。重心有四:政治社会的变迁;对外关系;各种制度的演进;学术思想的渊流。所据资料有三:历朝旧史;1960年代前二三十年学人的研究成果;作者的读史心得。对所据资料的整理及叙述,力求忠实谨慎,缺乏实证的见解和过分主观的议论,虽新颖动人,也不予采用。
  本书所述,上探旧石器时代,下至1912年清帝退位,凡六十余万言。文字浅近平易,不做繁征博引,叙说清晰,见解持正,数千年中国史事之此伏彼起,重要节点,前因后果,俱在目前。本社此次引进出版,配有适量插图,重点在于战争地图,对每副战争地图皆有数百字详尽说明,以方便读者对史事有更为感性、系统的认识。
  《中国通史》简体版序
  傅先生的《中国通史》在1960年出版,1978年修正再版。这本书在台湾出版的中国通史之中,是大家公认为很好的一部作品。现在这本书也要出大陆版了。傅先生在1984年故去,至今也有二十多年,墓木已拱。此书,虽然旧了一些,但也反映了台湾前面三分之一岁月的学术水平,也许,在大陆上长久是“一家之言”的学术天地中,这本书也呈现了实证史学的风格,让读者看到另一类的学术风格。
  “中国通史”这种体裁,是中国近代史学史第一阶段就出现的叙述历史方法。1905年,清朝改变学制,许多中学和高小都需要读历史课。当时的课本,不论什么科目,普遍受到日本明治维新以后新式教育的影响。历史课也不是例外,因此,当时第一批出现的历史教科书,都带着日本学者那珂通世和桑原骘藏所写的东洋史的影响。主要的特色是将西欧历史的中古近代三分法,带入了中国史。这一个时期的断代,毋宁是削足适履,将不同的历史发展放在一个模子里面硬套,和后来唯物史观的五段论,犯了同样的毛病。
  稍后一个时期,尘埃逐渐落定,学者们回到中国的史学传统,编纂中国通史。柳贻征和吕思勉这些国学大家,从《资治通鉴》和《通志》、《通典》、《文献通考》这些所谓 “九通”中汲取材料纂为通史。这一类的著作史料丰富,但是常常不带入自己的史观。章太炎和梁启超都曾经发过宏愿,要纂著有自己史观的通史,可是,都没有如愿完成。
  其实,中国的通史传统,早在春秋和三传的时代就是编年的通史。司马迁的《史记》更是初创体例的通史。断代史的《汉书》反而是《史记》之后的按照时代叙述的历史。上面所说的《通鉴》是编年的通史,三通九通是专题的通史。中国的学术传统,经史互补,以史证经,以经论史。所以,宋明的书院都有刚日读经,柔日读史的课程。《史记》、《通鉴》等书,其为通史,也是既为修身也为经世致用。读史的目的是在求知之上,更加一层深层的意义,史家可以藉此发舒自己坚持的人生价值。中国通史中,钱穆的《国史大纲》长久为大家喜好,就是因为他在抗日战争期间,在通史中灌注了国族主义。
  1930年代以后,中国的史学,有了实证主义的传统,也有了如同西方史学最常见的专题论文,刊登于学术刊物,在一个一个专题内,用严谨的考证和编排,解决历史上的一些课题。这种实证史学的作品,一个一个解决问题,累积而为可信的历史叙述,不是上面所讲的几类中国通史可以比拟的。傅乐成先生是傅斯年先生的侄子,和他的堂兄傅乐焕、堂妹傅乐淑,都追随着孟真先生的实证史学,三人对于外族和中外文化交流的研究,各有专长。傅乐成先生在台湾大学任职,从助教到教授,他的研究专业是唐代历史,尤其注意安史之乱前后的民族关系。他对朔方兵和回纥马的研究,和东北、北方、西方与西南各种外族的起伏兴衰,有详细的分析,指出了安史之乱的本质,其实等于外族在中国土地上争衡。
  他对于1930年以后许多历史专业研究的成果也非常熟悉。他的《中国通史》能在十几种市面流行的同类书籍中,脱颖而出,获得特殊的地位,就因为他能够将几十年来史学界专业研究的成果,纳入通史的叙述中。例如:在隋唐史的部分,他不仅采用了陈寅恪先生的《隋唐制度渊源略论》和《唐代政治史略论》两篇名著的观点,也大量地采用了严耕望、全汉升、赵铁寒、傅乐焕、傅乐淑和方豪等等学者的意见。同样的,在上古史部分,他采用了李济、梁思永、傅斯年、杨希枚和石璋如等人的研究。在其他各章节,无不如此,他广泛地收纳了抗战前后学者们的研究成果,也将台湾50年代以后二十多年的学术研究,都提精摘要,融入他的《中国通史》。
  相对于钱穆先生的《国史大纲》,傅著并没有特殊的史观,却十分重视经过考订的历史现象。钱先生的大著,吸纳了顾炎武、顾祖禹、顾栋高、赵翼和钱大昕等人的著作,因此《国史大纲》中,埋藏了上百个可以作为博士论文的题目。傅先生的《中国通史》,则是综合已经成定论的许多研究发现,做个总结。两者各有长处,而两者也正可以在几十年教条主义的框架下,提供另外一些读史的角度,对读者绝对是有益处的。可谓遗憾者,今天的环境,和史料的增加,尤其考古学部分出现大量的新史料,这两本书都已问世几十年,确实有点接不上情况的难处。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半个世纪的教条主义框架,让这两本书提供一些不同的信息,也未尝没有阶段性的意义。
  写这个序文时,我不禁回忆起和傅乐成先生在台大的一段关系。我考入台大时,他是助教;后来,我回校工作,又与他是同事。只是,二人作息时间,一朝一晚,难得碰头。他中风之后,我去问疾,看见他在台大医院的病榻上,努力要学着将一根相当粗的线,穿过黄豆大的孔,而他居然屡次尝试,不能成功。那个景象,令人酸鼻,至今犹如目前。
  聊城傅家,出过至少四位当代的中国史专家。傅孟真先生领袖中国的史学界数十年之久,自己的学术造诣,既有功夫,也有观点,确是一代人杰。1950年,傅先生在台湾大学校长任上,十分辛劳,为了学生福利,在台湾省议会的质询时,因为议员质询过当,既累又怒,心脏病发,竟以身殉。傅乐焕先生专业是辽史和东北的民族关系,1966年文革期间,他在北京陶然亭投水。傅乐淑女士是中西交通史的专家,曾在匹兹堡的杜肯大学任教多年。她的《中西交通史编年》,是这个领域的重要著作。我在70年代初到匹城时,她也在匹城,但是,她离群索居,不太与人来往,因此也没有向她请益的机会。后来,她迁往加州,也曾经回国在内蒙教书。2003年在美去世,遗骨还是回到中国。傅乐成先生终身未娶,生活起居,乏人照料,刚过中年,就中风不起。聊城傅家,人物丧亡俱尽,实在令人伤感!
  日许倬云*谨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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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序  近人所著中国通史一类的书,目前在台湾流行的,约有十来种,它们各具特殊的风格和优点,但大都是二十年前的旧出版物。由于近二十年来,新的史料与研究结果不断发表,它们的内容已有若干应加补充之处;文字方面,有些也已不能完全配合一般读者的水准。因此,在学校里想为学习中国通史的学生们开列几种课本或参考书,是一件颇不容易的事。作者近年在台大讲授中国通史,便经常遭遇这种困难,其他学校讲授同样课程的教师们,想必也有同感。两年前,作者得到写这部书的机会,基于上述的理由,乃不揣浅陋,来作这个尝试,希望能够配合着当前一般大学生的程度,写一部比较适用的历史教本,自然也希望能对其他程度的读者们有些助益。但这部书究竟能否实现作者的希望,只有等待读者的评判。  这部书只是我国历史事实与演进经过的一个简要叙述,其重心共有四点:一、政治社会的变迁。二、对外关系。三、各种制度的演进。四、学术思想的渊源和流派。作者对这四点,都有系统的说明;其他方面的史实,则不详载。所据的资料,除了历朝的旧史,近二三十年来若干学人的研究结果,也颇有采用,尤以史前史和上古史居多,此外极小一部分是作者的心得。作者对于这些资料的整理和叙述,力求忠实谨慎,缺乏实证的见解和过分主观的议论,虽新颖动人,也尽量割爱。文字与章节的编排,则力求浅近简单,避免繁博的引征。重要的来源,则于每章的附注中标明。总之,读者如能从这部书获得一个对中国历史比较清楚而客观的概念,作者的心愿便算达成。  当今我国的史学研究,在方法上虽较清代有长足的进步,但在研究重点上,仍然承袭清代朴学的余风。以考据个别的历史问题为主,对于整个历史的通盘论述,则未曾著力。诚然,在若干历史问题未获明了以前,写通史无法臻于完善;但个别历史问题的解决,是一种无限期的工作,而通史一类的著作,则是当前一般读者的迫切需要;因此作者认为两者是不可偏废的。同时作者更虔诚希望当代知名的历史学者们,能抽暇写几部合乎理想的通史,以飨国人,来矫正当前史界偏枯的现象。  作者为才力所限,加以写作时间短促,写来颇感力不从心。书中谫陋谬误之处,自所难免,务请读者不吝指教。写书期间,曾得到不少友好的帮助;初稿写成后,承夏卓如先生详加校订,获益良多;谨在此一并志谢。  1960年5月傅乐成于台北     新版自序    今年春天,大中国图书公司薛颂留先生与我商量,希望我把我的《中国通史》,再作增订;增订后决意重新排版,加人名地名及书名号,并力求印刷及纸张的改进。我对他这种求进步革新的想法,有点儿感到意外,因此欣然答应。  本书曾在1968年增订过一次,改正了其中若干小错。我在增订本《自序》中说过:“硬把编排已就的章节字句中,加入若干文字,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这次的增订,也遭遇同样的困难。因为章节的限制,除非完全重写,简直无法作大幅度的更动,这一点要请读者原谅。这次增订,对原来的内容几乎完全保留。所加添的,主要仅是我个人对历史人物或事实的若干意见。这些意见,大部是我近十年来所作的历史研究的一些心得,老实说,也多半卑之无甚高论,较之“成一家之言”的著作如钱宾四先生的《国史大纲》等,还差得远。  本书的这次增订,帮助我最多的是周云锦棣。她为本书加列人名、地名及书名号,并誊清许多零散的增补文字,这些都是极其烦琐的事。她的热心,令我感激不已。此外承周庆光老师赐题封面,顿使本书增加不少光彩。庆光师是我高中时代的校长,道德学问,为世楷模,也是我平生最仰慕的良师。回忆抗战期间,他主持母校国立第三中学,以学校为家庭,爱学生如子弟。如果没有他的教诲,我能否有今天的这点儿程度,实不敢说。今庆光师已寿登八旬,而我因久病,常有“人生如寄”的感觉。此时能得到恩师的墨宝,使我获得无比的欢欣鼓舞,现在就以此书权充献给他老人家的寿礼吧!    1977年傅乐成序于台北  
  好书。
  第一章 从史前时代到信史时代     一、旧石器时代的人类  中国旧日的史家,一向把黄帝时代作为中国历史的起点。从黄帝到现在,还不到五千年。近几十年来,由于国内考古学的盛行,石器时代的人类化石和遗物在国内大量发现,中国史前时期人类的活动,乃有部分的显露。国人所大体相信的中国古史上所谓“三皇”、“五帝”一类的传说,现在已渐被石器时代的观念所替代,这不能说不是一种进步。因此说到中国历史的开始,自然要提到史前人类的生活情形和文化状态。  旧石器时代的人类,已经被发现的,除了早在1927年至1939年出土的“北京人”和1933年出土的“山顶洞人”,近二十余年来,中国大陆上陆续有新的原始人类的遗骸和遗物出现。诸如1965年发现的“元谋人”,1964年发现的“蓝田人”,以及1954年和1976年先后发现的“丁村人”。此外尚有内蒙古鄂尔多斯伊克昭盟(今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发现的“河套人”,湖北长阳县发现的“长阳人”,广东韵关市发现的“马坝人”等。  元谋人的遗骸化石出土于云南元谋县,据说他们距今已有一百七十万年,且已知道用火。至于他们的年代和用火这一生活动态是怎样测定的,则不得而知。蓝田人的头骨出土于陕西蓝田县,据说他们约生于六十万年以前,较北京人尚早十万年。他们以狩猎为生,但已知用果谷为副食,并以石头、骨角制造猎具和兵器。他们也已知道用火,并以语言作为传达意见的工具,同时更能作集体行动。丁村人的牙齿、头骨碎片和大量石器出土于山西襄汾县(今山西临汾市南)的丁村,他们约生于十万年前。石器的类型有砍伐器、刮削器、尖状器和球状器,主要用摔砸法和碰砸法制成。有一种三棱尖状器,是旧石器的一种独特而进步的形式,被称为“丁村式”尖状器,也是“丁村文化”的代表。至于河套人、长阳人和马坝人,他们的时代都较丁村人略晚,都具有原始蒙古人的特征,这可以证明旧石器时代的中晚期,中国南北三大河流的流域,都已有人居住。  以上大陆新近发现的旧石器时代的原始人类,其遗骸及遗物既未公诸于世,即有关此类史前人类的考古报告,也零散不全,例如有关元谋人和1976年发现的丁村人的资料便仅见于新闻记载。因此仅凭“独家之秘”的纸上考古报告,其研究结果的正确性,自然可疑,无法尽信。旧石器时代的人类,其遗骸遗物早经公开,且曾经国内及国际不少学者长期研究,而其研究成果比较可信的,则为北京人、河套人和山顶洞人。  (一)北京人  旧石器时代又可分早、中、晚三期,早期的人类,可以“北京人”为代表;中晚期则各以“河套人”和“山顶洞人”为代表。  北京人的遗骸,是在北京市西南房山区周口店镇龙骨山北部出土的。早在1918年便有人在那里采集化石,此后续有发现。但大规模的发掘工作,则是从1927年至1939年由地质调查所主持的。这工作包括很复杂的国际组织与合作,工作团体内除中国人外,外国工作人员的国籍,达六七国之多。总计前后发现头骨十四件,牙齿一四七枚以及大腿骨、上膀骨、腕骨等十余件,这是世界学术界所公认的中国最早的人骨。  根据研究的结果,北京人约生活在五十万年以前,那时华北的地面为红土所掩盖,现在厚达数十米至百余米的黄土层,那时还没有生成;甚至黄土层、红土层之间的砾石层,他们也没有见过。他们的身体,甚为矮小,男性的平均体高约一五六厘米,女性则只有一四四厘米。他们的四肢已与今人无异,但头部则大不相同。他们的前额倾斜,眉棱突出;鼻子远较现代人为宽阔,而且上下的宽度,也没有多大的区别;颧骨也很宽大,在脸盘上的位置,向前面的部分,远较向侧面的部分为多;嘴部前突,下颚长着巨齿,颈部肌肉极其发达。他们的头骨,几乎比现代人厚一倍。脑的容量很小,平均比近代人要少三百立方厘米,由此可以推知他们的智力必然较低。但他们确属于人类,则是无可置疑的。同时若干专家认为北京人的脸形与蒙古种人的脸形,颇相近似。  至于北京人的生活状况,可归纳成三点:第一,他们已会制造各种石器,如尖状器、刮削器等。这些石器虽然粗陋不堪,但可说明他们确实已具有最低限度的文化生活。第二,他们已会打猎。以发掘出来的兽骨为证,他们的猎获物以鹿为最多,其次为豹、穴熊、剑齿虎、土狼、象、犀、骆驼、水牛、野猪、马等。他们可能已会使用投掷的武器,不然恐怕无法获得这样丰硕的战果。第三,他们已会用火。从他们遗留下来的大量木炭、火烬、烧过的兽骨以及用过的器物看来,证明他们已能烤肉来吃。而他们用火的能力,可能有更早的传授。  由于打猎生活的危险性过大,因此北京人大都短命。据统计,三十九个北京人中,死于十四岁的占39.5%,三十岁以下的占7%,四十至五十岁之间的占7.9%,五十至六十的占2.6%,死亡年龄不明的占41.9%。[参看李济《北京人的发现与研究之经过》(载《大陆杂志》五卷七期),《北京人之体质与生活》(载《大陆杂志》五卷十期);克拉克(W.E.Le Cross Clark)作、杨希枚译《北京猿人》(载《大陆杂志》一卷一期)]  (二)河套人  旧石器时代中期人类的代表是“河套人”,他们分布于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甘肃等省交界处的“河套”地区,亦即内蒙古的伊克昭盟(今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一带。最初被发现的,只是他们所使用的石器和骨器。这类器物,形成了考古学上所谓的“河套文化”;而创造这种文化的主人翁的遗骸,近年才在大陆发现。  河套人的器具埋藏在红土层上面的砾石层,以及再上面的黄土层和带沙的黄土层中,这种情形正好说明河套人的生存时间是一段漫长的岁月。砾石层和黄土层是怎样形成的呢?我们已经知道红土层是北京人埋骨之地,从北京人时代到河套人时代,其间可能经过长期而大量的雨水,因此若干地区发生洪水,山上的石块被洪水冲下,随水流动而被磨成砾石,淤积于红土的平地上,造成砾石层。其后西北吹来的黄色细沙落在砾石层上,又造成了华北的黄土层。  至于出土遗物的形制,则因层别而略有不同。砾石层中的石器,大都是圆饼形或扁圆形的刮削器,质地为圆形石子状的石英岩,其制法是沿着石子的边缘打制而成。黄土层中的石器,制法略有进步,例如刮刀的制法,便是先将石子打成两半,然后沿着边缘加以修制。带砂的黄土层中所出的石器更为进步,有三角形和多边形的刮器及雕器,此外还有若干骨器。这类石器在考古学上被称为“细石器”,它们的时代已接近新石器时代。  (三)山顶洞人  “山顶”是在周口店范围内的一块高地,它高出当地地面约六十米。地质调查所于1930年发现了山顶洞,直至1933年才正式发掘。所得的标本,计有人类头骨、体骨化石数十件,人类遗物数百件,以及许多动物如猎狗、猎豹、香猫、鸵鸟等的骨骼化石。根据这类遗骸遗物的研究结果,山顶洞文化当较河套文化为晚,山顶洞人大概生活在两万五千年以前。  山顶洞人和北京人的头骨有显著不同之处,前者头盖骨很薄,牙齿很短,后者则反是。就体形来说,山顶洞人没有一个可以代表“原始中国人”。至于文化方面,山顶洞人已远较北京人和河套人为高。他们营渔猎生活,爱好艺术,有装饰身体的兴趣,并且似乎已有埋葬死去亲属的习惯。从发现的骨针推测,他们可能已会缝缀鹿皮为衣服。他们用以作装饰品的兽牙,计有鹿牙、狐牙、獾牙等,并将其中若干染成红色。此外还有穿孔的小砾石、小石珠、骨坠等,这种钻孔的技术,是北京人所没有的。  山顶洞人的石器,其中一部是制造器物的工具,例如乱削骨角所用的石器,便是以火成岩制成的;钻石珠和小砾石等,则用极粗糙的石钻。这可看出山顶洞人工艺技术的进步。在他们的多种遗物中,最引人注意的,是一种由鹿角制成的短棒,表面被刮磨得非常平滑,并刻有纹饰。这种短棒颇像欧洲考古学家所称的“指挥棒”,是家族或种族的一种信物。如果这短棒真是“指挥棒”,则山顶洞人已可能有家族或社会组织。总之,山顶洞人的文化,较河套人又进一步,他们的时代已大致可与新石器时代相互衔接。  既然北京人是中国史前最早的人类,那么他与河套人和山顶洞人是否即是中国民族的远祖?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悬疑的。因为我们无法肯定,他们与文字写成的中国历史,有无必然的连带关系。我们不但对从北京人到河套人和山顶洞人的人类演进过程毫无所悉,就连山顶洞人到黄帝这两个相隔两万年的时代,也没有足够的资料来贯穿。如果站在现代人的立场,说他们是我们的祖先,倒也未尝不可,但若说现代的中国民族是他们一脉相传的后裔,从而认定中国民族在五十万年前就占有中国的土地,这种说法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种假设而已。    三、古史的传说时代  任何一个民族的初期历史,无不从追记而来,而且其中必然无法脱离传说和带有神话色彩的部分。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最少要包括从黄帝至夏桀的一段时间,将近千年之久。这段时间历史的真实性,古人是大体相信的,今人则因为缺乏证据,而以传说视之。但一种传说,决不会凭空而起,同时我国古代史家对历史的编订,态度是很严谨的,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类传说之中,可能隐藏着许多的真实事迹。  (一)黄帝  第一位把黄帝作为中国历史起点的史家,是汉武帝时代的司马迁,在他的《史记•五帝本纪》里,把黄帝列为古代的第一位君主。不过这篇传记,含有浓厚的神话色彩,而司马迁本人对黄帝的事迹,也颇抱怀疑态度。  黄帝本已是位神化的古人,但据其他记载,黄帝以前尚有盘古和三皇。有关他们的说法,更为怪诞,例如盘古氏曾开辟天地,是一位年高一万八千岁,身体日长一丈的巨人。又如三皇中的伏羲、女娲,都是蛇身人首。这类神话,自然不能算作史料,同时它们产生或流行的时代,更在五帝的传说以后。“五帝”一词,在春秋时代似已流行,孔子的弟子宰我,便曾有向孔子请教“五帝之德”的事,虽然不知道宰我所谓的“五帝”是指谁。[见《史记》卷六七《仲尼弟子列传》]到西汉,“五帝”的内容确定,是指黄帝、颛顼、帝喾、尧和舜,而且正式为史家有限度的承认。“三皇”的说法在秦始皇时已有,当时是指天皇、地皇、人皇(即泰皇),这是最早的说法。汉朝人因“三皇”毫无事迹可凭,就把战国时人的书中所说的远古人名如伏羲、神农、女娲、有巢、燧人等随便取三个,称为“三皇”,结果产生好几种不同的说法。不论真假,他们多少还有些事迹,例如伏羲画八卦,神农教民稼穑,燧人氏钻木取火等,但他们的时代,则渺茫得无法究诘。至于盘古的神话,在三国时才出现。据近人考证,这神话本源起于南方民族中,大概因吴国的开发南方而传入中国。[参看徐亮之《中国史前史话》页十一至十三]为了这些原因,无论盘古或三皇,都不能取黄帝的历史地位而代之。  据相传的说法,黄帝大约是前2700年到前2600年之间的人,他继业已衰微的神农氏的后裔而兴起。除去若干神话,可述的事,是他修德治兵,在阪泉和涿鹿(均在今河北涿鹿县附近),先后击败了他的两大敌人炎帝与蚩尤,而被诸侯尊奉为天子。他过着军旅的生活,迁徙往来,未尝定居。他的行踪,曾东至海和岱宗(即泰山),西至崆峒(山名,在今甘肃省),南至于江(即长江),并曾会诸侯于釜山(今河北涞水县北),而定都于“涿鹿之阿”。这类地名的考释,也曾引起世人的争论,但在黄帝本人的有无尚未得到考古上的证据时,这种辩论是无谓的。  古人又把黄帝时代作为中国文化的源头,战国末年的学者,把一切古代的发明制作,都归功于他。例如文字、算学、历法、阵法、音乐、军制、田制、政治区划、官室、衣裳、货币、舟车等,这些文化上的重要贡献,莫不直接或间接地由黄帝发明或创立。但这种说法,到西汉已不为史家所接受。此外他又几乎是所有古代帝王的始祖,像颛顼、帝喾、尧、舜、禹以及商的始祖契,周的始祖弃等,都是他的苗裔,自然还包括这些帝王的后代。  开于黄帝的传说,虽然没有考古的根据,但就《五帝本纪》中所描述的他的生活情形,却代表着一个阶段的文化。他本人迁徙无常,好像生活在一种狩猎或游牧的经济阶段。但《本纪》又附带说出他的另外两项事业,就是“时播百谷草木”和“淳化鸟兽虫蛾”,似乎又在说黄帝时代正是中国先民由游牧进入初期农业的一个过渡时代。  (二)尧和舜  尧和舜是传说中的两位中国古代贤君,他们同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的理想君主,也是历代帝王的楷模。关于他们的事迹,虽然没有当时的史料来证实,但至迟生活在前500年左右的人,对他们的存在,即已深信不疑了。根据《史记•五帝本纪》的说法,尧是黄帝的玄孙,舜则是黄帝的八世孙,但他们却大致生活在同一时代中。他们的时代,据相传的说法,是前2357年至前2184年,也就是夏朝以前的一百七十余年间。  尧是一位仁慈宽大的君主,似乎对一切都抱着宽容的态度。他在位期间,人民各自过着自由安乐的生活,不受政府的干预,因此他们体会不到这位君主的才能,更无法描述他的德量。他毕生最伟大的也最为后世所称颂的事迹,莫过于他的以天下为公,而把帝位推让给舜的事了。舜本是历山(在今山东省)的农夫,他有一个极其难处的家庭,父母弟弟对他的仇视加害,使他遭遇多次生命的危险。但他凭着无比的谦让,终能以孝悌闻。他曾先后做过渔夫、陶匠和商贩,显示出多方面的才能。他的才德,感动了许多人,因此他每到一个地方,人们莫不踊跃的追随他,依附在他的四周,渐至变成一个都市。这一切都在说明他是一个理想的领袖。帝尧把他召到朝廷中任职,并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他,以试验他的持家治事的能力。结果事实证明他确是不凡,因此尧进一步把国政交付给他,后来终于继尧为天子。  舜的政治作风,似乎比尧严厉得多。当他佐理尧政时,便曾贬诛若干不才和渎职的人,并引用许多才德之士,像禹、弃、契、皋陶、益等,都是当时的名臣。尧的末年,洪水泛滥于全国。尧命鲧治水,鲧采用壅防堙塞的办法,九年而无功效,舜请尧把鲧处死。到舜即位,又命鲧的儿子禹继承治水的任务。禹改采疏导的办法,和洪水苦斗了十三年(一说八年),终于成功。在治水期间,他公而忘私,曾三过家门而不入,因此受到舜的赏识,命他摄理国政。舜死,他循例继为天子。  尧舜的“禅让”,是传诵千古的美谈。但这故事常为后人用作他们自己政治理想的实例,因之故事的本身无疑也跟着变得有点理想化。有人认为这也许是古代部落间的一种君位推选制,唐、虞、夏也许是三个比邻的强大部落(都在今山西省南部),由它们之间互推一个酋长,作为所有部落的共主。这种君位继承办法,在后来的许多民族中都曾出现过。[参看钱穆《国史大纲》上册页七至八]  据说禹在生前也曾选定益作继承者,但禹死后,百姓不拥戴益而拥戴禹的儿子启,于是启践登帝位。另一说法是禹死后益与启争位,为启所杀。总之,启既继位,“禅让”的旧例,便不再出现了。  (三)夏朝的大事  据旧史的记载,禹的踪迹是无所不在的,他不特是夏朝的创始者,并且是北方外族匈奴和南方外族百越的祖先。他的治水的传说,更流传于许多不同的部族和地区之间,令人怀疑到他好像不是单纯属于夏族系统的。夏朝的真正奠立者,似乎应该是启。因为春秋时代以前的书,对禹的称呼,只称“禹”而不称“夏禹”;从启开始,才称作“夏后”。其所以称“夏后”的缘故,大概夏境内尚有许多较小部落,而以夏为盟主,尊之为后。夏初的强盛,似乎没有问题,这可从“夏”、“华夏”、“诸夏”渐变成民族名称一事看出来,正如后来的“汉”也变成民族名称一样。  夏的年代,据后人推算,是从前2183年至前1752年,共四三二年。至于夏朝的版图,主要包括现在山西省的南半即汾水流域,和河南省的西部中部;西有今陕西省渭水下流的一部;东则大致在平汉铁路沿线一带,最盛时曾到今商丘一带;南到什么地方,则不得而知。夏人大致在上述的地区中活动,他们迁都频繁,禹的几个都城,都在今山西省的西南隅,至启始渡黄河而南,定居于今河南省中部的新郑、新密一带。此后除了启的儿子太康因失国而远窜外,夏主的迁徙,大抵不出今河南省的黄河以南,汝、颍二水以北。  夏初的大事,为启与有扈氏的战争。在此以前,又有舜禹讨伐“三苗”的事,但战争的详情不明。根据若干古籍的记载,只知道“三苗”盘据在江淮湖湘一带,舜征讨他们,死于荒野。今日散居于川湘云贵深山僻壤间的苗族,也许就是他们的遗裔?启伐有扈氏的事,也同样模糊,有的古籍说是启即位后,有扈氏不服,启与之大战于甘,终于灭掉它;有的则说禹也曾讨伐过有扈。至于甘是现在什么地方,也是说法不一,有的说在今陕西省户县,也有说在河南省和山西省的。  夏朝中叶的最大事件,是与外族有穷氏的斗争。有穷氏是属于东方的夷人系统的,当时在今山东省全境,河南省东部,江苏省北部,以及安徽省东北角,甚至远到河北省渤海沿岸和辽东及朝鲜一带的地域中,有许多不同的部族存在,它们被统称作“夷”,与中原的夏东西对峙。这种形势,一直维持到殷商和西周,夏便曾与这些夷人,作过生死的斗争。[参看傅孟真《夷夏东西说》(载《傅孟真先生集》第四册)]  有穷氏的领袖羿,是一位好战的雄主,以善射著称于古史;他是东方夷人的共主,也是夏人的强敌。他以鉏(今河南滑县东)为根据地,乘夏主太康(启子)在洛水沿岸畋猎忘返的机会,攻占夏都(今山东潍坊西南)。太康逃居于外,羿以次立太康弟仲康及仲康子后相为傀儡,而自身作夏的实际主宰。不久后相为羿所逐,而羿亦为其臣寒浞所灭。寒浞杀后相,继续掌握复政,并命其二子浇和豷分据要地。后来后相的遗腹子少康,兴起于有虞(今河南虞城县),收聚夏的残余势力,灭有穷氏而光复故土。从太康被逐到少康复国,有穷氏统治夏境,前后达六七十年(一说四十余年),战争蔓延于黄河南北,是中国古史上的大事。  自此以后,夏的事迹反少留传,直至夏末,才又有较多的记录。夏的末代君主桀,虽然暴虐无道,但当时夏的政治势力,仍可到达今鲁西豫东一带。当时有一个原属于夏的小国有緍(今山东金乡县)叛变,桀举兵讨之,虽把有緍氏征服,却招来亡国的命运。因为在夏境的东南,尚有一个强大的部族存在,名叫“商”。商的领袖成汤,乘桀用兵疲罢之余,起兵推翻了夏朝。商也可以说是属于夷人系统的,至少夏人的看法是如此。根据旧史的记载,商的王室并非夷人,但曾抚有夷方,并凭着夷人的文化和人力灭夏。所以汤的伐桀,是夏人与夷人的最后一次斗争。     
  四、信史时代的开始(殷商时代)  从黄帝到夏朝末年九百多年的历史,因没有证物,只能称为“传说”而不能算作“信史”。所谓信史,必须“信而有征”,也就是说必须有当时的遗物可资与文字写成的历史相互验证。至于商朝的历史,则因有近代殷墟(今河南安阳市小屯村)出土的遗物以为佐证,已大体可以列入信史的范围。这类遗物包括铜器、龟甲、兽骨等,甲骨上并刻有大量文字,经近人的研究,知道这种文字是商朝后期君主们占卜休咎、祈求福祚的记录,故又称作“卜辞”。卜辞上有时载着若干商王的名字,拿这些名字与西汉人所写的商王系统来对照,其间的差异甚少。至于商朝的前半期,因为没有遗物的存留,严格说来仍不能算作信史,但亦有若干地方已为卜辞所证实。下面所说的有关商代历史,绝大部分是根据甲骨文的研究结果。  (一)商朝的建立及其兴衰  商人的发源地,可能是今河北省的渤海湾沿海一带。成汤的先世,累代为部族长,他的十四代祖契与禹同时,以蕃(今河北平山县附近)为根据地。契子昭明迁于砥石(今河北泜水流域),后迁于商(今河南商丘市),即“大邑商”,也是商朝得名的由来。昭明子相土,为一雄才大略之君,曾大启疆宇,其拓土的最远处可能到今朝鲜境内,并在泰山下建立东都。相土以后的两三百年,商人的事迹无考,到成汤时代,才又有商人活动的记录。  成汤时,商人的力量已足以与夏抗衡,他以亳(今安徽亳州市附近)为根据地,[参看董作宾《卜辞中的亳与商》(载《大陆杂志》五卷一期)]先消灭北方若干邻族如葛(今河南宁陵县)、韦(今河南滑县)、顾(今河南范县)、昆吾(今河南濮阳市)等,然后西征夏桀,败之于鸣条(今山西夏县西),桀被放逐于南巢(今安徽巢湖市)而死。汤乃代之为天子,并迁都于商,建立了商朝。  商朝自成汤创业以后,六百四十年间(前1751~前1111),国运曾经五度的盛衰,并曾五次迁都。第一度的由盛而衰,在第四代王太甲(汤孙)的时候。通常的说法是太甲无道,颠覆乃祖的典型,被开国功臣伊尹放逐于桐(今河南偃师西南),三年后太甲悔过修德,伊尹又把他迎回复位。其后商朝的盛衰,总系于君主的英武或昏暗,盛时则诸侯归服,衰时则王室内乱或诸侯叛离。至于商朝的迁都,从汤所居的亳开始,其后又迁徙五次,皆不出今山东省的南半和河南省的东半。最后一次的迁都,是第十九代王盘庚于前1384年自奄(今山东曲阜市)迁殷(今河南安阳市)。其后直到商朝灭亡,二百七十余年间,商都始终在殷,因此商朝又名殷朝。  盘庚是一中兴之主,他死后,弟小辛、小乙相继嗣位,商政复衰。直到小乙的儿子武丁,商朝出现了最后的一次鼎盛时期。他在位五十九年,以傅说为相,国家大治。其间最可称述的大事,便是对外族鬼方的讨伐,在谈这件事以前,应先说明商朝的领域。  商王所统治的整个地盘,其范围至今仍不太清楚,仅能就卜辞所记的地名加以约略的推测。据近人研究,商朝的领土,以今中原地区为中心,东边可到沿海,西边可到今陕西省,北边可能到河北、山西两省,南方可能到长江。但在这个领域中,还有许多的诸侯国和文化远较商人落后的外族,其中以鬼方最为强大。鬼方最初可能服属于商,但在商的后期,变成了商的敌人。“方”是国的意思,除鬼方外,尚有人方、土方、羌方、盂方、井方等。鬼方的根据地大致在今山西省北部以及陕西省的北部和西部。武丁曾对鬼方用兵达三年之久,战争的情形,现已不知其详。但经过这次讨伐后,终商之世,鬼方似未再成大患。  武丁以后的八位君主,皆生长于安逸,不求振作,一味以畋游饮宴为事,因此政治日趋腐败。到商朝末年,商人的社会也充满放纵颓废的景象,从君主贵族到庶民,莫不以酗酒为乐,终致使国家走上灭亡之途。  (二)商代的政治和社会  商代的政治社会组织,以封建制度为主干,国境内有许多诸侯,商王便是四方诸侯的共主。一切庶政,也就是所谓“王事”,皆由王来直接处理。至于王位的继承,则与夏朝以子继父的办法不同,而以“兄终弟及”为原则。虽然有人怀疑这是商朝的定制,但商朝曾有多次王位传弟的记载,则是事实。[参看施之勉《古史摭疑》“殷人兄弟相及质疑”]  最初,汤用传子的办法,但他的长子太丁先卒,因此传位于太丁的弟弟外丙;外丙又传弟中壬,自此开始了传弟的办法。王子无嫡庶之分,皆有继位的资格,至无弟可传,然后传子。但传末弟之子或是长兄之子,似乎没有定制,就商王的系谱看来,多数是传末弟之子。不过也有不少例外,因此每有堂兄弟争位的事发生,而致造成王室的大乱。但到商朝后期,这种继位办法似已有所改革,虽然仍用“兄终弟及”的办法,但继位只限嫡长子。因嫡长子只有一人,无法兄弟相传,于是以立后为补救办法。一个王可以立几个后,她们所生的长子都是嫡长子,都具有继位的资格。例如武丁便曾三立嫡后,而先后以三后所生的祖己、祖庚、祖甲为太子;祖己早死,祖庚、祖甲便依例相继为王。最后四代的商王,都是以子继父,而嫡庶之分更严。例如末代商王帝辛(即纣),本有同母兄二人,即微子启和仲衍,但因其母于生二人时尚为妾,故微启不得立为太子而帝辛得立。  从卜辞和商代铭刻中可以看到若干官名,如御史、卿事、宰、太史寮、亚、旅、士、畯、廩人、史、射、宅正、兽正、牛正、小臣、有司等。这些官名,多与周代典籍和金文中所载的官制相同,由此可以推知商朝的中央政府,组织已相当健全。至于军力,平时王有侍卫军,战时则自各地征调兵员服役,被征调者多是诸侯国各氏族的丁壮,平时以务农为业的。征兵有时多至三万人,出征有时远行至三四十日,杀敌有时多至两三千人。军队的组织,则仅知分步兵、马兵两种,每种又分左右中三队。武器则商人已有锋利的青铜兵器,如刀、箭、戈、矛、铜盔等。此外并有兵车,与后来周朝的兵车,形制上没有多大差别,一乘用四马,舆作半圆形,从后面升降。  商代的诸侯,名目甚多,有方、伯、侯、子、男、田等,它们多半为前世所封建,也有本来独立的部族而为商王所征服或自愿归服的,它们的数目,远较现今所知道的为多。另外一部分,可能是商王的臣下或亲戚而受分封的。诸侯对商王应负的义务,通常为征战、守边、纳贡、服役等。但有些诸侯叛服无常,他们彼此间有时也相互攻伐。其中的“方”,可能全是外族,它们常为商王征伐的对象,平时对商朝恐怕最多只是名义上的服从。又如商朝末年居于泾渭流域的周人,虽也曾臣属于商,但双方疏远如异国,最后竟以兵戎相见。  商代社会的经济形态,究竟到达什么阶段,是近人所争论的一个问题。较早的说法,认为商代犹为畜牧社会,农业方始萌芽,但这说法至今已不能成立。事实上商代已步入农业社会,商人的主要经济生活是务农,主要的食品是农产品,畜牧业只占次要地位。同时商人的豢养畜类,并不全为食用,主要是供给各种祀典作牺牲的。  随着农业的发展,商人建立了他们的家族制度、传子制度以及分别大宗小宗的宗法制度,都始于商朝末叶,而到西周时代成了定型。商代的社会,以族为单位,每族有它自己的名号,即所谓“氏”。商王征兵,也是以族为单位的。商人家族制度的根本精神是重男轻女,例如卜辞中占卜王后生育的文字,遇到生男便记一“嘉”字,生女则记“不嘉”。又如一夫多妻制,也在商代确立,王的配偶,正室的后在原则上虽只限一人,但妃嫔可以有数十人。  另外一个引起争辩的问题,是商代是否为奴隶社会。就近人的论断,商代是有奴隶的,见于文字者有奚、嬖、执等字,都是奴隶的称谓。他们或是罪犯,或是俘虏,数目并不多,同时他们的主要任务是供贵族祭祀作牺牲或用以殉葬。他们也许会被支配作其他小规模的劳动,但绝不是社会生产的主要阶层。  (三)商人的生活  这里所说的商人生活,分物质精神两方面,包括他们的衣食住行和宗教信仰。先说物质生活。  商人的食品,主要是黍、稻、禾(小米)、麦。他们又用黍造酒,商王的任何祀典,都离不开酒,商人的善饮,是著名于史册的。畜牧也是他们的食品来源之一,供食的家畜,有牛、羊、鸡、豕、狗等。王室祭祀的用牲,有时一次用牛羊达三四百头,这可看出当时畜牧业之盛。  商人的衣服,甲骨文中有衣、巾、裘、帛、蚕、丝等字,可知他们已有很好质料的服装;但丝裘之类,也许只有贵族才能穿着。从玉和石的人像雕刻品及其他遗物,更可看出当时一部分男子的服装为交领、右衽、短衣、短裙、束带,并穿着翘尖的鞋。女人则脸上涂朱,头戴高冠。她们的头饰,甚为复杂,两鬓和冠上,缀有松绿石组成的圆形饰物;发中夹一圆形骨器,插入许多玉或骨制的笄,有多至几十枝的;发上更戴有雕镂精美的象牙梳子。这些头饰的体积和重量,可以想见。此外男女都有佩玉的习惯,他们有各种式样的玉佩,经常佩在裙带间。这都是商人雅爱修饰的明证。  至于居住,一般民众是半穴居。穴是圆形的,直径约四五米,深约三四米,平底直壁,有阶级可以上下。想象中当时的穴上必有围墙,墙上架木为顶,覆以茅草。只有王室的宗庙宫室,才能建筑在地面上。其筑法是先在地上用泥土作一坚实的低平台,然后用石或铜作基础,布列其上,用以竖柱。当时没有砖瓦,墙壁阶级,均用黄土筑成,屋顶想必也是草顶。这类建筑,现在只存基址,共发现五十多处,其中有的相当广阔,有长达三十米、宽至九米的,可想见其规模的宏伟。宗庙的形制,与宫室一样,建筑时并有奠基仪式,殉以大批的车马人物。[参看董作宾《殷代的宫室及陵墓》(载《大陆杂志》一卷九期),《殷代建筑宗庙的隆重仪式》(载《大陆杂志》一卷十期)]此外,商人席地而坐,这也是从雕刻品中看出来的。  交通方面,当时已有舟车等工具,此外商人并可能乘马。从殷墟出土的遗物,也可间接说明商代的交通情形。遗物中铜器地、玉器的原料铜和玉,铜器中所含的锡,以及商人用为货币的贝,占卜用的龟甲等,都不产于商的本土中原地区,这些物品一定由远方辗转贩运而来。由此可见商代对外交通的发达,也可想象到这个国家的兴盛与繁荣。  再说商人的精神生活。他们的思想,几乎完全为宗教所笼盖,自然的各种现象都被神化,有无数神祇充满于天地间。人与神之间,并没有严明的界限,人死后,灵魂依然存在,需要子孙更虔诚的敬奉膜拜。总之,天神地祇人鬼,都是商人崇拜的对象,而人鬼更是商人的信仰中心。在他们的心目中,神鬼的世界和生人的世界有着密切的关系,神鬼操纵着整个人类的命运。所以商人在日常生活中每遇难决的事或无法解答的疑问,便照例出之于占卜,以求神鬼的指示。  商人认为天神中的最高主宰者是“帝”,他的地位好比人间的王。他具有多种的权能,如命令下雨,降福祐吉祥或饥馑灾祸等。地祇则有“河”、“岳”的祭祀,有人认为是指泰山和黄河,有的则认为是指普通的山川。此外还崇拜大地之神(即“社”)、四方之神,以及风神、月神、星神等。对于祖先,则不论祖妣,每年都排定日程,虔诚祭祀,祀典用牲之多,令人惊异。但商人祭祖的主要目的,是在祈求祖先的降福以及防止其为祟。现存的十万片甲骨文字,大部分是祭祖时占卜用的。在卜辞里,可以看到他们向祖先求丰年、求雨、求治疾病、求生子的种种记载,也可看到因不雨或疾病而认为是祖先为祟的语句。奇怪的是他们求丰年和降雨,不直接向“帝”请求,而要托祖先转达。这类卜事,武丁时为最盛,到祖甲时便取消了。但崇拜祖先的宗法观念,却从商代一直延续到现在,形成中国文化的一个特色。  (四)文字艺术和科学知识  现有的商代甲骨文字,总数约有三千至三千五百字,但不同的单字不会超过两千,可识的字也不过一千三四百。但这只是商代文字的一部分,因为卜辞所应用的文字范围是有限度的。这些文字虽然在形体上与今字大有不同,但其意义和用法则大体上与今字无别,如以“六书”来分类,可以说六类的字都有。其中象形字占大部分,有时一个字具有若干不同的写法,好像那时还在造字的初期。但从另一方面看,若干象形文字已从原始的绘画演变成一种符号,例如有许多兽类象形字,应该平着画的,此时已直立起来。此外又有大量的会意、指事、转注、形声等类的字,似乎在商代以前,又有一段悠远的演进时期。除了契刻的甲骨文字,殷墟遗物中也曾发现上面写字的白陶,可以推知商人已使用毛笔。此外商人又有写在简册上的文书,《尚书》中的“盘庚”三篇,便是比较可信的商人手笔。  商代的工艺,水准也相当高。商人已能铸造铜锡合金的青铜器,包括礼器、用器、兵器、装饰品等。技术的精巧,种类的繁多,都可证明当时正是铜器工艺的极盛时代。其铸铜技术最高的表现,则是王宫和宗庙里的各种容器,上面都有缛丽的花纹。这类花纹,大致以兽的正面形状为主,外加种种的装饰纹样;最精美的容器,全身镂有二十种不同的动物图案。此外商人并有牙、骨、玉、石等类的雕刻工艺。石器的制作,以白色大理石造的虎形、鸮形立体雕刻,最为精美。玉器则有碧绿、青、黄、白、灰、黑各色,大的有立体的碧玉象,小的有各种佩玉、头笄等,作仪仗用的戈、斧以及其他小装饰品等。  绘画的遗留甚少,在商人陵墓中曾发现盾旗一类的东西,上有龙虎的图画痕迹。在甲骨上面,也偶有史臣作些写生画,已发现的有猿、象、鹿以及鹑等动物的图像。  音乐在文字中表现的,有“樂”、“龠”等字。乐字从丝从木,代表弦乐;龠字则代表管籥。可知琴、瑟、笙、箫一类的乐器,在当时或已存在。此外发掘所得,还有磐、铙、埙、鼓等。磐为石制,铙为铜制;埙则有石制、骨制、陶制三种,大小不同而形制孔位无异;鼓的本身已化为泥土,但腔上的纹绘,以及面上的龟皮纹理,还可辨识。[参看董作宾《中国古代文化的认识》(载《大陆杂志》三卷十二期);陈丁合《卜辞综述》第二章“文字”(大通书局)]  从殷墟遗址和遗物,可以看出商人的建筑和矿冶知识已很丰富。除此以外,商人还有两项值得称许的科学知识,便是天文学和历法。他们曾在卜辞中记录若干星名,如“火”、“鸟星”等,并可推测月蚀。历法也很完备,这大概与农业的发达有关。  商人以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为一年,他们称年为“祀”,是因为他们每年有一次大祀的缘故。一年十二月,月有大小,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他们已知道用闰,十九年中要有七个闰月。武丁时把闰月放在当闰之年的最后,称十三月。祖甲时改闰法,置闰于当闰之月,其名与当闰之月相同,不再称十三月。同时他们习惯把四时与月相连,例如八月称秋八月。记日则用干支,自甲子到癸亥凡六十日为一周,周而复始。这办法上承远古,从商到现在,经三千二百余年而毫无错误,真是世界文化史上的奇迹。武丁时,把白昼分为七段,即明、大采、大食、中日、昃、小食、小采。整个时间约从上午六时至下午六时,每段约为两小时。白昼称“日”,黑夜称“夕”;一天一夜合用一干支,如“甲子日”、“甲子夕”,黑夜则不分段。到祖甲时又分白昼为十段,即妹(昧)、分(曦)、明、朝、大食、中日、昃、小食、暮、昏。祖甲在位时是商的衰世,但在历法上却有革命性的改进。[参看董作宾《殷代的纪日法》(载《国立台湾大学文史哲学报》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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