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后社保怎么办主管不批准你会怎么办继续上班还是

请问下我打辞职书不批,(辞职书交了没几天,不到30天)就旷工了3天。公司算我自动离职 不发我工资,有上个月的工资和这个月的10天,请问怎么办,上班的时候就是叫我写了个 过年前不予辞职的条子,没有别
请问下我打辞职书不批,(辞职书交了没几天,不到30天)就旷工了3天。公司算我自动离职 不发我工资,有上个月的工资和这个月的10天,请问怎么办,上班的时候就是叫我写了个 过年前不予辞职的条子,没有别 10
请问下我打辞职书不批,(辞职书交了没几天,不到30天)就旷工了3天。公司算我自动离职 不发我工资,有上个月的工资和这个月的10天,请问怎么办,上班的时候就是叫我写了个 过年前不予辞职的条子,没有别的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拿回我的工资吗,?
补充:我上班了大概一个多月,上班的时候公司没有说什么试用期,没有签什么正式的合同, 就是经理在应聘时候,要求我填的的那张个人简历的纸上,写了过年前不给辞职,然后叫我写了 同意 ,
不区分大小写匿名
直接去打电话投诉啊 去百度找一下投诉网站
直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再去劳动仲裁啊
法律没有规定不能辞职的,再说了,即使公司没有规定试用期也仍然是适用法律的。
所以呢建议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去申请劳动仲载。
因为新劳动法已经实行了,我看见这帖子就多问一句,你能不能说详细一点,既然没有合同也没关系,因为你也许能得到更多的赔偿,不只是你的工资,原因就因为没合同,你工作多长时间了?说的仔细一点
工作了大概1个多月不到2个月
也就是说他没给过你工资,对吗?
我是6月3号去上班的,公司是每个月20号发工资,发上个月的工资 押20天的工资,然后我是在7月12号开始没上班的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
只要你工作了,劳动关系存在,你们之前就等于有合同了,签不签书面合同不受影响...
第二,这里面涉及到双倍工资的问题
没有合同的辞职,和有合同的辞职,从时间上也是不一样的,有合同是提前一个月,在试用期是提前三天
还涉及到别的问题呢
既然没有适用期,怎么会不签合同呢,唉

还押工资啦?那太好了,他犯法喽
你有机会告他了
我是6月3号去上班的,公司是每个月20号发工资,6月20号我没发工资,到了7月20号就发6月份的工资,这样算是押工资了啊?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不管算不算也应该给,而且还有你的保险,一个多月的话,按5险算也有个700了
肯定能要回来,也不是大事,别着急


那他叫我签的那个,过年前不予辞职,叫我同意的,不算是合同拉|?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你对照一下?
谢谢你噢。我刚去公司找经理了,他说公司规定旷工3天就算自动离职,就视为无薪开除。 就算要结算工资,钱也已经被扣完了,
我们公司规定是旷工1天扣1百块,我总共算起来是4天没去,我上班的时候他没和我说工资是多少,但是我问了其他同事,是850块一个月,我从6月3号开始上班,到7月10号 然后4天没去,要是扣的话,他最多扣 我多少钱啊,
不是他说怎么样就怎么样,是怎么样对才会怎么样
至于扣多少,我不清楚,你自己算好了
不过对于这样的霸王条款应该有地方讲理
我当初是实习三个月,在一个半月,金融风暴,要求我离职,但是我签了合同,他给我上了俩月的保险,然后给了我2月的工资,保险是从工资扣掉了,然后作为违约,他又给了我1000的赔偿金,虽然说实习工资是1000还是多少的,我忘了啊,最后应该是给了我算上保险应该在3000左右啦,当时是公司是车接车送的,管饭的,所以我也没太争论,感觉没吃亏,因为我在找工作之前,读了一遍劳动法,说话也是2年之前了,事发生了,别着急,对就对,不对就不对,一切按道理办,你旷工的话,本来有道理的事,结果办成没道理了,多沉着一些,事情呢我看还有发展,我也不是专业人事,如果你打算怎么样的话,找个专业的法律人员询问一下,我只见过旷工不给工资,罚钱我还没见过...我估计在劳动法的范畴之内,应该不太允许,或者说,他这样的条款欠妥当,我也好忙,就到这吧,呵呵,可以吧
最后多说一句,买本劳动法,读一读,要不在网上看看,不光是劳动方面的,其他方面的,多知道一些,避免一些不该发生的
谢谢你了,耽误你这么多时间。
哎!现在做人好难啊!Why?难到我不去投诉你,就当我是病猫!其实,这种事就要我们用法律的武器反攻!
直接去告他!
可以拿回,现在《劳动法》出来了,请到你的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支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请记住,没合同是他们违法了!现在又关法律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和劳动用工签合同,除非本人不愿意签
那不算什么合同的,去劳动仲裁部门投诉,之后他们会派人和你一起去单位的
1、这种情况要拿回你的工资,只有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凭劳动仲裁出具的裁决书要回你的工资。
2、写仲裁申请时要特别注意,要表明你辞职是因为用人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这样你的辞职行为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但不收提前30天的限制,也不用单位批准,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诉求申请除了上述经济补偿金和扣发的工资外,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按拖欠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5、再说,依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 (四)考勤记录;
&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有在单位工作的任何证据,工作证或者同事证言都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大队出面为你讨工资。
2、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可以看简单点,不管你对错与否,你的用人单位最大错误是根本没签正式合同!
1、没签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你是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的,你提交辞职信满30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2、关于你的工资,这个有点难吧,你是旷工,虽不是严重的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但用人单位有理扣你工资,但是你还是有足够理由拿回工资的,我认为,你的用人单位:“上班的时候公司没有说什么试用期,没有签什么正式的合同, 就是经理在应聘时候,要求你填的的那张个人简历的纸上,写了过年前不给辞职,然后叫你写了 同意 ”这些不属于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此没有明确规定在此工作旷工3天应扣工资等,你有理拿回,要嘛你绝对可以拿到关于劳动合同的赔偿。反正你都准备辞职了,我建议你找单位商谈,不成就去申请仲裁,去劳动局,你能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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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领域专家我是一位刚上班一个多月时间,我现在要辞职,公司主管不同意,他说我们公司要满三个月才能辞职。请问公..._百度知道
我是一位刚上班一个多月时间,我现在要辞职,公司主管不同意,他说我们公司要满三个月才能辞职。请问公...
公司主管不同意,我现在要辞职我是一位刚上班一个多月时间,他说我们公司要满三个月才能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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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签 你可以随时走 并且可结算工资 毕竟没签合同 如果闹上法庭 企业必败诉 并且要被经济处罚 对企业形象 和经济损失都比你个人的工资要高的多如果签的只是适用期合同 可以随时离职 并且可结算工资如果签的是正式合同劳动法 要求员工必须提前30日 申请离职 如果你申请了 30日后不让你走是不合法的如果你没申请 你这样强行走 一定要看看当时签的合同是否签定因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等发生费用而约定的服务期合同 你签合同了吗。这都是符合劳动法的
注明一下 追求损失 不是嘴说的.并且公司可以追究员工突然离职对单位造成的损失
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提交书面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写不同意也行。做好现场对话录音,尽量诱导老板说出如辞职一律不批等可以作为证据.他不签就通过EMS发送辞职信,单件上注明是XXX辞职申请书,并注明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公司全称和详细地址。快递回执即可作为辞职信送达证据,此为法律认可。有了以上两条证据,即使公司不给你办理辞职,你也可以最多在30天(试用期3天)后自动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公司不同意不给工资,你可去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
你现在应该处在试用期,关于试用期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了,找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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