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的形成是社会核心主义价值观的责任吗

充分认识中华独特价值观_新浪新闻
   充分认识中华独特价值观
  ——从中西比较看
  如何把握我国传统价值观特别是社会层面的价值观特色,是价值观研究的重要课题。价值观的特色一般是通过对不同理念和事物进行比较、选择、取舍而显示出来的。因此,我们讨论中华价值观的特色,就不能局限于中华文化本身,而要将西方文化特别是西方近现代价值观作为比较对象。中华价值观与西方近现代价值观相比,主要表现出四大特色。 
  责任先于自由
  中华价值观强调个人对他人、社群甚至自然界所负有的责任,体现出强烈的责任意识。
  儒家的德行论比较发达,在春秋战国时代已形成完整体系。其中的忠、信、仁、义、孝、惠、让、敬等德行的基本取向,都强调个人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如孝突出子女对父母的责任,忠突出尽己为人的责任,信突出对朋友的责任,等等。在儒家看来,个人与他人、与群体存在连续的关系,必须积极承担自己对对方的责任,这是一种美德。
  中华价值观注重关系的立场与个人本位的立场不同,它主张个人与他方构成关系时不能以自我为中心,而应以自我为出发点、以对方为重,个人利益要服从责任的要求。人常常为承担责任而忘我,责任往往成为个人社会实践的重要动力。这样的立场就是责任本位的立场。同时,由于个人处于社会关系网中,与多种对象结成各种关系,因此个人的责任是多重的而不是单一的;个人有多少角色,就相应地承担多少责任。
  中华价值观十分注重责任担当。孟子讲,君子自任以天下为重。从先秦的士君子到汉代的士大夫,都突出责任意识,强调个人对天下国家的责任,而不是突出个人自由。在汉代到宋代的士大夫中,责任意识的代表就是范仲淹提倡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此后,明代士人提出“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明清之际顾炎武提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清代林则徐提出“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都为人们所熟知,对社会带来深远影响。
  在西方近现代主流文化中,人权是个人对国家和政府提出的道德、政治要求,更多涉及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却无法界定个人对家庭、他人、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这种权利观念是西方近现代自由主义哲学的核心,是西方近代市民社会和政治发展的产物。但它把焦点集中在个人对社会的要求,而忽视个人对社会的责任;集中在个人对自己权利的保护,而忽视个人也有尊重他人权利的责任。
  义务先于权利
  西方近现代价值观非常强调个人权利的优先性,而中华价值观特别是儒家价值观更强调义务的优先性。
  现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梁漱溟认为,中国文化在人和人的关系中强调义务为先,互相承担义务是中国伦理的一个根本特色。他认为西方近代以来个人主义盛行,形成一种个人本位的社会,不胜其弊,而中国则以伦理为本位。他说:“人生必有其相关系之人,此即天伦;人生将始终在人与人相关系中,此即伦理。亲切相关之情,发乎天伦骨肉;乃至一切相关之人莫不自然有其情,情谊所在,义务生焉。父义当慈,子义当孝,兄之义友,弟之义恭,夫妇朋友至一切相关之人莫不自然互有应尽之义。伦理关系即表示一种义务,一个人似不为其自己而存在,而以对方为重。近世之西洋人反是,处处形见其自己本位主义,一切从权利观念出发。”
  梁漱溟认为,中国人的伦理特别强调义务感。这种义务感是开放的,从家庭可以放大到宗族、社区,再到郡县、国家、天下、宇宙。以义务为基本取向的德行不强调张扬个人权利,而主张努力承担对他人的义务、履行自己肩负的责任。这种义务取向特别表现为如何对待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在他看来,西方是个人本位,强调以自己为主;中国则是义务为主,强调尊重对方,“从个人本位出发则权利的观念多,从尊重对方的意思出发则义务的观念多。”
  在现代社会,个人生存发展权利为宪法和法律所确认,当然也为社会价值观念所承认。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权利是最重要的价值,或社会价值观仅仅为个人权利提供支持。在价值和伦理问题上,权利话语和权利思维是有局限性的,以个人权利为中心的价值观甚至是当今众多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权利话语往往联系着个人主义。个人主义的权利优先态度,其基本立场是把个人权利放在第一位,认为个人权利优先于集体目标和社会共善。在这样的立场上,个人的义务、责任、美德都很难建立起来。个人权利优先的主张过分强调保障个人的自由,而忽视促进个人对社会公益的重视,不能正视社会公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因而对于现代社会健康运行来说弊大于利。
群体高于个人
  春秋时期,我国思想家已明确提出以人为本的观点。西方在文艺复兴之后也倡导以人为本,但西方近代的人本主义更多强调以个人为本;中华文化和中华价值观不主张以个人为本,而是强调以群体为本,强调群体在价值上高于个人。
  在中华文化和中华价值观看来,个体不能离群索居,一定要在群体之中生存生活,其道德修为也要在社群生活中增进。超出个体的最基本社群单位是家庭,扩大而为家族、社区以及各级行政范畴,如乡、县、府、省,直至国家。中华文化和中华价值观特别重视家庭价值,而家庭是个体向社会发展的第一个社群层级。中华文化和中华价值观强调个人价值不能高于社群价值,强调个人与群体的交融、个人对群体的义务,强调社群整体利益的重要性。我国古代思想家没有抽象地讨论社群,而是用“家”“国”“社稷”“天下”等概念具体表达社群的意义和价值;“能群”“保家”“报国”等众多提法都明确体现社群安宁、和谐、繁荣的重要性,凸显个人对社群和社会的义务,强调社群和社会对个人的优先性和重要性。在表现形式上,对社群和社会优先的强调还通过“公—私”的对立而得以体现:个人是私,家庭是公;家庭是私,国家是公;社群的公、国家社稷的公是更大的公,最大的公是天下的公道公平公益,故说“天下为公”。
  总之,中华文化和中华价值观是在一个向社群开放的、连续的同心圆结构中展现的,即个人—家庭—国家—世界—自然,从内向外不断拓展,从而包含多个向度,确认个体对不同层级的社群所负有的责任和义务。《论语》讲“四海之内皆兄弟”,《礼记》提出“以天下为一家”。如果说家庭关系是中国人的基本关系,则我国古人早就把家的概念、家的关系扩大、扩充了。
  现代西方自由主义道德的中心原则是个人权利优先,主张人人有权根据自己的价值观从事活动,认为以一种共同的善的观念要求所有公民是违背基本个人自由的。而中华文化和中华价值观强调社会共同的善、社会责任、有助于公益的美德。社群与个人、责任与权利是不同的伦理学概念,反映不同的伦理学立场,适用于不同的价值领域。在当代社会,我们应坚持中华文化和中华价值观以社群和责任为中心的立场,在赞同自由、人权的同时,毫不含糊地申明不赞成个人优先的立场。
  和谐高于冲突
  与西方文化和西方价值观相比,中华文化和中华价值观更强调社会和谐、以和为贵,追求和而不同。
  春秋时期的史伯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形成了中华文化“和而不同”的思想。“和”所具有的和谐的意义,在我国文明发展早期就有了。《尚书·舜典》记载,帝舜命其乐官通过诗歌音乐,达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这说明我国古人已了解音乐促进和谐的作用,体现了早期智者对宇宙和谐的向往。我国古人反复以声乐之和比喻世界各种事物之间的和谐,从而成为一种普遍追求。如《左传》中说:“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可见,我国古人将音乐的和谐作为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族群与族群、人与天地等关系的模型,对“和”的追求塑造了中华文明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
  这一思想对儒家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儒家经典《礼记·乐记》说:“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这表明,人类的和谐在根本上来源于天地的和谐,即自然的和谐。和谐是一切事物的生成原理,没有和谐就没有万物化生,和谐的实现有着深刻的宇宙论根源。宋代哲学家张载曾说,“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强调从对立到和谐不仅是天地的法则,也是社会、人生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原理。
  把追求永久和谐作为对待外部世界的态度,在中华文化和中华价值观中同样源远流长。《尚书·尧典》提出:“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以后,“协和万邦”便成为中华世界观的典范。类似的说法还有“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周礼·天官冢宰》)。孔子把“和”作为同外部世界交往的原则,提出“‘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构建一个和平共处的世界,是中华文明几千年来持续不断的理想。
  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汉代以后被表达为“天人合一”,成为中华文化的价值理想。所谓“天人合一”,就是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合一,注重人道(人类社会法则)和天道(宇宙普遍规律)的一致,不主张把天和人割裂开来。天人合一思想不强调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不主张天、人对立,而主张天、人协调。根据这种思想,人不能违背自然,而应顺从自然规律,使自己的行为与自然相协调。我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一方面注重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注重人在自己身上体现自然的本性,致力于人与自然统一并与自然融为一体;另一方面主张人主动配合天地的生生变化,在与自然相协调的同时协助并促进宇宙的和谐与发展。这种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对纠正无限制地征服自然、不顾及环境与生态平衡的观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在西方文化和西方价值观中有一种冲突意识,总想用自己的力量,以自我为中心,克服非我、宰制他者、占有别人。因此,在西方历史上宗教战争非常残酷,中国则没有出现过那样的宗教战争。可以说,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其文化根源都不在东方。总体来讲,同西方文化和西方价值观相比,中华文化和中华价值观强调和谐高于冲突。(陈来)  (原标题:充分认识中华独特价值观)
这年头,盛产断头新闻。岁末年初,媒体盘点的2014年十大断头新闻中,有一例曾亲历,那就是位列第五的河南洛阳副市长郭宜品畏罪潜逃落网事件。
我认为,成年人之间自愿的性行为,无论发生在两人之间还是三人之间,均为公民宪法权利,没有足够的理由用刑法加以惩罚,原因在于,三人以上的性行为如果出于公民自愿,则该行为无受害人。
民革中央将提案修订婚姻法,子女未满10岁父母不得协议离婚。记者获悉,民革将提交提案“有10周岁以下子女的当事人,不适用协议离婚;有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协议离婚前须让子女表达其真实的意愿。”
华师大出版社的”一课一练“,应该说是受到肯定和欢迎的教辅精品,其走出国门,更给我们观察国外基础教育的一个窗口,国外学校、学生怎么对待、使用这一读物,值得跟踪观察,这反过来,可能为国内治理教辅问题提供经验。千万不能就此认为国外学校全面学习中国,连教辅也全盘采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济南市委宣传部长:抓宣传、重深化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来源:济南文明网 && 10:52:00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人民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
一、充分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精神,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价值观。面对全球化带来的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我们党坚持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谋共识、在多变中定方向,勇于站在人类价值共识的制高点上,确立了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的价值观,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三个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涉及国家、社会、个人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既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文明的有益成果,体现了时代精神。确立、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系国家前途命运,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人民幸福安康。
  齐鲁大地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优秀传统文化积淀深厚。去年总书记在曲阜考察时,对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要求。济南作为山东省会,理应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走在前面。特别是,我市目前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和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蓄后劲的任务很重,全面深化改革必然要触及到一些深层次矛盾,涉及到利益调整,需要用核心价值观来统一思想认识,引领社会风气,为全面深化改革凝心聚力,增强全市人民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决心信心。今年还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年,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也将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把握重点,扎实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项工作
  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项工作,中央和省市委都作出了安排部署,市委即将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我们印发了《2014年全市组织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方案》。可以说,工作目标已经清晰,任务和责任也很明确,关键是抓好工作落实。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广泛深入宣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先要广泛进行宣传、深入研究阐释,使之家喻户晓、众人皆知。济南日报、济南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要舍得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栏专题,大力刊播“三个倡导”24个字;要组织刊发系列阐释性、解读性的理论文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清楚、讲透彻、讲明白。都市类媒体要发挥自身优势,重点做好“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宣传,共同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舜网、济南宣传网、济南文明网、天下泉城网以及各政府网站,要在首页常年呈现“三个倡导”24个字,并通过论坛推广、新闻发布等手段,占领网络舆情阵地;微博济南、微信济南、济南发布、12345等政府类微博、微信,要搭建“我的价值观”传播平台,每天推送“三个倡导”24个字一次。要用足用好户外宣传载体,城管部门要协调有关单位和广告公司,在广场公园、主要街道、社区学校、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制作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户外公益广告;楼宇电视、车载电视、LED显示屏、户外大屏等都要滚动播出“三个倡导”24个字,每天不少于5次。要充分利用村居黑板报、壁报栏、宣传栏等载体,张贴“三个倡导”24个字宣传标语,开展“我宣传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活动,广泛发动村居群众参与“三个倡导”的宣传工作。要开展文艺宣传,用多种文化形式、各类文艺作品,生动形象地表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总之,市属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和宣传文化阵地要一起发力,形成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大声势,让全社会都能感受到这样的声势。
  二是抓好青少年教育。习总书记讲,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这就像穿衣服扣扣子一样,如果第一粒扣子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因此,要把青少年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到国民教育的全过程,贯穿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要针对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采取不同的引导方式,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建立青少年价值观教育的长效机制。要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大中小学德育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内容,渗透到各类文化课的教育教学中。要大力开展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重大工程建设工地,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入孩子们心中。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体现到校园文化建设以及队日、团日、班会活动中,广泛开展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友善教育、节俭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济南小名士”、“泉城好少年”等评选,让青少年在浓厚的氛围中受到熏陶。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整治网络环境,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让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是抓好党员干部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抓好党员干部这个重点,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引领带动作用。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各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通过经典导读、专题辅导、先进典型宣讲、专题论坛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涵养党员干部的道德品行,解决好党员干部理论上清醒、信念上坚定问题。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选人用人上,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中,真正把“德”的要求、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落到实处,选拔和培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要制定领导干部品德考核考察评价办法,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纳入干部考核体系。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推动党员干部到基层寻问题、解难题;要在基层推行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践诺、一站式服务、为民服务窗口等,以服务群众的新成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以人格力量感召群众引领风尚;要真学真信真用,积极向群众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是做好结合融入。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结合融入,统筹推进。各级各单位在确立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出台经济社会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时,要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做到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形成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环境。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政策、制度都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和治理工作中,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二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三是融入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积极组织推动,开展实践活动,培育良好风尚,为创建工作夯实基础。四是把四德工程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在农村、社区、企业和学校普遍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科学规范四德榜建立、使用和管理,鼓励和倡导围绕四德内容建立公民道德档案;要积极开展全省四德工程示范市建设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创建标准,细化工作分工,落实单位责任,努力成为首批省四德工程示范市。五是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大力发掘、广泛宣传一批“最美基层干部”、“最美劳动者”、“最美家庭”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
  五是抓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宣传是测评体系的重要指标,对创城工作至关重要。要把握主题主线,突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思想道德内涵,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雷锋精神、加强诚信教育、培育勤劳节俭观念、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倡导文明旅游、宣传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意识作为公益广告宣传重点内容,注重作品质量,突出泉城特色,把文化元素融入设计创意细节,展示泉城优秀传统文化和深厚人文历史资源,展现“山、泉、湖、河、城”的特色风貌,切实提升“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艺术性和感染力。要狠抓工作落实,扩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机场、车站等城市重要出入口,广场、公园、大型商场、公交车体等重要公共场所,都要确保一定比例的公益广告;各新闻媒体、新兴媒体,政府网站、通讯运营商等,都要拿出醒目的位置或时段,大规模、多渠道推送公益广告。为了增强公益广告自创能力,我市将设立“济南市公益广告设计制作中心”,对公益广告进行统一设计和发布。
三、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大合力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明确责任、协调推进、狠抓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全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取得实效。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要贯彻“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把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放到重要位置,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统筹规划,加强工作指导,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宣传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好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的重要职责,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联系沟通,加强对重点工作的谋划和督导,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群团组织要发挥与广大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自觉担负起协调、组织群众的职责,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部门各行业要立足自身职能,结合实际,修订完善道德规范,强化管理,积极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任务落实到生产经营、公共管理、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二要完善工作机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依靠长效机制来推动。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先进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灵魂工程,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办法,做到经常抓、常态化,确保指导有力度、考核有标准。要把公益广告宣传作为硬指标、硬任务,紧紧抓在手上,在落实落小落细上下功夫,在加强督查考核上下功夫,及时总结形成有力的工作导向。
  三要坚持以人为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以人为本,关注人的精神诉求,善于发现人民群众中蕴藏的积极向上的思想精神,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要把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与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结合起来,适应群众的接受习惯和心理特点,多用典型示范、交流疏导、说服教育、民主讨论的方法,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的思想疑虑和困惑。要联系人们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实际,注重解决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时的价值导向,把能否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制定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调动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要把这项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奋发进取、锐意创新,不断开创我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局面,为凝聚起“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强大力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济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谭延伟)
中央文明委成员单位
国家人口计生委
国家卫生部
国家文化部
国家铁道部
国家交通运输部
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环境保护部
国家民政部
国家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科学技术部
国家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政法委
中央统战部
市政府机构
全国文明网站
四川文明网
重庆文明网
山东文明网
安徽文明网
浙江文明网
河北文明网
太原文明网
北京文明网
济南文明热线网站群
山东省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协办单位:济南市国家税务局&&&&济南市地方税务局&&&&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济南供电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
技术支持:郑承军: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的个人自觉与社会自觉
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形成的个人自觉与社会自觉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京)2013年9期
作者:郑承军
  内容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是从个人自觉到社会自觉的过程。自觉可分为个人自觉和社会自觉。个人自觉在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中具有导向性、自愿性、主体性、自我超越性。社会自觉是在个体自觉的基础上升华演变而来的,具有社会整体性、科学预见性。社会自觉更加强调每个主体之间的交往和沟通,更加强调一切人的全面发展。如果个人自觉是强调主体性,那么社会自觉就更加强调主体间性。社会自觉强调集体在共同拥有的核心价值观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并且社会自觉是从社会先进阶级之先进阶层自觉开始的。在价值冲突时,个人自觉和社会自觉就格外能发挥作用。
  关键词:核心价值观;个人自觉;社会自觉;认同
  作者简介:郑承军(1969-
),北京语言大学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教授,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博士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从朴素情感到科学理解、从盲目顺从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结合的思想过程。马克思主义认为,在历史唯物主义产生以前,整个人类社会,在总体上是处于必然王国,受社会客观规律的自发支配。那时,所有的人(包括统治阶级代表人物)在社会意识上,基本上都是盲目的,是受自己或本阶级、或本利益集团的眼前的利益所直接驱使和支配的。比如,资本主义社会的无产阶级,虽然在自发的阶级抗争中具备了一定的阶级觉悟,有了反对资本家阶级剥削的自发要求和零星的阶级斗争处在自在的阶级状态,而不可能使自己成为独立的政治力量,因而阶级意识仍徘徊在自发阶段,缺乏自觉,尽管具有天然的社会主义倾向,还不是一个自为的阶级,而且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意识,不可能由自发的工人运动中产生。列宁说:“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各国的历史都证明:工人单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只能形成工联主义的意识。”①因此,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意识不可能自然产生,需要从自发到自觉,需要从朴素认同到自觉学习。只有这样,才能使工人阶级从“自在的阶级”转变为“自为的阶级”。马克思说:“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思想的闪电一旦彻底击中这块朴素的人民园地,德国人就会解放成为人。”②“思想的闪电”是来自外界的巨大力量,“击中”就是一种从外到内、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同样,作为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意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例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形成是掌握和运用社会规律的必然要求。只有当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以后,通过工人阶级先进分子(即共产党人)带头认识社会规律和领导社会变革,并逐步进入了未来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人们才能自觉地掌握和运用社会规律,才成为自然界的真正主人,才成为自己社会结合的主人,才进入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的个人自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首先必须依靠其先进分子的个人自觉。这种个人自觉其实就是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而对社会规律、社会发展必然趋势的理论领悟和自我觉醒。所谓个人自觉性,就是社会主义革命活动中所必需的自觉的“意图和目的”。个人自觉在社会主义社会之前的社会活动中是不可能存在的,它仅仅在剥削阶级的革命时期开始具有某些相关的积极的先进的思想因素。因为在阶级社会中,人们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有意识期望的目的而创造自己的历史,却不管这种历史的结局如何。尽管其中某些个人的意图和目的同社会发展的规律偶然地相一致,但在总体上却由于个体和社会相分离,偶然和必然相对立,因而不仅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力量来支配历史,反而始终受到历史内部的客观规律的支配③。
  个人自觉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及其政党团体把握了社会发展一定的客观规律的自觉行动,大部分人只认识到了较低层次的社会意识是具有某些自觉因素的社会意识,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④。但是大部分人的这种“自觉”仅限于生活、生存、竞争、发展,不会使人的视野超越自然界和动物界。只能看见人们行为的眼前的直接利益,而不能预见较长远的社会后果,就是这种个人自觉因素的特征。如斯大林所指出的,这种“自觉活动只局限于这种日常个人利益的狭隘范围”⑤。但是,工人阶级的部分先哲和思想家可以通过自己的个人自觉,贡献其思想和智慧,引领社会自觉。比如,正是由于马克思、恩格斯认识到了人的低级形态的自觉性同动物相区别,表现为“在物种关系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的自觉性;人的高级形态的自觉性只有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产生以后才会产生,它是“在社会关系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的自觉性,才使人们意识到并付诸实施,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去追求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真正实现,带动了科学社会主义的革命实践。
  个人自觉在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中具有导向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价值体系中是具有引导作用的,而个人自觉在每个人的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中也是具有导向性的。两个导向意味着引导方向,意味着无论在价值体系或价值形成过程中都起指导作用。这两个导向性是相辅相成、紧密联系的。正是由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价值体系中起导向作用,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形成过程中必须具有导向作用,而且这种导向在自我形成过程中是从个人自觉开始的;同样,正是由于个人自觉在每个人的思想观念形成过程中是反映其阶级意图和目的的,具有目标性和导向性,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在价值体系中占据引领地位和发挥决定作用,因而要求人们在形成核心价值观时自觉自愿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个人主体的价值观中,引导其他价值观调节意愿、修正坐标。因此,导向性在核心价值观形成的个人自觉中是首要的,起决定作用。
  个人自觉在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中具有自愿性。自愿其实是个法律术语,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充分表达其真实意志,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愿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其真实意志,并给以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一定的意志自由。自愿其实就是俗语中的“自己愿意”、非强制性,它与“志愿”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自愿是自己愿意,志愿则是主观志向和愿望,在某些语境中是可以通用的。个人自觉在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中是顺应其主观意志和愿望的,是在非强制性的条件和环境下完成的。这一点非常重要,也极富启示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形成过程中,一定要发挥个人自觉的作用和效能,这种作用和效能不是在外力逼迫下形成的,而是自觉自愿、潜移默化、春风化雨、润物无声。靠强制性、运动式的灌输或强力宣传,只能是暂时的、不长久的。“强调主体自由的认同意味着无义务无强迫的认同。对于国家认同来说,如果没有经过个人自由的独立思考,没有经过个人的情感体验,那么他所形成的国家认同是一种盲目的服从和自我奴役”。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想深入人心,一方面当然需要讲究方式方法和形式内容的宣传和灌输,另一方面就是要让这种宣传和灌输能够融进人的心田,能够在自愿和非强制的基础上达到自我觉醒和自我领悟的境地。
  个人自觉在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中非常强调主体性。3000年前古希腊德尔斐神庙箴言“认识你自己”和古希腊神话中的斯芬克斯之谜,就鲜明地表现了古希腊人的主体精神。普罗泰戈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则实现了古希腊哲学从自然中心论转向人类中心论。16世纪前后,以欧洲文艺复兴为序幕的世界近代史,其主题就是“世界的发现和人的发现”。笛卡尔从理性思维主体性出发,提出“我思故我在”的哲学箴言;康德从先验范畴主体性出发,第一次从哲学高度确立了人的主体性原则,提出了“人为自然立法”的哲学口号;黑格尔从抽象精神主体性出发,喊出了“理性是世界的灵魂”的哲学宣言;新康德主义从纯粹思维主体性出发,打出了“纯粹思维的主体,创造自己的对象”的典型口号;胡塞尔从先验纯粹主体性出发,提出“撇开实证科学的表面事实,还原到先验的纯粹的主体性”,这是胡塞尔现象学的思想主旨,后来为了弥补个人本位论的理论漏洞,他补充了“生活世界”和“主体间性”两大概念。马克思的人的实践主体的主体性,就是要求从现实、感性去理解人的主体性,要求从人的主观方面去理解人的主体性。人的主体性不是单纯主体自身的规定性,而是通过人的活动在主体、中介、客体的关系中体现出来,在自然、社会环境中逐渐生成的现实形态。主体性也是“自觉的”能动性,是主体对于主客关系的自觉性。马克思说:“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⑦先贤大师的思想和智慧为我们理解核心价值观的个人自觉提供了理论注解,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是在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完成的,因此要在认识把握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极大地调动和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主体性作用,使主观符合客观、主观联系客观、主观改造客观、客观顺应主观,最终达到主体的满足和飞跃。
  个人自觉在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中还具有自我超越性。自我超越是自我思想、境界和水平在经过学习和修炼后,由实然向应然、由现实向目标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是领悟后的目标实现和精神升华。也就是说,人应当是永远不被定型的,人的每一个自觉创造的行为,都同时创造出自由。他以肯定人的生命主体性为前提,以主张人的超越性为归宿,人要为自己的生命提供一种意义,这意义超过生命本身的意义;人的自觉创造需要一个目标,这个目标高于人自身,这就是人的自我超越性。有了超越性,人生的旅程才会有意义。后来,萨特也在早期作品《自我的超越性》中论述了超越自我。西方人本主义学派的一个基本命题是肯定人的自我超越的本质。马克思主义不同于存在主义,一是不但承认人的自我神秘的超越性,而且首先承认人的现实性和人的现状的历史既成性。二是不但承认历史既成性和自我超越性的统一,而且首先指明人的一切本质都是在人的以生产劳动实践为最基本形式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可以说,肯定人的现状的历史既成性是唯物主义;而肯定人对于现状的自我超越性则是辩证法”。⑧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中,个人自觉既是对价值观历史既成性的继承和吸收,也是对现实事物及其发展规律认识把握后的飞跃和升华,个人自觉不仅在于仅仅把握核心价值观的理念,更在于认识社会规律、超越自我、付诸行动的自觉行为。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的社会自觉
  核心价值观的构建仅靠个人自觉是不够的,个人自觉是局部的、理性化的或“被意愿”的意识形态,是抽象的意识形态,是特定个人的革命的先进的社会意识,这种意识形态如果停留于个人,绝不能组织和吸引广大人民群众,不能构建社会意识形态。个人自觉只是一个人的自觉意识和行为,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是一种群体思维和行动,是一种“集体意识”的自觉,是一种代代相传的从先进分子到先进阶级,再到全体成员心理上、精神上的思想灵魂和精神支柱。
  社会自觉是在个体自觉的基础上升华演变而来的。社会自觉是“个人意图和目的”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表现,是许多单个人的自觉活动的结果。个体自觉性在社会生产中是普遍存在的,但它又不是在任何时候都能表现为社会的自觉性。在阶级社会中,人们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期望的目的而创造自己的历史,却不管这种历史的结局如何。尽管其中某些个人的意图和目的同社会发展的规律偶然地相一致,但在总体上却由于个体和社会相分离,偶然和必然相对立,因而不仅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力量来支配历史,反而始终受到历史内部的客观规律的支配。个体自觉性仍然是社会自觉性的基础因素,微观积极性仍然是宏观积极性的必要组成部分。但是,个体自觉性和社会自觉性的关系告诉我们:社会整体自觉性、社会整体活力,不是个体自觉性、个体活力的线性叠加;宏观自觉性、宏观积极性也不是微观自觉性、微观积极性的简单放大。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人们经常看到,脱离宏观整体调控的微观个体自觉性、积极性,往往像分子的“布朗运动”那样相互抵消,有时还会产生消极作用⑨。
  社会自觉应该具有社会整体性。社会主义社会应是一种真实的社会共同体,是由其共同价值观构筑起来的整体。共同的价值体系就要求集体拥有共同的目标、整体的利益,个体目标要认同和服从整体目标。“社会自觉性是具有共同目标、共同计划的社会整体自觉性,而不是脱离社会整体、同社会整体目标相背离的个体自觉性”。⑩通过社会自觉形成的核心价值观,一定会形成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更加稳固和加强社会的整体性。
  社会自觉应该具有科学预见性。由于社会自觉是社会整体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因此它必须具备广泛认同的基础,而广泛认同取决于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事物是无限多样、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要想认识和把握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必须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透过现象把握规律。“社会自觉不仅要看到行为的直接后果,而且要预见到行为的较长远的间接后果,即具有科学预见性”。(11)这种预见性就是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就是一种成熟、理智的群体自觉行为,来不得半点草率、盲目、短视和冲动。核心价值观是在长期积淀的基础上,由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而来的,是历史合理性和现实合理性的辩证统一,同时对未来合理性作出预见和判断,因此它需要社会整体的自觉呼应和拥护。
  社会自觉更加强调每个主体之间的交往和沟通。如果个人自觉是强调主体性,那么社会自觉就更加强调主体间性。胡塞尔提出了主体间性的哲学思想,他认为应该以交互主体、主体间性来取代个体的主体性,他在《笛卡尔的深思》中,首次提出主体间性一词。他认为每个人都是一个“自我”,这些“自我”拥有一个共同世界,世界既是我的,又是你的、他的,自我与他我共同拥有一个共同的世界而形成一个共同体(我们)。马克思用“交往理论”道出了“主体间性”的实质。他认为,主体性“既表现为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又表现为他们对无机自然的一定的能动的关系”(12),也就是说,马克思也认为人的主体性还包括不同的主体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为变革某一客体而进行的相互交往的特性,也就是“主体间性”。交往使人类“从他人身上看出自我,以自我为尺度看待别人,从而形成自我意识和主体意识。交往形成集体主体。人的活动有个体形式,但主要是集体形式,集体作为主体共同作用于某一客观对象”(13)。在虚假的共同体私有制社会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14)。与此相反,在控制了人自身的生存条件和交往条件的共产主义“自由人联合体”那里,社会关系不再是异己的力量,而是建立在人的共同控制之下,人们将在自由、丰富、全面的社会关系中获得全面的发展,成为具有自由个性的人。因此,人与人的真正交往,在阶级社会中只能在无产阶级政党中做到。因为在私有制社会中,人与人的交往是虚假的,与其说是人与人的交往,不如说是狼与狼的关系。
  社会自觉更加强调一切人的全面发展。个人自觉强调的是每个个体的自觉,并不强调互动性和交往性,而社会自觉在承认个体自觉的基础上,更加强调个体之间的自觉。马克思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5)在人的自由发展中,个人主体性是发展的重要阶段(16),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就是个体自觉,而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就是社会自觉。社会自觉要求人的全面发展、要求人的社会关系全面丰富、要求人的交往全面充分,社会自觉不是主体—客体的单个自觉,而是主体—主体的全面自觉。全球化使人与人之间的连接成为必然,信息化使主体间的交往更加方便,共同价值观的形成更加有赖于主体间的交往和沟通,通过社会自觉克服个人主义的缺陷,实现主体间的和谐共生和相互理解。
  社会自觉强调集体在共同拥有的核心价值观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中,当然需要个人的参与和支持,但是更需要集体的拥护和社会的呼应。首先,一个人的自觉只是单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影响范围和影响力是有限的,“一花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其次,人类世界是一个高度社会化的集体,个人活动要与社会活动协调一致、相得益彰。马克思认为,人始终生活在群体之中,作为群体的成员与自然相对立,而这种群体正是由人的合作及其关系形成的,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是不可思议的。人的本质是在将其个体性需要与社会性需要相统一的过程中逐渐完成和实现的。作为社会现实中的个体都体现着社会的特质,其中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的个体本质与类本质的对立统一。马克思指出:“个人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其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人的个人生活和类生活并不是各不相同的,尽管个人生活的存在方式必然是类生活的较为特殊的或者较为普遍的方式,而类生活必然是较为特殊的或者较为普遍的个人生活……因此,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并且正是他的特殊性使他成为一个个体,成为一个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同样地,他也是总体、观念的总体、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会的主体的自为存在。”(17)马克思不仅反对只要求个人服从集体的“虚构的集体”,而且也反对栖息于其中的“偶然的个人”,主张社会责任和自我价值、群体认同和个性发展相统一的“真实的集体”和“有个性的个人”。因此,核心价值观的社会自觉既是人类社会化的要求,也是个人自觉的有机组合和非线性叠加。
  当然,在看到社会自觉强调全体拥护、社会呼应、共同拥有的时候,也要看到社会自觉首先是从先进阶级之先进阶层自觉开始的。由于社会是由阶级、阶层、集团构成的,因此,阶级意识、阶层观念、集团利益是有区别的。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整个社会的共同目标和广泛利益是一致的,但是各个阶层之间的利益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工人、职业经理人、知识分子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但他们各个阶层的想法和观念显然是不一样的。因此,各个阶层的社会自觉也并不是齐头并进的,有的走得快一点,有的走得慢一点,甚至会出现有的阶层不理解、不配合,使社会自觉出现不平衡的情况。整个社会的自觉需要领导阶层的率先垂范、带头示范,通过阶层自觉,引领整个社会风气,从而达到整体的社会自觉。比如“反腐倡廉”,如果领导阶层不带头,一定会出现“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情况。“反腐倡廉”是每个人和一个社会的自觉行为,这个社会自觉需要领导阶层的率先自觉;进而,通过实践和学习而变为社会大多数人的共识。
 & 三、认同与自觉
  中国社会正从传统结构向现代结构转型,现代社会生活的开放性与多元文化促成的人们价值观念和价值追求的多样性,传统文化、现代文化与后现代文化,主流文化与亚文化等的冲击和碰撞,使人们很难确立一个普遍有效的、统一的价值规范。但是多元价值本身为了有序生存,会要求确立一种共同的、为大多数成员所普遍接受并自觉遵守的主导的、核心的价值观,“以消除人们由于价值评价标准不一致所造成的共同体内部分歧和内耗,消除他们的内心焦虑与行为冲突,从而使整个社会共同体处于一种和谐的秩序中”(18)。这种形成共同价值观的过程就是“认同”。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化和文化交往问题的凸现,文化研究异军突起,认同问题便成为关注对象。90年代以后,认同问题成了焦点问题。认同问题不仅在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领域得到了拓展,而且广泛延伸到社会理论、哲学、教育学、政治学、媒体研究等诸多领域。其中,英国文化研究的代表人物斯图亚特·霍尔的认同理论尤有影响。斯图亚特·霍尔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传统,又从精神分析和后结构主义中汲取了思想资源,构建了一个颇有影响的认同理论。在霍尔看来,认同问题的核心其实就是主体问题,在他看来,传统的认同概念是与整体性、本源性相统一的。对这一倾向的批判实际上就是对笛卡尔自主“我思的”主体概念的质疑,但霍尔重申,这么做并不否定主体,而是重构一种非中心化的主体。它不是抽象的、固定的,而是带有中介性的。情感认同是理性认知的基础。
  认同分为个人认同和社会认同,更进一步说是个人自觉与社会自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需要内化和外化,外化是引领,内化是认同和自觉,要求人们的自觉参与和真心体验,尤其是在价值冲突时,个人自觉和社会自觉就格外能发挥作用。
  价值认同是指个体或社会通过相互交往而在观念上对某一或某类价值的认可和共享,或以某种共同的理想、信念、尺度、原则为追求目标,实现自身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定位与定向,并形成共同的价值观。价值认同是社会成员对社会价值规范所采取的自觉接受、自愿遵循的态度。“认同包含两个层面:一是个体层面,即个人对自我的社会角色或身份的理性确认,通过回答‘我是谁’‘我的归宿在哪里’,显现出自身的特殊性、差异性和同一性,它是个人社会行为的持久动力。二是社会层面,即社会共同体成员对一定信仰和情感的共有和分享,它是维系社会共同体的内在凝聚力”。(19)有些人,一旦遇见,便一眼万年。有些人,一旦爱上,便覆水难收。认同问题从精神分析到文化研究,从个体主体性的焦点转向了集体主体性的拷问,这就是霍尔高度概括的:从“我们是谁”和“我们从哪儿来”的追问,转向“我们会成为谁”、“我们是如何被重现”以及“如何影响到我们怎样重现我们自己”的问题。
  认同与自觉是不同领域的范畴,还是有差异的。但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过程中,认同和自觉是直接关联的。认同是主体对某一或某类价值的认可和共享,自觉是掌握一定客观规律后有计划、有目的的主观活动,二者都是主动用自己的意识调整自己的行为,发挥主观能动性,以符合客体的要求,因此,在这方面是非常具有关联性和同一性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是从朴素的个人自觉开始的,是建立在情感基础上的,是不稳定的、可变的;然后从单一的情感基础向情感与理智相结合的过程过渡,最终核心价值观的形成主要是在理智基础上集体建构的,而且从不稳定、易变逐步达到稳定、恒久的状态。社会自觉是对个人自觉的超越和升华,是在情感驱动下通过学习、积累,从个人感性了解到社会理性认知的认同过程。当全民形成社会认同的共识时,整个社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便形成了。
  注释:
  ①《列宁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17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5-16页。
  ③顾乃忠:《简谈自觉性和自发性》,《光明日报》日。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96页。
  ⑤《斯大林文集》(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28页。
  ⑥周中之、石书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探索》,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42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96页。
  ⑧陆剑杰:《科学实践论是唯物史观的真正基础——论唯物史观在怎样的意义上是“唯物”的》,《求索》2000年第5期。
  ⑨顾乃忠:《简谈自觉性和自发性》,《光明日报》日。
  ⑩顾乃忠:《简谈自觉性和自发性》,《光明日报》日。
  (11)顾乃忠:《简谈自觉性和自发性》,《光明日报》日。
  (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46页。
  (13)袁本兴、王丽荣:《人本德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84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9页。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94页。
  (16)袁本兴、王丽荣:《人本德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94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2-123页。
  (18)周中之、石书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探索》,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37页。
  (19)周中之、石书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探索》,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34页。
  参考文献:
  [1]李崇富:《较量》,北京:方志出版社,2007年。
  [2]侯惠勤:《冲突与整合——如何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实践过程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3]赵智奎:《改革开放30年思想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
  [4]周中之、石书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探索》,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
  [5]袁本兴、王丽荣:《人本德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焦艳)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内容 的文章

 

随机推荐