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管教贪赃受贿我应该感到自豪才对怎么去告他

监狱管理案例(二)——关于受贿
最高检公布5起典型案例
2014年8月26日,最高检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都是司法人员涉及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职务犯罪案件。其中一起案例披露了一名监区长的受贿、舞弊手段:
施健是江苏省通州监狱九监区原监区长,在职期间他接受了原服刑罪犯张某某和徐某某亲属的吃请,收受了贿赂,违反罪犯计分考核奖罚、特定岗位罪犯管理和老病残犯管理等规定,弄虚作假,为二人报请行政奖励,并据此为二人报请减刑、假释,致使张某某被裁定减刑10个月15天、徐某某被裁定假释。他还在两年多里利用担任教导员、监区长等职务便利,先后15次非法收受服刑罪犯亲属和业务单位负责人所送款物合计价值人民币元。今年7月,施健被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厅长袁其国斥责这些犯罪极大损害了国家法制尊严和司法公信力,被社会舆论视为严重的司法腐败。
监狱民警受贿获刑两年半因不懂拒绝沦为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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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09:25 来源:检察日报 
  日,对于江苏省通州监狱原管教民警罗贤贤来说,是一个刻骨铭心的日子。这一天,他被如东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一名管教民警是如何沦为阶下囚的?近日,如东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向记者披露了罗贤贤的蜕变过程。
  为了找工作,他着实努力了一番
  1986年出生的罗贤贤是江苏省盱眙县人。小时候的他立志要做一名警察。然而,2004年高中毕业后,他没有考上警校,而是被一家高等院校服装专业录取。大学毕业后,罗贤贤先是在江苏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了一年多,后来到南通独自经营一家婚庆公司,因为经营有方,利润倒也不菲。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2010年3月,一则招考简章改变了他的生活。
  当年3月3日,罗贤贤在网上看到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招生简章。对照职位表上要求的服装与服饰设计的专业条件,他觉得这个岗位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欣喜之余,罗贤贤和女朋友商量决定关闭婚庆店,全身心地投入备考。日,罗贤贤到江苏省通州监狱报到,开始了监狱管教民警的职业生涯。
  为迁就老乡,他偏离了人生航向
  罗贤贤走上犯罪道路,也有一个逐步演变的过程。无原则地迁就老乡,是他迈向犯罪之路的起源。罗贤贤到监狱工作后,被分配到监区任见习民警。一些淮安籍的罪犯纷纷找罗贤贤攀老乡关系。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在这些罪犯当中,一个叫李州翔的最为殷勤,他经常主动找罗贤贤,向他汇报监室人员的动态。时间一长,罗贤贤和李州翔熟络起来。渐渐地,在罗贤贤内心的天平上,老乡的砝码超过了法纪。
  有一天,李州翔请求罗贤贤帮他带点生活用品。作为管教民警,罗贤贤当然深知这是违反监规的,但他经不住李州翔的请求答应了下来。
  正是因为没有摆正老乡和法纪之间的关系,导致罗贤贤无原则地迁就老乡,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李州翔见罗贤贤帮他带进了生活用品,胆子越来越大,又请罗贤贤帮他从监狱外带几包香烟。香烟是监狱明令禁止的物品。“带还是不带”,罗贤贤陷入了沉思。
  为了不得罪这位老乡,他决定自己掏钱给李州翔带进两包香烟。从那以后,罗贤贤先后为多名淮安籍的罪犯免费带生活用品,包括香烟一类的违禁品。可是,时间一长,他觉得自己的经济能力承受不了。怎么办呢?他从李州翔那里找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一方面他给老乡罪犯继续提供方便,另一方面,按照李州翔出的主意,在帮他们带东西时,从中截留一半算作好处费。
  违规到违法,有时只在一念间
  时间到了2011年5月底,罗贤贤被调到监狱新成立的裁剪中队做管教民警,李州翔也随他调到了这个新成立的中队。
  李州翔经常和同监区的老乡罪犯吹嘘自己和管教关系好,能通过管教弄到香烟等东西。一名叫徐高明的淮安籍罪犯听到这个消息后,通过李州翔找到了罗贤贤,请罗贤贤也帮他带些东西。
  几天后,罗贤贤让徐高明先是通过监狱里的亲情电话和妻子联系,谎称他在外面欠了别人2000元钱,称过几天有人和她联系,让她给这个人汇2000元钱。然后,罗贤贤按照徐高明提供的手机号码,给徐高明的妻子发了一条短信,主动介绍说他是徐高明所在监狱的管教民警,并让她汇2000元钱到他指定的银行卡上。钱到账后,罗贤贤用这笔钱陆续为徐高明买了鞋子、香烟等物品,大概用到1000元的时候,罗贤贤就对徐高明说:“你的钱用光了,东西也都带给你了。”就这样,罗贤贤将余下的1000元作为好处费占为己有。
  法院审理认定,罗贤贤在担任管教民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为罪犯私带物品、调整岗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于2011年9月至2013年2月期间,先后18次收受8人所送好处费人民币4.76万元。
  竭力去掩饰,仍未能逃脱惩罚
  不断收到好处费的罗贤贤担心事情败露,他开始采取各种手段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
  早在2011年年底,罗贤贤就考虑到继续用自己的工资卡接受罪犯家人的汇款不安全,于是,2012年初,在帮罪犯蒋朝露调整工作岗位时,他让蒋朝露的妻子闻某以她的名义办了一张邮政储蓄银行卡寄给他,并告诉他储蓄卡的密码。后来,这张银行卡就一直作为罗贤贤接受罪犯家人汇款的银行卡,直至案发。
  为了隐蔽身份,罗贤贤还买了几张手机卡,每张卡只用两三次。有时,他也不告诉罪犯家属他姓什么;有时,只告诉罪犯家人他是监狱工作人员,绝口不提自己的名字。
  然而,做贼心虚。日,罗贤贤得知罪犯刘左衡的家人到狱政科反映他的问题后,立即连夜驱车数百里,赶到江阴市刘左衡的家中,退还了他收取的1万元钱,并赔礼道歉。亲眼看着刘左衡的家人把汇款凭证原件交出,并把所有与他往来的短信删除掉后,罗贤贤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可是,罗贤贤没有料到,检察机关已经根据群众举报在调查他了。同年7月26日,南通市检察院指定如东县检察院依法查办罗贤贤涉嫌受贿案。就这样,一名年轻的监狱管教民警“落马”了。(文中除罗贤贤外,其他人均是化名)(徐德高刘俊杰
  罗贤贤的忏悔
  从一名管教犯人的民警变成了阶下囚,这心理上的落差令人心酸,我走上犯罪道路的教训实在是太深刻了。首先,我没有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我能考上监狱民警,虽然靠了自己的辛苦努力,更有妻子的一份功劳,是她全力以赴支持我、鼓励我。查询成绩那天,得知我考了第一,她竟然高兴地抱着我哭了起来。没想到,我现在成了阶下囚。现在,我的妻子已经有了七个多月身孕,我不能在她分娩的时候在她身边照顾她、关心她,我真是有愧于她啊。其次,我没有敬畏法律与纪律。我为了照顾老乡而违反法纪,这是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助推器。我这个人有个致命的弱点,就是不懂得拒绝别人的要求尤其是非法的要求。从帮老乡罪犯带生活用品,到带香烟;从免费帮他们带东西,到收取他们的好处费;从帮罪犯带东西,到帮罪犯调整岗位、获取假释名额,我一步一步地违反规定,触犯法律,最终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浙江第五监狱原政委陈国荣贪污、受贿受审
情妇买房缺钱,他出面“借”钱;送来的感谢费,他心照不宣地收下;公务卡不能用于个人消费,他却明知故犯……昨天,省第五监狱原政委、党委书记,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原调研员陈国荣(原正处级)贪污、受贿案在龙湾区法院一审开庭。法院未当庭宣判。
被告人陈国荣,今年58岁。据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2年,陈国荣在担任省第五监狱副监狱长、政委、党委书记,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调研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省第五监狱承包基建工程、人事调动及下属同事人事升迁等事项提供帮助、关照。为感谢及继续获得关照,受助者多次以拜年等名义送财物给陈国荣,陈国荣均予以收受。
其中在2010年4月,陈国荣因其情妇购房需要,向一基建工程承包者丁某“借”了10万元,丁某提出陈国荣不必还钱,陈国荣默许。
2012年,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给每位中层以上干部配备一张某银行的公务卡,给予一定额度的公务消费报销。陈国荣数次持公务卡在酒店个人消费后,将费用以公务招待或接待名义报销,报销所得归其个人所有。
公诉机关调查认定,陈国荣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7万余元,侵吞国有财产1万多元,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昨天的庭审中,陈国荣对为情妇买房所“借”10万元一事有异议。他认为,这10万元是他向丁某借的,是要还的,不应该被认定为受贿款。据公诉材料显示,丁某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陈国荣因害怕事情败露,于去年9月17日向丁某妻子还款5.8万元。
  对此,公诉人称,根据陈国荣、丁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等证据,即便后期有还款,也不影响这10万元受贿事实的认定。
  另外,对于利用公务卡消费侵占国有财产,陈国荣辩称,他没有贪污的主观故意,只是“我不太懂财务制度”。当法官问他“公务卡能否用于个人消费报销”时,他回答:“这是肯定不行的。”
  陈国荣的辩护律师称,陈国荣受贿情节并非特别恶劣,虽然有收受他人财物,但并非都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指控的部分事实不应认定为受贿。另外,陈国荣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应考虑其受贿金额及情节,作出相应判决。
  此案由省高院指定异地审理。据介绍,为了有效排除、预防审判干扰,最高法院明确要求各地法院根据个案具体情况,采取异地审理的做法。省部级高官腐败跨省异地审理,厅局级干部腐败案件省内异地审理,已是相对固定的司法惯例。记者黄云峰
辽宁一监狱长利用“减刑”等手段敛财百万
日 06:44来源:
原标题:监狱长利用“减刑”等手段敛财百万
称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连监狱几百名干部也成了他的“致富”棋子
监狱长利用“减刑”等手段敛财百万
新年伊始,辽宁省检察院组织编撰的廉政警示教育读本《以人为鉴明得失》付梓了。这本小册子从近几年检察机关查办的数十起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例中精选出5件,近日,该读本下发到辽宁省丹东市监狱,管教干警人手一本。翻开书页,他们都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刘宝昌。
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法院对丹东市监狱原监狱长刘宝昌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刘宝昌收受他人贿赂109.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刘宝昌表示服判,不上诉。
案发前,如果说刘宝昌是个贪官,恐怕谁都不会相信。这位监狱长一不抽烟,二不喝酒,开一辆老旧二手车上下班,衣着朴素,生活简单。他也曾多次拒礼拒贿,多次立功受奖。然而,“清官”的另一面,掀出来是令人咋舌的。
年过五十思想蜕变
2000年,刘宝昌就任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局长。
2004年8月,市委组织部一纸调令,将刘宝昌提拔到丹东市监狱任监狱长。当时的丹东市监狱困难重重,账户上仅有1800元可用资金,外债却有1000多万元。上级领导对刘宝昌寄予厚望,希望他能改变监狱的落后面貌。
任职的最初几年,刘宝昌不顾身患糖尿病和心脏病,一心扑在工作上,丹东市监狱很快发生了巨大变化:监舍完成全面改造,所有在押人员都告别大通铺,睡上了单人床,安装了最先进的数字化监控设施;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的综合性教学楼落成;1000多万元外债全部还清。刘宝昌个人两次被记三等功,一次被记二等功,多次获评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各方赞誉,并没有让刘宝昌感到很光彩。相反,他觉得自己风里来雨里去,对工作付出太多,收获却太少,这辈子过得很亏。正是这种思想,给他增添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压力。看穿了刘宝昌的心思,家人和朋友也劝他别太“亏待”自己,“你都50多岁了,还能再干几年?别忘了人走茶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刘宝昌的心震颤了,他决定改弦更张,多为自己考虑考虑。
拿“减刑假释”敛财
减刑、假释作为重要的刑罚变更制度,对激励罪犯改造、维护监管秩序、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可在刘宝昌眼里,二者都是重要的敛财工具。他通过向主管监狱长、刑罚科打招呼,授意或默许经办人员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造假,并在明知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批准监外执行、假释,12次收受贿赂共计81万元。“所有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都要经过刘宝昌同意,他说了就算。他决定的事,开会讨论只是走个形式。”丹东市监狱一位领导如是说。
许清林因犯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08年5月转入丹东市监狱服刑。2008年6月的一天,许清林的妻子田某经人介绍找到刘宝昌,“我家老许身体不好,多年的高血压,您能不能给安排一下,让他去医院看看病?”“情况我都知道了,符合条件的话就按规定办理。”刘宝昌打着官腔。两人闲聊了几句,刘宝昌说:“我小女儿是音乐老师,在办了个钢琴班,租教室花了不少钱,大连的物价水平可比咱们这儿高多了。”
田某听懂了刘宝昌的话外音。第二天,她取出10万元钱,打电话给刘宝昌,“我想找嫂子有点事,怎么联系她?”刘宝昌心知肚明,告知妻子陈某的手机号码。当晚,田某与陈某相约见面,将一袋子现金交给陈某。于是,在刘宝昌的安排下,许清林很快被送到丹东市某医院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后,上级部门要求监狱清理监外住院人员,不符合条件的要一律收监。田某着急了,又找到刘宝昌:“我家老许病情刚有好转,可不能前功尽弃啊,您一定得想想办法。”“上级要求咱们必须执行,不过你家老许住院时间不长,平时表现也不错,情况倒是可以考虑。”当晚,田某又约陈某,送了20万元,许清林收监执行一事就此不了了之。后来,许清林又不满足于住院,想办假释,刘宝昌也开了绿灯。
监狱工程也可“致富”
“一家公司承揽了监狱的工程,施工结束后,公司经理赵某为表示感谢,送给我3万元好处费,被我谢绝了。我严肃地告诉他,我们是业务上的合作伙伴,绝不是金钱上的酒肉朋友。”2009年底,刘宝昌在工作总结里这样写道。
实情如何呢?
2008年11月,丹东市监狱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对安装监控系统公开招标,丹东市同兴科工贸有限公司中标。然而,监狱方却迟迟不签订施工协议,刘宝昌还放出风来说要废标重招。该公司经理赵杰咽不下这口气,直接打电话找刘宝昌。刘宝昌告诉赵杰,市里有规划,监狱马上要搬迁,所以工程先搁置了。赵杰不甘心,到处打听,发现市里根本没有监狱要搬迁的说法。无奈之下,赵杰通过朋友与刘宝昌的老部下、临江派出所所长丁建军“结交”。丁建军与刘宝昌关系密切,他带着赵杰来到刘宝昌的办公室,替赵杰说了不少好话。不久,刘宝昌告诉赵杰:“监狱搬迁的事取消了,你抓紧过来干吧。”
工程进展顺利,监狱方将工程款支付给同兴公司。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赵杰送给刘宝昌5捆钱,“快过年了,这5万元是我一点心意。”刘宝昌连说不用,赵杰坚持要给。推让一番后,刘宝昌拿了两捆,即2万元。这就是“拒贿3万元”的来历。
任人唯“钱”
在任职监狱长的7年多时间里,刘宝昌多次对监狱进行大面积人事调整,并因任人唯“钱”,得了一个“铁血监狱长”的“美誉”。他视监狱几百名干部为自己的“致富”棋子。
2007年4月,丹东市监狱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开完会,副监区长孙万山走进刘宝昌的办公室,他最近遇到了麻烦。一周前,孙万山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被检查组发现,受到市纪委通报批评。“听了您的动员报告我挺受鼓舞的,这次竞聘我也想试试。”孙万山说。“这是好事啊,党委希望大家多参与。”刘宝昌回答。“您看,我玩游戏的事影响很不好,这次竞聘监区长还请您多费心。”“过去的事就过去吧。党委这边没啥问题,你去做做群众工作。”
刘宝昌说到做到,监狱党委会上,他力排众议,坚持让孙万山当监区长。就这样,孙万山成了这次竞争上岗的一匹“黑马”。按照规定,干部提拔后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要进行转正民主测评。一年后,孙万山因口碑太差没有通过民主测评,无法转正。2008年4月的一天,他找到刘宝昌,“感谢领导提携,转正的事还请您多做工作。这是我一点心意,请收下。”说着,他把一个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递给刘宝昌,刘宝昌稍作推辞就收下了。随后,刘宝昌多次找市人事局、司法局领导沟通、协调,组织部门最终同意对孙万山的试用期延长半年。半年过去,又一次民主测评,孙万山还是没通过。刘宝昌得知结果,摇了摇头,深深叹了口气:“这个孙万山,太不争气了!”
孙万山也并非个案,检察机关查明,刘宝昌先后8次收受下属贿赂共11.5万元。据检察日报
漳州监狱原副中队长受贿8万一审获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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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福建10月31日电(通讯员 林煜屾)
原为福建省漳州监狱副中队长的李某林,利用监管职务之便,为罪犯在办理减刑及调整照顾生产岗位等方面谋取利益,4年间收受罪犯亲友近8万元。10月18日,经福建省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林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据悉,李某林以“热心”为罪犯办事而在服刑人员中小有名气。每当罪犯呈报减刑、保外就医期间,总能在监狱机关看到他忙碌的身影,但李队长的“热心”只对那些懂得“孝敬”他的服刑人员。
  2008年初的一天,罪犯李某夏的胞兄李某柳到漳州监狱探望时,李某夏告诉李某柳自己在监狱里面没人照顾他,服刑的日子很不好过,让李某柳探望后拿人民币5000元送给李某林。当晚,李某柳约李某林到漳州一个宾馆见面,当场送给被告人李某林人民币5000元,要求李某林关照李某夏,李某林收受贿赂后,随即将李某夏调换至较为轻松的生产岗位。
  1年后,李某柳再次到漳州监狱探望李某夏,又到被告人李某林家里送给其人民币3000元。在此后的4年间,尝到甜头的李某林变本加厉,先后12次以帮忙办理减刑、照顾调整生产岗位的名义,向罪犯亲友收取甚至索取贿赂共计79500元。
  2011年底,漳州市检察院收到关于李某林的举报信后,随即指定漳浦县检察院对李某林立案侦查,李某林受贿案由此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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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狱中给狱警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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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享"特权"如同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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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15:5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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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_四川在线&
成都市金牛区原副区长马建国,因犯挪用公款罪,2004年6月被判处15年。在狱中,马建国获得了以看病为名经常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接受宴请,处理公司事务,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和外界联络等诸多“特权”,其服刑如度假。 
  服刑期间,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以出入宾馆酒楼接受宴请,可以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可以在监舍存放现金和香烟,在狱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处理公司事务,犹如外出度假……这就是原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马建国的监狱生活。因涉嫌向监狱长、监狱刑罚执行科长等多名监狱司法工作人员行贿30多万元,马建国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昨日上午,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提起诉讼贪官再次受审
  今年43岁的马建国,成都市人,原系成都市金牛区副区长。因犯挪用公款罪、销毁会计凭证罪,于2004年6月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年8月16日送交川西监狱服刑,日转入川东监狱服刑,现羁押于成都市新都区看守所。
  在狱中,马建国获得了以看病为名经常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接受宴请,处理公司事务,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和外界联络等诸多“特权”,社会反响强烈。今年4月,四川省检察院开始对马建国狱中行贿一案立案侦查,6月9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四川省检察院指定德阳市检察院管辖此案,向德阳中院提起诉讼。
  昨日上午10时,德阳中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数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列席旁听。身着米黄色囚衣的马建国被法警押上法庭,在落座的那一瞬间,他向旁听席上迅速地扫视一圈,像是寻找什么人。
  在昨日的庭审中,公诉人指控称,2004年8月至2005年11月在川西监狱服刑期间,为了获得不正当利益,马建国托时任川西监狱长的巫邦志、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一分监区长刘波、一分监区教导员罗雅林等人提供违背监规的帮助和方便条件,经查实,马建国先后向巫邦志、向瑞忠、刘波、罗雅林等人行贿人民币298058元、乌木观音两尊(价植人民币8000元)、香烟25条(价值人民币9500元),钱物共计人民币315558元,行贿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应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狱警购房犯人帮忙付尾款
  尽管还在服刑,马建国却还在打理自己的公司,俨然一个大款。他最大的两笔行贿金额是送给监狱长巫邦志的。
  马建国称,去年八九月期间,巫邦志以关心他的病情为由,找他单独谈话,说他在成都新华公园附近购买的商品房还差17万尾款,向马借钱支付房款,一年后还钱。马同意后,巫邦志给他写了一个条子,条子上写明商品房小区名称,售楼小姐联系电话,应付的房款等。马安排自己的驾驶员去办理此事,几天后,马建国将付款凭证交给了巫邦志。而巫邦志供诉中称,他和马建国以前根本都不认识,自己从没向马建国借过钱,是马听说他差房款,主动提出要帮助他解决房款的。
  去年10月,巫邦志又找马建国说事,说监狱办公经费紧张,向马建国借款10万元(报账后就归还)。马随即给老丈人打电话借钱,叫驾驶员把钱送到监狱来。而巫邦志供称,是马主动说给他10万元,叫他去打点各方面的关系。
  安排人员按月给狱警发“工资”
  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也是马建国公关的重点对象,马建国两次分别给向瑞忠送去云烟和中华两种牌子的香烟25条,价值9500元。有一次,向瑞忠找到马建国,说他开车去了西藏一趟,有些汽车油票给处理一下。马建国将对方给来的汽车油票丢在垃圾箱里,几天后,在监区图书馆里给了向一个信封,里面装有15000元现金。
  马建国交待,他曾安排人员给一分监区长刘波发“工资”,每月1000元到2000元,但这钱到底给没给,给了多少他就不清楚。他承认有两次在警车上,分别给了刘波800元和600元。而刘波向侦办人员供诉,有5个月时间,他月月都收到马建国安排的人员送来2000元,共计1万元。
  有一次,马建国知道刘波妻子快生小孩了,建议刘波要敬菩萨,安排驾驶员送来两尊价值8000元的乌木观音。2005年春节和8月,马建国给一分监区教导员罗雅林派发“红包”,两次共4000元。
  庭审焦点是“借款”还是“行贿”
  两张“借条”共27万元,这笔钱到底是“借款”还是“行贿”?昨日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此展开激烈辩论。
  马建国辩称,转到川东监狱后,他脱离了巫邦志的监管,才敢叫他打借条。而公诉机关称,马建国转到川东监狱,检察机关开始介入其行贿案时,马建国才给巫邦志打电话,要求巫打27万元的借条,借条是打给马建国一个朋友的,其目的是为了掩人耳目。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两次打借条时马、巫的对话。巫邦志说:“啥子,我还给你打借条?”马建国回答说:“你快打了,打了对你有好处!”
  被告辩护人称,马建国和巫邦志不是平等的主体,马建国也没有向巫邦志提出过具体请求,这27万元应当认定为借款。而公诉机关认为,马建国转监,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才叫巫邦志打借条,想以合法的形式来掩盖其行贿行为,目的是逃脱罪责。
  辩论结束时公诉人说,马建国由于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由一名国家干部堕落成阶下囚。在服刑期间,又大肆行贿,造成多名国家工作人员丧失立场,这令人无比愤慨,叫人无比惋惜。公诉人规劝马建国在狱中真正反思自己的罪行,将自己改造成对社会有用的人。
  庭审中,马建国不时喝水,目光无神,每次审判长叫“马建国”时,他都习惯性地站起来,说话声音很小,审判人员多次提醒他声音大一点。除了说那27万是借款之外,他为自己没过多地辩护。昨日下午1时,法庭调查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再审此案。
  服刑期间照样出入酒楼宾馆
  马建国交待,他投资的公司一直都还在运转。服刑时,公司有些账目拿来他审核过。刑罚执行科科长向瑞忠交待,他给监狱门卫打招呼,马建国外出可以不登记,或者少登记。刘波说,他知道马建国和监狱上层领导关系好,领导也叫他在各方面给予马关照,住单间,在监舍存放烟酒,不出操,甚至可以到图书馆去吃饭。
  检察机关查明,由于监狱放松对他的监管,他可以不穿囚服,不吃囚饭,在监区打小灵通,甚至监狱警车将其带到宾馆酒楼消费。一名监狱管教人员向侦办人员证实,有一天晚上,领导安排他将马建国带出,马在宾馆吃饭后,向监狱领导打电话请假回家,领导同意后,“押送”马建国的干警被安排住入成都市某俱乐部,马自己回家睡觉。多家公司的老总或职员还证实,在马建国服刑期间,他们还陪马在成都多家酒楼吃饭,有时还有监狱人员陪同。一名同监的狱友向侦办人员证实,马建国得到当官的特别关照后,好几次夜不归宿。被告代理人辩称,这些待遇是体现监狱的人文关怀,而且这些待遇都是经过监狱领导许可,不能说马建国违法,也和行贿没得必然联系。
  新闻背景:
  副区长领刑15年
  1986年,马建国开始经商。1993年5月,成立了成都国贸实业集团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当年12月,马被录为国家工作人员,先后被任命为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副局长、国土局局长、副区长。2003年9月,马为掩盖其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和控制人的事实,逃避有关部门对其查处,指示他人将自己在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中有他签字同意的所有财务凭证单据予以销毁。
  法院认定:马建国利用职务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操纵和控制土地开发中心,将公款5300万元挪用给自己的私营企业使用。日,成都中级法院对马建国一案公开宣判,以挪用公款罪,以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5万元,对其挪用公款所得违法收益300万元和3套别墅予以追缴。二审法院宣布维持一审判决。(华西都市报)
沈阳检察机关回访谈话
致四名监狱干部“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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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11月5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沈阳新入监犯监狱原监狱长贾大力受贿案经沈阳市检察院侦查终结,于日前被起诉至法院,此案案件线索源于沈阳检察机关开展的回访谈话专项活动。据悉,除了这名监狱长外,该监狱的另外3名干部也因检察机关的回访谈话“落马”。
  2010年6月起,沈阳市检察院开展与投监、刑满释放人员回访谈话专项活动,就是对从看守所投入到监狱的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再谈话。目前,沈阳市检察院已对全市15家看守所投送到沈阳新入监犯监狱的服刑人员以及在沈阳地区服刑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回访谈话。
  据沈阳市检察院有关人士介绍,今年6月,监所检察官在对刑满释放人员回访谈话中,了解到沈阳新入监犯监狱在家属会见时收取高额会见餐费,还从不给开正规收据和发票。检察官通过进一步了解发现,沈阳新入监犯监狱的接见室私设小金库。顺着这条线索,沈阳市检察院一举查办了该监狱接见室副主任杨爽贪污、接见室副调研员纪鲁杰受贿以及副监狱长董鑫贪污和监狱长贾大力受贿等4起案件。
  检察机关对沈阳新入监犯监狱系列案件的查处,引起了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的高度重视。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就此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监狱引以为戒,取消会见餐,并规定今后家属会见服刑人员一律不再收费。沈阳市检察机关的回访谈话专项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辽宁省检察院已将此做法向该省监所检察系统进行了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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